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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学者章铮:

    35岁以下劳力总体枯竭 民工荒提前10年出现

    2011/03/22 08:01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第一财经日报    王羚

     

    春节过后,蔓延东西部的民工荒以前所未有的广度给中国经济带来冲击。许多声音在追问:中国现阶段的民工荒,到底根源何在?民工荒是盘旋在中国制造头上挥之不去的阴影吗?在仍存在相当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背景下,到底如何能使人口大国避免出现结构性的民工荒?《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日前就此专访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学者章铮,他长期关注中国劳动人口年龄结构及农民工群体。
      基于调研,章铮提出下述判断:中国目前35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工资源总量上看已经枯竭;有中国特色的刘易斯拐点已经来临;企业低用工成本导致中国乡村黄金年龄段劳动力资源加速耗竭,使得民工荒出现提前了10~15年;提高农民工工资是吸出农村现有剩余劳动力从而解决民工荒的重要对策等。

      民工荒悖论背后是劳动生产率的年龄差异

    (章铮注:本段中的黑体字发表时删掉了,因而有些看不明白)
      第一财经日报:关于正在发生的民工荒,大家在讨论一个悖论:一方面东西部都缺工严重,另一方面,中国农村还有为数不少的剩余劳动力,这样两个看似矛盾的事实为何能并存着?
      章铮:在我看来,理解民工荒与乡村劳动力剩余并存的关键,在于农民工劳动生产率的年龄差异。准确地说,现在的局面应该是高劳动生产率的青年农民工荒与低劳动生产率的乡村中年劳动力剩余并存。
      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工就业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绝大多数工作是简单的重复性作业;这些工作没有多少技术,农民工很容易学会;但这些工作对从业者的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有比较高的要求,因而青年农民工从事这些工作时,劳动生产率比较高;非技术农民工进入中年后,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下降,劳动生产率逐年降低。
      假如不论劳动生产率高低,所有的农民工都按照工作时间和同样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工资,在流水线上干同样的活,30岁以下的农民工月产量是12000个,31-40岁的农民工月产量是10000个,41岁以上的农民工月产量是8000个。作为企业经理,你是愿意使用25岁的,还是45岁的?

    人们会说,可以用同工同酬的办法来解决不同年龄农民工的劳动生产率差异问题。那就接着举例。假定所有农民工进城务工时,愿意接受的最低月工资(经济学上称为保留工资)都是1200元。此时,如果企业使用的工人中包括了41岁以上的农民工,则根据1200元的保留工资和41岁以上农民工每月8000个的月产量,每生产一件产品的记件工资至少等于1200÷8000=0.15元;而如果企业招的工人是清一色的30岁以下农民工,则根据1200元的保留工资和30岁以下农民工每月12000个的月产量,每生产一件产品的记件工资可以压低到1200÷12000=0.10元。可见,与使用劳动生产率较低的中年农民工相比,使用劳动生产率高的青年农民工,企业或者可以得到更多的利润,或者可以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在上例中,这表现为每个产品可以多赚5分钱,或者产品加工费可以比竞争对手低5分钱。在民工荒出现之前,青年农民工是供过于求的。因为青年农民工的劳动生产率高,所以城市企业把计件工资定得很低(在上例中是0.10元)或者把产量定额定得很高。如此低的计件工资,意味着月产量达不到定额的31岁以上的农民工,月收入达不到1200元的保留工资水平。此时,即使企业不限制用工年龄,与低劳动生产率相联系的低收入也会迫使年龄较大的农民工自愿离开。
      2004年后,一方面,高劳动生产率的青年农民工能进城的都已经进城了,青年农民工的供不应求导致了民工荒。另一方面,只要城市企业不提高计件工资标准,年龄较大、劳动生产率较低的乡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得不偿失。因此,即使这些年龄较大的乡村劳动力在乡村属于剩余劳动力,他们宁可滞留在乡村,也不愿意去当农民工。这就导致了民工荒与乡村劳动力剩余并存的局面。

      35岁以下乡村劳力总体已枯竭

      日报:中国社科院学者蔡昉曾经提出,中国的劳动力供给和劳动力需求曲线最早在2004年、最迟在2009年出现交叉。他就此提出了中国的刘易斯拐点来临的说法。但是学界有些人并不认同,您的观点呢?
      章铮:本来意义上的刘易斯拐点是以乡村劳动力及其家庭向城市移民为前提的。所有进城并在城市工作到退休年龄的移民都会依次经过劳动生产率高低不等的年龄段,因而没有必要专门分析劳动生产率的年龄差异。
      但在中国,由于乡村实行了平均分配土地耕作权的制度,中国绝大多数乡村家庭都有地可种。在城市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可以回乡种地,出现了众所周知的第一代农民工青年在城市、中年回乡村的现象。
      低计件工资或高产量定额下,只有高劳动生产率的青年农民工才能在城市企业待得住。因而在中国,刘易斯拐点的出现不取决于中国乡村总体上有多少劳动力,而是取决于乡村青年劳动力有多少。
      根据我们的估算,2009年全国乡村户口劳动力有5.5亿,从中减去全国2.3亿农民工,再减去大约1.8亿农业劳动力,则乡村剩余劳动力数量还有1.4亿。但这5.5亿乡村户口劳动力中,30岁及以下的只有1.54亿,35岁及以下的只有2.09亿。而2009年全国农民工达2.29亿,外出农民工达1.45亿。
      同时,有关资料表明,即使城市最需要的30岁及以下的乡村劳动力中,也有20%~30%的人因种种原因无法转移到非农产业。因此,可以判定,中国35岁以下的乡村劳动力资源总体上已经枯竭。
      小农经济支撑起中国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使2004年以前那种通过使用高劳动生产率的青年农民工来压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中国企业在世界市场竞争力的做法成为可能。但这种做法同时也导致了中国乡村黄金年龄段劳动力资源的加速耗竭,使得民工荒的出现提前了10~15年。
      日报:有学者认为,提升农民工的技术水平就可以延长其职业年龄,从而有助于解决民工荒。您怎么看?
      章铮:技工与普通农民工劳动生产率年龄差异不一样。技工首先要接受3年的中等职业教育,然后再经过10年左右边干边学的过程,积累丰富的经验,其劳动生产率才会达到比较高的水平。因此与普通农民工不同,技工的黄金年龄段应该是在35~50岁的中年时期。
      大量培养技工,意味着更多的乡村“90进入技校学习。长远来看,这对中国经济升级有益,对技工本人及家庭的城市化也有益。但从眼前来看,这会减少青年普通农民工的供给量,使得近几年的民工荒更加严重。

      农民工市民化需要收入支撑

      日报:从2004年开始,全国性的民工荒屡屡出现。在您看来,破解民工荒的根本途径在哪里?农民工真正市民化就可以破解吗?
      章铮:市民化的前提是农民工及其家庭具有在城市生活一辈子的最低限度收入,从农民工家庭一辈子收入的角度来看,影响因素主要是两个:工资率(年工资或月工资)高低与工作年限长短。
      前面所举的例子表明,企业根据青年农民工的高劳动生产率所制定的低计件工资标准或高产量定额,一方面压低了农民工的工资率,另一方面缩短了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年限。
      如果把上例中的计件工资标准从0.10元提高到0.15元,一方面,41岁以上农民工的月收入也会达到保留工资水平,农民工在城市可以工作到50岁或60岁,工作年限可以从工作到30岁时的10~15年延长到30~40年;另一方面,农民工青年时期的月工资会大大超过保留工资水平。两者的共同作用会使农民工家庭一辈子的收入大大增加。
      总之,在我看来,判断农民工工资水平是否合理的标准,应该是在这一工资水平下,农民工及其家庭经济上是否有能力在务工城市落户。
      日报:有人担心,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会加重企业的用人成本,从而导致企业效益下降进而影响就业。您怎么看?
      章铮:加重企业用人成本是肯定的,但既然已经出现民工荒,那些现在就招不到工人的企业即使破产了,总体上也不会影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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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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