• 无税时代的村民自治实录 

    ——以老家村为例

             湖南省社科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首发中国乡村发现)

     

     

    我在《第三次农业危机及其政策建议》一文中谈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农村发生了一系列对传统农业的颠覆性变化,这些变化,同时引发了农村社会一系列变化。下面记述的是老家村2004年取消农业税费至2007年村民自治的主要情况:

     

    法律对村一级日常职责的主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十九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乡村两级工作的互动情况

     

    农村改革开放之前的各个时期。如土地改革、合作化、人民公社、公共食堂、1962年的调整巩固、社教、文革等,工作重点虽有所不同。但乡(人民公社)一级对村(生产大队)、村民小组(生产队)的互动,主要是围绕 “统购派购”而“催耕催种”。由于村里年年都能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统派购任各,乡一级除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例行地到村里走一两次外,一般不需派强有力的干部进村,进村联系的,主要是一些农业产品如粮食、生猪、禽蛋、中药材、棉花、苎麻、茶油等收购和技术指导部门的人员。即使有乡干部到村里吃饭,生产队给点米的补助,从不管烟,谈不上酒,开支也是较少的。

     

    改革开放至免除农业税费以前,乡村两级的互动,主要是围绕农业税费和计划生育。乡村两级的互动,是建国后最多的一个时期。相应地,村里的行政开支也是较多的。

    免除农业税费以后,乡村两级工作的互动的实项是:

    农业普查。

    中心小学改造集资1次、1万元。

    乡道年度维修集资和施工2次。

    年度粮补分户造册,一年一次。

    农村合作医年度缴款,一年一次

    退耕还林面积核查和补贴发放,一年一次

    禽流感预防一次,分户注射疫苗。

    灾情察看和核查,2007度年多次。

    村两委换届选举一次。

    换届后村前后任工作协调。

    农田耕种情况调查,一般一年一次。

    低保户、五保户登记一年一次。

    征兵,一年一次。

    计划生育突击,一般一年四次。

    协助有关部门如户口、生育、治安等基础性的工作。

    依法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从工作来源看,多为县以上管理工作的向下延伸。

            

             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小组的互动情况

     

    老家村有6个村民小组,分属两条小河流域。村民小组(生产队)同时是原有的土地集体(生产队)。税费改革后,村民小组已自行消失。村民小组作为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既无经济,又无组织。村民委员会为每个村民小组指名一位村民代表,参加村里的一些议事活动和上达下传的会议,偶尔作为组内一般事务的召集人,大一点的土地集体的事务,一般由村民委员会出面。

     

     

    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的互动情况

     

        由于免除农业税费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法律规定的上述职能,其中的大部分,因经费来源上移,决策权也随之上移,如学校、五保、低保、医保、社会救助、村干部误工补贴等,村一级只负责一些造具名册等基础性工作。三年来,村一级面向村民决策和实施的工作主要有:

     

        全面清理村级财务,并张榜公布。

         2005年对大雪压倒的数十根电杆进行了简易修复。

         2006年组织农户自筹2万多元进行电网户内改造。

         每年筹资和组织村级公路维护。

         组织村内水利和农田灾毁的简易维修。

         组织生老病死苦等的简易救助。

  • 责任编辑:zhiyan927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