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三年在线-农民日报   作者: 刘燕舞    发布日期:( 2010-06-16 ) 我要评论
     最近两年在农村调查,发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村干部的离村化现象是值得我们重视的重要现象。所谓村干部离村化,是指村两委的干部不在村,使得农村基层组织在村中只是留一块牌子而已。
      村干部离村化现象情况复杂,有的是因为合村并组、合乡并镇而带来的村干部离村,有的是因应富人治村而形成的村干部离村化现象,有的是应家庭生计而造成的村干部离村化现象,另外还有一些是在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很多村庄精英逐渐往城镇转移造成的村干部离村。
      村干部不在村使得农村基层组织实质上也不在村,而当农村基层组织仅仅是一块牌子的时候,这种演变形势必将对农村基层治理带来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有如下三点:一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事实上离其服务的对象———农民越来越远,干群之间没有了关系。二是,离村化现象导致国家对农村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某些大的事件的变化动态难以准确掌握。三是,基于前两点,如果时间持续长久,无异于农村基层组织被自动取消,那么,农村在碰到某些突发事件时就有可能会陷入失控状态。
      村干部离村现象大量发生在税费改革尤其是取消农业税以来,而且仍将继续且扩大。在此前,村干部的性质定位往往被村民形象地称之为“撑不走的土船”。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撑不走的土船”纷纷离开村庄呢?我认为,深层原因实际反映了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遇到了重大挑战。
      再从深层原因来说。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时,实践效果十分良好,既能充分调动个体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又能保证村社集体的统的能力。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制度此后所面临的是“分”有余而“统”不足的困境。具体来说,有这样几个表现。首先,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逐渐丧失了对土地的任何支配能力,集体所有权名不符实。其次,大部分村庄的集体资产被瓜分殆尽。第三,基层组织的干部被严重丑化,在村民眼中基本丧失了合法性。第四,在前述三个方面的持续作用下,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严重丧失了统筹治理村庄的能力。这种基本经济制度被破坏的恶劣后果,在上世纪90年代至税费改革以前,因为还能收取部分村提留,因此也就还能有一些集体资源,从而延缓了问题爆发的时间。而伴随税费改革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以后,这种早已被不断破坏的基本经济制度所形成的后果开始迅速显现,缺失收费的权力后,因为不断的统的一面被不断弱化,从而造成村庄集体资源早已被瓜分的局面赤裸裸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人们才发现,除极少数资源型村庄外,大部分农村均是“空壳村”。
      空壳村的背景下,村干部即使想积极作为也无法作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尽管有转移支付,但也只够村干部的工资开支,连日常办公经费都不够。因此,村庄公共服务供给困境重重。这种治理困境本应成为我们反思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被破坏所形成的恶劣影响的良好时机,然而,我认为我们并没有很好地把握。相反,我们仍然在继续破坏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如农村公共品供给和公益事业建设,本应借国家财政向农村倾斜之机,重新激活村社集体组织,增强其统筹能力,然而,目前我们普遍实行项目化管理。结果,修路的事情有县交通局包揽,农田水利的事情有县水利局包揽,等等。每一块涉及农村的投资都形成条条,且基本只到县级止住的条条,而看不到村社集体起作用的块块。如此一来,村干部似乎也就没有什么事干了,即使是个“巧妇”,本来没有米下锅,应该给点米,现在可好,索性连饭也不要这个“巧妇”来煮了,那他(村干部)还留在这个家(村庄)干什么呢?如果村社集体比较强大,集体资源比较丰富,他们就不需要去巴结富人,就不需要被迫离开村庄去谋个人发展,就不需要合村并组省几个盐巴巴钱。由是,村干部离村现象也就不会成为必然。
      要改变目前这种困境,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坚持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要加强村社集体的统的能力,做到真正的统分结合。当然,这仍然是一项重大课题,非本文篇幅所能解决。
  • 责任编辑:xiao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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