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农民在自家地上翻修住房,“省出地来搞工业建设”,这种欺“农”太甚的理由,竟能理直气壮地摆到台面了,足见一些地方政府漠视农民权利,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
如此做法,其实与“工业建设”并无关系,地方政府不过是找了一个堂皇的借口罢了,无非是借新农村建设捞一把。新农村建设原本是以农民为中心,为了让农民从建设中受益,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可一些地方官完全把新农村建设的经念歪了,将其当成了一次自肥的机会。
近日,江苏省靖江市西来镇敦义村的一名村民在翻建自家房屋时遭到了政府部门的阻拦,并被要求限期拆除已建房屋。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告知村民,要想住新房只能到“新农村”居住点花26.8万元购买。而且,房子拆掉后没有经济补偿,宅基地也将由政府收回。执法队长称,此举目的是省出地来搞工业建设,搞城市建设(2月27日中广网)。
不让农民在自家地上翻修住房,“省出地来搞工业建设”,这种欺“农”太甚的理由,竟能理直气壮地摆到台面了,足见一些地方政府漠视农民权利,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
改革之前,农产品价格之所以低,而卖给城市居民又非常高,存在价格剪刀差,据说是为了支持工业建设。这样的理由,在当年可以冠冕堂皇地存在,而在平权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却已经臭名昭著。人们在反思那个年代的荒唐时,都痛心于“我们欠农民的”。正如央视主播张泉灵的一段话所言:“农民是种粮食的,可1960年代初的饥荒,饿死最多的是农民。粮食先保障了城市。农民拥有长期的土地承包权,可在征地中,他们却是得到土地收益最少的。城市用工荒,劝他们来;金融危机,劝他们回。他们住着城市里最差的房子,干着城市里必须有而城市人不愿干的工作。”
时过境迁,不让农民建房,逼着农民高价买房,说为了省出地来搞工业建设,这样的理由让人恍若隔世,不知今夕何夕。这种将工业置于农民之上,公然“欺农”的观念竟然还大行其道,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再看另外一个关键词:新农村。要想住新房只能到“新农村”居住点花26.8万元购买。无疑,这是新版的“赶农民上楼”。早在前年12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乱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强调:“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
总理的强调言犹在耳,可“赶农民上楼”的违法行为仍在上演,且某些地方政府干得理直气壮,到底是什么支撑着这种霸道呢?
一方面是对农民权利的习惯性漠视。比如,老房子在拆掉后将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宅基地也将收归政府。房子太贵,如果村民买不起怎么办?靖江称制定政策时可能没有考虑这么全面,但是村民自己要克服这个困难——这话是多么霸道,完全无视农民的应得权利,觉得农民可能缺乏法律知识,又缺乏维权意识,一些地方已经养成了欺农的习惯。
另一方面是对法律的习惯性漠视。对农民土地的处置,有相关法律的安排;对新农村建设的安排,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且,中央也专门对“赶农民上楼”的歪风有了禁令。可一些地方置若罔闻,没把法律放在眼里。在他们看来,县官不如现管;在他们眼中,法律不算什么东西,天高皇帝远,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地方领导的讲话就是法律,镇领导的意志就是法律,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此做法,其实与“工业建设”并无关系,地方政府不过是找了一个堂皇的借口罢了,无非是要借新农村建设捞一把。新农村建设原本是以农民为中心,为了让农民从建设中受益,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可一些地方官完全把新农村建设的经念歪了,将其当成了一次自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