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于《西北师大学报》2012年第3期
摘 要:社会互构论对个人与社会关系这一元问题的追索,真正找到了整合、超越经典二元对立社会理论的终极根源,成功超越这些经典二元对立式的社会理论,成为中国社会发展转型经验的强大解释工具。社会互构理论体系的提出,为中国社会学发出了自己的理论声音,提振了中国社会学在国际同行面前的自信心,这方面的贡献可能超过该理论本身,对于建设具有“神州气派”、“中国特质”的中国社会学具有更高的价值。
关键词:社会互构论;个人与社会关系;二元对立
西方社会学家一直在努力整合与消解社会学理论中围绕个人与社会关系产生的二元对立,如结构性与能动性的二元对立、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的二元对立等,并提出了几个较有解释力的理论学说。郑杭生先生提出的社会互构理论[1],对这些社会理论中的经典二元对立做出了“元问题”根源的追索,提出“个人与社会两大行动主体间相互建塑与型构关系”[2]的理论观点,并结合中国社会发展转型的经验,成功超越了这些经典二元对立,在世界社会理论界的同行面前发出了中国社会学家的声音,提振了中国社会学的自信心。
一、社会学理论中的经典二元对立及学界消解与整合的努力
在社会学理论发展与完善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结构性与能动性、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等二元对立困境。在这一背景之下,对社会学理论本身的反思与批判成为了很多学者的共同诉求,其中不少西方学者开始尝试着在对二元性研究范式批判与吸收的基础上整合传统社会学理论,并强调多元社会理论的发展。这其中比较显著地有哈贝马斯的批判主义,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布尔迪尔的关系主义和场域-惯习理论以及埃利亚斯的“构型社会学”,乔治•瑞泽尔的整合范式等等。
1.社会学理论中的经典二元对立
所谓的二元对立困境,不管是结构性与能动性的对立,还是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之间的对立,追根到底都是围绕着个人与社会关系这一社会学的基本问题产生的。从而我们可以将二元对立的根源追究到传统社会学理论唯实论与唯名论的论战中。唯实论认为,社会本身是具有实在性的,是外在于个体的约束性力量。它是以整体的形式存在的,并不能简单地还原于个体的存在。19世纪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孔德是一个社会唯实论者,他认为社会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是受自身规律支配的有机整体,社会中的个人就其单独来看,无所谓本性,个人之本性正是由社会有机体所决定,在社会研究方法上主张从整体到部分[3]。在唯实论这一假设命题之下,理论研究范式倾向于对结构性、整体性以及宏观社会的探讨。而另一方面,社会唯名论并不主张这一观点,社会唯名论认为社会是虚构的,并不是真实存在的,而是由具有理解性与自由性的社会个体组成的。“社会”一词仅仅是个体的集合名词。在这一假设命题之下,学者往往强调个体的能动性以及微观社会现象。唯名论的主要代表者韦伯认为要理解社会现象,必须将它们还原为个人行为,并从个人主观意识中来理解和解释社会现象。对个体能动性的强调是唯名论者的共同特征。
唯实论与唯名论的对立存在,是社会学理论二元对立困境产生的哲学基础。由此,也进一步的推衍出了社会学理论界的两大经典二元对立关系,即结构性与能动性的二元对立以及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当代西方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在社会学传统中存在的根深蒂固的二元对立的观点与思维方式,拒斥和消除这些观点和思维方式是社会学改造和和重建的基本前提。[4]
2.学界对消解、整合二元对立逻辑的努力
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分裂和二元对立限制了社会学理论本身的解释力,对于矛盾的双方,单从一方是无法全面的解释社会现象的。因此,如何在结构与能动、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社会学理论界的主要论题。
在能动性与结构性的整合过程中,有一大批的西方学者做出了努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位社会学家的工作中。吉登斯是主要的代表人物,他在《社会的构成》一书中系统的提出了结构化理论,这一理论有一个主要立场,认为以社会行动的产生和再产生根基的规则和资源同时也是系统再生产的媒介(即结构的二重性)。[5]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布迪厄社会学理论的出发点就是要摆脱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对立,并要超越那种必在二者择其一的困境,他从惯习和场域的关系中探讨了能动性和结构这一问题。[6]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作为批判理论的主要代表,他通过“生活世界”这一基础概念建构了他的整合理论,认为“生活世界”是与三个世界有区别的独特的世界,它是行为者之间通过对三个世界的解释而达到相互理解、取得一致意见的关系。[7]而在宏观与微观的整合方面,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所提出的“构型社会学”或“过程社会学”是这一整合潮流中的重要代表,通过理解他的这一思想,我们能够更有效的实现个体行为与国家关系的统一。
在这一社会学理论的反思与重构的运动中,不可否认的是西方社会学者所取得的成就,而当我们将视野投入到中国社会学理论的本土化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在吸收和借鉴西方社会学理论的过程中,中国本土学者也取得了重要的进步。郑杭生教授在清理和评述社会学的分裂传统和当代建构主义社会学的基础上提出的“社会互构论”是这一进步的主要体现。社会互构论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作为元问题和基本问题,从社会学基本理论和方法上对两大社会行动主体的互构共变关系进行分析和阐释。[8]这一理论成就应该放入社会学理论整合的大潮流中,是中国社会学家在社会学理论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
二、社会互构论从“理想类型式”向“实践式”思维模式的回归
二元对立思维自人类开始认识世界时就已确立,并逐渐演变为人类思维与认识上的理想类型模式,社会学经典二元对立理论与方法正是这种“理想类型式”思维模式的产物。社会互构论对个人社会关系问题的元追索,放弃了脱离社会特别是现代社会实践的“理想类型式”思维模式,是一种“实践式”思维模式的回归。
(一)作为“理想类型式”思维模式产物的经典社会学二元对立理论与方法
面对无法认识与解释的自然世界,人类逐渐形成了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用于简化、认识自然与社会世界,特别是随着复杂的现代社会的到来,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作为一种重要的降低复杂性(即卢曼所谓的化约机制[9])的机制,对于人类认识世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模式维持下来。
从研究方法论上来看,人类这种二元对立式的社会认识模式,其实质是一种“理想类型式”的思维模式,即通过高度抽象的思维加工,构建出一对对相反的脱离实践的概念体系来认识复杂多变的社会。又“由于大量的社会学理论事实上是思辨理论的活动”[10],在高度抽象的“理想类型式”思维模式下,社会理论家们往往将这些认为不证自明的、常识性的“理想类型”的一极或另一极作为自己立论的假设或出发点,从而发展出了脱离实践并渐行渐远的经典二元对立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可见,由于没有采用实践式的思维模式并充分认识到“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元问题,学者们依据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下的人们的态度和选择,将研究的重点与重心放在这一元问题随时代不同而衍生出的种种表象上,在理想类型工思维加工的基础上,做出了具有较大差异甚至完全相反的学术表达——经典二元对立论,如社会唯名论与唯实论、结构性与能动性、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等。也就是说,社会理论中产生如此之多的二元对立,无不来源于将“理想类型”某一极的“虚假预设前提”作为社会学研究的最初起点,“从而使社会学的整个理路和方法不可避免地发生异见和分歧,并最终导致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的分裂”[11]。
(二)社会互构论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元”追索的“实践式”思维模式的回归
在社会互构论看来,社会理论中经典的二元对立,均源自于“个人与社会关系”这一元问题。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在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处于核心地位,它构成了理论探讨的起点和必须回答的问题,成为社会学理论以及整个知识体系构建的基础。在现代性的不同时期,社会秩序的经验现实的不断变更,人们对自我的自由不断有新的体验和感受,因而社会学家对这一问题的设问形式也往往角度独特、别具一格。正是通过对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的这种追问和思考方式,社会学展示了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情境和多重真实性。
可见,社会互构论放弃了经典二元对立社会理论家们所采用的“理想类型式”思维模式,放弃了将社会理论立论于这种源自于人类初期理性选择积累的非此即彼式思维产物的方法,而是提出了社会理论要建立在“实践性”要强得多的“个人与社会关系”这一元问题上的观点。比较经典二元对立理论家们的立论基础,社会互构论具有明显的“实践式”思维回归的色彩。正因为如此,社会互构论对经典社会学二元对立所做的“实践式”的“元问题”追索,真正找到了整合、超越社会理论经典二元对立的终极根源,为社会理论家试图整合、超越这些经典二元对立理论提供了一条便捷且必由之路。关于这一点,现当代社会学家如吉登斯、布迪厄等所做的努力,其超越经典二元对立的核心思路无不是在“个人与社会关系”这一“元问题”上做出的新的预设前提而立论的。
三、社会互构论在中国经验研究中对经典二元对立的超越
社会学理论家们所持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的立场,实质上是一种理想类型,即假设一种极端化的社会情境,作为这些学者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社会互构论找到了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经典二元对立的元问题,使社会学理论与研究的逻辑起点向前迈进了一步,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本土社会发展与转型的经验,探讨关于多元社会主体互构共变的实践,成功超越经典的二元对立逻辑。
1.社会互构论对“社会唯实论—唯名论”的超越
社会互构论承认多元社会主体的互构共变,也即承认了“集体”、“社会”与“个人”双重主体的客观存在,从这一角度来看,社会互构论是“社会唯实论”者。但我们知道,社会唯实论与社会唯名论最核心的意义在于作为社会学理论与研究的方法前提,社会唯实论者强调查将“社会”这一实体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是不太注重“个人”这一社会主体的研究逻辑;恰恰相反,社会唯名论者仅强调作为实体的“个人”的重要性,不重视社会这一实体存在作为理论与研究建构的逻辑起点。
社会互构论承认“社会”与“个人”双重实体的存在,其背后的方法论意义在于承认了作为研究假设与逻辑起点的“社会”、“个人”的重要性,并在中国社会发展转型的实践研究中积极展开双重分析,注重作为社会形态的国家、集体、群体等与个人的和谐对话机制分析建设,成功超越了“社会唯实论—唯名论”非此即彼思维逻辑对中国社会实践研究的不足。
2.对“结构性—能动性”二元对立的超越
在经典的“结构性—能动性”二元对立中,强调结构性的学者们往往将个人淹没,将个人视为社会“整合”、社会“化”的客体,完全忽略个体对于社会的反作用力的存在;与此相反,强调能动性的学者往往非常重视微观个体的“自主”行动,特别是个体“突破结构”的各种行动的意义与价值,认为社会就是个体“突破”的客体,在这种突破的过程中,社会才存在,没有这种“突破”,就不存在所谓的社会。
在社会互构论看来,“现代社会生活过程是多元社会主体的行动关联、互为主体与客体的互构谐变过程”[12]。不仅是社会和集体建塑、型构个人,同时也是个人建塑、型构社会和集体。这种承认社会实在基础上的互构共就思想,不仅强调了作为实体的个人对于群体、集体、社会的“突破”、“改造”,也强调作为个人集合体的群体、集体、社会对于个人的影响。
在具有“自上而下”改革压力与“自下而上”变革要求双重动力的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实践过程中,既要考虑作为社会的国家、集体对个人的影响,也不能忽视个体对于集体、国家等社会存在的影响。社会互构论超越“结构性—能动性”二元对立的思想,在研究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实践的过程中具有超强的解释力,将来自社会层面与个人层面的双重力量纳入“互构域”中,注重探讨多元社会主体“多向共变的行动关联过程”,抓住了“中国经验”研究的“牛鼻子”。
3.对“宏观研究—微观研究”二元对立的超越
“宏观研究—微观研究”二元对立是与前面的两大二元对立高度关联的,也是经典社会行动理论的两种主要研究取向。宏观研究社会行动的主题是社会的宏观整体行动,社会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具有自己的独立属性,对个人具有强制力,把自己的力量强加于个人;而微观研究社会行动的主题则是微观存在的个人,通过挖掘个人行动的逻辑来理解作为个人集合体的社会的特性。显然,单纯的从宏观的社会整体角度与从微观存在的个体角度来理解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与转型,特别是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人以及走向世俗化的人际关系,是不够理想的。
社会互构论将社会理解为在特定的时空范域之内由众多个体成员构成的行动关系,并将“社会”具体化为“自然系统”与“人文系统”两个子系统展开研究,特别是将人文子系统进一步具体化为包括个人、群体、组织和国家、规范设置以及文化模式与价值观念体系等,展开具体、生动的中国发展实践研究,这种宏观系统与微观内容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理解与解释中国的社会发展与转型实践具有较大的优势,成功超越“宏观研究—微观研究”二元对立逻辑的方法论限制,从而提出了具有世界眼光的当代中国个人与社会关系研究的“中国经验”理论体系。
通过活生生的中国经验研究的实践中可以看出,社会互构论对经典“社会唯实论—唯名论”、“结构性—能动性”、“宏观研究—微观研究”二元对立的超越,不是对经典二元对立的简单折中,而是结合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与转型经验的自觉理论反思的必然成果。
四、社会互构论与中国社会学的自信心
社会互构论对经典社会学二元对立逻辑的“元”追索以及提出的具有“世界眼光、中国气派”的个人与社会互构共变的理论观点,在世界社会学理论研究中发出了“中国声音”,提振了中国社会学的自信心。
中国的社会学研究一度被停滞不前,研究水平大大落后于西方的同行们,及至后来花大力气补课,相关的产物就是当代中国社会学的教育培养体系中我们普遍开设的《西方社会学理论》课程,这种谦虚向西方学习的做法在迅速提高我们的研究水平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中国学者在国际同行面前的自信心。这种不自信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世界眼光”并冠以“中国特色”的“纯”中国研究,关起门来做学问,从根本上缺乏与国际同行对话的底气;二是为了与国际同行对话而做的“对话研究”,即为了对话而做的缺乏“平等对话”基础的研究,基本是将西方理论观点拿到中国做证明题;三是评价研究水平与质量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方文献引用的多少,极端不自信地抛弃国内同行的研究成果,部分极端学者甚至完全不屑于引用国内同行的理论观点。在这种“不自信”面前,部分当代杰出中国社会学家的理论贡献被生生地掩埋了。
“很多国外的学者都认为中国的社会学有大量的经验研究,但是没有自己的理论,而实际上,这些理论正在形成当中。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学的成长,这些理论被国际上承认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13]社会互构理论正是当代中国社会学家少有的兼具“世界眼光”与“中国特色”的杰作,因为“在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上,社会互构论所持的理论与方法与当代西方社会学表现出的倾向性有着本质上的不同”[14]。这一理论体系既不是关起门来做“纯粹”的中国特色研究,而是在深刻的“个人与社会关系”国际前沿研究议题导引下的主题探索;不是为了与西方理论对话而做的理论研究,而是在确定的研究议题下,为了研究的需要而与国际学界做必要的对话;研究成果中不仅关注西方同仁的研究成果,也积极吸收国内同行的相关研究成果。
社会互构理论体系的学术贡献向我们发出了一个信息:中国社会学家与国际同行研究水平上的差距正在迅速缩小,极少部分杰出社会学家已具备与国际同行平等对话的能力,他们的研究成果已开始脱离国外同行理论的羁绊,能够自主提出与思考具有“世界眼光”的“中国经验”研究议题。社会互构论在国际社会学中的贡献,为中国社会学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也为中国社会学迈出了自信的一步,并且提振了中国社会学在国际同行面前的自信心,这方面的贡献,可能超过该理论本身,对于建设具有“神州气派”、“中国特质”的中国社会学具有更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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