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学术界新论点要览
                                              年终特刊理论学术盘点之二、之三
     经济学篇

      ●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包容性发展的问题

      包容性发展是2011年4月以后引起我国经济学界高度关注的一个概念。有学者指出,包容性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一个共同课题,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的重要阶段,能否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关键是体制机制和组织管理的变革,而重点之一就是要实现科学发展和包容性发展。

      还有的学者探讨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包容性发展的关系问题,指出:“十二五”规划提出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本质上就是要实现包容性发展。因为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需要实现五个转变:第一个转变是要改变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的理念,重点是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第二个转变是要改变经济增长过度依赖第二产业的局面,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个转变是要改变经济增长过度依赖物资资源消耗的状况,主要通过技术进步、改善管理、提高劳动者素质来实现增长。第四个转变是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通过加快农业现代化,使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使农村人口像城市市民一样过上现代化生活。第五个转变是在国内经济和国外经济关系方面,从过去以引进来为主,走向以引进来和走出去同时并重的方向。因此,“十二五”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该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一个重大转变。

      ●关于通胀率的调控问题是学界关注的一个焦点

      在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不断升高的物价指数得到有效抑制,但今后物价走势如何?对此,学界有多种看法。

      有学者认为,此轮物价上涨已接近尾声,自CPI在年内“见顶”后,不会再出现过大的通胀危险。也有学者认为,在经济复苏回升时期,价格往往是上涨的,特别是对经济快速发展、加速转型的新兴经济体来说,物价上涨速度快的特点比较明显,因此通胀只是一个短期危险,并不影响经济的长期发展,不能要求经济回升、收入增长、就业增加却没有物价的上涨。

      还有学者认为,我国有可能步入高通胀时代,今后成本推动型物价上涨压力可能会进一步显性化。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导致用工成本不断上涨,油价、电价上调以及原材料涨价等也使农户和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

      ●关于房价是否真正回落的问题,学界存在分歧

      调房价是当今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主要目标,我国房地产价格和国家调控政策之间的博弈关系,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

      有专家指出,以限购令为主的新一轮调控更加严厉,很多城市的房价会出现下降的现象。不过,房价跌幅不会超过15%。也有专家认为,现在谈楼市拐点还为时尚早,价格将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楼市库存上升体现了调控政策的效力,这主要是因为在限购、限贷作用下,投机性购房需求受到了抑制。房价有所下降是因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打压,但开发商的资金链仍然能够运转,而我国城市化所带来的巨大的新增购房需求仍然没有消化,加上中国正处在城市化快速期,城市化带来的住房刚性需求,以及地区发展的差距造成的一线城市住房的较高位需求,这些都使楼市还存在继续保持上扬的动力。

      ●关于国家货币政策是保持宽松还是适度从紧的问题,存在很大争论

      有关央行是否应放松紧缩货币政策的问题引起了关注。专家认为,进入2011年以后,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稳健的货币政策渐次推进,紧缩货币政策的代价,可能使得经济增速有加速下滑风险,但通胀压力依然严峻。也有专家认为,央行一系列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举动阻断了较小借贷者获得信贷的通道,打压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有一些专家认为,央行货币政策面临两难选择:如果收缩信贷,经济增长可能乏力,如果保持宽松,物价有可能快速上涨。也有专家认为,央行加息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是货币政策转向的明显信号,可以看作是刺激政策退出的开始。

      (孙咏梅/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副教授、王颖/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哲学篇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受到持续关注

      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内在关系和任务的问题,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蕴含着时代化和大众化的思想,时代化、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新形势下的延伸和必然要求,也是针对新情况、回答新问题的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大众化在于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和广大人民,加快建设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关于如何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涵义的领悟和把握问题,我国学者对西方汉学家提出的诸如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民族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要求,是“拒斥普遍规律的异端”还是理论实践相结合导致革命胜利和理论发展等问题进行辨析。学者认为,把握西方汉学家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解正出现摆脱主观臆测的发展趋向,将有益于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涵义的领悟和把握,巩固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上的话语权,提高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内外学界关注“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

      2011年7月,国内翻译出版了《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一书,这本著述的作者是西方最具影响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当代英国最杰出的文艺理论家和思想家、西方新马克思理论研究的代表人物——特里·伊格尔顿。此书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这部著作于2011年4月由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后即引起西方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议论。比如,有评论认为,“面对当前已经如行尸走肉般的资本主义,这本书回归到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并发掘出其哲学理论中的本质力量。他没有回避马克思思想中的不足,但又充分阐述了马克思对当今社会强大的影响力。”

      国内一些学者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资本主义内部的各种痼疾纷纷显露,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更让西方人开始质疑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生命力,种种迹象显示,现在正是引人入胜地讲述马克思主义与当今世界关联性的正确时刻。作者希望通过这部书厘清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他在书中反驳了“马克思主义终结了”、“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都是正确的,但是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宿命论”、“马克思主义是乌托邦梦想”、“马克思主义将世间万物都归结于经济因素”、“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学说是最无用过时的”等观点,进一步阐明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运作市场经济体系的可行性,同时还为马克思主义与可持续发展观找到了一个极佳的契合点。还有一些学者指出,此书基本上代表了西方关于马克思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为我们以世界眼光多种视角研究马克思主义提供了新的思路,它的出现说明西方学者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正在向纵深发展,意味着马克思主义重新为人们所重视。

      ●如何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受到关注

      从我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重大命题之后,全社会十分关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为了更好掌握和践行这一价值体系,学界又进一步关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问题。

      关于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题,有学者提出:在关于价值和价值观念的问题上,我们需要一种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适合于价值思考的理论和方法。我们今天积极地去探索自己的价值体系,表达价值观念,与过去根本不承认社会主义代表一种社会价值体系的“左”的观念相比,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它代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含有的一种文化觉醒和文化自觉。学者认为,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在于总结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精神文化成果,以凝聚其精华,归结其要义,展现其魅力。具体说来,就是要把其作为我们最根本的目标共识,动员和凝聚全国人民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使之创造奇迹,并将继续引领我们前进的那种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加以最准确、最精炼的概括,给全国和全世界提供一个富有说服力和号召力的表达与承诺。因此,这一举动的意义,无论怎样说都是极其重大而深远的。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问题,目前学者提出了多种表述,诸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本、公正、民主、和谐”;“共同富裕、公正民主、科学文明、人本和谐”;“劳动优先、共同富裕、公平正义”;“集体主义”;“共享共建”;“民主、平等、公正、互助”等等。但在这个问题上,到目前为止学界尚未形成共识。

      ●“北京精神”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

      “北京精神”的表述语公布后,“北京精神”随即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有学者提出:“爱国、创新、包容、厚德”是一个有机整体,充分体现了城市精神与核心价值的相互协调、城市共性与北京个性的相互兼容、历史底蕴与未来取向的相互统一、城市特色与市民气质的相互融合,反映了北京特有的文化品位和首善特质;作为城市精神,它是首都人民长期发展建设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精神财富的概括和总结。

      有学者对如何践行“北京精神”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这是时代的要求,因为首都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首都国家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中心,迫切需要有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巨大的智力支持。弘扬“北京精神”,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凝聚首都市民的智慧和力量,激发起首都市民的满腔热情和极大的干劲,更好地推动首都的科学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是学界讨论的热点

      2011年,由黄枬森教授主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出版,为哲学创新理清了思路,提供了方法和途径。这套丛书由四部组成: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当代构建》、第二部《时代精神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第三部《现代科学技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第四部《中西哲学的当代研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这套丛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给予了规定,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为:一个整体——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五个部门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人学、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价值论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哲学创新应该从全球和中国实践出发,从哲学高度看时代、从时代高度看哲学。此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基本内容和实现路径也应当借鉴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当代研究的视角。

      ●社会转型期道德问题是学界关注的焦点

      2011年4月,温家宝总理指出:近年来相继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结合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道德现象和问题,学界对社会转型期的道德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归结起来有三个核心问题:道德状况如何评价?为何如此?怎么办?

      关于道德状况的总体评价问题,学界有两种基本观点:“道德滑坡”和“道德爬坡”。两种观点都有大量事实作支撑。“滑坡”论给出整个社会都在关注的道德问题,指出道德状况处于“崩溃”的边缘。而“爬坡”论指出,评价中国人的道德,要分清主流和支流,从主流上看,中国人呈现了良好道德风貌。要判定某个社会,或某个时期社会道德水平的高下起落,是个极其困难的问题。

      学者普遍承认,当前中国的社会道德存在一些失范现象。虽然社会转型期必然带来道德的阵痛,但这并不是说我们无计可施。只要针对具体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社会转型期的道德问题,就可以得到缓解乃至解决。

      ●政治哲学仍然是今年的“显学”

      哲学各学科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对政治哲学的相关内容和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政治哲学研究有两个维度:一是马克思主义与政治哲学的内在关系,讨论马克思主义有没有自己的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是什么关系、如何建构当代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等基础性问题;二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看待和解决政治哲学以及现实社会的相关问题。

      中西方哲学研究的视角在于对人类历史上著名哲学家的政治哲学思想进行梳理,为现代政治哲学的建构提供思想的资源。从亚里士多德到孔子,从古典时代到现当代,涉及人物、理论众多。伦理学从政治伦理的角度,讨论政治哲学中的伦理问题。权利、公平、正义、自由、和谐、公共理性、全球伦理等都被纳入到政治伦理的讨论中。

      (郭清香/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董明发/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部)

      政治学篇

      ●党内民主受到学界广泛热议

      有学者认为,民主和法治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科学之路,其关键是大力推进党的民主执政和民主决策,实现党与国家机构关系的民主化和党内的民主化。从民主模式的选择来看,我国需要通过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形成一种非政党竞争的体制。

      关于民主集中制问题,有学者认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是我党对民主集中制作出的最具创新性的理论概括。这个定义式的论述表明:民主集中制包含着两个基本过程,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四个关键的要素,即“民主”、“集中”、“指导”和“相结合”。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正确理解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就要科学地、合理地解读这四个要素。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在于民主,它要求把集中与民主相联系,使之从属于民主制度,在党内充分实行民主。

      ●“政治参与”成为讨论热点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不少学者对在现有政治基本体制框架下扩大政治参与问题进行了探讨。

      有学者认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可以有不同的路径。西方民主的发展是先通过选举制度解决政治竞争问题,然后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包容性,最后将民主深化至社会领域。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可以考虑采取一条在非选举领域进行民主建设的道路,即先发展行政民主,后发展政治民主。

      也有学者认为,从古今中外的各种社会治理形态来看,大多数国家政治无非是精英主义与平民主义两种要素不同程度的混合;所谓良政,就是要保持精英政治和平民政治的平衡,让精英团队保持领导力,让平民团队保持影响力。从当前中国的情况来看,政治天平存在某种向精英政治方向倾斜的倾向,平民团队则由于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途径不畅而常常变得“火气十足”。

      ●关于如何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问题

      学界现有研究的一个共识是,腐败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的原因在于权力过分集中,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有学者认为,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体系是反腐败的基础性工程,十七大提出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远期合理性,但在目前还只是一个宏观框架性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从短期来看,应将强化监督权作为加强权力制约的突破口,建立一个独立性强、授权充分、职业化的反腐败机构。也有学者认为,腐败多发的根源在于权力结构的设置不够科学。反腐要进一步,就要把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并使其相互制衡。

      ●基层治理是学界讨论的热点

      有学者认为,在目前城市社区治理以政府和居委会为主体的情境下,政府应扮演社区治理规制者、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者和社区自治指导者三重角色,居委会则应扮演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者、社区居民权利代言人和政府社区事务助手三重角色,但实际上,两者均存在角色迷失问题,其根源在于社会自治能力不足、社会管理体制转型滞后、政府职能转变缓慢以及居委会的资源约束和自身利益驱使。

      也有学者认为,取消农业税以后,乡村治理机制发生了重大转变,但作为治理资源的农村传统力量不仅未生长起来,反而进一步瓦解衰落,随着国家资源的输入,乡村社会中出现了分利集团,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一方面国家输入农村的资源被地方分利集团截留,乡村社会的公共利益被侵蚀,另一方面国家在对付妨碍乡村善治的各种离散力量而强烈要求农民支持的时候,却难以获得回应。

      (许耀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晓洲/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

      法学篇

      ●如何处理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的关系问题受到关注

      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力求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的动态平衡与理性协调。我国现行刑诉法在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关系的处理上还存在不足。

      基于我国立法更倾向于犯罪控制而忽视人权保障的状况,有学者建议将刑诉法中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修改为“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因为我国2004年修改后的《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作为“小宪法”应当对此有所体现,毕竟“人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政治概念;如果将“保障人权”写进刑事诉讼法,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国际人权对话交流的主动性,增强我国在国际人权对话与斗争中的砝码。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有学者建议: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确立为总则中的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而不是附庸于证据制度部分。仅仅一个原则性的确定,并不意味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措施到位,草案并没有解决与强迫自证其罪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草案并没有删除刑诉法第93条规定的“应当如实回答”的义务,随之而来的必然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权利和应当如实回答义务的冲突。此外,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规定在第49条中,淹没在证据制度中,而不是规定在总则中,实际上限制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适用范围。

      ●学者进一步探讨了民事证据的证明责任问题

      有学者认为,现行民诉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解决的是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没有解决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本质问题。

      学者认为,行为意义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都有必要规定,最高法院的民事证据规定也分两个层面,即行为意义与结果意义。但是,如何规定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有难度,像德国、日本都没有规定。对于举证责任制度,我国在修订民事诉讼法时有以下方案可供选择:保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规定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将来制定民法典时再规定;或者,在保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同时,增设举证责任分配基本原则的条款。

      ●关于扩大法官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问题

      有学者认为,应适当扩大法官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如果没有这一权力,法官内心确信的程度和事实发现的准确性将大大降低,而根据证明责任下裁判的可能性会大大提高。所以,法官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应有所扩大,应将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列入法官取证范围,同时,人民法院为审核对案件事实有重要作用的证据,或有重大疑点的证据,需要进行勘验等取证活动,不应受取证范围的限制。还有学者提出,完善法官调查取证应确立以下制度:文书提出义务制度、当事人讯问制度、谨慎排除非法证据制度、法官勘验制度。

      ●关于如何认识调解优先与诉权保障的关系问题

      有学者认为,近年来有关调解的各项改革措施使我国的法院调解呈现出一种强势作为。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使法院调解程序更具制度理性和实践可操作性;然而,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程序相较于诉讼制度的功能优势绝不能成为其弱化公民诉权的依据。

      一些学者认为,从保障民众诉权,促进社会正义角度看,现行制度仍有若干需改进之处:应进一步强化自愿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调解自主权;应加强审前调解,实行适当的调审分离;应规范调解中法官释明权的行使。

      ●对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性质的再认识

      有学者认为,人民调解协议本质上是民事和解契约,但民诉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其契约性质的立法意蕴,结果,人民调解作为非诉解决纠纷方式所应有的功能被大大削弱。

      学者认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本质上是人民法院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之非讼程序。但是,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协议是否有效需经司法确认,这无论从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上讲都是不能立足的。有学者提出了改革建议: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采用裁定形式;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时,应围绕协议所约定的给付义务是否适于强制执行而非是否有效;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才能启动。

      ●社会管理创新成为法理学界的研究热点

      社会管理创新关键是以法律为内核的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有学者提出,社会转型致使中国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如欲标本兼治,就应进行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而法律是社会管理的最重要方式,为此,应当在法哲学的高度辨证施治,构建五大创新机制:坚持情理法结合的原则,建立释法说理机制;坚持治患与防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法律机制;坚持调解的类型化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新型纠纷解决法律机制;坚持程序之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法律协作联动机制;坚持命令式执法与互动式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民意表达释放机制。

      (刘武俊/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

      新闻传播学篇

      ●新闻传播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关键词:“跨界”

      2011年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关键词是传媒产业发展的“跨界”。由于既往传媒业固有的业态边界正在被打破,诸如传播者角色的跨界、传播渠道的跨界、传播内容的跨界、产业资源的跨界、媒介市场的跨界等等。由此,拓宽了原有的市场边界,给传媒谋取更大的市场版图提供了条件。

      研究者认为,中国媒体产业经营在“跨界”意义上实现了五个突破:跨媒体经营——破除媒体资源配置单一制;跨地域经营——破除媒体市场采邑制;跨级别经营——破除媒体行政本位制;跨所有制经营——破除媒体企业身份制;跨行业经营——破除媒体产业垄断制。

      ●国家形象传播成为关注的焦点

      2011年,中国GDP总量首次居世界第二,伴随着中国国家形象片在纽约时报广场的大屏幕以及CNN等频道高频次播出,国家形象传播成为关注的焦点。

      研究者认为,在国家影像表达后面,价值传达应有一定的层次和顺序,对真善美的普遍追求应先于在个别价值判断上的差异性追求。审美价值应先于民族与宗教的追求。应该更多地考虑到现实中传播主体与受众等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克服内容针对性和投放时机上的造势意图,防止硬广告式的符号化传播,否则不仅起不到传播效果,反而会强化受众原先对中国的刻板印象。

      ●新闻打假是新闻传播学界关注的话题之一

      面对每天涌来的网络信息和网络意见,一些传统媒体盲从非理性的网络意见,忽略核查事实。因而研究者指出,传统媒体在微博时代更应该坚持新闻专业主义,需要有超越于网络舆论、网络议程设置之外的关注视野。同时还要注意到,在职业新闻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力量的较量,新闻职业道德往往是被最先放弃的“那一个”。这与我国整体的社会环境和道德意识薄弱有关。

      今年因日本地震、海啸、核泄漏而在中国一度“谣盐”四起,引发学界的探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舆情组通过调查和统计分析认为,此次“谣盐”的传播路径,主要是通过传统的人际口头传播、电话和手机传播,微博等新媒体并不是主要的流言传播渠道。而且,在抵制“谣盐”的整个过程中微博显示出了积极的作为。这一实证研究为“微博与谣言有天然姻缘”的想象作了一次“基因修正”,微博机制对谣言的“自净化”功能得到关注。

      ●关于政务微博与“网络问政”的问题受到关注

      就政务微博的现状,研究者指出,网络问政主体不均衡,多局限于网民问政于官,官员问政于民的局面没有形成,问政信息流向主要是网民流向官员,官员多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网络问政形式局限于问答式帖子,缺乏多样立体化的问政形式;网络问政效果取决于官员和部门的思想开明而并非制度制约,没有形成普遍的网络问政绩效考核机制。这需处理好三个关系:公关与服务的关系、发布与参与的关系、突发与常态的关系。

      ●乔布斯的去逝引发学界关于传播科技的反思

      2011年是著名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诞辰100周年,这年,苹果电脑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的离世,引发学界关于传播科技的反思。

      研究者指出,现在宽泛地以麦克卢汉的学说为基础,并加以发展,已经构成了不同于简单乐观主义技术论的另一个取向,其结论和分析趋向多元,其中警惕技术对人的控制,尤其令人关注。而纪念乔布斯,不仅是因为他创造了一个真正意义上富可敌国的商业组织,更重要的是,他给了我们一个延伸的工具。而至于究竟工具是我们的延伸,还是我们是工具的延伸,则需要我们去缅怀和反复咀嚼麦克卢汉。

      (陈力丹/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文化学篇

      ●关于“文化再生产”问题

      学者指出,经济学上把循环往复的生产过程称为物质再生产。文化传承和创新周而复始的延续过程也可看做一种再生产,即文化再生产。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融合所产生的竞争力,正在成为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文化再生产的特征和规律,有利于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文化与经济发展“两层皮”现象,进而推动提高文化生产力和文化产业竞争力。与物质再生产各环节有所不同,文化再生产可分为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四个环节。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备受关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聚焦文化议题,首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

      学者认为,当今时代,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应用和普及,极大方便了人们交往。全球化进程加快,使国际文化交流碰撞更加直接。在全球化的大格局下,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中华民族追求自强的必然选择,是我国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的必然选择,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

      ●关于如何发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问题

      学者认为,文化事业应坚持公益性。近年来,我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原则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通过政府主导,引导多元投入,各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日趋多样化,多元投入机制正在形成,促进文化事业投入大幅增长。

      学者提出,中华文化的悠久历史资源,使我国文化产业孕育着产生巨大财富的机遇,文化产业吸引投资的领域不断扩大,从过去基本上是以国有资金为主逐步转向多元投资机制:一是政府以文化产业的投资基金、奖励性资金、扶持资金、专项资金等各种形式加大了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扶持贷款力度加大;三是文化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四是各类投资基金投资于文化产业;五是国家对文化产业大力扶持,激发了民间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投资热情。对文化产业多元投融资机制的形成,使近年来文化产业投融资呈加速发展趋势。因此,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有深刻现实背景的。

      ●关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问题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如何理解这个论断?

      有学者指出:这个论断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当代中国文化建设,乃至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同时也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价值作为一种文化的积淀表现在方方面面,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归纳。但是,只有“核心价值”才是决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具体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要素。围绕“核心价值”形成的各种观念构成了“核心价值体系”。多数学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目的在于增强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认同感,形成中华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与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加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精神支柱。

      (靳晓霞/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管理学篇

      ●关于如何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引起关注

      当下一些社会群体性事件的频频发生,表明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尤其是基层治理模式存在着问题。

      有些学者提出,走向现代公共治理是有效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社会的正确道路。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多元社会主体制度化参与公共治理过程,并在完善公共治理基础上,地方公共治理、跨区域的政府间合作治理、官民合作治理、社区公民治理等这四个方面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可能是减少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可行之道。

      也有学者认为,社会预警机制是防范和解决社会矛盾的基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指示器。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就要求有多层次、覆盖广泛的信息网络系统,就要重点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下岗分流、征地拆迁补偿、集资还款、农民负担、土地承包中的问题,并预测可能会引发的矛盾和冲突。

      ●如何准确界定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内涵问题

      今后政府工作重心将会从经济建设向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上逐渐转移。这是学者们的一种看法,也是来自管理者的看法。

      关于社会建设,有学者认为,既不适用于“小社会”的概括,也不适用“大社会”的概括,而可用“中社会”来界定其范围,即它是涵盖了经济以外的所有社会领域,包括政治、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和民生等。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建设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改进社会治理,增加社会融合,全面提升当代和后代人的福利水平,实现社会和谐与持续发展。还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建设的核心是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如果能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普遍公平的公共服务,就会实现社会和谐。为此,社会建设要求政府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把所掌握的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领域投放,而且尤其要向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向弱势群体倾斜,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等问题。

      关于社会管理,有的学者认为,它是隶属于社会建设的概念领域。广义的社会管理既包括社会持续和公共安全的管理,也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会组织的管理。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证社会和谐等。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同是实践领域。社会建设更加系统和全面,而社会管理则渗透在这个系统工程中从规划到实施的每一个环节。

      ●学界从不同侧面讨论“网络群体事件”及其应对问题

      在网络与媒体从发展走向发达的新时期,网络群体事件(在互联网上发生的有较多网民参与和讨论的事件)逐渐增加。但是与早几年一些人将网络聚集事件视为洪水猛兽不同,学者们在研究中的心态、认识、观点、立场逐步走向平和、理性和客观。意识形态话语逐渐淡化,政治判断的倾向越来越少,而是开始与简单化的对立性批判话语与情绪保持一定的距离。一些学者认为,作为社会转型中秩序重建的产物,网络群体性事件本身并不可以简单的用“善”、“恶”来定论。网络群体性事件在对政府工作形成挑战的同时,也折射出常规民意表达渠道的阻碍和渠道拓展问题,并及时发挥了社会舆论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在这个大的网络时代背景下,对网络群体事件的分类、对实践中民间舆论群体的探讨等,也成为学者们广泛关注的目标。一些管理学学者侧重于从利益平衡角度提出对策;一些政法类学者从控制社会秩序的角度提出管理方案;一些新闻传播类学者从信息传播规律的角度提出了舆论引导的措施;而一些具有社会学和政治学背景的学者则从网络参与和网络社会建构的角度提出了公权与私权互动的观点。

      ●如何建构新农村建设参与主体合理格局的问题成为学者思考的重点

      在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建设的思路和方向也成为很多学者思考的重点之一。一些学者认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多元化是一个必然的方向。我国新农村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一种实践,同样需要调动多元主体参与其中。首先是国家参与的主导地位无可替代。宏观层次的政策支持能够提供必须的制度资源,包括经济资源和政治合法性等,这是国家职责和国家力量的体现。第二,充分动员市场力量。市场经济迅猛发展,新农村建设当然离不开市场力量。市场组织的参与方式至少有两种:一个是市场组织可以与农民组织建立产销一体化机制,让农民有效参与市场和分享市场的效能;另一个是市场参与提供一种能力训练,农民在参与市场的过程中可以加强自身的经营能力,提高市场意识。第三,鼓励和引导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第四,引导和动员农民的积极参与,他们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马庆钰/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学篇

      ●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问题受到关注

      有学者认为,我国原有的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在某些方面已经难以适应我国社会发生的巨大而深刻变化的情况,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际上涉及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从国家的长治久安来看,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适应时代变化的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也就是顶层设计。有学者认为,从顶层设计看社会管理创新,重点要在推进三个方面的结合上下工夫:一是推进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相结合;二是推进维护稳定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三是推进社会公共治理和社会体制改革相结合。还有学者提出,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还必须处理好政府负责与社会协同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

      ●社会保障研究取得重大进展

      在社会保障研究中,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研究、社会保障的制度体制研究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技术问题研究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尤其是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有学者提出,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可以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远期目标则是到20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时,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福利社会。

      根据现实需要与发展可能,依据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到制度健全和完备、从选择性保障制度安排到公平和普惠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从只能维护人的生存条件到维护人的自由平等与尊严的思路,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分为三步走。第一步(2008-2012年),目标任务是构建起“二免除一解除”(通过强力构建覆盖全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让全体人民享有起码的社会保障,能够免除生存危机、疾病忧患和从制度上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社会保障制度支架,为建设健全、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二步(2013-2020年),到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时,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定型和稳定发展。第三步(2021-2049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时,在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并实现这一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国民的生活质量,全方位满足国民对社会保障及其相关服务的需求,真正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福利社会。

      ●“边缘化”现象引起学者关注

      边缘化是指从中心和主流逐渐被移除而走向非中心、非主流的过程。在社会变革的这30多年里,有部分社会群体或阶层出现了从社会中心、主流到外围、边缘的位移现象。出现边缘化的群体或阶层主要是工人、农民等弱势群体,是处于社会层级结构当中较低地位的阶层。边缘化体现为经济收入水平的相对下降、政治上话语权的不足和社会地位的相对降低。从本质上讲,边缘化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表现。制度的不完善是造成边缘化的重要因素。边缘化与社会价值观的变迁也有密切关系。

      边缘化作为社会激剧变迁过程产生的现象,必然会带来各种各样的负面影响,主要是:一方面,边缘化现象就像横在人们面前的一条鸿沟,将社会分为中心与外围、主流与边缘等不同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截然对立的部分,直接加大了社会融合的难度。加上被边缘化的群体与阶层原本的优势地位的丧失,容易滋生相对剥夺感和更为强烈的对社会不公的感受,导致社会怨恨的产生,进一步加大了和谐社会建设的难度。另一方面,被边缘化的这些群体与阶层由于其特殊的政治地位和巨大的、潜在的社会能量,一旦被边缘化以至于长期不能够改变其现实处境的话,显然是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

      (青连斌/中共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郭红霞/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讲师)

      人口学篇

      ●关于中国人口城市化的状况问题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大陆人口已达13.39亿左右。在这13.39亿之中,有49.68%的人口为城市常住人口,有50.32%的人口为乡村常住人口。如果将普查时居住在城镇的不满6个月的乡村人口也计算在内,即以所有普查时点人口计,则截止到2010年年底,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超过了50%。也就是说,中国已经在2010年年底跨入了城市社会的门槛——已经从以乡村人口为主的社会进入到了以城镇人口为主的社会,完成了现代化过程中最为艰辛的人口转型。中国人口城市化水平的质的变化,不仅彻底改变了中国国内的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而且还在全球人口层面改变了整个世界人口的城乡布局。

      ●农民工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

      学者认为,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得益于中国农民工极其强烈的草根性流动冲动,也得益于一代又一代农民工坚韧不拔的持续性身份转变努力。现在,跨乡镇流动的农民工已达1.7亿左右,如果将大约1亿以上的“离土不离乡”农民也包括在内,则除去重复计算、在非农就业的具有农业户口的非农产业“农民”的总数至少已超过2.5亿。“离土不离乡”农民的就近就地市民化、跨乡镇流动农民工的产业工人化,已经成为当前城市社会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还有的学者认为,不管是内需的启动,还是社会建设项目的设计,以及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等,都离不开对农民工问题的研究。但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以农民的市民化与农民工的产业工人化为主要特色的社会融合问题,才成为时下中国社会最为关切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将长期贯穿于现代化、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之中。

      ●“家庭分割”现象受到学界关注

      “家庭分割”现象受到学界关注。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之前,一个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往往共同居住在同一屋檐下(或同一居室)。但在改革开放以后,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开始将具有同一经济支出与消费关系的夫妇家庭、未婚子女与其赖以维生的成年父母家庭、或成年已婚子女与其所赡养的父母家庭等分割在农村与城市、城市与城市或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区。这就使当前的家庭居住安排表现得极其复杂。从流动与未流动的角度说,存在流动家庭成员与留守家庭成员的分割;从整个流动人口群体来说,存在流动到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割;从大城市内部居民的角度,由于存在较高的交通成本,平时居住在单位附近但在周末团聚的所谓“周末夫妻”的比例也增加了。这一方面重新形塑中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结构,另外一方面也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重大影响。

      (张翼/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行政学篇

      ●关于“大部门制”改革的推进路径及突破口问题

      关于 “大部门制”改革,是中央一再强调的一项改革议程。一些学者认为这项改革推进的路径:第一是需要真正认识清楚“大部门制”本质,即大部门加执行机构加合约管理。大部门要少,执行机构要多,两者之间的管理运行机制是合同管理。这不仅体现了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原则,而且也是这些年来全球行政改革中政府内部管理机制趋于企业式的追求。第二是按照小决策、大执行的要求,加大一线与窗口服务人员比例,真正解决官僚机构多、执行机构少,决策人员多、执行人员少的弊端。第三是将事业单位改革作为政府下一步“大部门制”改革的突破口。我国几乎每一级政府中都有大量的事业单位,可以结合分类对那些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纳入大部门制改革的范围,将其改造为执行机构,由核心部门通过合约进行管理,预期获得强化责任、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效果。

      ●“中国模式”研究的多种视角

      中国模式是备受关注的学术议题之一。有人从改革角度谈模式,认为中国是渐进改革的样板;有人从发展的角度谈模式,认为中国是落后国家通过市场经济赶超先进国家的典型;有人从现代性角度谈模式,认为中国是利用和发展自己的特色以与早发的欧美现代化价值相抗衡的力量;有人从经济增长角度谈模式,认为中国是国家权力主导经济增长的实验者。还有学者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认为中国是市场经济与权力相对集中管理相结合的范本。

      对于最后一种模式,有些学者进行了深刻分析,提出观点包括:第一,这种市场经济加相对集权管理的特殊模式具有中国特色,在过去30多年的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在未来的可持续性有待观察。第二,市场经济是一种有效而自由的资源配置机制,但是它对于政府管理的要求比之于计划经济更加严格,需要一个民主法治成熟的制度环境。第三,经济人理性和权力的资源分配性的结合,最终会成为对于市场经济运行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潜在威胁,而预防威胁成为现实的关键途径就是行政道德教育加民主法治的制度建设,而后者带有根本性。第四,中国式政府管理的可持续性,依赖一个正确的调整方向和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这个方向是从政府权力相对比较集中行政转向公共行政。为此,要在继续遵循渐进改革和适度改革原则的同时,要追求系统改革原则。

      (马庆钰/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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