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官员财产公开的讨论延续至今,各方争论的焦点已经不是该不该公开的原则问题,而更多是在何时公开、如何公开的技术问题上拉锯。伴随着打造阳光政府的进程,伴随着肃贪反腐的制度网络愈发严密,伴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渐崛起,无论是从执政者观之,还是在民众看来,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化只待“新雷第一声”。

      ◆问题的悖论在于,作为官员财产公开的监督对象,制度的创制权恰恰掌握在官员手中。于是,公权在这一问题上的任何一点含糊与扭捏,都会被公众解读为“做贼心虚”心态下的一种条件反射。而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追溯性监督,在公权与民众占有信息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公众对于被公布财产信息真实性的天然怀疑又会让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必要性成为伪命题。

      1月18日,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向政协递交提案,呼吁广州要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并率先公开了自己的家庭房产情况:一家三口有一套房改房,是1998年市纪委分的楼梯房,面积约74平方米,位于广州市海联路(1月19日《南方都市报》)。

      随着又一只“出头鸟”的崭露,一幅以官员财产公开为主题的“红花绿叶图”再次铺展在公共舆论的场域中。“红花”者,范松青也,这位曾在纪检系统工作十年、几近退休的官员振臂一呼,彰显的是清醒,是无畏;“绿叶”者,昏昏官员也,有人说范松青此举“坏了官场潜规则”,有人说“范松青这个政协副秘书长走到头了,回家卖红薯吧”。前者冲在攻克改革堡垒的最前沿,后者面对民意潮水非但畏缩不前,反而对身先士卒者冷嘲热讽——人情冷暖间,是非自分晓。

      范松青在民众中赢得的喝彩与在官场中面临的窘境,恰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化动议在两个不同话语体系内被反复拉扯的真实写照。以陕西“表叔”杨达才事件为起点的新一轮指向官员家庭财产情况的网络反腐来势汹汹,而伴随着“房叔”、“房妹”接连浮出水面,取得几个小胜利之后,民众对于官员家底的好奇心被前所未有地激发出来。而伴随着越来越多愿意公开财产的官员站上前台,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出炉似乎越来越逼近临界点。

      虽然从中央到地方,范松青式的官员不止一位,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广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晓丹便表示,只要上级有规定,便愿意公开家庭财产。而作为广东省官员财产公开试点地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始兴县的相关工作方案也在酝酿中。但令人遗憾的是,面对大势所趋,仍有为数甚众的官员对于“晒家底”躲躲闪闪,“财产公开”仍未从官场中“脱敏”,成为人人可以侃侃而谈的公共话题。固然,在当下,面对舆论紧逼,不排除某些官员表态支持财产公开是情出无奈,甚至不过痛快痛快嘴,为自己的知名度镀金,进而捞取更多的政治资本——如此浑水摸鱼者虽然不乏其人,但不可否认,官员愿意公开财产的承诺并非全是妄语,有些人不但在说,而且在做。去年10月,湖南省汉寿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天成便将一份家庭财产清单放在个人微博上,引来围观者无数。

      在官场,愿意公开财产的官员仍是孤胆英雄,更多人则躲在“潜规则”的遮羞布之后,享受着明哲保身之道的无限乐趣。制度的变革的确需要个体来推动,但如果撬动固有利益基石的只是少数人自断后路的一时之勇,那么我们很难指望这样的努力会成就一番惊天伟业。

      有关官员财产公开的讨论延续至今,各方争论的焦点已经不是该不该公开的原则问题,而更多是在何时公开、如何公开的技术问题上拉锯。伴随着打造阳光政府的进程,伴随着肃贪反腐的制度网络愈发严密,伴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渐崛起,无论是从执政者观之,还是在民众看来,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化只待“新雷第一声”。然而,相对于公众期盼改革的热情与愿望,这样的等待已是一种煎熬。也正是在这一语境下,当某知名媒体人仍在微博中试图为官员财产公开“时机未到论”寻找更多支持者的时候,其“如果强推官员财产公开,新制造的问题必将多于要解决的问题”的观点引来无数拍砖,便不难理解了。毕竟,在对改革动力日渐耗竭的深切忧虑中,“摸着石头过河”的行为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被公众所接受,而更多被视为利益集团阻挠改革进程的一种堂皇借口和说辞。

      对于官员财产公开而言,当下情形似乎只待顶层制度设计者的一声开闸号令。但稍加分析不难发现,等待官员财产公开的不仅是一道“制度三峡”,更是“明规则”确立之后如何能够被“游戏者”所接受和遵守。换言之,有了制度,不等于有了行动;有了行动,不等于有了效果。只要阳奉阴违的伎俩仍被屡试不爽,只要隐瞒财产的“后门”仍然洞开,只要公众监督的机制无法戳到公权痛处,那么,所谓官员财产公开最终只会沦为公权部门敷衍民意的一支安慰剂。

      对于将官员财产公开视为根治腐败灵丹妙药的公众来说,如此分析不禁令人失望,但绝非杞人忧天。虚无或者迷信,都不是对待制度的理性态度。让官员家庭财产全然暴露于阳光之下,使贪者现形,廉者自清,公权运行处于公众审视之下,自然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最为理想的运行状态,然而,对于庞大的公权体系而言,许多病症已入膏肓,非是一两味药便能治愈。即使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真正确立,甚至进入法典,其能否不负民众重托,还是要看其能否闯过虚假公开、转移财产、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诸道现实羁绊。

      财产公开,说到底不过是一种数字的简单罗列。无论这些信息是出自权威部门之手,还是官员的自陈告白,在社会整体公信体系逐渐崩塌的大背景下,如何能够说服公众接受,是一道必须回答的问题。与传统熟人社会不同,对于普通公众而言,官员特别是一些高级官员的家庭财产信息是否名实相符往往无从查考,对其家庭收入来源的合法性更无权置评。因此,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化的进程中,弥合阶层裂痕、填补公信洼地的努力必须同步展开。官员财产信息最终要落脚于公众监督,但这种监督并不是“你一言我一语”的纷乱议论,而必须通过公众委托的特定机构去完成。这种机构,可以是现有的监察、审计、司法部门,也可以是第三方的独立机构。

      官员财产公开并不是单纯的信息展示,而是通过这种手段让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需要公权与公众的充分互动,需要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运行。而问题的悖论在于,作为官员财产公开的监督对象,制度的创制权恰恰掌握在官员手中。于是,公权在这一问题上的任何一点含糊与扭捏,都会被公众解读为“做贼心虚”心态下的一种条件反射。而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追溯性监督,在公权与民众占有信息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公众对于被公布财产信息真实性的天然怀疑又会让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必要性成为伪命题。毕竟,即便是一个有问题的官员,自行申报的财产信息也必然不会有半点破绽,于是,官员财产信息报告成为一卷不免让人哑然失笑的“清官图”。因此,官员财产公开不仅需要领导人的决断使制度得以确立,更需要一套监督机制和社会公信体系为之保驾护航,如此方能成为关住权力的铁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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