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县乡干部论坛于2009年11月9日——10日在湖北武汉华中科技大学举行,论坛由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南省社科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由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承办,来自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江苏、河北、重庆、浙江、山东、辽宁、广西、贵州等十余省市的县乡干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在为期两天的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围绕当前农村形势、乡镇体制改革、新农村建设、土地制度和农村发展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交流,下面是本次论坛的综述:
一、论坛宗旨和意义
本届论坛主办方,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贺雪峰教授介绍了论坛产生的背景,当时县乡干部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不好,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通过论坛,促进了交流,包括学者与干部之间,不同区域干部之间的交流。他指出论坛的宗旨是搭建沟通的平台,促进友谊,提出问题,让学者少说空话,让干部有更大的视野。要让第一线的声音发言,以期推动农村发展,乃至中国的发展。
论坛发起方之一,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胜研究员回顾了论坛的历史:第一届论坛2005年中秋节举行,当时的特殊背景是,农民负担是社会焦点,县乡干部是过街老鼠,要为所有农村问题负责,没有多少话语权利。但以李昌平上书总理为标志,此后许多基层干部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促使三农研究注意实际,对某些专家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前两届论坛的意义和影响主要有:①发出了基层干部的声音;②促进了学术研究日益与基层靠近;③县乡干部的社会评价逐渐向应有位置回归;④为农村研究注入了源头活水。他接着回顾了4年来的历史变迁,首先是有更多的学者和来自不同地域的基层干部参与进来;其次是几个三农研究机构——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等都有了新的发展;再次是国家涉农政策也有新的举措,比如税费改革、义务教育逐步落实、涉农补贴增多、农村劳动力自由就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最后是农村问题和矛盾的变迁,主要有5点:①剩余劳动力增长与市场吸纳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②小农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③西方对农业的高额补贴与国内对工业和城市补贴的矛盾,即国内各级政府投资兴奋点不在农业上,包括传统粮食主产区;④人均耕地不足与大量抛荒之间的矛盾,他特别指出将双季稻改为单季稻等形式的隐性抛荒;⑤农村资金、人才严重短缺与人才资金不断流失到城市之间的矛盾。最后,他提出了本次论坛需要面对的问题和任务:①如何促进农村综合发展,现在农民提出了更多的诉求,不仅是减轻负担,还有政治和社会方面,这主要是由于外出务工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与大众传媒的宣传也有密切关系;②当下矛盾爆发点日益转向县级及以上政府,进而要追问省管县究竟怎么管;③基层民主选举问题,要从选举民主向阳光财政转变,在各项制度没有健全之间搞选举,实际上浪费了民主资源;④中央某些政策难以实现预期效果,比如社会养老保险,中央强力推行,但地方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财力承担?⑤农民组织化程度太低,没有得到根本提高;⑥建立完善论坛的机构和组织机制,设立委员会,提议李昌平担任主任,同时设秘书处,由各主办单位轮流担任秘书长。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系主任雷洪教授对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认为来自基层的学习型研究性干部带来了政策实践的实际状况,既具有学术价值又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他希望学者与基层干部共同努力,在理解中国经验的基础上开创中国理论。
胡晓芹女士(湖北省襄樊市委政策研究室)认为论坛也是一种乡村建设的实践,通过彼此之间的思想交流,可以更好的服务于乡村建设,也可以促使更多的人走出书斋,走到农村的土地上。
刘本在先生(河南省委政研室)认为论坛搭建了三个平台:专家学者理论辅导的平台、研究交流的平台和思想交锋的平台。在他看来,与会人员是在替国家总理想事情,为广大农民谋福利,是可尊敬的人。他还提出了三点建议:①专家学者要多到农村多到基层中去,将理论带到农民中间去活化;②各级干部既要成为实践者,又要成为理论家;③各项议题紧靠党和政府的政策。
二、当前农村形势
万小成(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和兴乡)介绍了金融危机下农村劳务经济情况,他认为使用“劳务经济”比“打工经济”和“劳务输出”更能准确概括当前农民从事非农行业的形式,其中包括外出打工、经商,也包括返乡就业、创业。他从4个方面指出认识劳务经济的重要意义:①人数众多;②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③发展劳务经济可以为农村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到先进地区工作后获得的不仅是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开阔了眼界,学习了经验,更新了理念和生活观念,提高了人力资本;④新形势下,务工人员状况决定了农村大局稳定,尤其在金融危机下,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由此引发土地纠纷、权益保障等问题很多,而且大量青壮年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安置,可能聚集闹事。他还介绍了和兴乡发展劳务经济的措施:①加强组织领导;②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务工人员素质,由数量体能型向质量技能型转变;③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更多企业单位招聘人才;④加强引导,鼓励扶持自主创业,形成全民创业高潮。罗兴佐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就“劳务经济”追问道:劳务经济可以改变乡村经济,但能否改变其他方面?能否融入乡村发展?如果可以的话,如何发挥其带动作用?
孙敬林(河南省扶沟县)介绍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经验,他认为在平原农业区可以通过集约发展的途径实现产业集聚,由此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的道路。在此过程中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个是与乡镇的关系,实现集约发展要求各乡镇将企业集中入驻县级工业区,县乡两级实行税收分成,这样可以打破区位差异,使各乡镇在同等条件下竞争,而且可以有效节约土地和治理环境;另一个是与农业的关系,改变散户种植经营模式,组建专业合作社,并实现融资、销售、技术服务等一体化,发挥规模优势。他还从集约发展的角度理解合村并组的意义,认为将分散的村庄进行合并,有助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可以集中财力有效提供公共服务,他同时指出,村庄合并及其建设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操之过急,需要10-20年的时间去落实。
傅光明(湖北省财政厅)介绍了各级政府涉农财政投入情况,他认为现在城乡差别主要体现为农民获得的补贴少,而农民又是讲求实惠的,因此政府应该加大补贴力度。他同时指出目前资金兼管存在问题,村级干部贪污挪用补贴款的现象仍然严重,因此应该恢复被裁撤的乡镇财政所,另外要改进补贴方式,现在各项补贴十分分散,应该进行整合,实现集约化。
董磊明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提醒大家注意一个“悖论”:一方面是国家财政充裕,另一方面却是基层干部在抱怨“空壳村”,因此,他认为目前的财政投入不只是监管的问题,还有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进而是由谁来使用,基层干部的共识是直补到村更好,因此,应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三、基层组织建设
李增名(湖南双峰县荷叶镇)以自己在基层的工作经验说明现在干群关系有了较大改善,干部队伍有朝气,这得益于中央政策使百姓得实惠,群众有福气,而且农村经济发展也非常有生气。然后,他重点分析了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由于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导致在村的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服务能力弱化,而且女党员稀缺。某些村宗教宗族矛盾突出,而群众对党的信仰和感受不强。他认为中国民主建设需要较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党的领导,否则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因此亟需加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这要求一方面加强对老党员的教育,也要培养年轻党员,引导他们跟党走,促使他们接受党的思想。他特别指出党的优势是政治优势,要发挥好,要在社会上唱响党好、社会主义好的主旋律,舆论阵地不能丢。为此,要转变干部作风,不能仅仅是考核式的,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他还举了发动群众组织起来维护社会治安的例子,说明要发挥党员和有正气的人的带头作用,发动群众将社区治安当作自己家里的事情,使群众参与进来,共同维护社会正气。针对李增名提出的党组织建设问题,罗兴佐教授认为这是从静态结构来分析,有可能找不到改革的思路,因此究竟症结在哪里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胡维平(安徽省绩溪县上庄镇宅坦村)结合自己的经历分析了十年来村民自治的变化。在他看来,实行书记村长一肩挑使得权力无法得到有效制约,从法理上看,党支部不能代办一切,而且党的执政能力也不一定与党员人数成比例,不能认为党政一体意味着党的执政能力就自然提高了。他还对村财镇管的做法表示了异义,认为这种做法于法无据,所以才在执行的时候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这一程序,以“委托管理”的方式获得了合法性。
汪恭礼(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讲述了一件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他的家乡得到上级资助进行道路改造,但村里一个“狠人”从中为自己牟利而与村民发生纠纷,但村委会无力调解,而公安部门又认为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最终导致一场好事不了了之。他由此展开分析目前村庄治理存在的困境:一方面是村民行为自由化,约束机制苍白无力,法律不便管而村规民约又管不了;另一方面则是村组织弱化,村干部软弱,怕引起不稳定,导致细小问题复杂化。
周平海(湖北省阳新县政府办公室)分析了村民自治的障碍与突破,他认为目前对村民自治造成障碍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软化的机制:选举规制不完善、民主决策的事务难以实现、村内事务监督难以到位;②弱化的民本因素:价值观念变化、对基层组织依赖性降低;村民流动频繁和小组长被取消、文化因素;③异化的外生力量:灰色力量容易流入、现行乡村治理体制存在问题。他指出应当从三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完善:①改革基层公共服务投入机制,为村民自治打造公平的外部环境;②打造文明发展的村治环境,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自治文化环境;③切实转变基层政府职能,要建立有人理事的村民小组长。他还对大学生村官计划提出了批评,认为村官只是将村庄作为职业的中转站而非人生起点,基层经历只是镀金的工具,他警告说我们正在豢养着灰色势力,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我们都应对此进行反思。他最后指出,要构建顺畅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如果不明白不了解老百姓的需要就不要进行改革。
李远行教授(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对村民自治是否可能实现表示了否定,在他看来村民自治有三个层次的问题:需要与否?如何自治?能不能自治?他认为现在的农村既不是以前费老讲的差序格局意义上的村落,也不是半数人社会,而是在合村后完全陌生化了,在这样的村庄内不可能实现自治。
刘贵志(江苏省宝应县泾河镇)对基层干群关系进行了分析,他用干部是否关心群众疾苦以及群众是否支持干部工作为指标,将目前基层干群关系状况分为三种类型:和谐型、紧张型和中间型。然后他重点分析了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①干部个人素质低,群众不信任。这表现为思想动机不纯,背离群众,比如将当干部混同于一般就业、自视地位高于群众、做官求发财;认为自己的利益高于一切;认为不是群众选举的,感情上偏离群众。②基层组织软弱涣散。这表现为五个方面:带头人率先垂范不足;驾驭人的能力不足;责任考核不明确;活力不强;通过其他途径甚至不正当途径增加个人收益。③上级党委政府对干部的教育培训不够,干部只是凭自己的经验去工作。他认为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围绕群众服务,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因此要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
四、乡村建设
李昌平(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认为建设新农村要先建新金融。他首先指出发展社区性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的重要性:①生产、投资、合作都需要金融服务;②农民有山有水,要将财产变活也要靠社区金融;③金融合作是其他合作的基础,否则收益不稳定,合作不可持续;4,社区金融促进农村发展的功能远远大于财政项目支农;5,社区金融合作促进其他合作后,将为村民自治提高新的经济基础,挽救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他认为由于①运行成本高;②信息不对称,风险高;3,正规银行也不可能接受绝大多数农民的房屋、土地等财产的抵押贷款(产权再明晰也不可能)。因此,正规金融机构不可能为农民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而靠私人银行又存在重大风险:①必须要有黑社会参与②私人银行下乡后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将发生根本改变。因此他反对银监会优先发展私人银行而忽视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政策,并警告日韩等国和我国台湾用了近100年的时间应对和阻止私人资本下乡办金融,我们不能主动将私人金融资本引进来。他还分析了目前农村合作社的状况,在他看来绝大多数合作社都是假的,因为政府的推动只关心合作社数量增长结果而不注重合作社创建的过程和内涵,办合作社①为了从上面搞到更多的资源,而且②不知道如何去协助农民搞合作社,只会下指标,丢掉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他尤其指出,办合作社难在制定章程,制定的过程其实是农民契约的过程,互相教育、互相说服的过程,是憧憬和规划未来的过程,是制定规则和探索控制风险方法的规程,是提升农民合作素质的规程。这个过程需要千千万万熟悉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协作者(各级干部、教师和研究者、大学生志愿者等等)帮助农民走过这个过程。他认为自己多年的经历表明,目前只有发展与养老结合(资金互助促发展,利息收入敬老人)的金融合作才事半功倍。
杨雅茹副教授(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也认为金融对于合作社具有基础作用,她认为金融发挥的是造血的功能,相比于政府财政的“输血”更有活力,因此新农村建设应该是政府、资本、知识分子和农村共同合作。
何慧丽副教授(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则用自己在兰考六年实践的成果来探讨知识分子的参与式乡村建设,她认为三农问题,以及“三治”(县治、乡治、村治)问题,本质上是作为人地关系紧张的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工业化派生的制度成本问题,是国家作为经济主体履行工业化战略任务的政治派生物。她指出在地方工业化过程中县级政权的属性和县乡关系属性的作用下,后税费时代乡村治理出现了双重困境:由地方政权的经济主体属性所引发的、以土地征占和其他财产性冲突而导致的第一重困境,由地方政权的有限性行政行为所导致的、以治理缺乏为轴心的第二重困境。前者是地方政权“错位”而致,后者是“缺位”而致。因此,解决问题的主要方面在于:如何把县级政权从经济主体转变为以服务为职能的行政主体,由此涉及到国家分税制的制度反思和对中央以“政治消解行政”做法反思。解决问题的另一方面在于形成农民的组织主体性:以国家主导的方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形成承接国家资源下移的低成本的农民自主性组织,包括农民社会性自助组织(老年人协会),经济性自助组织(经济合作社)和文化性自助组织(乡村文艺队等等)。
孙君(北京绿十字会)同样提供了一个乡村建设的成功范例,他提出要从希望而不是问题的角度看待三农,他从乡村社会中看到的希望是:农民的诚信,农民的满足感,农民的生活环境,农民的食品安全,农民的离婚率,农民半工半农的状态,农民没有退休概念;农村的社会治安,农村的熟人社会,农村的民间风俗,农村的互助互爱,农村贫富均衡,农村正在面临着新一轮的改革,农村也正在享受着中央的惠农政策。他认为要将乡村中的自然、建筑和心灵这三种美从沉睡中唤醒,要拉大城乡二元差距建立农民的自我价值体系,培育一种生命与生活结合的绿色信仰。通过垃圾分类、开发茶叶资源、设立茶坛等,逐步培育出一个新型村庄,创造了“五山模式”。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董磊明教授尤其注意到“拉大城乡二元差距,建立自我评价体系”这一点,但他同时指出,作为一个成功的个案,离不开源源不断的资源进入,对于没有资源的村庄又该如何呢?
余习琼(湖南省汉寿县)为我们展示了在政府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状况,她首先介绍了县政府的思路:规划先行;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水电路;环境整治;农民培训;开展文体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尚。然后,她说明了建设资金的来源:①财政资金②整合国家支农资金③县直单位领导联点支持④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发动农民筹资⑤由村干部动员在外工作的人员捐资。她认为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①农民收入不断增加②农民获得的补贴不断增加③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④新农村建设具有示范意义,但她同时分析了目前还存在的问题:①城乡收入差距仍在加大;②乡村两级组织非法生存的状况仍未根本扭转;③小型水利设施亟需改善;④对转移支付依赖性高,而且自上而下的项目偏离农民需求,跑部钱进的现象仍然严重,资金使用监管需要加强。因此,她认为应该改变转移支付方式,将资金直接转到乡村两级。
赖仁茂(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版石镇)介绍了对农村进行社区改革的经验:①打破村民小组的分界,将全镇162个小组合并为42个社区,在社区内海选产生理事会;②以社区为新的治理单元,组建党小组;③以简单多数的办法,将理事会会长选举为村干部,这是整个工作的核心,因为它改变了选人用人的机制;④建立配套制度,关键是农村社区公共资源管理办法,将公共资源交由监事会监管,使公共资源为本社区利用。他举了改造空心房的例子,通过新的公共资源管理办法使土地出让收入转入本社区使用,这件事由理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进展很顺利,如果由乡镇主导则将遇到极大困难。他还提出要在每个社区设立广播,占领舆论制高点。社区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一方面改善了基础设施,同时也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了三个集中:人口向城市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
杨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从妇女的意义世界切入,指出传统的家族、村落不只是一个结构性的东西,更是一个精神家园。被作为封建糟粕批判的“三从四德”根本上解决了妇女作为一个外人如何获得村庄成员权的问题,是妇女的生活资本和安全感的来源,是其归属所在,这些只能在家族、村落中才能获得。现在的问题是,村庄不再是精神家园,而中国人有没有宗教,于是就丧失了归属,意义世界就变成另外的东西了,这也为我们理解何以有的地方卖淫公开化职业化提供了新的视角。
吴重庆(《开放时代》主编、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认为新乡村建设要确立留在村庄的农民的自信和自尊,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而不是城式化。当下的乡土社会原有的根基已经被冲击的太厉害,需要外部力量进入,要防止城市文化继续进入,凡是能够对此进行批判的力量都可以结成统一战线,共同努力培植本土文化和本土记忆,这就要求知识分子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尤其需要发展自助组织,要让农民认识到自己是有能力的,没有农民的合作,来自上面的资源将无法对准农民需求。他进而指出,要恢复发展有机农业,因为农业是乡土文化的基础,否则后者将是不可持续的。农业重新生长以后,可以建立城乡之间的良性链接,因此同时需要对城市消费者进行教育,这同样要求知识分子参与,要让城里人肯定农村文化。
五、农村公共品供给
陈正权(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政府)首先指出了目前乡村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①体育文化设施建设脱离农民需求,比如远程教育设备、多功能文化设备等没有被群众使用,实际上是国家在掏钱给文化站修建豪华办公场所;农民劳动本已疲倦,没有心思去体育健身设施锻炼。一方面是上级政府一厢情愿,另一方面这些设施本身质量也很差,大多一两年就损坏了;②之后的文化下乡。文化下乡引不起农民的兴趣,不管是歌舞还是电影,都没有观众,发挥的作用不大;③农民最需要的水、电、路得不到改善,还要农民自己出钱;④公共品资金用错了地方。将补贴散发到每户农民,但补贴并没有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且农民还嫌少。他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两点:①决策层乐观地估计了农村现实与农民需要。以为农民饱暖以后有更高的精神需求了,其实农民最需要的还是像水电路这类物质上的东西;②上下级之间类似于婆媳关系,只要上级安排就做,上级说好就好,使上面的决策产生了错觉,以为真的很好,而下面则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他用一句话来总结目前的公共品供给状况:凡是群众最需要的都要自己掏钱,凡是群众自己掏钱的都是最需要的;凡是不需要的都不用群众掏钱,凡是不用自己掏钱的肯定也不是群众最需要的。
陈柏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分析了乡村混混在公共品供给中的角色,他指出在中部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困境实际上是农民无法有效克服搭便车行为导致的,也即少数钉子户决定了合作能否成功,而面对这些钉子户,基层政权也无能为力,只能引入灰色力量,靠混混去摆平,压制钉子户,从而实现公共品供给。他认为治理钉子户的力量,在传统时代是宗族,集体时代是“抓革命促生产”,但在新法治话语下,基层政权的治理能力反而不如以前,因此关键是需要强化基层政权的力量,他最后提醒:小政府的前提是强政府。
陈汉(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和兴乡)介绍了4+2工作法的开展情况,所谓4+2工作法就是在村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四议”指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他认为该工作法①对村两委权力运行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实现了从包揽一切到村务公开;②保障并促进了党员与群众民主权利的充分发展;③使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被激发出来。他举例说改善村容村貌是一件好事,但乡村两级都没有钱,而政策又不允许向农民收钱,而使用4+2工作法可以引导村民自己办,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他同时指出了该工作法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①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其中有党员和村民代表;②个别干部,尤其是村支书认为自己的权力受到了削弱,推行不积极;③具体实施中,多某些不合作行为束手无策;④程序多,决策一件事情最快需要20多天,操作比较复杂。
六、上访
关于上访的讨论,成为本次会议的一大热点,首先申端锋(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发表了《乡村治权与国家政权建设》主题发言,他以河南一个乡镇30年来的信访作为研究对象,划分出了信访的三个阶段:1980-1990年信访原因主要是拨乱反正,而乡村治理与信访分开;1990-2004年税改前,信访原因主要是农民负担问题,而这一阶段信访治理嵌入在乡村治理之中;04年至今,信访原因则是土地纠纷、村庄纠纷以及遗留问题等等,这一阶段的特征是信访吸纳治理,也就是信访体制将乡村体制改变。从这30年的信访趋势来说,04年至今的信访比例占据了30年信访量的60%,那么,为什么信访在这一阶段突然增多呢?申端峰认为,这是乡村治权弱化的结果。国家在完成第一期以加强中央建设为主的国家政权建设之后,目前进入第二期国家政权建设,应该完善基层政权建设。
当晚,施维(农民日报)再次将截访、上访问题抛出,她想象中的农民上访应该是天然的利益受损,无法得到公正对待才上访,但与申端峰等则认为,目前有很大一部分是无理访。那么,这个差异到底是在哪?上访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个上访量越来越多的困境?会场上出现了不同观点的激烈交锋。肖飞(江西省赣州市委维稳办)认为,在他统计的资料中,有理上访只占到30%,无理上访占到70%,有些人把上访当做一种要挟政府的手段。对于当前维护稳定的问题,他指出了乡镇的三大压力,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维护稳定压力。目前稳定成为乡镇必须首先解决的,他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即以维权促维稳,以依法促维稳、以发展促维稳。欧阳中球(湖南省衡阳县经济发展局)认为,有理上访一般都能在乡镇,最多到县、市解决清楚,而到中央上访的往往都是无理的,上访问题往往是权力产生于哪一级,上访就到哪一级,应当把上访者当做利益主体,而不是道德主体。对于截访,他认为在于信访体制有问题,中央价值取向有问题,把上访当做稳定的缓冲,对于无理上访,国家应该要有约束的手段。吴重庆认为,正是当前上访者被压制反而传达出了他们的声音。申端锋进一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当前基层政府只有了摆平等治理技术,但缺乏分类的技术,无法鉴别无理访,无法定性,根本上原因在于缺乏政治原则。贾建友(河北新乐市正莫镇人民政府)指出了当前乡镇出现两大困境,一个是有理上访无力解决,无理上访只能围控。与大家关注农民无理上访不同,魏星河(江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学部)认为,上访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农民越级上访说明对上层政府抱有希望,而现有的信访体制的反应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是人治的结果,是以人为本的思想与公民表达诉求渠道堵塞的矛盾。毛刚强(贵州财经学院)认为截访者与上访者一样也是基于利益关系,信访有它的合理性,国家有信访条例同时又不允许上访,是国家虚伪的表现。胡维平认为出现上访是因为乡镇权力的授权问题,如果是由下向上,可能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最后,李昌平谈了他的看法,他认为信访危机是政治危机的表现,根源在于社会的贫富分化与不公平,本是人民民主专政成为少数人的专政,意识形态与政治实践出现背离。中央是对的,人民是对的,谁是不对的?信访制度本身存在问题,应该有道理的能鼓励上访,要认真接访,按照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该哪一级解决的问题就在哪一级解决,不要总是逼迫乡镇干部无休止的截访、劫访。同时他指出了这样一个现象,即少数民族地方和集体经济的地方不上访,但不上访也未必就是好事情。总之,上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既需要把它放在宏观的社会背景之下,还需要对具体的信访体制、国家权力结构(特别是乡村治权)、上访者与上访的分类、上访性质的判断、公民权利等进行多维度的考察。
七、乡镇体制现状与改革
乡镇体制现状与改革也是本次论坛探讨的又一大主题,其中有五个发言人做了专门论述,并在学者点评之后引起了众人的讨论。黄迁海(河南开封县西姜砦)首先介绍了他所在乡镇的人员配置情况及其机构设置,并指出,在机构改革之后多出了一个信访接待室。他认为目前这种人员与机构设置是乡镇改革妥协的结果。目前其所在乡镇人员较为稳定,没有提拔与调整,这一定意义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但是以前的那种积极性又是一种过渡行政,把主要心思花在了政绩工程。此外,当前基层工资也有所提高,但也就是基本工资加一些过节费,其他额外的收入就需要自己跑项目获得。就此,徐晓军(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做了一个点评,乡镇改革是妥协与协调的结果,如果不预留空间会是什么结果?如何留空间?他也认为当前的乡镇改革没有触及到根基问题。贾建友以一个乡镇干部的身份反思乡镇改革,他认为当前的乡镇改革形势处于“山雨欲来风满楼”状态,处于改革的风口浪尖之上,乡镇干部在迷茫中观望与彷徨。他认为从建国到现在一直没停过,从开始的区、乡、行政村进行辖区和职能调整,到人民公社,再到撤消公社建立乡镇政府,从以前的干部下放到如今的精减人员,乡镇的改革其实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从纵向来看,乡镇改革的频率是越来越高,改革的效率在人员、机构、服务对象上却是越来越低。同时他还指出了当前乡镇改革两大误区,一是人员误区,不能仅看人员多少,而更要看权责多少;二是改革的方向性问题,一直都是自上而下的封闭式改革,在行政体制内搞,而把农民群体给排除了。当前乡镇改革出现了乡镇干部的官僚化问题、乡镇改革的公正性问题、乡镇改革的风险性问题三大隐患。就此,他提出了乡镇改革应该真正从村一级改起,做实民主监督。崔云国(枣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介绍了他们如何将七站八如何转制的过程与效果,从转化过程看,将七站八所全部转化为民营非企业性质,实行了竞争上岗,并保证人员的养老问题与待遇问题。从改革效果看,清退了一些冗余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减轻了一些财政支出,创新了一些工作方式。但也出现了一些单位资金不到位、一些单位名存实亡、转向社会养老投入太大、单位人员老龄化、服务跟不上等诸多问题。张建邦(广西上思县叫安乡昌菱林工商公司)提出了乡镇改革要向企业建制转变,他以农场为例讲述了乡镇可以借鉴农垦政企合一、统分结合的经验对其进行改革,才可能突破当前乡镇改革的瓶颈。欧阳静(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阐述了当前乡镇运作的逻辑,也就是当前在提乡镇改革的前提是要先搞清楚乡镇是什么的问题。她指出了当前乡镇主要工作是在招商引资与上访等综合治理,乡镇实际上只是自上而下的权力派出机构,只是在运用“摆平术”、“搞定术”,缺乏一个常规的权力运作机制,缺乏回应乡村社会自身的真正问题的能力。因此,她认为,乡镇改革的基本方向应该是要加强它的常规性运作的自主能力。对于五位的发言,张德元(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做了评论,他认为乡镇改革是伪命题,当前乡镇改革的原因不明确,改革实施出现错误,改革方向又不清楚,只是改革了形式而缺乏内容,真正的问题是国家的行政体制改革。因此,他认为当前的乡镇改革是皇帝折腾小民的改革;改革是被官僚资本主持的改革,改革可能砸了自己的碉堡。讨论中,吴思红认为在当前的压力性体制下,谈乡镇改革是空话,半官僚化很成问题。吴重庆认为,要跳出政治体制来谈乡镇的作用,如何让乡镇成为地方的生活中心,如何在县域中去看乡镇。何慧丽认为,乡镇做事的逻辑与做学问的逻辑不同,基层干部只重轻重缓急,是一种次优选择,而不注重意识形态。李昌平对此也发表了看法,他说他已经不相信改革了,因为每一次改革总是技术性的改革,这样达不到效果,只有当改革者成为被改革对象时,才可能解决既有的问题。贺雪峰不同意站在个人本位上的悲观型论调,希望大家把自身从所处的位置中跳出来,把改革放在一个更宏观的背景中,改革是一个中性的词,改革中的问题应该把它当做是过程中的问题,而不是结论性的问题,只有这样才可能最终寻找到一条可能的出路。此外,还有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当前的乡镇改革是一种政治转嫁;进行乡镇改革的是县、市、省一级,并不了解基层;乡镇改革关键在授权问题。总之,对于当前乡镇体制改革的现状、原因及其未来的方向,特别是乡镇体制改革本身,县乡干部与学者都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八、土地制度等相关政策
土地制度是当前社会讨论的一大热点,本次论坛也有多位基层干部与学者论及。
邹国浩(湖北省孝感市政研室)发表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要慎重》的主题发言,他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如果一旦遭遇经济危机或者经济发展缓慢甚至停止发展的时候,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就将会面临大量的失业,他们就需要回村务农。如果土地进行大量流转、规模化经营就可能使很多农民无地可重,那样将造成农村与整个社会的不稳定。同时他指出了当前农村、农民面临着教育、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土地征用与住房难、贿选贪污等诸多问题。
陆福兴(湖南社科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紧接着作了《农村土地要谨防“被流转”》的发言,他认为农村土地“被流转”是指为了达到某种行政目的、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承包经营自主权的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土地流转。“被流转”违背了土地流转的国家政策初衷,“被流转”伤害了农民的感情,造成土地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经济风险进而引发社会危机,损害了农民利益。这些主要根源是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冲动。进而他认为克服土地“被流转”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的制度与政策制约。
郭亮(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首先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04年之后,国家政策越来越好,而土地纠纷、地权冲突却是越来越多的悖论是什么原因?他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土地制度的调整变化导致的。土地制度的调整之前,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现在名义上虽然还是如此,但事实上集体已经没有什么权利,而村集体权力的载体却在于土地所有权的名实相符。现在土地是农户的吗?事实上农户又离不开集体,需要集体对其提供公共设施。之前的土地调整制度遵循的是农民是村庄成员而分派到土地的逻辑,而现在土地流转遵循的是市场交换的逻辑。土地流转将导致资本下乡,恰恰是将农村财富转移到城市中去。因此,预期发展农村的土地政策很可能起到了破坏农村社会结构的后果。
此外,李增名还指出了当前的林改政策与农村的实际工作有所脱钩,私有化以后将会严重影响到当地的生态建设。孙兆明(河南省政研室)就以上发言做了评论,他指出了93年实际上就有人提过土地流转,但一直没搞清楚土地是谁所有的问题。如今因土地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主观方面,当前虽然吹响了土地流转的号角,但是又出来了三原则做了限制。另外,客观方面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向何处去?只有在农民转移出去之后,土地流转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另外,他提出了一些值得我们思考的几个问题,土地流转给谁?土地流转之后的监督与管理问题?土地的确权问题?董磊明(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接着做了点评,他认为必须先明白土地意味着什么的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基本保险,是国家稳定发展的蓄水池和稳定器,这样才能让我们面对任何形式,进可攻、退可守。他认为郭亮的发言指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土地调整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我们一直以来没有搞清楚与明确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农民与土地制度的关系。事实上,既有的土地制度往往与农民的生活方式、习惯紧密相连,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也与土地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九、农村政策与未来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