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令人遗憾的是,在这出村治活剧中,我们只看到了三个“高大形象”,本应成为“主角”的村民反而成了背景。他们与请辞村官之间的冲突虽然略有展现,但舆论压力并没有转化成法定的问责形式。在村民与村官的关系演进中,最重要的催化剂并不是“村官干不好,可能被村民罢免”的法治权威,而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面子文化。
        由于资金短缺,德庆县凤村镇乾相村本届村委会上台时承诺的进行山塘维修和滑坡治理两项工作迟迟不见动静。因备受村民责难,三名村官向镇党委政府提出了辞职申请(1月15日《南方农村报》)。
        在“辞职文化”尚未风行中国官场的大背景下,干部主动请辞,哪怕只是“位卑权微”的小小村官“让贤”,也会掀起不小的舆论涟漪。辞职,是被问责者一种较为体面和明智的危机处理方式,但在当下社会,利益纠结背后对权力的深深依恋,却让“官员请辞”成为民众向政府一种“奢侈”的问责方式,成为公民社会艰难发育过程中公权所释放的一种稀有善意和智慧。对于公权掌控者来说,辞职,带来的不仅是一种失去权力的失落,更有对自身责任的深刻反思,而这种反思,往往会成为革除体制机制弊端的起点和动力。虽然引咎辞职制度已在我国被初步建立起来,但出现问题后有自知之明的官员仍然寥寥无几。不要说是一个山塘没有得到整修,即便是大型企业跨省污染、福利院建成十几年成“空壳”这样的失职行为,我们所能见到的,或是有关部门漫长的调查过程,或是地方政府以“壮士断腕”之“凛然正气”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理问责。而充斥其中的,没有责任官员的由衷反省,只有惩处机制的冰冷面孔。
        回到乾相村的案例。与其说这三名村官是因无所作为、竞选承诺爽约而无奈放下手中的权杖,不如说他们是想以这种方式获得更多与基层政府博弈的筹码,具体说来,就是以一招险棋换得有关部门对于兴修水利和滑坡治理的拨款扶持。从某种角度观之,村官们的集体撂挑之举也可以被视为一场旨在于当地并不大的财政蛋糕中分得更多份额的“行为艺术秀”。如此本来无可厚非,但三位村官显然不仅应该将辞呈交到镇党委手上。虽然或许三人都兼任村党支部职务,向党委请辞符合组织程序,但是作为村委会成员,他们更需要向村民履行手续之后,方可以潇洒地“回家卖红薯”。根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只有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接受村官辞职请求并补选出新村委会成员的前提之下,提出辞职的村官才能真正“卸甲归田”,否则,应以“看守内阁”角色继续履职。显然,乾相村的三村官向镇党委提交辞呈之后,便将各自负责的村中事务委以他人打理,似有脱岗之嫌。
        三名村官只向镇党委请辞而不向村民说明,引发了乾相村中的议论纷纷,很多人对三人的辞职诚意表示怀疑。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疏漏,基层社会现实生态之下所浸淫出来的一系列与公民社会、法治精神相悖的诸多“下意识”可以从中窥见一二。也许在请辞村官的心中,他们虽然由村民选举产生,但是真正的“上级”是镇党委政府。虽然村委会与之在行政上并无隶属关系,虽然村干部实为相对独立的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但他们还是习惯于攀附公共权力的枝蔓,似乎只有如此,手中的权力才有合法来源,做起事来才更有底气。而至于选民,虽然人多势众,但其意见却往往不敌领导的一句批示。
        虽然从表面看来,乾相村三村官最终屈从了民意,并将村民的质问与责难最终转化成了羞愧之心,但在声声叹息之中,更多还是一个穷村村官开展工作一筹莫展的窘迫和无奈——权力不大,责任不小;收入不多,压力不少。于是,与其生活在村民失望与鄙夷的目光中,还不如放手不管,也落得清闲自在。其实,我们很难用一种单纯的愧疚感去解读三村官的辞职之举,这也是在相对贫瘠、发展资源逐渐被抽空的乡村社会中,权力精英们对于社会建设一种基于经济理性的放弃,既主动,亦被动。
        其实,这个故事完全可以是另一种情节,将三村官与乡村公共权力剥离的也可以是另一种力量。这便是由村民对其提出罢免。虽然在一般逻辑中,被赶下台比主动让位会让当事人更加难堪,而在恰当的时机选择辞职更容易获得一种道德上的主动权,但是,在现有体制下,被问责仍然是大多数官员政治生涯的终结方式。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虽然为村民对村官行使罢免权提供了畅通的管道,但真正被村民通过罢免程序扳倒的村官凤毛麟角,更多问题村官是在被绳之以法之后自行终止职务。村官中许多违法乱纪者尚可安居权位,碌碌无为者更乏被问责的先例。从这个意义上说,乾相村三村官的辞呈或许可以成为村民自治制度史上的一篇“光辉文献”。毕竟,这是权力对民意的一种主动屈服。在官员道德底线被不断刷新的当下社会,这种姿态甚至可以洗刷三村官“执政”不力的污点,从而获得舆论的同情与赞许。毕竟,与那些权力更大的庸官相比,三村官能够主动请辞,再次印证了官德与官位并不成正比。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这出村治活剧中,我们只看到了三个“高大形象”,本应成为“主角”的村民反而成了背景。他们与请辞村官之间的冲突虽然略有展现,但舆论压力并没有转化成法定的问责形式。在村民与村官的关系演进中,最重要的催化剂并不是“村官干不好,可能被村民罢免”的法治权威,而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面子文化。虽然这种基于情感和道德的传统力量在某些情境下或许非常有效,但其无法回答“如果不是这三个村官,如果三个村官没有辞职而是继续‘无为而治’,村民能奈他何”的发问。换言之,以法治量度,乾相村案例并不具有普遍性和可复制性。一方面,村官请辞在一定程度上纾缓了乾相村的干群矛盾,却无法解决村中目前所面临的诸多棘手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只依赖于被问责者的道德自律,民众仍然还是权力的奴仆。
        德庆三村官请辞事件背后,并没有一股强劲公民力量的喷涌而出。不论凤村镇党委是否接受三村官的辞职请求,事件都没有走出“人治”的思维。官方为乡村社会设计的一套旨在激发民主意识的机制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而是让位给了部分村官的自知和自觉。更广阔的范围之内,有多少碌碌无为的村官还在尸位素餐,有多少村官在被罢免的声浪中仍然躲在一些基层政府的羽翼之下我行我素?
        公民社会,需要公权的善意,更需要一个个有独立思想个体的孜孜追求。律师郝劲松曾如此定义公民:“能独立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憎恨。”村民自治康健之体的打造,亦需要更多这样的行动者。

  • 责任编辑:zhujing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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