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的“拆迁梦”,遭遇政府的“和谐梦”,我们的“中国梦”在哪里?
——评《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严防违法违规征地 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与宜黄县政协委员李昌金《没有1%的强拆就没有99%的自愿拆》
一、拆迁梦
调查多地城郊地区,农民普遍怀有一个“拆迁梦”,从主流媒体中,我们没有发现这个拆迁梦,似乎也没有农民说,其实从农民哪里是可以表露出来的。听到新闻中专家的建议“征地(拆迁)补偿提高或提高10倍”,“农民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激动、高兴)”
农民对拆迁梦的渴求最典型的表现在农民要求地方政府引入项目来征地拆迁。相对于征地弹性较小,而各地拆迁补偿价格水涨船高,宜昌市的一个郊区2008年拆迁补偿在40万元左右,在2012年已经上涨到150万元以上。城中村的拆迁更不多说,百万富翁已经是小儿科,千万富翁经常出现。各地调查经济分层,均发现率先拆迁的农户,是各地农村的首富,他们是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并不说突破补偿政策,在政策之内就富起来。这一群体是绝多数市民和农民都羡慕的。
拆迁梦就是致富梦,在农民哪里,这一点并不是丢脸的事情,然而在言语上就会遮遮掩掩,媒体报道时也会断章取义。比如农民把自己包装为一个弱者,穷困,病残,辛苦,生计无着落,生活水平降低,地方政府欺负农民。媒体就会简单认定这就是“事实”、“真相”,比如其简单地给农民算账,认定地方政府拆迁农民房屋让农民吃了大亏,甚至不够弥补建筑成本。
典型地如媒体对温岭钉子户的报道,媒体认为地方政府对农户的货币补偿20多万元不够农户60多万元的建筑成本,媒体“故意”忽略货币补偿之外的诸多补偿方式。实际情况是:罗保根一家可以选择两种补偿安置方式:一是公寓式住房补偿,他家可分到三套房子,每套面积达140平方米。以现在的市价算,总价值达250万元左右。二是安排通天式排屋地基2间。罗保根的原有住房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新分配的2间地基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按市场价来算,资产增值好几倍。所以他不管选择哪种安置方式,家庭总财富都会有显著增加。(《温岭“最牛钉子户”房屋被依法拆除补偿标准不变 三农中国 http://www.snzg.cn》)。
作为致富梦的拆迁梦,这一点媒体可能装作不清楚或则真正不清楚,而拆迁互动的地方政府和农民都很清楚,宜昌市一个拆迁农民给我讲,“农民苦了一辈子,不愿意拆迁无非是多要几个钱”,而地方政府倒出苦水,讲道“农民中总有最后几个钉子户,他们漫天要价,补偿谈不拢,最后不得不开口子,而这又不能公开说,然而‘猪嘴罩得住,人嘴罩不住’,一些拆迁户把自己的‘事迹’说出去,觉得很有面子,还有农民额外得到几千元好处,对外说时是几万元”
农民并不是绝对的“弱者”,拆迁梦中农民会怀旧,会强烈表达有一个田园梦,作为博弈策略。农民在拆迁时,会使用各种办法包装自己如何不愿意拆迁,调研中发现许多城郊农民做着一个“田园梦”。田园梦无疑是令人向往的,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时,农民就相当于住别墅式的房屋,屋前屋后是自家的院子,视野开阔,一家人其乐融融,早晨晨光照进窗子,傍晚夕阳染红了屋檐。农民一方面盼望地方政府来拆迁,拆迁梦中是致富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真的来拆迁时,就开始有各种不愿意,提出各种条件。
我们不能不正视一个现实,就是农民盼拆迁,盼望拆迁能够致富,这是可以理解的,谁不想要多钱么?但是,把改革开放的全民成果全部给到拆迁户后,那么对于其它中国人民如何交代?全中国9亿农民,只有十分之一的农民才有地方政府拆迁房屋的机会,绝大多数农民也终究永远盼望不到的。他们只能盼望,政府来推进宅基地退出,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二、和谐梦
法律规定,国家有强制征地的权力,房屋属于附着物,自然国家也有强制拆迁的权力。可目前征地拆迁过程中依法治国目前与和谐中国目前形成极大的张力,依法就不能和谐,因为农民会不满意,会“以死抗争”,拿起处于道义制高点的“弱者的武器”。例如笔者在X市调查了解到这样一起妇女“自焚”事件,网络上称称政府强制征地,导致农民只有以自焚来抗争,然而现场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她和她儿子共同导演的,她把汽油泼到自己衣服上,拿着打火机威胁工作人员,然而不慎打火机火星溅到汽油,瞬间点燃了她,她儿子则一旁拿着摄像机,并没有停止前去扑火,而是把工作人员前去扑火的行为录下,这个母子导言的“自焚”事件既是悲剧也是喜剧。地方政府认为,这显然是一起模仿网络上传播的导演的“自焚事件”,这件事件在网上传播开来,但是幸亏没有大规模的媒体介入“抗争”。
就在大规模城市化遭遇征地拆迁冲突时,自上而下害怕矛盾,回避冲突,最近几年,由于出现拆迁中的恶性事件,中央政府频发不允许地方政府强拆的通知,于是乎举国上下都沉浸在“和谐拆迁”的理想中而不愿意正视拆迁中必然有“暴力”上演的现实—不管是公开的合法政府(政府组织)强拆暴力,还是隐蔽的由拆迁公司运作的灰色暴力;不管是以身体暴力为表现的硬暴力,还是以软磨硬泡为表现为软暴力。
我们都知道不能在城镇化和工业化,需要大规模拆迁的时候,说不要拆迁。既要拆迁,又要拆迁过程中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绝对和谐,眼睛里不能进沙子,这显然是一厢情愿。矛盾的是,中央越是要求和谐拆迁,就没有和谐拆迁,因为和谐正是拆迁农民与地方政府拆迁主体之间博弈的筹码,越是以政策禁止强拆,那么拆迁农民就会以“弱者”(弱者仅仅是一种道德武器)的“暴力”来威胁地方政府。这种暴力今天加入了人权话语、媒体再加以片面的放大,于是乎能够让少数钉子户主导了整个社会舆论。正如宜黄政协委员李昌金所说的“以为政府所有的拆迁都是强拆(听到强拆就会有一种本能的情感上的厌恶)”。
中央强调禁止强拆(准确来禁止行政强拆)实践上的后果是,在强大的科层压力下,地方政府与征地拆迁农民博弈所形成的拆迁秩序都在地下运作,一些极端的事件被主动暴露于公众,引起公众的愤慨情绪和随后道德良心的表演。法律规定的公开、合法暴力不可使用,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是第一要务”就会援引隐蔽的灰色(非法)暴力;若没有硬暴力的实施机会,就会有形形色色软暴力变通使用,当然软暴力也会被解读为各种缺乏人性的卑鄙无耻的手段。
城市化到哪里,哪里就必须要拆迁,史无前例的城市化快速推进的中国,也可说是中国梦正在城市化快速推进中的中国,拆迁不可避免。宜黄县政协委员说得很对,“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拆迁到哪里,财富就带到哪儿”,同时哪儿就会引起土地、商业等密集利益的再分配。而在具体的拆迁过程中,当缺乏一个有政治支撑的制度规则时,利益再分配双方就陷入各种随时可能失控的“博弈”。
现在的状况恰恰是由于强调和谐,无原则的妥协让步,本来有的一个博弈的底线被破坏,拆迁过程成为了地方政府对钉子户的“人与人的战争”。调研各地均发现地方政府已经拆不动房屋,表现为对拆迁中的钉子户无能为力,第一个项目拆迁时,只有三四个钉子户,拆迁第三四个项目时,由于农民都预期“会扯皮就能多得补偿”,就全部变成钉子户,所谓“农民刁民化”。地方政府在拆迁中只能讲政策,讲政策讲不通,就讲感情,讲额外给好处摆平理顺,若额外给好处还无法摆平理顺,那么就只有请灰色势力出马。大多数钉子户顶不住灰色势力的暴力威慑,少数钉子户则继续公然抵抗,以自焚等极端方式抵抗政府的强拆。最终看起来和谐的局面就在自焚中打破,这对地方政府、农民来说都是一个悲剧。
当前中央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之间是一对矛盾,要正确认识发展与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稳定不是靠妥协让步换来的,而是依靠公开、合法和正当的制度安排,和各级政府对基本原则底线的坚守。若为了维护稳定,对拆迁中的钉子户无原则的妥协,最后不得不动用灰色势力摆平,不仅仅导致政权的合法性大大降低,而且在一定会造成一种随时引发的剧烈冲突,形成恶性循环。各地拆迁公司广泛地介入拆迁,已经表明拆迁已经走进死胡同。
看来,和谐拆迁为什么终不能和谐,且陷入恶性循环,不仅与拆迁中的利益巨大有关,还与中央一刀切的禁止强拆政策有关。中央无原则地压担子,一味着禁止地方政府强拆房屋,即使的确是按照城市规划的法律要求合法强拆,那么地方政府就一定会要么不发展,因为不发展就没有矛盾,就不会有强拆,要么是不稳定,然后用各种变通的办法来维护稳定。“和谐梦”并不能作为终极的原则,对拆迁中的暴力要辩证看待。依法治国,要允许政府动用合法正当的暴力,因为对少数人不合法(过分挑战基本制度规则)的让步,就是对大多数合法行为的否定,就是鼓励大多数人走向政府和法律的反面。
三、中国梦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是共产党领导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梦,是打破封建性的土地食利阶层的梦。表现在征地拆迁中,就是要让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成果,由全民所享受,而不是由城郊地区少数农民所独享。若一味的满足农民的拆迁梦,以农民满不满意,拆迁过程中政府与农民关系和不和谐作为判断政绩的准绳,则中国梦将不能实现。由于发展的果实被少数土地食利阶层占有的,从而资源无法集中到国家手中进行再分配,把全体人民带向共同富裕。
中国梦,我们一直在努力。自1840鸦片战争以来,一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就不断地抗争 ,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为了唤起人民群众,为了争得民族和国家独立。1949年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通过土改、合作化运动和三大改造,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无论中途有多少挫折,终归是把中华民族带向了伟大复兴的强国之路。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是我们的中国梦,然而理想的实现“关键是落实”——它不是文学上的浪漫梦想,只需要一厢情愿,只需要玩弄辞藻,编织文章,而是需要正视各种残酷的现实。这些残酷的现实,至少从宏观上看有两个阶段。
落后就要挨打,弱国无外交。建国之后,如何在落后的农业国,建立工业化,以抵御帝国主义的战争威胁,政治孤立和经济封锁?残酷的现实下,中国选择了自我积累,全国人民,包括工人和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各条战线上了勒紧裤袋,正如温铁军所说,那时没有牺牲那个群体利益的事情,因为全国人民都在为一个工业化的中国的梦想而奋斗,那个时代是一个“英雄的时代”!
改革开放之后,我们虽然建立了基本的工业化体系,然而还是一个巨大的农业国,直到2013年,城市化率还刚刚越过50%,这其中还有2亿人是流动农民,他们没有被纳入城市化的轨道(并非不愿而是没有能力),他们在城市挣钱,带到农村去消费,实现在村庄和家庭的价值意义。可以说直到今天,中国还是一个农民国家,三农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按照目前的思路,解决三农问题是关键还在邓小平所说的“发展是硬道理”。正如十八大报告的精神指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破除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达到城乡一体化的梦想,还必须依靠不断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还在发展。
中国梦首先靠发展。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的幸福梦想,发展梦一方面需要宏观制度安排,例如土地制度安排上的涨价归公形成巨大的土地财政,再分配到城乡全体人民,分配到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分配到全民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建设:
发展一方面也需要不断的调整微观的经济利益关系,在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分配结构中保持恰当的平衡,这个平衡有宏观制度安排的约束,这是原则,发展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拆迁农民合法正当的诉求,因此随着经济发展不断调整拆迁农民分配的份额。这个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讨价还价”,必要的时候还要有“强制”。中国梦实现的过程并不是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谐关系中前进,而是在一个不断遭遇矛盾和冲突的过程中实现。
建国后30年没有冲突吗?国家要工业化,压缩每个人的衣食,限制自由的住行,这也是冲突。改革之后30年,利益分化、价值多元化,大量冲突显化,不过我们应该记住,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制度配置,冲突还没有演化为阶级冲突,表现一种分裂的国家和社会结构。
一位地方政府的党委书记说,在城市化过程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冲突,这不是可以避免的,和谐拆迁其实是“和谐”不了的,“干部想给农民当儿子,但很难”,因为拆迁过程是“利益再分配的斗争”,这斗争表现为政府与拆迁农民之间的博弈。总是会有少数农民并不认同干部所代表的国家政策,而只认同自己利益诉求,而一旦这个个人主义走到极端,就会出现“在利益面前不讲道理”的现实,无论你承不承认。
中国梦的实现要依靠城市化和工业化,也要依赖大规模的征地拆迁,不能说有冲突矛盾,就不城市化和工业化。这样看来,宜黄政协委员李昌金的哪一句话“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的有道理的。这句受到很多谩骂的话,单看起来很“霸道”,而放入一个发展中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来看,就是一个敢于承认矛盾,正视现实的格言。
若一味着否定强制拆迁的国家权力,则征地拆迁无法进行,城市化和工业化就要搁浅,发展的成果最终全部落入少数土地食利者阶层的口袋。那么中国梦就会因为学者、媒体和公知的形而上学和廉价的道德话语、因为国家无原则的让步而破碎。我们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本来已经消灭这个阶层,为今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巨大政治制度优势,而今天主流的声音却要再造这个阶层,这是否是一种历史车轮的倒退?
归结到一点是:中国发展要避免一种,少数城郊农民与广大农村和城市市民形成的新的对立,表现在征地拆迁中,是城市化所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不应由少数只占5%的城郊农民所独享,社会主义的中国应坚持把这种发展成果,转为为体现为公共资源,惠及全体城乡人民。从这个意义上讲,钉子户的过度膨胀如同一个楔子打破共同富裕的可能性。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来看,若国家要改掉目前《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土地涨价归公的制度,则就会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固化为更加不平等的“城乡三元结构”—城市、城郊、乡村对立形成的三元结构,中国梦就只能是一个梦而已了。
5-19 下午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