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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卫:评《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  2012-09-20 15:15:29   作者:丁卫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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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丁卫*

     

     

     

    1990年代中后期以降,伴随着“三农”话语的兴起,中国乡村研究领域也日益呈现众声喧哗、群言鼎沸的新气象——从跨学科多视阈的观照到质性/定量研究方法的互替,从个案观察到区域比较,乃至以《三农中国》、《中国乡村研究》和《中国农村研究》为代表的一大批学术集刊的创办和畅销,等等。尤为难得的是,在最近的十年间,从税费改革到取消农业税,国家农村政策的重大变革与调整给研究者带来了空前的机遇,他们因此得以将诸种源自西方的理论框框和分析概念,譬如“国家政权建设”和“弱者的武器”之类,置于巨变中的乡土社会,去检审它们在学理上解释中国乡村社会的合理性、有效性及其限度。对于那些持有宏大抱负的学者而言,“检审”并不是终极目的,将自身的中国关怀和调查经验融入到具体的研究中去,通过宏观历史和微观行动双重视野的考察,最后提炼出若干(或一套)基于中国本土经验之上的解释性概念和理论框架,或许才是他们的真追求。在新近出版的惶惶巨十万言的《小镇喧嚣》中,我们看到了这种努力——作者试图用厚重的乡土叙事向读者展现他的理论抱负和真追求。

    《小镇喧嚣》的结构并不复杂,它以“讲故事”的方式叙述了江汉平原腹地某乡镇(即“小镇”)政治运作的实态,是对当代中国农村的“深度描写”[]。故事发生在2003年至2004年间,作者截取这一特殊时段对乡域政治运作过程的多项面进行展示和剖析。故事由若干相对独立但却相互关联的事件交织而成——从镇政府“诱民致富”种藠头、“招商引资”搞开发,到镇村干部征税收、迎检查,再到村民因采石场和土地承包等纠纷而引发的上访和民事诉讼,上述的林林总总实乃作者深思熟虑后精心选择的素材,显然,作者无意于全景式地展现小镇政治运作的方方面面,他试图以这些事件为纽带,将乡镇基层政权、村级组织和农民纳入“国家—社会”理论的框架下,去探讨日常生活世界中那种流动性的“国家—农民”关系,从而发现乡村治理之谜。

     

    一、叙事的力量

     

    近年来,某些富于表现力的语词频频被援用到一向严谨素朴的学术表达中,它们在丰富读者想象力的同时,也提升了学术作品的感染力。在这方面,王德威对“喧哗”一词的运用堪称范例。从《众声喧哗:三○与八○年代的中国小说》到《众声喧哗以后:点评当代中文小说》,他以小说作为众声喧哗的重要表征,由此来考察我们习以为常的文化、政治和社会现象,进而去探询政治解严、身体解放以及文化解构等喧哗的众声。无独有偶,新近亦有一本《众声喧哗:明清法律文化的复调叙事》出版,作者运用谚语、笑话、竹枝词和地方志等多元复杂的史料来彰显和刻画明清时期法律文化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并对庶民和精英的关系结构进行互动的解释。与上述“喧哗”的众声异曲同工,“喧嚣”的小镇亦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独具。在作者的隐喻里,“喧嚣”意味着多种政治力量与利益动因的交织和碰撞,无形中造成了一种复杂的“剧场”效应——在“喧嚣”中,我们将会看到,政商身份交叠的小镇政府、“赢利型”与“保护型”经纪并置的村级组织和无权但自由的农民这三重行动主体在乡村政治舞台上相互角力,最终演绎出一幕幕复杂而精彩的乡土政治剧,恰恰是在这种喧闹而充满内在张力的“剧场”效应中,我们得以窥见当代中国乡村政治运作所遵循的那套特殊的政治逻辑。

    从学术谱系看,《小镇喧嚣》主要延续了孔飞力(Philip A. Kuhn)在《叫魂》(1999)一书中所采用的叙事策略,自然,作者也试图有所超越。自1970年代末历史学家斯通(Lawrence Stone19793-24)宣称“叙事的复兴”以来,历史编纂学的旨趣便发生了根本性变迁,如海登·怀特(20042)便将历史作品视为“以叙事性散文话语为形式的一种言辞结构”,叙事不再局限于以讲故事的形式来表达研究成果,它本身就构成了一种适合历史思维特点的独特的理解模式。因而,叙事也可以被视作一种特定的看待世界的方式,它使世界变得有序和可以理解,通过描述事件有序的进展过程,当下的开阔性被赋予了意义(拉波特、奥弗林,2005245)。应该说,作者以叙事作为《小镇喧嚣》的表达方式,实际上隐含着他的理论抱负,即对当下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或表达方式作自觉地开拓和创新。叙事可被区分为“故事”(story)与“话语”(discourse),前者是指叙事者意欲使我们相信已经发生了的事件或行为,从而使事件得以呈现在读者/观众/听众面前;后者则是指讲述的组织形态,即事件或行为被叙述的方式,它们如何被告知的方式(安德鲁、尼古拉,200754-55)。在叙事的双层结构中,被告知的层面(故事)与讲述的层面(话语)通常不能截然分开。作者在小镇进行了长达一年半载的实地调查,其间发生的许多事件他曾亲身经历,这增加了故事的可信性;作者以第一人称讲述他在小镇的所见所闻,这增强了故事的可感性,总之,透过《小镇喧嚣》,我们看到作者与叙述者混融为一体,他既是事件的亲历者,亦是故事的讲述者。

    除了牵涉到事件发生的时间以及其中内在的因果关联等要素外,叙事尤其要处理好叙述者与读者/观众/听众的关系,这就必须对不同类型的叙述者做出区分,诸如第一人称叙述/第三人称叙述、客观的叙述/主观的叙述、全知全能的叙述/非全知全能的叙述之类,而这些分类都不可避免地会指向叙述者的“视点”(perspective)和“声口”(voice)。视点标示着“谁看见”(who sees the action),而声口则意味着“谁表述”(who speaks the narration of it)。韩南(20041-38)仔细考察19世纪中国小说中的叙述者之后指出,“声口”表达了叙述者与作者、读者和文本之间的关系,“亲身介入的作者”之出现,即叙述者与作者混融为一体,实际上是近代小说界所发生的一场革命——这或许是中国应对社会危机的一种反应,在危机年代,人们都期望小说家抛弃旧有的与消遣小说相关联的不具人格的叙述者,转而“用自己的声口”说话[]。在《小镇喧嚣》中采用类似于“亲身介入的作者”这一叙事策略,显然可以使作者方便自如地在观察者/叙述者/评论者之间转换身份,从而引领读者由事件的表象转入到理性的分析之中。诸如此类的叙事策略在全书中随处可见,譬如:

     

    临近中午,我们返镇。路上,老洪问我此行有何感受,我笑了笑,没有作答。可我心里却在想,如果上午不来,那么,我对于政府—农民及干群互动的认知就一定还停留在那种彼此针尖对麦芒的结构化模型上,但今天我却又看到这一模式的另外一个项面,当群众不管因何原因而接受了政府的条件之后,那种随着利益对立而建构起来的“敌对”关系也随之消散,十分融洽的官民关系似乎又重新呈现到现实的乡村日常生活中来了。这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官与民、干与群的对立是一种“角色”对立而非“人际”对立,两者有时候会重叠,有时候却可以分开,尤其是在中国人行为处事的互动格式之中,人们往往都是尽可能将其分割开来,尽可能不要将制度—结构和公域层面的矛盾与对立扯带到生活和私域中来。干部如此,农民也同样如此。或者说,一个乡土社会中人之所以成为一个内部人(社会人)而非外部人(制度人),也正是因为能够较好地处理和区隔这两种不同的关系。于是,我重又看到了干部的与人为善和农民的质朴亲热。老邓说,“从此以后,农民会敲锣打鼓欢迎开发。”

    闻此言,我感到欣慰,几个月来的艰苦工作总算是有了一个了结。

    “不,起码还有一个回合。”车上,经验丰富的老洪回应道。他说:“等发钱的时候还会有争执。那个时候你再来看,人们又会为了利益的争执而红脸。附着物的具体单位补偿价还未确定,这又会成为引发新矛盾的焦点。”“农村工作就是这样,没有利害,大家你好我好,有了利害,就成了仇人。”于是,饭后,干部们就开始商议每一种附着物的具体补偿价格,准备进行新一轮的磨合。(页317-318

     

    由上述场景的表达不难看出作者娴熟的叙事技巧,他时而作为事件的亲历者参与到故事人物的对话中,让读者感到真实可信和亲切;时而作为研究者穿插自己理性的分析,以免读者沉迷到故事里结果却忽略了事件本身所映射出来的学理价值;又时而作为客观的叙述者介入到故事之中,试图帮助读者廓清事件的真相和本质。正像许多论者所指出的那样,叙事或多或少都能够拉近社会科学研究与普通读者之间的距离(卢晖临,2001103-104),而纯理论表述往往不易被外行人看懂,门槛颇高,因此,叙事体更容易走进大众,最容易被外行人阅读和理解(郑也夫,200896)。这或许是作者之所以乐于采用叙事表达的一个缘由罢!

    然而,以叙事的方式表达严肃的学术思考,往往存在被读者置疑、考问的巨大风险,海登·怀特(200533-35)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叙事仅仅只是一种言语再现方式,它表面上对于人类意识非常自然,它在日常言语和一般活动中又是如此平常,以至于它在任何一个力图获得科学地位的研究领域中的运用都必然会受到怀疑。一门学科如果把以叙事方式阐述其题材作为自身的目的,似乎在理论上是没有根据的;一门学科如果要以讲故事的方式来研究它的资料,似乎在方法论上也是不充分的。尽管如此,作者仍然力图用叙事方式来克服科学的历史编纂学信仰所导致的“非人格的”结构—功能化分析的若干弊端,只不过,他在此表现得相当谨慎和克制,甚至还不乏几分幽默和调侃,“我有可能比那些以故事方式去完博士论文的学生幸运,不至于被导师们视为是在浪费珍贵的材料,也不至于屡屡遭受故事是否学术及知识之真实与普适性的偏执考问”(页600)。

    如前文所述,《小镇喧嚣》效仿《叫魂》并试图有所超越,因而可以在此略费笔墨对二者稍作比较。和《小镇喧嚣》不同,《叫魂》完全是历史性叙事,作者解读了清廷档案中的相关文献,通过因“叫魂”妖术而引发的“剪辫案”透视封建专制权力与法律机制之间绞结纠缠的复杂关系,展现了官僚体制的运作逻辑。作为一个“发历史之幽微”的研究者和说书人,孔飞力以第三人称叙事,谨慎细致地叙述了案件的跌宕起伏及其背后所隐藏的官僚逻辑。《叫魂》的叙事是内敛的,全书基本上看不到艰深的理论分析和繁杂的文献征引,作者的理论关怀渗透在冷峻平实的叙事之中,浑然一体。而《小镇喧嚣》的叙事是铺陈的——它不是某个典例的“深度描写”,而是诸多事件的迭次呈现,作者同时打开若干扇窗口,以便读者从中窥测乡村政治运作实态的不同面相,此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然而,恰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事物的优长总是与其缺点和不足相伴随。叙事固然是《小镇喧嚣》引人入胜的关键元素之一,而过度叙事则容易遭人诟病。在《小镇喧嚣》中,我们看到,因为追求叙事完美,作者对事件情节及其背景所作的交代过于具体,叙述显得冗赘和沉闷;为了达到小说般的阅读效果,作者大量采用对话的形式来彰显人物性格的多面性,以突出复杂的博弈过程,这些基于叙事策略之上的考量不经意之间拉长了文本的篇幅。在一个快节奏的“悦读”时代,洋洋洒洒五十余万言,对于读者的耐心也是一个考验,而这或多或少会影响到读者对文本的接受。就严肃的理论著述表达而言,叙事一方面固有其独特的魅力,但也有力所不及之处,作者深谙此间的道理,因而试图在“叙事/析理”二者之间达到平衡,这种努力表现于文本中,大致可归纳为,作者先以叙述者和参与观察者的“声口”叙事,然后再以研究者的“声口”析理,有时候析理也穿插于叙事中,总之,“声口”之间的切换及其边界始终清晰可辨。然而,在一部分挑剔的读者眼中,这种叙事风格未免太程式化了,两相比较之下,《叫魂》中各种“声口”之间隐而不彰的转换及其内敛的风格在叙事技巧上无疑显得更为圆润成熟一些。

    在文本结构和注释体例上,《小镇喧嚣》很明显是以《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2001)作为范例,尽管作者力图创新,但这种因袭最终难免不落入固有套路的窠臼。作者有意将正文与注释区隔开来——前者以叙事为重,后者则被定格为理论阐释部分,他似乎想照顾不同层次不同背景读者的阅读偏好,但实际上,这种结构安排却割裂了文本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为了一个注释前翻后检,对读者而言,这是一种负担,它中断了阅读活动的连贯性,一旦视觉上的快感减弱乃至消逝,焦虑感便会应运而生。就这一点来看,《叫魂》依然是叙事类学术作品中一个成功的典范。

    大量采用对话形式来呈现乡域政治的原生态,是《小镇喧嚣》叙事的一个特色,其中引入的某些方言如“苕”、“伢们”、“么样”和“谈都不谈”等,体现了浓郁的地方性和乡土气息。不可否认的是,因为过于追求概念表述的精准,作者的文字“洁癖”也时有显露,一些学究气十足的表达,诸如“一个谙达乡域政治的村干部”、“一个久浸于地方权力—文化网络中的真正的精英”(页351)之类,无形中削弱了叙事的亲和力,事实上,简约平实的语言往往胜过那些精雕细琢的语饰。

     

    二、乡域政治

     

    《小镇喧嚣》探讨的是乡镇政治的运作过程及其影响机制,对于研究单位的选择,作者显然经过了深思熟虑,将“乡域政治”作为一个区别于“村庄政治”的概念,作为一种研究单元而提出,实际上包含着作者对农村政治研究方法论上的思考。长久以来,深受人类学传统影响的中国乡村研究大多以村庄社区作为研究单元(王铭铭,200523-53),然而对于微观政治研究而言,村庄政治确实不能包容农村政治的全部内涵,至少现代意义上的官僚科层体制及其规范性运作过程这些重要环节在村庄场域内是缺失的。尽管县一级可能是研究农村政治最为合适的单位,但考虑到县级政治研究中普遍存在着以对官僚科层体制的描述替代对具体政治过程的分析这一困境,作者刻意选取了“乡域政治”的研究视角。在作者看来,“乡域政治”不仅克服了“村庄政治研究在时空展示上的局限”,而且部分地解决了“县域政治研究在田野操作中的困难”;它不仅凸显了“一定时空关系网络中事件—过程本身所具有的社区整体感”,而且有助于分析乡镇村组各个层级之间的互动与关联,因而是“一个易于出新却又现实可行的方案”(页602-603)。尽管如此,要想在一本叙事体的田野考察报告中事无巨细地去描摹乡域政治的全貌,即便不是不可能,至少也算得上是相当困难。作者深谙此间的道理,为了尽可能全面而深刻地展现乡域政治中“政府—村庄—农民”之间复杂多面的利益互动与博弈,他将笔墨集中在乡镇的“中心工作”、征地纠纷、征收农业税以及诱民致富等主题上,藉此来透识乡镇政治运作的实践逻辑。

    之所以将“中心工作与迎检”和“又到了迎检的时候”分别作为故事的起点和终点,是因为作者敏锐地意识到乡镇的“中心工作”是领悟基层政权运转的一个关键,它实质上是“围绕上级部署的各种任务而展开的阶段性工作”,“对于这些工作,乡镇必须不计成本和代价地去完成”,“但凡中心工作又都必辅之以相应的考核检查”(页17)。“中心工作”主导着乡镇政府的日常运作,这里面的种种繁文缛节在作者具体而细致的叙事中均有生动的刻画和描绘,让故事的主人公说话也体现了作者的叙事技巧,《小镇喧嚣》最后大篇幅引述秦家畈村村委会主任老罗的一席话,一语道破乡域政治运作过程中检查工作的真谛:

     

    “你说这个检查是真的,它也蛮真,是假的,也蛮假,就看你怎么看了。说是真的,是因为即使被检查者有些弄虚作假之处,但在大原则上还是没有犯规,基本的硬指标肯定能够确保,而且,通过这样反复的检查,形成一种持久的压力,也的确能够促进工作。如果没有检查监督形成的压力,依中国人的品行,还真难保证能够做好工作……所以,上面就是知道你在小节上有些虚,他也相信检查对于督促工作是很重要的……他就是知道你在作秀,但戏做得真了,也就达到了目的,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让你去认真对待,不得马虎。所以,检查本身就是推进和督促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检查,有的事情就落不到实处,不仅计划生育工作是如此,其他工作也都是如此,什么是国情?这就是国情。”(页593-594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使得搞开发,谋发展无形中成为乡镇最大的政治。在小镇,每个月仅工资缺口就有9万多,一年下来就是上百万(页54),因此,政府必须靠卖土地和招商引资来解决基层政权组织所面临的“还能不能正常运转”这一问题,于是,在土地利益的分配机制上,逐渐形成了“政府得大头,农民得中头,村里得小头”的格局。虽然乡镇政府主导的开发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但征地补偿款的不均衡分配无疑会引发农民的不满,其间的种种利益冲突又极易造成法律纠纷乃至逐级或越级上访,这样的事例在小镇屡见不鲜:例如美籍华人叶桦与洲头村的租地纠纷、安和公司与洲头村的租地纠纷、小岳村村民因京珠高速公路绿化带占压土地补偿款而发动的集体上访……然而,在现实的经济利益和乡土规则面前,契约神圣的观念常常被打破,经由政治的协调机制取代了通过法律的治理,这一点在叶桦及安和公司与洲头村的租地纠纷中显露无遗;而居于弱者地位的农民也在与镇村组织争夺土地补偿款的讨价还价中发展出一套“缠闹的政治学”,由此,作者总结出“弱政—刁民”的互动模式来解释乡村基层政治的类似特征。

    以机械的结构主义方式来书写生动复杂的基层政治及其具体过程,这不是作者追求的方向,因为,在正式的结构中,在有关的文件上,乃至在笼统的“村庄”和“乡镇”社区中很难见到的东西,恰恰就隐藏在人们的社会行动,尤其是事件性的过程之中(孙立平,20006)。故此,作者乐于采用“事件—过程”的分析框架来铺陈若干连环相扣的乡村故事,透过故事主人公有目的的行动乃至抗争,作者力图在诸种动态的实践过程中展现乡村政治的隐秘之处,进而审视当代中国农村某个特定时段的国家—农民关系。例如,在“种粮不如‘种房’”一节,“种房”农民那种貌似无理刁蛮的行为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作为阶级与群体的农民的弱”和“作为社区与个体的农民的强”二者之间的内在紧张,作者就此分析道,“正是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整个社会体制与政策并没有给农民提供一个公正与平等地表达和维护其自身权益的机会”,在这种前提不合理的情况下,“除非社会治理者以全控和高压方式促使农民‘配合’,否则农民总是会以不配合或不合情理的‘配合’来表达自己的意愿”(页281-282)。正是在这里,作者表达了他的忧虑,在基层政府的运作中,如果缺乏建基于法律之上的规则治理,农民注定会以牺牲自己的社会尊严为代价来表现他们“狡黠理性”的另面。对于重构转型时期的国家—农民关系而言,这不啻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和批判性的反思。

    乡域政治的运作实态,在作者近乎写实主义的叙述中时时有生动形象的体现,譬如村干部钱跃进带着财政专管员下乡征收农业税(俗称“公粮”)时带有浓郁地方性色彩的一席对话:

     

    “这么早收么子钱,,过两天再来!”

    “现在急着要钱买肥料,着么事急,下半年再说!”

    “不急,不急,早交迟不交,反正是个交,有钱就把两个。”小钱打着哈哈,满脸堆笑。(页90

     

    在看似轻描淡写的征税过程中,代表国家征税的村干部与农民之间的角色互动关系跃然纸上,在“弱政—刁民”的分析框架下,真个是“要钱是孙子,无钱是羔羊”(页78)!当然,这副图景必须被置于税费改革至取消农业税之间这段特殊时空中方能理解——中西部地区农民负担过重,干群关系紧张,农业税征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困窘;另一方面,政策制定者最初也不能十分清楚地意识到税费改革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而且会给地方基层政府造成新的财政危机(页84)。征税之难,反映了改革开放之后乡镇政府权威衰变的现实,这委实与全能主义体制时期强势的基层政权形象相去甚远。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领导人民奔小康”等新“意识形态”的逐渐合法化,地方政府得以把行政合法性与其对市场的追求灵活地结合在一起,通过动员和参与农民的商品生产经营过程,进而分享商品农业的市场利润(马明洁,200066-67)。面临地方财政的窘状,以及集体化时期组织化动员手段的失灵等约束条件,小镇政府发展出一套经营性动员模式,它以行政和市场混合的手段重构了国家—农民关系,这具体表现为政府“诱民致富”,推广藠头种植。基层政府本来有责任引导本地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这也是考核领导政绩的一项指标,但由于基层权威的流失,小镇政府不仅要采取“哄着、诓着和捧着”的经营性动员手段去“诱民致富”,而且还要事先许给农民看得见的好处并确保承担所有可能的风险(页609)。通过对小镇推广头种植事件的细致刻画,作者深刻地揭示出乡域政治中基层政府治理权威削弱的现实,而治权的弱化最终会以牺牲地方社区的公共利益为代价。

     

    三、国家治理转型

     

    作者不惜以巨幅笔墨详述小镇故事,最真切的关怀自然是想透过乡镇政治运作的实践逻辑,“以探求和发现蕴藏在这些事实与关系背后的乡村底层治理之谜的谜底”(页595)。一旦进入由故事而织就的意义之网,我们便能强烈地感觉到作者的理论追求,那就是通过更加细致的个案去反思既有研究的局限,通过叙事来表达对乡域政治的理解。从《小镇喧嚣》的结构安排上不难看出,前十四章都在讲故事(当然,其间不乏作者的心灵独白和夹叙夹议),第十五章“幕落幕启”则是全书的理论总结,在这里,作者交代了自己的研究关怀和叙事策略,对乡域政治的分析框架及其间的权力运用作了经验性的总结和反思,最后点出了“国家政权建设”理论之于中国经验的解释局限性,并试图以“国家治理转型”的概念框架来取而代之——在我看来,这或许正是《小镇喧嚣》最值得学界瞩目的贡献所在。

    在源自西方的“国家—市民社会”理论的影响下,近二十年来,学界往往不加反思地援用“强国家—弱社会”的分析框架来理解近现代中国,仿佛中国铁板一块,始终是同一均质的整体,永远缺乏分化和流变。这种定见尤其遭遇极富意识形态色彩的“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中国观的型塑之后,更俨然成为近乎真理般的信念——事实上,思维模式的僵化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我们的判断,甚至于会遮蔽我们试图有所发现的眼睛。作者深入细致的调查和丰富的田野经验使其有可能去蔽求真,他清醒地意识到,“简单地以模式的套用代替对复杂问题的分析,不足以丰富学界关于乡村政治实践的知识,反倒有可能以德性的话语去代替学术的研究,使我们关于乡村政治的认识处于一种缺失历史和语境的状态”(页605)。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通过小镇故事,我们得以发现,尽管“强国家—弱社会”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的宏观状态仍然具有相当的解释力,但对理解居于底层的乡村社会而言,即便不能说它完全不适用,至少也是削足适履。

    一如前述,围绕农业税征收,乃至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基层政权和农民之间均呈现出一种权力格局的“倒置”关系,即政治运作中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强弱关系的“倒置”。面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镇村组织和农民则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利益博弈。作者由此指出,随着全能型政治治理模式的消解,乡(镇)村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正逐渐蜕化,它不得不截留部分补偿款以缓解自身所面临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走向市场化的农民日益扩大了行动的自由权利,在祛除全能政治的高压之后,他们发展出一套“缠闹”技术以对抗基层组织对其利益的瓜分——在“弱政”对“刁民”的斗争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幅基层政权对农民的控制日渐松弱,基础性治理权威日渐流失的面相。通过讲述小镇故事,作者对“强国家—弱社会”模式进行了修正,使其增强了对特定时空情境中社会现象的解释能力,这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微观状态下乡域政治实践过程的本质和特性。

    1980年代以后,学界普遍注意到晚近以来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伸延渗透以及国家政权汲取能力扩展的现实,因而纷纷援引“国家政权建设”作为解释中国社会变迁的理论预设[]。不过,人们似乎在偏重国家政权机构下渗乡村社会这一轨的同时,却常常忽略公民身份的型塑和国家认同这另一轨,由此造成的窘状便是在中国语境中极易误读理论本身所指向的经验事实和规范性含义。张静(20072006增订版前言)即明确指出,中国的“国家政权建设”既没有导致现代意义上的基层权威产生,也没有将村民转变为公民身份进而成功地将村民对地方社区的认同转变为国家认同,人们的权利界定和实现与国家的实质性关联依然微弱;而国家为了换取基层社会的象征性服从,甚至不得不容忍基层政权的不当行为——即便这种行为在道德和治理原则上有损于国家权威也在所不惜。作者清楚地看到了其间存在的种种问题,他对理论误读可能造成的流弊尤其抱有高度的警省,因而特别强调应以“国家治理转型”来替代“国家政权建设”。

    按照作者的理解,人民公社时期建立起来的全能主义治理模式有效地完成了近代以来中国乡村的“国家政权建设”要务之一,即政权机构以前所未有的渗透方式嵌入基层社会,其职能囊括了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所不包。然而,随后的改革开放迅速消解了这种建立在高度集权基础之上的治理模式,替代人民公社的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强制性权力被大大地削弱,其基础性权力也过度流失。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被确立为正统的意识形态之后,基层政权组织为了自身的发展更是不可避免地陷入到与民争利的往复博弈中,但由于其治理权威渐趋衰微,乡域政治最终凸显为“弱政—刁民”的格局。通过《小镇喧嚣》,我们不难看到,当代中国乡村正处于治理结构的转型之中——全能主义治理模式解体了,而“通过法律的治理”则亟待建立起来。然而,作者最终却不无遗憾地指出,现代性法治距离乡土社会仍然相当遥远,虽然,人们间或也会使用法律来表达其利益诉求,但法律仅被视作一种工具,而其权威和效力又未获得高度认同,人们更倾向于将问题政治化,并通过信访等渠道来寻找“以弱制强”的武器,这无形中又加大了乡村治理的难度。

    无论如何,改善乡村治理最终必将通往法治之路。在作者看来,绝不能只依靠单向度的行政架构重置,也不应该试图在集权与分权、收权与放权,或为民做主与让农民自己表达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重要的是引导政治行动主体各方走到一种有序竞争的合作博弈中来。一方面,必须确保基层政权能够有效渗透社会,完成其作为社区公共权威主体的塑造;另一方面,也必须让农民真正转变成为按照法律规则处世行事的公民(页630)。围绕上述目标而进行的制度安排无一例外都可以归结为宪政,而它们最终又映射着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型——既要通过宪法和法律约束基层的国家强制性权力,也要增强基层的治理权威;既要确认和保护民众的权利,也要重塑公民的国家认同——总之,要由过往的全能主义的政治治理模式转变为指向未来的通过法律的治理。

    应该指出的是,小镇叙事仅仅指向一个特定的时空场域(2003年至2004年间江汉平原腹地的一个城郊乡镇),因此,基于小镇的经验不可避免地会打上时代的烙印,固有其地方局限性。事实上,自农业税取消至今的短短三年间,中国农村的面貌较以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观,原有的乡村关系格局被悄悄地改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运动正在重构国家—农民关系,与之相应的乡村治理模式也在型塑之中。然而,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小镇故事蕴涵着宏大关怀,透过乡域政治反思国家治理转型,作者在追寻当代中国乡村治理之谜的同时,寄寓了对现代性法律治理的厚望——在约束横暴性权力与尊重常规性权力之外,我们尚须建立基于公民意识之上的国家认同。不幸的是,后者作为“国家政权建设”型构中的关键一环,却常常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被我们所忽视。

     

    【参考文献】

    安德鲁(Andrew Bennett)、尼古拉(Nicholas Royle):《关键词: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汪正龙、李永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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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卫,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院副教授。

    [] 对“深度描写”(thick description)的阐释,可参见格尔兹,19993-36

    [] 韩南(Patrick Hanan)将晚清小说的叙事者划分为4类,即个人化的叙事者、虚拟的作者、最弱化的叙事者和亲身介入的作者。

    [] 作为此类研究的一个典范,可参见杜赞奇,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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