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内剥削:农村光棍现象的一个分析框架[*]
——基于渝北S村长子打光棍的调查
陶自祥
摘要:本研究通过对渝北地区S村的实地调查,提出了“代内剥削”概念作为分析和探讨光棍产生的新工具,认为在低度代际责任的情况下,能否有机会外出获取婚姻机会,对于农村的未婚男子能否成婚非常重要。在兄弟多的家庭里,长子囿于“长兄如父”责任伦理限制没有机会外出务工获得经济资源和女性资源而沦为光棍。以往对光棍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衡、经济困难、个人身心残缺等层面,但学者们都常忽视了兄弟之间对家庭有限资源和机会的争夺这一重要因素。
关键词:代内剥削 代内关系 光棍 婚姻市场 婚姻挤压
Intra-generational exploitation: an analysis frame to the bachelor phenomenon in villages
---based on a field study on the oldest brothers being bachelors of village S in the north of Chongqing
TAO ZI-xiang
(Research center of China Rural Govrnence, HUST, Wuhan, 430074, China)
Abstract: Through a field study of a village in the northern area of Chongqing, this paper comes up with the concept of “intra-generational exploitation” as a tool of analyzing and probing into the generation of bachelors, and holds the opinion that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of low-grade generational responsibilities, the opportunity to work outside villages and find a mate matters a lot for each son of a family to get married. In families with many brothers, the oldest brothers, due to the limitation of “the oldest brother taking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father” responsibility ethnics, are deprived of opportunities of working outside the village, which cuts their access to both economic and female resources and makes them bachelors. Former studies on the problem of bachelor mainly focused on the severe imbalance of sex ratio, economic difficulty, individuals’ mental and physical disability. However, scholars neglected one important element, that is, the competition over the limited resources and opportunities of a family between brothers.
Key words: intra-generational exploitation intra-generational relationship bachelors marriage market marriage squeeze
一、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来,有学者关于21世纪中国将会出现三千万光棍,并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论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有关光棍的具体成因却并没有统一的定论。从既有研究来看,学界对光棍现象研究的主要路径有以下四大类:一是从结构性资源稀缺的视角,认为长期性别歧视,即男孩生育偏好、“女孩失踪”或人口迁徙所引起的中国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调,导致光棍现象出现(李南,1995:20;李树笜,1998:27;王宗萍,2003:44;李溱,2006:88;石人炳,2006:33;潘金洪,2007:23;贾兆伟,2008:38;杨华,2008:9;孙淑敏,2010:43等);二是从婚姻经济即婚姻市场女性要价角度,认为由于婚姻市场女性要价过高,当男方没有能力承担女方强加的婚姻附加条件时,就有可能退出婚姻市场,大量的年轻男性只能做光棍(桂华、余练,2010:34);三是从结构性因素与非结构性(场景性)运用社会排斥理论来解释农村光棍现象的产生机制(何绍辉,2010:23;邢成举,2011:75);四是男性的情感交往能力较差成为新时期农村光棍现象产生的主导性因素(陈锋,2011:85)。虽然学者们在运用不同的分析视角对光棍现象进行解释,颇有启发,然而这些解释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即忽视了这些资源短缺背后的更深层机制,尤其是没有将光棍成因的研究嵌入在具体的家庭伦常关系中考究。
笔者在渝北地区S村调研中发现,在兄弟多的家庭里,外出打工的兄弟都能够找到媳妇,而被束缚于家中的长子则会沦为光棍。那么,究竟是什么机制使得长子沦为光棍?笔者提出“代内剥削”概念作为研究光棍的分析变量,把兄弟之间相互争夺家庭土地、财产和机会等有限资源的现象称为“代内剥削”。因此,本研究从家庭内部的代内关系对光棍现象进行分析,作为理解光棍现象的一种新的解释视角。
二、S村光棍现象的现状
S村是隶属于渝北G镇的一个行政村,下辖13个村民小组,距离重庆市约18公里,属于丘陵地区。全村共有耕地2740亩,人均1.34亩地,共有林地面积9000亩。全村共有人口2021人,757户。男性有1023人,女性998人,其中成年男性村民有908人,男女性别比为102.5。当地经济分化不是很明显,在村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有38户,其年均收入在10万元以上,约占全村总户数的5%;其次中等经济收入的家庭年收入在1万到3万元之间的大概有80%;户年均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农户基本就是低保户或五保户,这个层次的农户约占15%。
目前全村共有光棍①.105人,约占全村成年男性人数的11.56%,平均每14户就有一个光棍。其中35岁至39岁的光棍有12人,40岁到49岁的光棍有25人,50岁至59岁的有58人,60岁以上的有10人。在当地由于父母不需要为儿子成家操心,结婚不是家庭的事情而是儿子本人的事情,一直以来这里男性结婚的年龄与其他地方相比要推迟几年,30岁结婚的男人大有人在,只要能够外出打工一般都还有可能会成婚,所以当地35岁-39岁年龄段的光棍所占比例仅是11.42%。而40岁以上男人如果没有技术就无法进城务工,很难找到对象,因此这个年龄段的光棍相对较多。50岁-59岁的光棍群体出生于上个世纪50、60年代兄弟多的家庭,到80年代正值婚龄时期,因兄弟之间互相争夺外出打工机会,被束缚于家中照顾父母的儿子就没有“出头之日”,被迫沦为光棍,因此这个年龄段的光棍数量最多。60岁以上的光棍因部分去世所以数量很少。S村光棍各年龄分层结构分布情况如下表1所示:
表1 渝北地区S村光棍年龄结构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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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分层 |
35岁-39岁 |
40岁-49岁 |
50岁-59岁 |
60岁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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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数量 |
12 |
25 |
5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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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村庄成年男性的比例 |
11.42% |
23.85% |
55.23% |
9.5% |
为了便于分析50岁—60岁光棍群体是由什么主导性因素所致的,我们对S村光棍成因进行了类型学划分。我们从影响光棍产生的内外因素把光棍分为代内剥削型、经济困难型、身心残缺型等六种类型,代内剥削型光棍是指在多兄弟家庭里因兄弟相互争夺家庭土地、财富和机会等有限资源致使其中某个儿子无法成家而沦为光棍;经济困难型光棍是家中不能承担婚姻市场女方要价被排挤出婚姻市场的单身汉;身心残缺型是指因智障或身体残疾的男性无法婚配的光棍;懒惰型是指不务正业的男性没有人愿意嫁所导致的光棍;历史塑造型是指由于家庭成分不好(出生于地主和富农家庭)遭到社会排斥无法成家的光棍;缘分宿命型光棍是指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老实本分,不太善于和女性交往的男性,有的还处过几个女朋友,但最终还是找不到老婆的这类男性,村民们认为这是“命中无妻”。
就S村的光棍类型来看,个人智力、身体残缺、家庭经济困难和兄弟多等因素也是导致光棍产生的原因,但这些内外压力源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显然不一样。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光棍的成因类型情况用表格表示如下:
表2 渝北地区S村光棍成因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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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成因类型 |
代内剥削型 |
经济困难型 |
身心残缺型 |
懒惰型 |
历史塑造型 |
缘分 宿命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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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数量 |
66 |
20 |
3 |
5 |
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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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成因类型光棍的比例 |
62.85% |
19.04% |
2.85% |
4.76% |
6.7% |
3.8% |
从以上表2光棍归因类型来看,在所有影响光棍现象产生的因素中,最明显的一个因素就是家中兄弟多所产生的光棍类型即代内剥削型光棍很多,此光棍类型占到62.85%,因此我们可以推断代内剥削是导致S村20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成为光棍的主要原因。
从家庭内部兄弟关系排行位置来分析,在兄弟多的家庭中处于不同排行的儿子打光棍的几率存在明显的差异。从当地调查经验分析,在兄弟多的家庭里,长子打光棍的几率要远远高于其他排行的兄弟,占到光棍总数的58.1%。S村光棍在兄弟中的排行详细情况如下表3所示:
表3 渝北地区S村光棍在代内关系中的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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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数(Frequency) |
占光棍总数的比例(Perc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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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 |
61 |
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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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中的儿子 |
19 |
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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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儿(小儿子) |
25 |
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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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Total) |
105 |
100% |
三、代内剥削与光棍成因分析
在S村105个光棍中,一半以上的光棍是集中于50岁-60岁的男性,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一群体都是出生于兄弟姐妹多的家庭,一般来说,当时每个家庭至少会有几个儿子。另外,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在这个年龄段光棍的群体中,如表3所示,长子打光棍的就有61个,占到光棍总数的58.1%。要想深入理解当地兄弟多的家庭里为何长子比其他排行兄弟打光棍的几率高很多的现象,我们只有把它置于家庭关系与当地婚姻模式中进行理解,从“长兄如父”的传统伦理责任来考察会更加清楚其产生的逻辑。
S村代际关系是一种低度且相对平衡的关系,这与村庄地方性知识存在很大关联。过去渝北地区95%的农民都是佃农出生,人们都靠租地主的田地耕种来养家糊口,父母基本没有能力给儿子建房、娶媳妇,他们对子女最大的代际伦理责任就是把子女养大成人,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是一种低度的代际责任。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政权深入基层社会,婚姻自由新的国家话语更进一步消解了当地村庄传统时代婚姻包办和婚姻买卖的陋习。
从地方村庄社会结构力量来看,当地是一个社会关联度很低的村庄(贺雪峰,2009a:97),宗族结构力量不强,村庄面子竞争也不激烈,父母不会因为没有为儿子娶媳妇而丢掉家族的面子。村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互助性多于竞争性。因此,S村村庄传统地方性面子竞争不激烈和婚姻自由新话语的双重力量,成为了当地父母推卸承担儿子成家责任的一个合理借口。在父母不需要为儿子娶媳妇操心的情况下,地方性知识即当地的亲戚血缘关系、邻居地缘关系、友情关系和媒婆网络等传统婚介渠道在S村婚姻流动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渝北地区低度且相对平衡的代际责任表现在家庭与婚姻关系上,父母不需要为儿子娶媳妇操心,儿子结婚不是家庭的大事,而是需要通过自己在竞争激烈的婚姻市场奋斗来完成婚配。
从客观上来说,传统依赖代际财富转移而成家的渠道被屏蔽,这对家中的任何一个儿子都是绝对公平和平等的,所以不存在因为父母把家中的财富全部花在其他兄弟身上,轮到自己成家时就没有足够的财富来支付女方的市场要价,使自己无法成家而沦为光棍的情况。况且渝北地区,嫁女儿不要彩礼的习俗至今仍然保留着,据说只有非常穷的人家才会要一点彩礼,为女儿买一点嫁妆来遮盖家长的脸。换句话来说,一直以来当地儿子娶媳妇是不需要给女方家支付彩礼的。可见渝北地区,哪怕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家庭经济困难也不会成为男性娶媳妇主要障碍。
可是为什么当地的光棍主要产生在50岁-60岁这个男性群体,而在此年龄群体之中长子打光棍的现象又高达58.1%?我们发现这个年龄群体的男性是出生于家庭里有多个兄弟的年代。假设当地经济很困难,当地女孩外嫁的很多,必定会出现婚姻挤压,但是在兄弟多的家庭里有机会外出打工的其他儿子就能做上门女婿,或也能娶媳妇回来。这说明有机会外出获取外界女性资源对能否成家显得非常重要。现在我们从兄弟间家庭传统伦理角色差异的角度来分析长子成为光棍的原因:
(一)第一次“代内剥削”:长子创造的财富被弟妹们即时耗尽
如前文所述,渝北地区农村代际之间是一种低度且相对平衡的代际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代际之间不存在代际伦理责任。儿子们不会因为父母没有为自己成家付出巨大的努力而抛弃他们不管,相反在过去物质生活相当匮乏的渝北地区农村,尽管儿子们不能够为父母提供很好的物质生活保障,但是他们特别注重父母的精神慰藉,如S村民所说:“儿子们赡养父母主要是不能让父母伤心”。当父母到一定年龄,儿子们就不再让父母下地劳作,总会有一个儿子留在家里照顾他们,因此,我们看到当地老人的精神面貌都很好。另外,调查中我们还看到当地村庄“长兄如父”的家庭伦理延续至今。
1.完整家庭:长子承担部分责任
在集体时代,哪怕父亲还健在,14、15岁的长子必须参加集体农业生产劳动,协助父母共同挣工分来抚养弟妹们。如我们访谈的S村7组的光棍罗某,60岁,身体正常,相貌端正,脑子也不笨,能说会道,个人品质比较好,不好酒、不好烟、不好赌。当我们问他为何没有成家时?罗回答说:“我是长子,下面还有5个弟妹(3子2女)。集体时期,农村都很穷,我15岁就参加生产队劳动抢工分了,因为当时我还是小孩每天只能挣到半个工分,家里面还有5个弟妹张嘴要吃饭,作为长子肯定要与父母一起挣工分来养活他们。”你从来没有找过对象吗?罗回答说:“我18岁时,按照农村‘男大当家,女大当婚’的传统习惯,父母已开始为我操心婚姻大事,曾向我们村里一家的闺女提过亲,但女方家长嫌弃我家里兄弟姐妹多,当时我也没有把结婚的事情放在心上,一心只想多帮帮父母把这个家搞好,等弟妹们逐渐长大之后,过上更好的日子,才来考虑我的结婚问题。”
当问到女方家不同意这桩婚事,是否是女方家长认为你家兄弟姐妹多生活会比较困难,拿不出彩礼给女方家?罗回答:“我们这里结婚一直都不需要给彩礼,但自己还是要准备一些结婚所需要的基本东西,比如有一间像样的婚房,能够买几件衣服送给媳妇,在本家族内部举办小型酒席。可是家里兄弟姐妹那么多,我和父母每年挣得的工分都基本填不饱肚子,全部花在弟弟妹妹的吃穿上,哪里来钱买这些东西,更不用说结婚办酒席了。在农村乡里乡亲的谁不知道我们家兄弟姐妹多,如果把女儿嫁给我,我们挣到的钱都不是自己花,都得用在弟弟妹妹身上,这样就没有人愿意嫁给我。”
2.残缺家庭:长子挑起家庭重担
在父亲早年过世的家庭里,那么长子所承担的家庭负担就会更加繁重。如我们访谈6组的光棍许某,今年59岁,身体正常,善于交际,一直在家种田。据我们访谈他的生活史了解到,他没有成家的主要原因是他16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又改嫁,留下他和11岁的妹妹,7岁的弟弟,而且家里还有一个58岁的爷爷,由于当时生活水平差,爷爷身体不好,所有的家庭事务都是由他来安排。我们问他为何不出去做上门女婿或娶个媳妇来与他共同承担这个家庭?他说:“当时如果没有两个弟妹,我早就去做上门女婿,这个地方生活条件差,村里很多男人都不娶媳妇回来,都是到外面好的地方做上门女婿.①,女方就是害怕与我承担两个弟妹的生活,过受苦受累的生活才不肯嫁给我。”作为大哥对弟妹的抚养责任很大吗?他回答:“当然了,作为大哥就要像大哥的样子,要照顾好弟妹,像我这样的家庭,我忍心丢下弟妹不管吗?只好呆在家里种田抚养他们”。我们在当地13个村民小组调研时,看到像以上两个案例,在集体时代长子因要协助或承担家庭责任没有更大能力来积累结婚时所需的基本财富导致无法成婚的案例是很普遍的,在此不一一例举。
3.作为资源集中手段的“代内剥削”
在集体时代,即使乡土社会稳定的“通婚圈”边界尚未被打破,女性资源外流不多,由于家中兄弟姐妹多,极少有女孩愿意嫁给长子与父母共同来承担弟妹们沉重的生活负担。过去渝北地区农村在订亲之前有一道很关键而且不能省略的程序,那就是女方家长派亲缘的人作为代表去男方家“看家”,所谓“看家”实际上是去探访和了解男方家里有多少兄弟姐妹。尤其特别注重家里还有几个兄弟,因为嫁给这类兄弟较多的家庭中的长子,就意味着结婚分家之后不仅只能得到有限的土地资源与家庭共有财产,而且在父权还非常强势的集体时期,长子结婚后想通过分家来推卸不协助父母承担弟妹的生活负担是很不可能的事情。因此长子和妻子既要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又要协助父母抚养弟妹们。这种现象表面上是女孩认为兄弟姐妹多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实际上是结婚之后,“长兄如父,长嫂如母”的传统伦理角色要求作为长子、长嫂必须承担家庭的重要责任,同时也应当关心爱护弟弟妹妹,帮父母拉扯这个家。
这种传统家庭伦理角色定位,让他们无法摆脱承担抚养弟妹们的责任,而且他们所创造的财富即时就被弟妹们耗尽,无法积累更多的财富为新建立的小家庭进行人口再生产。基于这种潜在的深层次代内剥削的忧虑,一般女孩不愿意嫁给这类兄弟较多家庭中的长子,表面上是担心过上贫困的生活,实质上是不愿意和长子让弟妹们继续剥削自己创造的财富。
于是在集体时代,弟妹们不断地出生,长子协助父母承担家中弟妹们的代内责任就越来越重。尤其弟弟们长大后要与长子共同争夺家中的土地、财产和机会等有限资源,使长子年轻时在婚姻市场的不利地位就凸显出来,当地女孩不能认同和接纳长子的这种处境,当然就不会有女孩家长愿意请媒人主动找上门来向长子提亲。因此,长子在婚姻市场上遇到了挫折,只好推迟自己的婚龄。我们把长子被弟妹剥削的这种现象称为“代内剥削”,并把这种现象称为长子在婚姻市场上受到弟妹们的第一次“代内剥削”。这种代内剥削,是在公社体制下,无流动,导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实下,传统伦理发挥了资源集中的作用,造成了为数不多的家庭资源被用于弟妹,从而造成了兄长客观上成为被牺牲的对象。
(二)第二次“代内剥削”:长子被弟妹们剥夺外出打工的机会
20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长子,到了改革开放时,已经是30岁左右大龄未婚的男青年。可以说30岁上下的男人在传统农村婚姻市场上的“势能”开始下降,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沦为光棍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同时“三十而立”的传统婚姻观念在村民思想里根深蒂固,如果一个男人30岁之后还找不到媳妇,村民就会给他贴上“光棍”的社会标签,这样会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20世纪80代末、90年代初期,中国男女性别比仍然相对平衡,婚姻市场挤压现象才初现端倪。同时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社会经济变革较深的一个历史时期,这一历史时期最显著的社会特征就是打工经济导致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比率和速率的提高。尽管这样强烈的人口流动,对不同区域的传统的婚姻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同时也给年轻人自由选择对象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和机会。但因在同一个家庭里长子与弟妹们所受教育程度不同,所承担的家庭伦理责任存在差异,再加上社会转型时期的女性资源开始外流,使长子再次陷入婚配难的困境。
1.长子与弟妹间教育文化差异
1990年代四川省人口居全国之首(1997年重庆从四川省分出3000万人口成为直辖市),人地关系非常紧张。所以早在分田到户之后,渝北地区的农民就外出打工谋生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改革开放使中国农民从土地上彻底地被解脱出来,尽管当时开始出现婚姻市场挤压,但是男人们外出打工找媳妇的机会也同样增多了。可以说即使是30多岁的农村男人,只要有流出村庄的机会,他在婚姻市场上还存在“延迟效应”。如当地谚语“你老我不嫌,只要你有钱”,说明改革开放之后年龄在婚姻市场上不是主要问题,只要男人能外出打工挣到钱,他还可能寻找到自己的对象。婚姻市场带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而且如经济市场一样讲究谁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更多婚姻市场信息资源和机会,谁就不会被排挤出婚姻市场。可是从微观家庭层面的代内关系来看,这种兄弟姐妹向外流动的机会是绝对不均等的。
就长子流出村庄的几率低于弟妹来说,原因在于长子与弟妹间所接受的文化差异。如我们访谈3组58岁的光棍肖某,他在5个兄弟姐妹中是长子。当问到改革开放之后,他为什么不出去打工和找媳妇?肖某回答:“打工是要有文化,没有一点文化是出不去的,我没有文化,那里出得去。”难道你没有读过一点书吗?他回答:“我是长子,没有机会读书,从小就和父母一起种庄稼,抚养弟妹。”那你的弟妹们都读过书吗?他回答:“当然读过,我二个弟弟都上过初中,那是我挣钱供他们读的。”从这些访谈中,我们可以看出长子出生于靠体力来挣工分吃饭的年代,在他上学的最佳年龄时,因为家中兄弟姐妹多,需要解决最迫切的吃饭问题,被父母限制在家里抢工分。因此,逐渐出生的弟妹不仅剥削了他创造的财富,而且剥夺了他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力。而伴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弟妹们则有更多机会接受文化教育。由于年轻的弟妹们比长子接受过更多的文化教育,年龄又占优势,头脑和手脚更加灵活,这些条件都适合八、九十年乡镇企业的工作要求。作为30岁左右的长子面对弟妹们相互争夺外出闯天下的有限机会时,由于在兄弟姐妹中自己处于弱势地位,他只能把向外流动打工和“耍朋友”(谈朋友)的机会让给年轻的弟妹们。
2.长子和弟妹间家庭伦理责任差异
改革开放之后,在多兄弟姐妹家庭里,长子不仅没有能力与弟妹争夺外出打工的机会,而且长子还会面临着上要赡养父母,下要承担弟妹学费的重任。他真正成为挑起家庭重担的人,再次被“长兄如父”的传统伦理角色栓住,只好继续被束缚在家里承担弟妹们上学所需要的费用和赡养“双亲”的代际伦理责任。以下两个案例就是由于代内剥削导致长子被束缚于家中,没有机会外出打工沦为光棍的典型。
案例1:张某,是一位60岁的光棍,在三个兄弟中排行长子,身体正常,交际能力较好,没有处过对象,在30岁时,父母年龄已高(因过去生活质量差农村50多岁的老人已经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其他二个兄弟都外出打工,他只能在家一直从事传统农业和就近打临时工挣钱来赡养父母,没有机会外出打工为自己结婚准备所需基础条件。外出打工的二个弟弟都找到了媳妇,一个是在河北打工时做了上门女婿,另一个是到贵州打工谈到媳妇。
案例2:肖某,是69岁的光棍,在代内关系排行是长子,在弟妹还未成人时父亲就过世,他就充当了“准父亲”的角色,与母亲共同抚养二个弟弟和二个妹妹,除了从事农业生产之外,还要为弟妹上学准备学费,等到弟妹们后来都成家了,才考虑自己的婚事,但由于一直在为弟妹们的成长而付出,没有外出打工接触女性资源的机会,最后只好一辈子打光棍。
S村因是长子没有机会外出打工,导致打光棍的现象很普遍,这种现象验证了当地村民们的说法,“改革开放后,其他弟妹都跑出去打工了,很多人都把家里的老人交给老大来管,老大只好留在家中照看父母,一直没有‘出头’之日,没有机会外出打工找媳妇。”
3.长子面临当地女性资源枯竭
打工经济席卷整个农村之后,农村年轻女孩同样被卷入到打工浪潮,当地传统稳定的通婚圈被彻底击碎,跨区域、跨省的婚姻市场迅速形成,当地农村女性都想嫁到经济发达的地方,女性资源迅速枯竭,因此被迫束缚于家中的长子面临当地女性资源枯竭和没有机会外出打工“耍朋友”的双重困境。
假设当地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和经济条件困难都不是影响当地长子婚配难的主要因素,那么我们认为长子打光棍主要归因于没有获得更多婚姻市场的机会。过去,当地年轻人外出打工是为了“挣钱娶媳妇”,而现在则变成“打工带媳妇”。所以当地村民很容易就得出一个结论,只有外出打工才能找到媳妇。即使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父母都逼着儿子们外出“打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媳妇或者“嫁”出去(做上门女婿),如果不出去打工即便家庭经济较好儿子也会打光棍。我们发现S村很多40岁的男人都是外出到青岛、安徽、河南和广州等省市打工之后找到媳妇或做了上门女婿。
改革开放之后,作为家中的长子为了让弟妹的未来发展得更好,自己外出打工和寻找配偶的机会再次被弟妹们屏蔽了,他继续被束缚于家里赡养父母,就没有“出头”之日。当他完成自己“养老送终”的代际伦理责任时,早错过了婚姻市场上最佳婚配年龄,在婚姻市场上再次丧失良缘,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长子在婚姻市场上受到弟妹们的第二次“代内剥削”。这样长子在生命周期上曾遭受过弟妹们的“二次剥削”,导致他在婚姻市场上年龄的“弱势积累”(桂华,余练,2010:28)使他完全丧失了两次良缘,最终沦为光棍。
(三)代内剥削的解释
如果从社会变迁的角度来看,S村出现以长子为主的50后光棍群体,我们认为他们的生命周期与社会变迁的时间点也有关联。长子囿于在家庭结构的不利地位和家庭伦理责任约束,使他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当他30岁左右还有机会寻找对象时,又恰逢改革,由于他的文化程度、年龄与弟妹相比处于劣势地位,他在家庭结构中逐渐被边缘化,他不得不放弃外出获取女性资源的机会。因此,长子在面临家庭内部伦理道德的约束和外界传统婚姻圈女性资源迅速外流时,深深地陷入了择偶难的困境。
或许有学者会认为我们忽视了宏观上全国结构性男女性别失衡、经济困难等影响光棍产生的压力源,我们的目光仅是集中于微观的代内关系。但就我们对渝北地区S村长子打光棍的调查经验来说,如果从光棍自身条件来看,先天性智障或身体残缺的光棍基本上没有,这里95%以上的光棍都是正常人。从经济条件上来分析,渝北地区自近代以来男性娶媳妇是不需要支付彩礼的,也不存在婚姻市场女性要价的经济压力。从光棍本人是否懒惰或不务正业来分析,S村光棍们在家里都是老实本分和勤奋的庄稼能手,也是积极参加村里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分子,他们没有受到村民们的冷落。从个人是否善于和异性交往来考察,S村的光棍们都善于与村庄妇女们“摆龙门阵”(重庆农民把聊天叫做摆龙门阵),也善于在日常生活中与妇女们往来。如果说当地女性资源稀缺,但是外出打工的儿子都能娶媳妇回来或做上门女婿。从宏观上来说,20世纪80、90年代全国男女比例失衡并不严重,如郭志刚教授等学者从1990年人口普查数据分析,研究得出当时婚姻市场的结论:“1990年32岁的男性婚配也不是太难,尽管32岁(1958年出生)的男性面对31岁、30岁和29岁(1959、1960、1961出生)女性的短缺,但是由于人口年龄结构收缩3年后又迅速增长,时隔5年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高峰,从而使32岁的男性有足够27岁的女性(1963年出生)可供选择”(郭志刚、邓国胜,1995:15)。因此从个体身心是否残缺、经济困难、不务正业和与异性交往能力差四个方面来考察S村光棍现象的产生,并不能解释S村多数光棍的产生现象,这四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并不构成我们对渝北地区S村50岁-60岁长子打光棍现象产生原因解释的最有效变量,我们必须引入新的变量“代内剥削”。这与我们在其他省份看到的光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存在明显差异的,其他地方农村的光棍很大程度上是因自身的智力或身体残缺、经济困难等所致的。于是我们认为在过去兄弟多家庭中“代内剥削”是导致渝北地区农村长子打光棍的一个主要压力源。
四、结 论
综上所述,本研究通过引入“代内剥削”这一概念,把多兄弟家庭里长子成为光棍现象置于家庭内部的代内关系中加以考察,分析兄弟之间相互争夺家中有限资源的现象,认为“代内剥削”是长子成为光棍的主导性因素。在中国农村传统家庭关系中,兄弟关系是一种尤其复杂的横向关系。尽管每一个儿子在父母的眼里可能都是平等的,但他们在涉及家庭内部土地分配、代际财富转移和流出村庄的机会等有限资源方面根本无平等可言,而且会存在激烈争夺家庭有限资源的现象。
从长子的生命周期来看,在集体时代,因为长子协助父母承担抚养弟妹们的责任,他所创造出来的财富即时被弟妹们耗尽,没有积累更多的财富来为自己成婚作准备。在兄弟姐妹多的家庭,当地女孩不愿意嫁给长子,其本质上是女方害怕与长子结婚之后成为弟妹们剥削的对象。因此在集体时代长子受到弟妹们的第一次剥削,他在婚姻市场上遇到了娶媳妇难的挫折。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打工经济席卷中国农村以后,农村的通婚圈在打工潮的冲击下迅速扩张,全国性婚姻市场迅速形成,婚姻资源继续在更大范围内流动。可以说这种跨区域、跨省的婚姻市场对村庄里每个男性所带来的择偶机会和压力都是均等的。由于区域文化差异,渝北地区低度且相对平衡的代际关系使得父母仍然只注意过自己的日子(贺雪峰,2009b:90),而不会为儿子成家操心。就家庭与个人婚姻而言,儿子的婚姻成本基本上由他们自己个人承担,而父母没有义务。即使在当地结婚不需要彩礼的情况下,每个男子也必须为自己结婚创造基本生活条件。在缺乏父母帮助的情况下,能否外出打工获取经济资源与女性资源,对每个儿子能否成婚显得非常重要。但是长子与弟妹们间文化教育的差异、年龄差别等因素造成长子不得不把外出打工的机会让给年轻的弟妹们,自己再次被束缚于家中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代际伦理责任,这样长子与其他兄弟外出经商务工和寻找女性资源的机会是绝不平等的。由于长子无法推脱“长兄如父”先赋性的代内伦理责任,在集体时代和改革开放两个时期,他曾经遭到弟妹们的“两次代内剥削”,这样长子在婚姻市场上更加边缘化,使他错失了婚配的机会沦为光棍。显然,就渝北地区农村长子打光棍产生机制而言,都不是个人能力问题,不是其他地区农村反映出来的个人的身体残缺、家庭经济困难和受到村庄主流舆论非议的因素所致,而是一种代内剥削所造成的“制度性机会分配差异”的结果。他们不是苦于不会挣钱,没有力气,不会为人处事,而是忠实地履行了伦理规定的长子义务。
表面上看,光棍的个人命运包含了较多的偶然因素,或者是家庭原因,或者是身体、性格原因。但是,通过分析一个地域内光棍这个群体时,就会发现这种个体命运上又展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通过统计发现,50后的光棍呈现出一个峰值,而这个群体的个人生命周期恰恰与中国社会大的时代变迁有关。当这个群体的人开始进入婚姻年龄时,他们面临着在个人人生任务与大家庭之间的抉择。最终,传统的家庭伦理导致了他们选择的天平偏向了大家庭一方。在“同财共居”的中国家庭中,长子扮演了较其他子代不同的特殊角色,在资源匮乏,机会有限的现实下,他们承担了大家庭延续的成本,支付了个人成为光棍这样的成本。因此,光棍群体实为一个时代现象。
因此就渝北地区S村经验而言,我们认为当地光棍产生是由代内剥削所致的。但是这种代内剥削也只能解释在20世纪50-60年代多兄弟家庭光棍现象而已。因为自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以来,家庭子女数量锐减,代内剥削型的光棍问题已经逐渐走出我们的视野,今后将会出现以经济困难型、异性情感交往困难型等光棍类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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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施芸卿
原文刊载于《青年研究》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