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尽穿黄马甲
事过多日了,人民网还有人著文《公权部门应处置韩德强掌掴老人事件》,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在这里说上几句。
首先看这标题就大有问题。“韩德强掌掴老人”在用词上非常巧妙地剥掉了非常重要的政治因素,如果我们把事关政治因素的用语放上去,效果立马不一样。如果标题这样说“韩德强掌掴老右”或“韩德强掌掴当众污辱开国领袖的老右”,是不是更能反映客观事实啊?当然,这种客观事实还不是全部。因为,当韩德强掌掴老右的时候,老右也不是省油的灯,反击韩德强。这样一来,就不是性质较严重的单打,而是双方都有责任的“互殴”。再看当时打斗的场景,一边是爱国同胞满腔热血地抗议日本侵占我钓鱼岛,主题是抵制日货,是对外。而这个老右却偏偏当众污辱开国领袖毛泽东,请问,这种行为是不是汉奸行为?因此,标题这样说“韩德强与当众污辱开国领袖的汉奸老右互殴”,才是切切实实地反映当时的客观情况。
如此说来,《公权部门应处置韩德强掌掴老人事件》的作者不仅仅是隐瞒客观情况不说,更严重的是为汉奸张目。为汉奸张目的人是不是也属于汉奸行为?
抛开政治及互殴等客观情况不说,《公权部门应处置韩德强掌掴老人事件》打的是“老人”这张道德牌,该文作者知不知道中国传统道德有一个“死者为大”?在死者面前,再老的人都算不了什么,何况是已逝世几十年的人,你当众污辱,是不是“掌掴”逝者,是不是“为老不尊”? “为老不尊”者该不该打?
所谓的“韩德强掌掴老人事件”有一个引子,就是老右当众污辱毛泽东。毛泽东是谁?不管你对他是恨还是爱,有一个事实你却不能回避,那就是毛泽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领袖,他事实上同国徽国旗一样,成了这个国家的象征。你可以在家里把五星红旗随便处置,但你敢在群众集会上去随便糟蹋吗?同理,你可以在私下里用最恶毒的语言表示对毛的痛恨和污蔑,可当你在群众集会的时候还这样肆无忌惮,那同在中国土地上当众焚烧五星红旗有什么区别?
在当今世界,当众污辱开国领袖还超然没事的恐怕就只有中国,不相信你去美国群众集会上去发表污辱华盛顿的言辞试试。前段日子,一段羞辱穆罕默德的电影引起阿拉伯世界的反抗浪潮,美国驻利比亚大使都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在我印象中,只有台湾民进党执政时才不断出现污辱孙中山、蒋介石的言行,因为执政者换了党,又想进一步换国号。再看大陆,党还是那个党,国还是那个国,没有任何变天的意思,为什么对当众污辱开国领袖的人不进行任何处置,反过来还纵容打击同污辱开国领袖行为进行斗争的人?
如果开国领袖建立的公权部门不维护开国领袖,不对当众污辱开国领袖的汉奸老右进行处置,那么这个公权部门是不是在掌掴衣食父母全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