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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浅析
  •  2011-09-16 12:26:38   作者:bzbwg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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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方向的不断变革,各种经济发展思潮大讨论在全国迅速展开。社会主流的一个观点就是城市化建设,意思就是在中心城市扩大建设面积,使许多农村的农民被城市化,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农民进城后的社会保证问题,全部都进入城市万一出现西方的贫民窟将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另外有些学者的观点就是城镇化建设,即在现有的乡镇进行发展,农村农民不用被城市化,而是就进在自己的家乡进行建设,这样的做法好处是使农民外出打工的同时还可以在家务农,这符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人口众多,如果中国经济某一天出现危机,农民可以退回到农村继续耕种自家的土地,这符合中国现实。

           从以上两种发展模式我们要认真研究其出现的根据在哪里。第一种中国城市化建设发展模式,就是农民被城市化,这种发展模式依据是来自西方发达国家。西方理论是让农民全部被城市化后,资本进行下乡进行规模化农业生产,比如美国的大规模农场,大规模养殖场,即资本垄断的农业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可能比较适合,因为他们人少地多,一个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要是按照这种模式进行城市化建设,城市怎么能承受的了。

           可喜的是现在政府正在改变以往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努力走向城镇化的发展模式转变。我们用心观察我们的乡镇村庄正在发生着变化,农村农民建房自觉不自觉的朝向乡村道路岩岸建设,这与以前城市化大规模建设,土地置换的村庄整合的强制性发展,有一个鲜明的对比,说明农民不是没有建设新农村的需求,而是农民建设自己的家园他们有自己的小算盘,是不是适合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的阶段,农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种一些粮食解决吃饭问题,或者他们认为某种产品市场行情好的经济农作物,然后在农闲的时候到城市打工挣些辛苦钱。农民一旦有些存蓄当他们认为没有什么负担(小孩上学、老年人就医、孩子结婚出嫁等)的时候,他们就愿意把挣的血汗钱拿出来进行建房或者购买消费品。

            自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四年来,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了各种各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归纳起来不外乎有养殖合作社、种植合作社、农资购销合作社、农机合作社、金融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息化服务合作社。

            以中华供销总社为代表的是农资购销合作社,以农业部为代表的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民合作社,以民间组织姜柏林老师为代表的资金互助社,以中农信达农村信息化服务为代表的信息化服务合作社,以农机管理局为代表的农机合作社,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是从运作方式上看总体上是以资本型和服务型两种运作模式。资本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是大规模土地流转,然后进行搞种植或者养殖。当地农民将土地流转之后外出打工或者成为合作社的农业工人,合作社的负责人成为农场主,这种运作模式的特点是经济实力强,规模大、短时间内效果明显。缺点是由于规模大管理成本加大,风险比较大,要想持续下去只有两种方法一个是压榨农场工人,大幅度提高粮价,向广大的消费者提供高价粮。

            另外一种运作模式就是农民与农民联合起来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模式一般不以经济为发展条件,而是以周边人情关系、熟人社会和所了解的风俗民情,在有限的范围内尽可能将农民组织起来,以人头的规模优势来进行规模化农业生产,将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以集体行为进入市场,这样不用大量的资本,只要组织农民加入合作社,以规模效应提高影响力,从而达到与市场的谈判能力,来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从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这种模式运作的合作社特点是抗风险能力强、容易得到当地农民的支持,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缺点是资金弱、经济效益不明显,合作社需要很强的团队组织能力。

            从农民合作社的两种运作模式分析来看,以服务型的农民合作社在现阶段是比较可行的做法,适合中国国情,它与现在的城镇化发展是同步的,而资本主导的农民合作社是以城市化发展同步的,因此说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也要适合中国的国情,以农民为主导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起来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有属于农民自己的养殖场、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有农民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把农民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经济利润全部留给农村,这样农业经济才会发展,城乡差距才会缩小,城市农村共同进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实现。

      

                                                      亳州市谯城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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