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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诚:不应将“农工商一体化”称为“农业产业化”
  •  2012-04-17 19:03:32   作者:周诚   来源:作者赐稿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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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农工商一体化称之为农业产业化,从本质上来看,并不是理论上或概念上的创新,而是由于对农工商一体化的本质和内涵缺乏深入、准确的认识而给出的不恰当命名。其根本理由在于:农业本来就是国民经济中的第一产业,而工业、商业则分别属于第二和第三产业,从而三者结合绝对不意味着将本来不是产业的农业转化为产业
      
      学者论坛周诚
      
      农工商一体化是现代农业领域中的新生事物,其概念本身的产生、变异与正名问题,都具有实质性意义,不得不予以关注。
      
      农工商一体化活动最初出现于养禽业——在20世纪50年代始于美国,然后是英法等国加以效法,并逐步传播于欧亚多国。养禽业的农工商一体化,具体内涵为雏禽孵化和供给,饲料供给,幼禽喂养,兽医服务,成禽屠宰、加工,成品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等全过程的农工商一体化”——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等环节的一体化。受到这种一体化优越性的吸引,后来在奶业、养猪业、养牛业、蔬菜业、水果业乃至粮食业等,也逐渐在不同程度上实行农工商一体化经营。
      
      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的实践,自然而然地要求经济理论工作者给予概括、提升和指引。特别是对于这种新生的经济现象从概念上予以规范,便首当其冲地被提到议事日程。1957年美国学者J.H.戴维斯(J.H.Davis)和R.A.戈德伯格(R.A.Goldberg)合作撰写并出版了《关于农工商一体化的概念》(或译为《关于农工商综合体的概念》)一书,它标志着农工商一体化这一概念的正式问世。这一概念创新对于农、工、商三业在基础层面上的结合起到了正名的作用,从而对于这种经济结合起到了推动作用。在中文中,农工商一体化这一概念,是对于英文Agribusiness一词的最顺当的意译而不是呆板的硬译,这种译法既不违背其基本含意,又利于其采用和推广。
      
      然而,在中国却普遍地、几乎毫无例外地将农工商一体化(或农工商综合经营)称之为农业产业化,并且称得上是上下一致、家喻户晓、到处可见、鲜见例外。笔者认为,这是对于农工商一体化的完全不恰当的更名。根据笔者的追踪,农业产业化这一概念,是中国某地在总结农业和农村发展经验时,作为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战略而提出来的,其内容包括组织引导农民,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实行专业化生产,组建市场牵龙头(即龙头企业)、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1993年7月某全国性报纸刊登了该地农口负责人题为《产业化是发展市场农业的重大战略》的文章——这标志着在中国将农工商一体化正式称之为农业产业化的开端。从此农业产业化这一概念就逐步在中国获得了全面、普遍的采用,而农工商一体化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提法,除极个别研究人员在其作品中采用外,难觅踪影。
      
      然而,将其称之为农业产业化,从本质上来看,并不是理论上或概念上的创新,而是由于对农工商一体化的本质和内涵缺乏深入、准确的认识而给出的不恰当命名。其根本理由在于:农业本来就是国民经济中的第一产业,而工业、商业则分别属于第二和第三产业,从而三者结合绝对不意味着将本来不是产业的农业转化为产业。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中对产业的诠释之一是构成国民经济的行业和部门,而农业正是国民经济中的部门之一,从而根本不存在被产业化的问题。
      
      进一步看,农业产业化这一概念,再译成英文是什么呢?在《百度》中给出的答案是:AgriculturalIndustrialization。那么,然后再将其回译成中文,就成了农业工业化了,这就与本来的含义大相径庭了。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因此还事物的真面目,在全社会改用农工商一体化的提法以替换农业产业化的提法,是理所当然而毋庸置疑的。
      
      此外,还有一些人将农工商一体化改称为农业一体化,即省略了工商二字,这显然也是不能成立的。其要害在于,单纯的农业本身是谈不上是否一体化问题的,而农业究竟同谁搞一体化是不应模糊化的,因此这种省略也是完全不恰当的。
      
      简言之,在这一问题上,如果是搞硬钻牛角尖式的咬文嚼义,当然是绝对不可取的,不过,任意乱命名而导致名不副实则是应当认真加以纠正的。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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