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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 诚:不应将“农工商一体化”称之为“农业产业化”
  •  2012-04-10 20:02:04   作者:周 诚   来源:作者赐稿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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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工商一体化”是现代农业领域中的新生事物,其概念本身的产生、变异与正名问题,都具有实质性意义,不得不予以关注。

    农工商一体化的活动最初出现于养禽业——在20世纪50年 代始于美国,然后是英法等国加以效法,并逐步传播于欧亚多国。养禽业的农工商一体化,具体内含为雏禽孵化和供给,饲料供给,幼禽喂养,兽医服务,成禽屠 宰、加工,成品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等全过程的“农工商一体化”——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等环节的一体化。受到这种“一体化”优越性的吸引,后来 在奶业、养猪业、养牛业、蔬菜业、水果业以及粮食业等部门,也逐渐在不同程度上和不不同的比重上实行农工商一体化经营。

    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的实践,自然而然地要求经济理论工作者给予概括、提升和指引。特别是,对于这种新生的经济现象从概念上予以规范,便首当其冲地被提到议事日程。1957年两位美国学者J.H.戴维斯(J.H.Davis)和R.A.戈德伯格(R.A.Goldberg)合作撰写并出版了《关于农工商一体化的概念》(A  Concept  of  Agribusiness,或译为《关于农工商综合体的概念》)一书,它标志着“农工商一体化”这一概念的正式问世。这一概念创新对于农工商三业在基础层面上的结合起到了正名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对于这种经济结合起到了推动作用。当然,在中文中,“农工商一体化”这一概念,是对于英文Agribusiness一词的最顺当的意译而不是呆板的硬译,这种译法既不违背其基本含意,又利于其采用和推广。
       
    然而,在中国却普遍地、几乎毫无例外地将“
    农工商一体化”(或“农工商综合经营”)称之为“农业产业化”,并且称得上是上下一致、家喻户晓、到处可见。笔者认为,这是对于“农工商一体化”的 完全不恰当的更名。根据笔者的追踪,“农业产业化”这一概念,是中国某地在总结农业和农村发展经验时,作为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战略而提出来的,其内容包括组 织引导农民,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实行专业化生产,组建“市场牵龙头(即‘龙头企业’)、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生产 经营体系。19937月某全国性报纸刊登了该地农口负责人题为《产业化是发展市场农业的重大战略》的文章——这意味着在中国将“农工商一体化”正式称之为“农 业产业化”的开端。从此“农业产业化”这一概念就逐步在中国获得了全面、普遍的采用,而“农工商一体化”或“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提法,除了极个别研究人员 在其作品中采用外,难觅踪影。然而,将其称之为“农业产业化”,从本质上来看,并不是理论上或概念上的创新,而是由于对“农工商一体化”的本 质和内含缺乏深入而准确的认识而给出的不恰当的概念。其根本的理由在于:农业本来就是国民经济中的第一产业,而工业、商业则分别属于第二和第三产业,从而 三者的结合绝对不意味着“将本来不是产业的农业化为产业”。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从而还事物的真面目,在全社会改用“农工商一体化” 的提法以替换“农业产业化”的提法,是理所当然而勿庸置疑的。

    “农业产业化”这一概念,再译成英文是什么呢?在《百度》中给出的答案是: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那么,再将其回译成中文,就成了“农业工业化”了,这就与本来的含义大相径庭了!

    此 外,还有一些人将“农工商一体化”改称为“农业一体化”,即省略了“工商”二字,这显然也是不能成立的。其要害在于,单纯的“农业”本身是谈不上是否“一 体化”问题的,而“农业”究竟同谁搞“一体化”是不应模糊化的,从而这种省略也是完全不恰当的。在这一问题上,如果是搞硬钻牛角尖式的“咬文嚼字”,当然 是绝对不可取的,不过,任意乱命名而导致“名不副实”则是应当认真加以纠正的。 

     

    作者信息:周 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教授

    电话:64937860  电子信箱:zzuuccg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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