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思想评论 >> 一家之言 >>
  • 转型期农村政治文化的样态及其生成
  •  2011-11-06 12:44:45   作者: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点击:0   评论:0
  •  【字号:
  •  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其形成于该民族的历史和现实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进程中。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综合考虑不同群体、不同国家和不同政治制度下政治文化不同特点的前提下,将政治文化划分为地域型、顺从型和参与型等三种类型。但同时他又特别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纯粹属于哪一种,而应该是一种‘馄合型’政治文化,尤其是在社会过渡时期,这种混合程度更复杂,过渡色彩更浓厚,其主要表现为地域——顺从型文化、依附——参与型文化和地域——参与型文化”。①有学者在对当代中国“民工潮”进行政治社会学分析后认为,流动农民由于自身初始条件的小同和进入城市后从事职业及社会生活经历的不同,大致沿着三种不同的道路演进,表现为公民文化的生长、臣民文化的复制和暴民文化的赘生,从而形成三种截然不同的农民政治亚文化。②事实上,由于受历史、现实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在流动农民的直接拉动下,当代中国农村从总体上来说,是由经地域——顺从型文化、依附——参与型文化和域——参与型文化这三种不同类型的混合文化的生成和演进,使得臣民文化被强化、暴民文化赘生和公民文化产生,并最终表现为以臣民文化占主导,辅之以暴民文化,兼具或多或少的公民文化这样一种高度‘馄合型”政治样态。这可以从其生成和演进的逻辑解构过程中得到说明:

      然而,政治文化不仅是经济、社会的产物,而且还深受政治体制及其运作的影响。在传统社会中,国家从自身政权统治的需要出发,总是倾向于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其通常的做法不外两种:一是通过“编户齐民”的户籍制和连坐制,防止农民经常用逃亡来消极抵抗沉重的赋税和劳役;二是通过“家国同构”的社会组织在乡村社会利用乡村自组织力量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在传统社会,农民由对家的认同自然而然的延伸到对国的认同,使农民在心目中把理想的国家政治关系理解成为家族关系的自然放大,官吏被称为“父母官”,理想的皇帝就是爱民如子的“慈父”。国与家相通,君权与父权相通,因而治国和治家的规则也是相通的。“三纲五常”既界定了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也规范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国”和“家”人们的意识深处由此被相提并论,传统农民对家庭的忠诚很自然地转化为对国的认同,臣民文化由此形成,并被内化为传统农民政治文化的核心。拜权主义成为其政治文化的表征,简单重复再生产导致的相似性和分散性使得精明的个体农民整体卜无力和涣散,在代表自己和被别人代表的选择中,他们注定选择了后者,否则,就只好将个人自己的命运交给外在于自己那不可捉摸的老天或运气,因为在以关系的另一端——他者为本位的传统中国社会中,人是生活在各种各样的义务和角色之中,个人、个性没有藏身之处,自己不能做自己的主人,逆来顺受的性格和多吃一点亏的无所谓的态度由此养成,而这正是专制主义的结果和基础。因此,“农村大众可以是地区性的,只有极少的忠诚感、服从感和政治参与。这就是传统中国的图景:80%的人口是农民,运转这个国家的是一个绅士和商人阶层,人数更少的行政官员和宫廷官员在监管着帝国。”③传统中国农村顺从型政治文化特点非常明显。

      从历史到现实,当代中国农民从总体上说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小农经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农民政治文化生成的经济土壤没有被改造。分散的个体农民经济在抵御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侵害问题上仍然软弱乏力,总希望有一种强大的外在与乡村的社会力量来帮助自己克服自然风险和社会环境的侵害。然而,权力对小农的保护是需要付费的,而分散的小农经济剩余不足以支付权力的需求,因而小农对权力的介入存在一种莫名的既爱又怕的矛盾心理,更何况,如果权力对小农由保护异化为侵害,那么,小农就更会对权力产生强烈的疏离感。在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农民由于主客观方面存在的种种原因,当他们面对陌生和充满风险的市场竞争和来自体制的不公正的待遇时,他们需要关系网来进行自我保护,他们的第一本能反应就是退回到他们熟悉的家族共同体和拟家族共同体中去,依托乡村社会原有的血缘、地缘关系来帮助自己度过难关。由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原来在公社体制掩盖下的失业、半失业农民浮出水面,这些“多余的人”有机另谋职业,使得农民在原有的血缘、地缘两种关系之外,产生了第三种关系,即业缘关系。又由于传统的村落共同体和户籍制度下的公社体制的封闭性造成农民关系的贫乏,社会关系资源的短缺,这就迫使他们反求诸己,通过血缘关系,即找亲属,或者是通过地缘关系,即找老乡,来获得就业机会。这样,业缘就和血缘、地缘交织在一起,最终强化了血缘和地缘关系。续家谱和编乡志等传统农民的保留曲目更是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乡村社会一道独特的风景线④。在血缘和地缘强化基础上相应得到强化的礼尚往来式的人情关系网已然成为建市独市个体之问平等、普遍的契约社会关系的大敌。

      如果说上述“暴民”意识的出现是出于外界压迫的一种无奈之举的话,那么,还有一种情形却是农民自己多多少少有些主动性的显现。“农民是在土地上生根的,一切纲常教义,一切‘安分守己’,‘安土重迁’的大道理,是要他们能继续在土地上生存下去才能发生作用。他们一旦因四方八面的压迫榨取而从土地上‘游离’出来,变为所谓浮浪者、浮食游民,以前所有的社会思想的羁绊,便不再对他们发生效用了。”⑦。这便是暴民政治文化产生的另一个深层次动因。自近代以来,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我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加速了自然经济的解体,为农民离开农村提供了较多的从业机会。农民开始挣脱土地的束缚,进入城市谋生。但由于当时城市和工商业的不发达,农民的离村从全国范围来看毕竟是少数。建国后,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在人民公社时期反而结合得更加紧密,农民的传统政治文化在这一时期得到强化并发挥到极至,但由于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农村人对城里人的仇视报复等不健康的心理已经形成。有学者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后认为,当一个人觉得自己从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就被剥夺、觉得自己已无路可走的时候,当他们在城市里有被剥夺感和被排斥感时,便会对“主流社会”产生刻骨的敌意和仇恨⑧。改革开放之后,无论是“离土不离乡”还是“离土又离乡”,农民的流动都在改变着传统政治文化的乡土基础。然而,农民进城后,却无法融入其中,个中原因有来自城市社会的歧视,导致挣钱的艰难,使之挫折感极强,表现在政治文化上认同危机和合法性危机显现。他们在乡土社会中所遵循的那些规范和生活方式在充满陌生人的城市社会中变得越来越不适应,反而接受了许多反文明、反社会的观念和行为,成为反规则的力量,再加之自身权益屡遭侵害,从而出现暴民行动,也即非法政治参与,特别是在寻求外部力量支持失败以后,他们要么拒绝与政府合作,要么采取主动行动,如堵截交通、围攻乡村干部等。当然,实际情况还要复杂得多,也有可能是多种方式的齐头并进。

      然而,由于中国在进入现代化的同时正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面对列强的侵略和压迫,华夏儿女当时普遍拥有—个共同的强国梦,都盼单能够有—个强大国家。这样以来,个人的自由在无形中被认为只是针对像家庭、家族这样的小共体的个人自由,而抽窄了个人相对于国家、社会这样的大共同体的自由。其结果是,个人在摆脱了家族束缚之后,个性陷入一种更大的束缚之中。用秦晖的话来说,“家族长逼我嫁给某人是不行的,那么家族集体‘民主表决’逼我嫁给某人行不行 当然也不行!因为我的自由人权既不是以族长个人权威,也不是以所谓家族多数意志乃至整体意志的名义可以剥夺的。但是,在更大共同体的面前,当时的人们往往就没有这种观念了。人们往往认为皇帝个人的专制是不能允许的,是以‘人民利益’和‘多数意志’来实行的专制就是理所当然。我反对家长权也反皇权,但我对家族可以讲自由,对‘国却似乎不能讲自由,嫁人,但却似乎应当为‘人民利益’而人,反对家长包办婚娲但却接受‘组织上’包办婚姻是当时并不罕见的现象。换言之,在比家族更大的共同体面前,人们往忽视了马克思讲的民主革命的本质是实现‘人的独立性’”。⑨建国后,农民在民主革命时期培养出来的一点公民权利意识却被随之而来的“一大二公”的集体化做法吞所剩无几,乃至到改革开放之初,如果说有自由的话,可能更多的是“国家自由”,而“个人的自由”是非常有限的。甚至在许多问题上,特别是在事关农生计这么重大的问题上农民的声音都是缺席的由于没有融入“他们的界”,无法理解“他们的生活”,被“代表”着。没有细心倾听他们音,没有良好的“沟通”,就轻易“为”他们立言。其主要表现在国家将统一的制度和原则纳入到广大农村,农村原有的制度和规则被认为是落后的而失去其其合法性。外来的制度携带着国家的权利迅速取代农村社会原有的制度,而这些外来的制度是农民所不熟悉的,但却是农民表达利益所需要的,农民所熟悉的制度却不能作为根据,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农民表达的能力,甚至在这种规则面前,农民比以前更弱小。所以,在当今的农村社会人们能够听到太多无奈的声音。他们觉得自己不会得到帮助,因而受到委屈以后也可能根本不去试图表达不满⑩。即使想表达不满,他们也是基于自己的能力以及自己理念与国家所制定制度的吻合程度选择自己最便捷、成本最低的方式表达。常见的几种方式有:依法诉讼;依靠国家力量的上访;放弃目前的要求而寻找其他可以合法表达的机会;采取直接行动进行消极或积极的抗议、抗争等。其中,法律对农民来说是昂贵的,也是陌生的,有好多时候可能还是由政府权力所操纵的,所以,诉讼不可能是其首选的。

      那么,农民在制度内首选的政治表达是什么呢 由于国家权力的深入,外界力量在农村建立了一种统治地位,取得了话语霸权。过去农村社会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地方舆论,对于公共权力来说已不再起作用,甚至可以说在制度框架内,农民就根本没有直接制约地方权力的机制。但由于地方十部的权力主要来自于上级政府的认可,所以解决问题也只能通过更高层政府的介入。上访在本质上来说是邀请高层政府权力的介入,是农民自己的理由与国家的原则取得一致,取得合法性的手段,更何况上访“告状”还是他们所熟悉的的方法,所以,农民自然会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上访,有时甚至会扩大上访规模以期引起上级政府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不满都会通过上访来表达。当国家标准与农村社会本身的利益形成冲突时,由于农村社会原有的公正观念往往丧失了合法性,农民在国家标准面前几乎提不出反对意见,但他们很可能会转换方向,对与国家标准相关的其他做法表示不满,甚至在国家制度内寻找到自己不满、或者抗议的合法依据。值得肯定的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的流动给农政治文化带来了的积极变化。由于流动农民进工厂后学习和接受种种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和适应工厂的制度。规则意识、协作意识、法制意识等现代意识在他们的心理逐步积淀和形成。诚如英格尔斯所言:“工厂无疑是促成人的现代性的学校。单是它所提供的工作和组织经验,就能改变人,使人们在态度、价值观和行为方面转变得更现代化。”11另外,由于城市个体而非家庭为本位的生活使他们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耳濡日染,得到锻炼.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受到自由、平等、竞争和法治等方面的洗礼。因此,“城市改造着人性.……城市生活所特有的劳动分工和细密的职业划分,同时带来了全新的思想方法和伞新的习俗姿态,这些新变化在小多儿代人的时间内就使人们产生了巨大的改变。”12这种改变使“来自不同文化的人,一旦置身于现代化的下业和其它现代环境中,会基本上顺应这种环境,经历人格上的改变,产生出具有某些‘共同性’的精神状态和行为活动方式,成为现代的个人”。即使是“像送货员、街头小贩、三轮车夫、修补工人、服务员等”城市非产业工人,也“总是比一般农民更具有现代性”。(13)“与居民离开农业而转向城市一样.外出做非农业的零工是进步的现象。它把居民从偏僻的、落后的、被历史遗忘的穷乡僻壤拉出来,卷入现代社会的旋涡中,它提高居民的文化程度及觉悟,使他们养成文明的习惯和需要”.瓤特别是蕴涵着平等自由精神的市场经济对治愈等级、依附心理无疑成为一剂良药。

  • 责任编辑:dyy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