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话语是意识形态的产物,为统治者阶层服务。
改革前,中国是被革命话语统治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是被改革话语统治的。
革命和改革都只有暂时的正当性
生长和渐进是持久的。在生长和渐进的过程中,会出现“病”和“变”,需要“医”和“术”。“医”或“术”就相当于“改革”或“革命”。
生命本身具有自我完善和修复功能,功能是由生命本身的结构决定的。结构就是维持生命的“法制”和“法治”保障的。生命成长的过程并不需要永无休止的“医”和“术”,只需要协助“自我完善和自我修复”的“医”和“术”。
革命是暂时的,改革也是暂时的。把改革或革命“当成饭吃”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是统治者实行专制的意识形态。
同样,解放思想也是阶段性的,是一个旧阶段上升为另一个的新阶段的意识形态,不应该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的意识形态。否则,解放思想就和文革式“瞎折腾”的意识形态一脉相承了!
今天的改革话语和昨天的革命话语一脉相承 。
30年前,人人必须是革命者。革命的,就是进步的;不革命的,就是落后的;甚至,不革命的,就是反革命的,反革命就要抓起来,就得打倒,就得坐牢,甚至杀头。
持久的革命话语,给了许多人“革”他人“命”的特权,同时也导致了更多人“被革命”。
这30年,人人必须是改革者,或改革的拥护者;改革的,就是先进的;不改革的,就是落后的;甚至,决不允许不改革。不改革的,就是反改革,就是否定改革 开放;否定改革开放就是破坏者,就是“愤青”,就是要走“回头路”的,就是想让人民“吃二遍苦、受二遍罪”,就应该“被改革”、“被和谐”。
不少人以改革的卫道士自居,杀气腾腾大呼小叫“改革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改革神圣不可动摇”、“不改革就没有出路”、“只有改革才能救社会主 义”、“必须将改革进行到底”等等。可能,改革的卫道士们多是既得利益者,或是改头换面了的革命者,只是想让更多的人“被改革”——自己主导改革,按照自 己的意愿改革。
革命和改革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当手段目的化了、意识形态化了,革命或改革就会成为当权者和强势者阶层专制民众、剥夺弱势群体的“钟馗”。
改革正在消灭健康动力
革命是需要正当性的,是需要健康动力的。如果“将革命进行到底”,革命的健康动力会在继续革命中被消灭。和革命一样,改革也是需要正当性和健康动力的。 改革的正当性是针对高度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政治体制的。改革的健康动力是人民要求“还权于民”。还权于民,就是完善公民的自主性,激发公民的创造性。
20世纪80年代,农民要改革,工人要改革,知识分子要改革,干部要改革,“阶级敌人”也要改革。80年代的改革,给人民放权和分权,人民的自主性和创 造性不断完善,人民普遍受益于改革。但30年后的今天,很多领域和地方的改革,已经变成了“人欺人”、“黑吃黑”……“暴力”已经成为改革的主要动力。无 论是“合法暴力”还是“非法暴力”,都在改革中大行其道,曾经有过的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住房市场化……等等改革是这样,正在进行的集体煤矿改制、国 企改制、林权改制、土地流转、“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等等改革也是这样。没有“暴力”或不在“暴力”保护之列的人,其权利在“继续改革”中被逐步改革掉 了,正在逐步丧失自主性和创造性。在“继续改革”或“将改革继续到底”的意识形态下,农民、农民工、学生和工人等社会大众不仅难以分享到改革的好处,而且 生活得越来越艰难了,甚至恐惧继续改革。
“继续改革”实际上只剩下一个美丽外衣——科学发展、和谐社会,没有了足够的健康力量,只有一种推动力量,那就是“暴力”。这样的改革不可能带来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结果,折腾是不可避免的!
人民力量只能在“后改革”呼吁中聚集。
“后改革”时代,改革话语必须让位于法治话语
现在到了“不折腾”的时代了。“不折腾”的时代应该是“后改革”时代吧。
改革初期,因为缺乏完备的法律体系,集权人治,所以国民对改革有共识——放权、分权和多元主体自主发展、走向法制和法治;改革的终极目标之一,是建设法制和法治国家。经过30年改革,法制已经相对完备了,应该依法治理国家了——按照公民共识(公民契约)管理国家。
“后改革”时代,治理国家再不依法进行,改革的成果——法制和法治就会在改革中被消灭。只有依法治理国家,才能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果。
把 “改革”装进了法制的笼子,把人治转变成了法治,改革就成功了!
依法治理国家不是抽象的说词。法就是公民契约。改不改?怎么改?要依法,依法就是依照公民契约。已经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了,只能按照法律办;在某些方面可 能还没有法——达成公民契约,但要依据法定的程序,达成公民契约;某些法制或法治还不完善,要依据法定程序予以完善。“后改革”时代,是法治和依法完善法 制的时代。
完善法制和法治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情,不是少数人对多数人随心所欲的实施“改”或“革”,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改革”。
“后改革”时代,是依法完善法制和法治的时代。完善法制和法治是建设契约社会的过程,是民主过程;“后改革”时代,不再是“破字当头”,主要是“立”,要“立字当头”。“立”,是建设和完善。
“后改革”时代,改革话语应该让位于法制和法治话语。“法律高于一切”应该作为“后改革”时代话语体系的核心价值观!
“后改革”时代,“改革代价论”,“改革者无过论”,无异于“造反有理论”、“革命代价论”、“革命无罪论”,是无法无天的意识形态。这样的“改革话语”,本质上是反法治的“流氓话语”,应该在“后改革”时代成为过街老鼠。
“后改革”时代,民主是完善法制和法治的保障!政协没有审议、人大没有决议的任何“改革”都是非法的,都应该禁止!人民代表首先得货真价实;政协不应该是富人和官员俱乐部。
在“后改革”时代,是公民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无论穷人或是富人,精英或是草民,干部或是群众,无论是支持者或是反对派……,在法律面前都是 平等的,没有特权者。不合法或违法的任何“改革”,任何人都有权反对;任何人都有权反对某项“改革”,“改革”伤害任何人的利益,任何人都有权索赔;“改 革”无权让任何人或集团付出代价,无论什么人和集团都不能以“改革”的名义让他人付出代价。
“仇富”是你的自由,“仇穷”也是你的自 由;支持是你的自由,反对也是你的自由;追求效率是你的自由,追求公平也是你的自由。但是,任何人和集团都没有违法的自由,违法就得承担后果!任何人或集 团,不论对过去、现在或未来是否有贡献,只要违法了,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后改革”时代,是公民社会时代。公民有依法游行示威的权利、自由结社的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有监督党和管理政府的权力,有要求各级不公布财产的主要党政官员和“一家两国”的主要党政官员下台的权利。
从现在起,必须尽快终结“改革话语”的意识形态,要让人权、人民民主、法制和法治的旗帜,在“后改革”时代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