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三农之外 >> 社会热点 >>
  • 龚为纲:粮食代储体制在运行中的弊端
  •  2013-07-19 11:41:03   作者:龚为纲   来源:   点击:0   评论:0
  •  【字号:
  • 南方水稻种植区最近早稻的收割已经接近尾声,现在很多新闻媒体都在报道两个事情。一是早稻收割之后,因为稻谷市场价格远远低于国家保护价,而且农民还普遍有担心稻谷卖不出去的感觉,这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下降,很多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表示,在农资、人工、地租都在快速上涨的背景下,今年的粮食价格却和去年基本持平,明年再继续种粮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二是中小大米加工企业目前90%在观望,停工、破产,倒闭的更是不在少数。新闻记者报道了这些现象,本文试图从当前粮食收储市场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为什么在国家今年出台132的早稻收购保护价的情况下,农民依然种粮积极性下降?中小企业的亏损与委屈仅仅是因为越南大米和大米含镉超标等两个现象的冲击吗?

    一、

    粮食托市收购价政策是从2005年开始的。国家投入大笔资金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的目的是为了稳定粮食市场,实行托市收购,当市场上粮食价格低于保护价时启动最低收购预案,进而稳定粮食价格,保证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但是据笔者在H县调研,早稻收割一个多星期以来,市场价往往要低于今年早稻保护价格:2013年的早稻保护价是132,但是目前早稻的晒场交易价一般在120左右,要远远低于132的保护价。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有人可能会认为是因为今年受越南大米进口冲击,影响了本地稻谷的市场收购价格,应该说,越南大米进口对于粮食价格是有一定的影响,越南大米价格到H县是1.68元,而本地大米的成本价(2012年稻谷128元一百斤)最少是1.82元。大米零售商普遍愿意经销越南米而不愿意经销本地大米,这样越南米的进入挤压了本地大米和稻谷的市场空间,进而影响稻谷的销售价格。越南进口大米的冲击,在非托市收购期间会影响明显。现在的问题在于:按照粮食收储政策,在中储粮下属国库以及代储企业在敞开收购时,市场上粮食收购价格应该最少在132才对,一方面国库按照保护价格收购粮食,另一方面,在市面上,不具有收储资格的企业如果收购价格没有达到132,农民不会把稻谷卖给他们,也就是说在收储政策发挥作用的期限之内,粮食收购的市场价应该在132或者以上,那么为什么现在的价格却只有120呢?从政策的出发点来讲,国家的粮食收储政策,是可以在新谷上市时平抑市场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但是目前我们没有看到政策效应的发挥。

    还有人可能会认为是粮贩子从中作梗。但显而易见的是,粮贩子从农民手上收购120,然后以132的价格卖给国库,这样每100斤就可以赚取10元的利差,当这个现象普遍存在的时候,显然听起来有些不太现实:一亩田产800斤早稻的话,粮贩子从中要捞取80元的利润,10亩田就是800,或许没有哪个农民会愿意接受这种宰割。现在农村粮贩子多的是,当他们有10元的利差空间可以选择的时候,我想粮贩子的收购价格肯定会有差异的。

    笔者认为,农民在目前之所以以120的价格卖给粮贩子,其中的根本性原因不是因为越南大米的影响,也不仅仅是因为粮贩子的贪婪,而是其中有某种结构性的因素压低了粮食市场价格。

    二、

    笔者认为,这个结构性因素就是已经异化了的粮食收储体制以及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众所周知,朱总理在位的时候,曾经试图对原本已经异化了的粮食保护价格体制进行整改,当时粮食收储体制的一个重要弊端就是,很多县乡粮食局下属的各个粮站之间“转圈套”,平时根本就没有达到国家收购任务的粮站,将国家农发行的收购贷款挪作他用或搞投资,在应付上级检查时,各个粮站之间相互调用、补仓,甚至用陈粮代替新粮,骗取国家的贴息贷款、收储费用以及保管费用,给国家造成极大损失,最后的政策改革就是将县级粮食局管辖的粮站全部砍掉,粮食收储政策改革的方向就变成今天的收储体系:由中储粮、具有收储资格的大型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收购,另外,中储粮和这些大型国库往往将粮食收购指标任务分发给县、市的粮食大米加工龙头企业代储,由国家支付银行利息、收购费用和保管费用,每个几年将仓库的粮食轮换,拍卖。但是改制后的收储体制并没有改变原来收储体制所存在的弊端,反而是变本加厉,表现在:

    一是不按照政策收购,而是违规操作。比如一个代储企业,国家分配的收储任务是2000万吨,并配套相应的银行贷款和保管费用,在启动最低收购预案时,他按照保护价收储1000万吨,等最低收购期结束时、价格低于保护价之后再补仓1000万吨,这样就相当于是违规操作,损害了农民利益,为企业赚得了价差,在粮食最低收购价启动的时候,没有按照国家所要求的数量和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没有有效起到托市的作用,减少了按照最低收购价的收购量。

    二是国库委托县乡的大型大米加工企业代储,代储企业压低价格,使市场价被人为压低。国家给中储粮下属国库分配收购指标,这些大型国库当然是按照保护价收购,但是这些分公司不可能全部自己下农村收购,而是委托代储企业代收,这些代储企业要靠收储来盈利、过日子,因而他们不可能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以今年为例,国家保护价是132,但是到了代储企业那里,很有可能就被压低到125,农民和粮贩子把粮食卖到这些代储企业,都是按照125的价格收购。这样代储企业在其中压低市场价格。

    三是大型国库和代储企业之间玩“转圈圈”的猫腻,以陈谷代替新谷,大规模地减少了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新谷的收购量。比如说某国库在2010年收2000万吨稻谷,到了2013年(最低收购价132),这批稻谷要换仓,以90的价格进入市场,国库将这批稻谷卖给与其有合作关系的代储企业,在账面上有财务的变动,但是实际上这批稻谷根本就没有出仓,而是依然留在国库,由代储企业再以新谷卖给国库,并被当做国库当年收购的新谷,来冲抵2013年的新谷收购任务。这样就有了90和132之间42元的价差,由国库和代储企业作为利润分割,亏损的是国家。这样,2013年由于有大量的陈谷代替新谷进入仓库,实际上国库以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稻谷数量就大大减少了。农民再次利益受损:国家出了钱,农民没有得到实惠。大量的稻谷没有办法按照最低收购价进入国库,而是在市场价格一直没有办法上涨之后,农民迫不得已以低价卖出。

    实际上,每年国库收购和代储的粮食大致占新谷的30%,只要国家能够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这30%,就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的粮食收储体制出现的这种问题,目前市场价格疲软,受国库——代储企业——粮贩子这样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影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极度扭曲。粮食市场价一年不如一年。由于国库和代储企业实际上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新谷数量在逐年下降,农民的新谷只能通过中小大米加工企业来吸纳,中小大米加工企业大致吸纳每年新谷的30%左右。在保护价没有办法起到托市的作用时,当然这些收购的中小大米加工企业的收购价也是远远要低于最低收购价的。但现在的问题是,目前的中小大米加工企业的日子也很难过,90%的中小大米加工企业不开工,处于观望的态度时,今年的粮食滞销情况可能非常严重。

    三、

    中小大米加工企业的日子日渐艰难。特别是从2009年之后,这个趋势日益明显。这一方面是受2012年开始的越南大米冲击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目前的粮食收储体制有关系,使得中小企业在市场格局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简而言之,就是中小大米加工企业和具有收储资格的龙头企业之间处于不公平竞争的态势。这些具有收储资格的龙头企业,因为自己可以在国家的支持下收购稻谷,过了2-3年之后旧谷要换仓,比如2010年以110元的保护价收上来的稻谷,到了2013年保护价是132,市场价是120,但是在换仓的时候旧谷的价格只有90,原则上说,旧谷换仓,是按照市场竞标的方式进行,但行业内的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就是,这些陈谷子,由谁收购,就由谁销售,由谁加工,也就是说这些具有收储资格的龙头企业,在旧谷换仓的时候,以低价的方式将旧谷抛售给自己,这相当于是钻了当前收储体制的一个漏洞。在H县,坊间有个笑话,是说收储企业A,在市场上抛售旧谷,硬是有个“不识相”的外地加工企业来竞标,最终中标,用车子来A企业托运谷子的时候,A企业负责人说:稻谷是国家的,但是道路是我的,你要来托运可以,你得用飞机来空运。

    正是因为这些具有代储资格的大米加工企业,可以用低价旧谷来进行加工,而中小企业只能以相对高价来收购稻谷再加工,这样二者就处于极为不公平的竞争态势。中小企业的这种不利竞争态势,是由当前的粮食收储体制造成的,在越南大米的冲击下,纷纷破产、倒闭当然就不是什么意外。

    在国库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数量减少、市场价格被压低,而中小大米加工企业普遍观望、停产、倒闭的浪潮下,农民种的粮食将何去何从?究竟谁能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 责任编辑:sn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