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如何解决当前农村建房用地存在的问题
邹林文
农村建房用地的管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建房用地的种种问题日益凸显。有效地管理好农村建房用地,搞好乡村建设规划,改善农村整体面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当前农民建房用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房用地缺乏合理规划。一是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占用耕地建房现象呈上升趋势。二是大多数农民不在老宅基地上建房,而是选建在村边、路边、城镇边,“这三边”大多是耕地、园地。三是部分农民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房,把自己承包的土地作为私有财产,理直气壮地在承包地上乱搭乱建,既无长远规划,也没有整体的实施方案,房屋杂乱无序。
2、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在农村,大多数农户都有两处或多处以上的宅基地。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随着人口的增加,原有的居住面积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现有居住的需求。原有的旧房有的受前后左右四至限制,要想扩大使用面积很困难,只好另辟新居,另外一种原因是经济发展了,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对住房的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一些青年农民通过进城务工,开阔了眼界,城里的居住条件确实好。回乡之后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要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而旧房是祖业不能乱动的观念又一时改变不了,于是弃旧建新。而原来的旧房大多数都闲置或用来堆放一些柴草杂物。这些现象的出现,既造成了农村宅基地浪费,又造成农村宅基地紧张,农村土地得不到合理利用。
3、农村未批擅自建房现象普遍。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农村负担减轻,农民建房不收费政策的出台,有的农民认为,既不收费,也就不需要审批,想建房就建,造成违法用地现象普遍存在。
4、村委干部越权批地现象严重。村一级组织对农民建房管理放任,村民建房只要向村委提出申请,有的村委会不管农民建房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符合村庄规划,一律同意报批。
二、当前农民建房用地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农民对国家农村土地政策不清楚,对农村建房用地规范知之甚少。二是各级基层组织对土地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三是目前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对农民建房无审批权、监察权,而市一级政府职能部门因人力有限又无法顾及到全市各处,致使违法用地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土地监察力度不大,土地执法工作难。
三、解决当前农民建房用地存在问题的建议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今和今后农村工作的重头戏,将旧村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协调共进的发展格局。
1、因地制宜,加强对农村建房的规划审批。一是加大对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群对管好、用好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认识。二是尽快对村庄进行规划修编,便于操作和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把村镇规划建设纳入制度化、规划化轨道。并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房,未规划不批建”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划,凡未作出规划的村镇,暂缓宅基地建房审批。三是严格建房用地审查报批,避免乱圈乱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要抓好申请户原有住宅的拆旧建新工作,对暂时无法拆除的,拟新建位置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对符合规划的应该要求农户与乡镇政府签订《占新宅退老宅的协议》并收取部分押金,限其拆除。
2、结合实际,加大对农村一户多宅的管理力度。严格实行“一户一宅”,节约用地。对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建议市、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农民建房用地进行摸底,对超人平标准的按照赣府发[2000]41号文件规定,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收取超面积有偿使用费,暂按一年的期限收取。同时,各基层组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采取建设农民社区新村、自然生态村庄等模式进行村庄改造,全面整治“空心村”。
3、强化监督,加大对干部越权批地的责任追究。对越权批地,随意表态造成违法用地现象发生的干部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4、 堵疏结合,加强村庄建设管理。对村民建房用地要切实加强控制管理,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要结合旧村改造,鼓励村民拆旧建新,要严格控制村民超标准用地建房,对严重超标的,一律不安排新的用地指标。在“堵”的同时,对需要建房的村民要进行疏导,鼓励他们都到集镇上建房。这样他们就可亦农亦商:农忙时回去搞生产;农闲时住到集镇上经商,这样既可增加收入,又可缓解农村建房用地的供需矛盾,还可促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好事。
5、立足长远,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在村镇规划建设中,原则上要安排在荒山荒坡,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确要占用耕地的,也要采取“占一补一”的办法垦复耕地,杜绝“开天窗”行为,对拆除的土坯房、破旧厕所和猪牛栏等,能复耕的要尽量复耕,不能复耕的,集体统一回收,并按规划标准流转给需建房的农户。
- 责任编辑: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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