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研究所双周学术交流午餐会(S2011-01)述要
2011年4月26日,农村发展研究所双周学术交流午餐会(S2011-1)在所会议室举行。本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党国英研究员与农村政策研究室胡冰川博士做了主题为“农村政治参与的行为逻辑”的讲座(本所原所长张晓山研究员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体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参会人员就其报告和研究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农发所李周所长主持了本期学术报告会。本所研究人员、硕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及访问学者等近60人参加了午餐会。
报告内容简要
从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至今,中国绝大部分农村进行了3至4次村委会选举,选举的规范化和民主化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在这一进程中,作为微观个体的农村居民,其参与选举投票的行为方式与逻辑究竟如何?村民自治的效果又如何?
报告人利用对全国3个省、9个县、26个乡镇、59个行政村中的1170户农户的调查数据,以SEM模型为分析基础,具体分析了农村居民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这一行为的影响因素,并对其中存在的行为逻辑进行了总结:第一,户主年龄对农村居民是否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有一定影响,户主年龄每增长10岁,其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意愿就下降约2%;第二,户主的健康状况对农村居民是否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影响十分显著;第三,户主在本村居住的时间对其是否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影响十分显著,当户主一年内在本村居住的时间每增加100天,其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意愿会下降约7%;第四,农村居民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地区特征十分显著,河南省的农村居民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意愿比广东省的农村居民低12.9%;而宁夏自治区农村居民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意愿比广东省的农村居民低13%。这充分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对农民居民政治参与意愿的影响很大;第五,主要候选人是否参与村委会主任竞选、家庭年收入以及户主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在本村的任职情况和政治面貌这些变量对农村居民是否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影响并不显著。进一步地,报告人在乡镇的层面,对投票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人均收入水平对一个乡镇的投票率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当人均收入水平每增长10%时,投票率将提高1.77%。而与预期不同,乡镇人口数、乡镇财政收入和人均财政收入对乡镇层面投票率的影响并不显著。
报告分析发现,中国农村地区对民主政治的需求与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高度相关。报告人根据研究结果进一步探讨并认为,乡村社会对民主政治的需求之日,也就是乡村社会的解体之时,同时也是城市社会替代乡村社会之时。这当然是一个渐进过程,但不论这个过程有多长,转变的性质将不会有变化。尽管研究结论的确在理论与政策批评上有一定颠覆性。当要求典型的乡村社会实现民主自治时,其实它并不需要民主政治;当发现它需要民主政治时,它已经是一个市场化的城市社会。可以认为,“乡村民主治理”是一个很吊诡的表述。
报告人的研究对相关政策调整的启示是:第一,决策者应正确对待当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中的各种难题。鉴于中国乡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仍具有传统性质,且由于习俗使然,要在其中嵌入民主治理方式,的确有一定困难。对于这种困难,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干部不努力、群众素质差,也不要过分追求政策的完善,搞叠床架屋的机构设置。对现实的观察表明,相对于乡村治理,农村产权改革可能更加重要。要使村民委员会仅承担村庄的公共服务职能,把土地等集体资产的管理权完全剥离到农民或农民经济组织手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村委会改制为居民委员会以后,公共服务可以交由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广东省南海市和顺德市的经验证明,这种做法很有积极意义。减少干部权力的含金量,有可能吸引一些志愿者来担当基层干部,这将会极大地改变乡村社会关系。第二,决策者应树立由乡村治理向城市治理转变的观念。具体来说,要考虑将城市治理的覆盖范围扩大至全社会,不再使所谓“乡村治理”成为一个独立问题。由此出发,今后应更强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而不是“均等化”。为适应这种转变,城市治理的方式也应该做出调整。第三,应考虑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使其涵盖农村居民。此法修订完成以后,可再行废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讨论
在报告结束后,参会人员对其报告中涉及到的多个问题进行热烈讨论,诸如针对民主的概念界定、研究内容所属的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领域问题、研究背景与假说问题、村民个体行为与农村集体行为的差异化问题、与民主政治相关联的多个因素诸如市场化进程、受访者在本村居住的时间、受访者的年龄、利益驱动、个人素质等问题、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与不同区域特征的民主政治的差异化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同时,参会人员也针对目前应用经济学领域实证调研中研究人员普遍遇到的问题,诸如:经济数理模型的运用、指标的选择受限于调查问卷的设计,而问卷的设计又受到整个大课题的经费、渠道等条件的影响问题;调研结果的数据净化、剔除极端值等数据处理问题;有限的样本来看中国整体的发展趋势和特征的局限性问题;在调研过程中遇到的受访者与户主的意见不一致、意愿和真实行为的差异化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希望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农发所 韩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