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展农业现代化的条件已是万事俱备,当近3亿农民抛家弃业像候鸟一样蜂拥入城,农村成为老人和儿童的留守地时,一场新的农村变革势将喷薄而出。
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未来农业发展指出的方向。文件还提出,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这意味着农村未来发展的一条主线:给农民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保护农民权益,通过使用权的流转来发展规模经营,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小土地大农户的模式独具中国特色。”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的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元红表示,虽然确认的只是承包权和使用权,但意义还是十分重大。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只有在权利确定的情况下才比较容易进行交易。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介绍,以前也曾给农民颁发此证,不过只标注了家庭成员和土地数等,并没有标注具体的方位,而这次将会确认到具体的地块。这意味着给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承包权确权。
廖洪乐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土地流转并非是一个新的提法和做法,但确权却是土地流转的一个基础,只有确权后才能保证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和化解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冲突。
确权不仅可以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而且对于留守的农民,可以增加他们的稳定预期,促进他们对土地的长期投入;而对于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来说,可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廖洪乐说。
与以往的政策相比,2013中央一号文件坚决否认了土地流转中的异化行为:强制农民流转土地以及流转后的土地“非粮化”和“非农化”的现象。在鼓励工商资本下乡的同时,一号文件强调将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制,建立严格的评审和监管制度。
农村人口市民化成为了未来农村发展的另一条主线。一号文件指出,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成为未来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一号文件强调,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小土地大农户的格局确立,农民带“地”城镇化将成为中国特色。
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土地承包权个人所有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又该如何看待市民化的农民两头都占——享受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同时又享有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福利——带“地”城镇化的现象?
廖洪乐认为,市民化后的农民享受两种权利并不矛盾。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都是农民的财产,和城市居民所享受的房产在性质上是一样的。比如对于那些移民到其他国家的原中国公民,并不能没收他们国内的财产,道理是一样的。
张元红表示,对于长期居住在城镇的农民享受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公共福利,这是没有异议的。因为他们纳税了,就该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存在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但对于那些移居到城市的农民是否还应该延续农村土地的经营权,这是有争议的。
但总体而言,张元红认为,这些政策都是适合目前形势发展的,是能保证社会平稳发展、促进现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未来随着社会的发生,可能将进一步进行调整。中国的农业也并不适合走美国式的大农场道路。比如中国东北、华北平原可能适合大规模的经营,但南方的水稻产区和以水田灌溉为主的地区并不适合大规模的经营方式。再说这些都需要时间。
廖洪乐指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将是未来农村土地发展的方向。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镇化一体化的目标决定着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用地将享受同等交易的权利。所谓城镇化一体化,不仅农民收入、工作机会和公共服务一体化,也意味着产权制度和市场的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