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人口与发展》2013年第3期。
摘要:通过对湖北省三个乡镇的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文章发现,近十年来二胎超生普遍反弹并成为超生队伍的主体。二胎超生自2003年开始反弹并持续走高,其中“小二胎”占多数,但“非小二胎”也不可忽视。二胎超生反弹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户普遍具有二孩偏好。由于二孩偏好富于弹性,在2002年之前农村政策环境收紧时,农户被迫将这一生育偏好“蛰伏”起来。当2002年后农村政策环境逐步松动、基层治责和治权弱化和农户收入提高后,独子户的二孩偏好逐渐释放,最终导致生育反弹。这提醒我们,农民的生育观念与国家政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为了达到政策要求,国家要赋予基层与政策要求相匹配的治责和治权。
关键词:农村 二胎超生 生育反弹 二孩偏好 政策环境
Rural Unplanned Second Children Rebounding and Reasons Analysis
——Case Study of Three Towns in Hubei Province
Abstract: Based on field survey and data analysis of three towns in Hubei province, this paper found that
unplanned second children common rebound and become the main body of the unplanned team at each district
during the past10 years. Since 2003 unplanned second children began to rebound and kept going up. Though the
late second children are in the majority, those none-late second children can’t be ignored. The basic reason of
unplanned second children rebounding is that the peasants generally have two-children preference. Because of
the two-children preference abounds elastic, peasants were forced to hide such preference while rural policy
environment tightened before 2002. When the rural policy environment loosing and the governance responsibilities
and governance authority weakening and rural incomes increasing after 2002, peasants who only have a child
gradually released their preference, eventually lead to birth rebounding. This reminds us that there exists a certain
distance between the peasants' birth ideas and national policies requirements. In order to achieve policy
requirements, the central government should entrust grassroots cadres more governance responsibilities and
governance authority.
Keywords: Village; Unplanned Second Children; Two-Children Preference; Policy Environment
一、引言
21世纪,我国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成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但是低生育水平仍面临生育反弹的风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指出:“当前, 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 必须清醒地看到, 我国人口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 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总结了生育反弹的五个原因,简而言之,包括早婚现象不利于计划生育;一些地区的计生工作有所放松;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进入生育期;一些名人、富人超生、多生;中西部一些人口大省(区、市)已经出现局部生育反弹迹象(张维庆,2007)。中央层面的判断主要来自“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郭志刚,2009)。
同时,一些地方计生部门也敏锐地意识到了当地的生育反弹。湖南省计生委副主任詹鸣撰文指出:“目前,湖南低生育水平的局面正面临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生育水平将在近年内有一定幅度的反弹”,并总结了五类反弹类型:结构性反弹、政策性反弹、求真性反弹、诱导性和失控性反弹(詹鸣,2009)。而江西省九江市计生委的袁卫国也发现,九江市的低生育水平已有反弹,近年来农村的计划生育率一直呈降低趋势,2007年只有70%左右,较之2006年、2005年分别下降了近5个、10个百分点(袁卫国,2009)。
此外,个别学者对于生育反弹也有关注。朱红权根据在鄂西北几个村庄的实地调查发现,当地近年来出现了一股“二胎超生热”(朱红权,2008)。笔者根据江西省T村的调查,发现近年来涌现大量“小二胎”,即与第一胎生育间隔大于等于7年的二胎,绝大部分是在20世纪90年被压抑的二孩偏好在当下释放的结果(孙新华,2012;孙新华、郑晓园,2013)。而有些学者虽然坚持认为我国不存在生育反弹的问题,但是也承认总和生育率在1990年代持续下降后又在最近几年略有回升(郭志刚,2011)。
实际情况到底是怎样的?是否存在生育反弹?假若存在又是怎样的反弹?原因何在?上面提到的各级计生部门虽然承认面临生育反弹的风险,但都没有对生育反弹作出具体分析和详尽解释。朱红权和笔者之前的研究,由于囿于个别村庄范围,也没有对生育反弹作出具有说服力的研究。鉴于此,笔者选取中部地区湖北省的三个典型乡镇进行了深入的村庄调研和宏观数据分析,试图以此为基础对近十年的生育反弹尤其是二胎超生反弹进行探讨。
二、方法与数据
本文主要采取了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并将两者密切结合。为了深入的研究二胎超生反弹的现实状况和生成机制,笔者在湖北省选取了三个典型乡镇,并在每个乡镇选择了两个典型村庄进行实地调研,总计为期两个月。调研中,我们对村庄有了总体把握之后,选取青年、中年和老年男女村民村干部尤其是妇女主任、乡镇领导包括乡镇计生办有关同志进行了专题访谈,内容涵盖农民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家庭的生育数量和生育动因,村庄整体的生育状况和计生工作,乡镇一级对于农民生育状况的评价等。
在数据上,我们在湖北省人口学会帮助下从“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信息系统”)中获得了三个乡镇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其中包括,已婚育龄妇女及其丈夫的姓名与出生时间、结婚时间、避孕措施及其起始时间、各胎次的性别及其生育时间以及是否符合政策等信息。由于该信息系统内育龄妇女的出生时间都在1963年及其以后,他们的生育时间集中在1990年代以来。当然,仍有一部分在此间生育的育龄妇女不在此信息系统,因此,此信息系统并不能完全反映1990年代以来的生育情况。但是由于育龄妇女的生育旺盛期主要集中在30岁之前,所以该系统内的育龄妇女却是1990年代特别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的生育主体,因此该系统又大体可以反映1990年代特别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的生育情况。本文所使用的主要数据来源于该信息系统(下文所引数据就不注明)。
虽然三个乡镇的样本还不够大,但是由于三个乡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它们所在地区,进而能比较好地反映整个湖北省的生育情况。下面,简单交代一下三镇的总体概况和区域特征,参见表1。
表1 三镇基本特征及其区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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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指标 |
A镇 |
B镇 |
C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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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特征 |
低山丘陵 |
丘陵向平原的过渡地带 |
平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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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 |
0.6万 |
0.8万 |
0.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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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社会结构 |
宗族性地区 |
小亲族地区 |
原子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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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组织 |
较强 |
较弱 |
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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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观念 |
较传统 |
接近传统 |
较现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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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 |
7万 |
5万 |
3.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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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妇女 |
13779例 |
10100例 |
7837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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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孩户比例 |
14.1% |
17.1%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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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户比例 |
44.9% |
34.0%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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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户比例 |
36.8% |
45.2% |
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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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孩户比例 |
4.2% |
3.7%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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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性别比 |
146 |
122 |
101 |
|
一孩性别比 |
201 |
159 |
148 |
表1显示,从地理特征来讲,三镇依次从低山丘陵地区向平原地区延伸;从经济水平来看,农民的人均收入虽有差异,但是差异不大。在村庄社会结构上,也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依次是宗族性地区、小亲族地区和原子化地区;与此紧密相关的宗族组织依次减弱,生育观念依次趋于现代。而再从生育行为上来看,也能反映生育观念上的差异:性别比依次降低、一孩户比例依次增加,二孩户以上比例依次降低。所以这三个乡镇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三、近十年来的二胎超生反弹
通过三镇农村的实地调研和对“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笔者发现,三镇在近十年来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二胎超生反弹。下面借助“信息系统”从三镇共性的角度分析近十年来的二胎超生反弹,主要从二胎超生在二胎中的比例、二胎超生的内部构成和其在所有超生队伍中的位置三个方面展开。
(一)二胎超生迅速增加
1、近十年二胎的计划生育率直线下降
计划生育率是反映计划生育效果的重要尺度。纵观1990年代以来的变化,三镇的计划生育率经历了先增高后下降的过程。图1显示,三镇的计划生育率在整个1990年代逐年增高,由1990年代初的0.40左右增长到世纪之交的0.90以上,这反映了整个1990年代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是从2003年开始,计划生育率大幅下降,从2002年的0.90降低到2003年的0.81,此后持续下降到2007年的0.64,此后虽有所增加,但是也基本维持在0.70上下,降幅达20%以上。这说明近十年来三镇的二胎超生大幅增加。

图1 三镇近二十年的计划生育率
2、二胎超生反弹推动二胎生育反弹
再从生育数量来看,正如图2所示,计划内二胎和计划外二胎(超生二胎)的年生育数量都经历了先下降再增长的过程。1990年到1997年,计划内二胎和计划外二胎的年生育量都在逐年减少,只不过计划外二胎生育数量下降的更快。但是1998年后计划内二胎的年生育数量又开始增加,到2011年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998—2003年维持在230例上下,2004—2008年维持在280例左右,而2009年后增加到350例以上。与计划内二胎不同的是,计划外二胎每年的生育数量在1997年降低到38例后直至2002年都维持30例以下的水平。但是,自2003年开始持续增加,由2002年的28例,增加到2003年的54例,2005年过百,2006年接近150例,2011年接近180例。
计划内二胎的年生育量之所以在2009年又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当年放开了对生育间隔的限制,从而造成一定的生育堆积。这也是造成2009年以后计划生育率增加到0.7上下的原因之一。而计划外二胎的反弹自2003年开始就持续增加,从而成为近十年来二胎生育反弹的主要推动力。从图2中可以看到,2004年至2008年计划内二胎的年生育数量基本维持在280例左右,二胎的年生育数量之所以会从383例增加到456例完全是由计划外二胎推动。2009年以后的二胎数量增加主要由于计划内二胎的生育堆积导致,但是计划外二胎在二胎生育中也占30%上下的比重。

图2 近二十年三镇生育情况
(二)超生二胎的内部构成
上面主要是从超生二胎在二胎中的比重来看的,下面我们从超生二胎的内部构成来考察其具体情况,主要从超生二胎与第一胎的生育间隔、第一胎的生育时间以及超生二胎的性别比三个方面展开。
1、以“小二胎”为主
笔者曾经将与第一胎生育间隔大于等于7年的二胎称为“小二胎”(孙新华,2012)。图3显示,超生二胎中小二胎的数量在2003年之前都比较少,从2003年后开始增加,到2006年后基本维持在100上下的水平。从所占比例来看,也逐渐占据主导,近十年来基本维持在70%上下的水平。而超生二胎中的“非小二胎”(与第一胎的生育间隔小于等于6年的二胎)在整个1990年代都是占据绝对多数的,自1999年比例开始下降,2003年迅速下降,到2007年降至23.8%,之后虽有所提升,也在40%上下徘徊。尽管非小二胎的比例在下降,但是其数量却是在近十年来持续增加。由2003年的14例增加到2010年的75例。特别是2008年后上了一个大台阶,从之前每年的40例以下,上升到之后的50例以上。总体来看,小二胎占据多数,2003年出生的超生二胎有1298例,其中小二胎860例,约占66.3%。

图3 超生二胎的生源间隔
2、前一胎多出生在1990年代
从超生二胎前一胎的生育时间来看,如图4显示,总体上来看,超生二胎前一胎的生育时间主要集中在1990年代。具体而言,小二胎的前一胎有接近80%出生在1990年代,约93%出生在2003年之前,而且其分布状态呈以1995年为中心的倒“V”型曲线;而非小二胎前一胎的出生时间则主要集中在2000年尤其是2003年以后。
结合前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超生二胎中的大多数是在1990年代出生第一胎后,时隔多年以后(7年以上)又在2003年后的近十年陆续生育第二胎,此其一;其二,2003年后非小二胎也有大幅增加。问题是,为什么拐点发生在2003年?

图4 超生二胎前一胎的出生时间
3、性别比基本平衡
超生户在第一胎生育男孩后为什么还会生育第二胎?其在二胎生育时是否存在性别选择?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就得考察下超生二胎的出生性别比。
图5显示,总体上看超生二胎的出生性别比比较平衡,大体维持在100上下的正常水平。由于各年份的样本量较小,会出现个别年份较高或较低的情况,但是总的性别比是107,非常正常。具体而言,无论是小二胎还是非小二胎,其出生性别比都比较平衡,总的性别比分别为99和112。若是与计划内二胎的出生性别比对比来看就会更加明显,从图5中,我们看到计划内二胎的性别比基本都在300以上,而且多数时候在400以上,最高接近600。这说明超生户在第二胎基本没有进行性别选择,性别偏好表现不强烈。

图5 超生二胎的性别比
(三)二胎超生是超生队伍的主体
上面探讨了二胎超生的内部构成和在二胎中的位置,那么其在超生队伍中到底占到多大比例?在实行“一孩半政策”的湖北省,超生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头胎为男孩的家庭再生育二胎,另一种是多胎生育,即前者为二胎超生,后者为多胎超生。
“信息系统”关于多胎生育只有第一胎和最后一胎的出生时间和性别,而且绝大部分为三胎。这里我们主要从最后一胎的出生时间判定多胎超生的发生时间。从图6可以看到二胎超生和多胎超生在近二十年的变化。从绝对值来看,近二十年来超生多胎在逐渐减少,其年出生量由1990年代初的几百计降至世纪之交的30例左右,并且在近十年来一直维持在每年30例的水平。再从比例上来看,1997年前超生多胎与超生二胎在超生队伍中基本各占半壁江山;1997—1999年间超生多胎的比例虽有所上升,但是2000年以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以后,超生多胎所占比重基本在20%以下,即近十年来二胎超生在超生队伍中占据八成以上的比重,成为超生队伍的主体。

图6 超生的时间分布
综上所述,近十年超生或者计划外生育的主体是二胎超生。二胎超生自2003年开始从生育低谷中反弹,并逐渐走高,2006年后每年的生育数量都维持在较高水平。从而使得二胎的计划生育率由世纪之初的0.9降至如今的0.7左右。具体而言,2003年后,计划外小二胎和非小二胎都有大量增加,其中小二胎占据多数。换言之,超生二胎的多数是在1990年代生育第一胎后,又时隔多年(7年以上)在2003年后的近十年陆续生育二胎。而且,二胎超生户在二胎生育中基本不进行性别选择,即男孩偏好不强烈,更多的是为了满足二孩偏好。
四、二胎超生反弹的原因分析
为了解释近十年来为何会发生上述二胎超生反弹,我们就要考虑影响农户生育的因素有哪些。简言之,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农户生育的内在条件,一个是外在条件。所谓内在条件主要包括农民的生育意愿和家庭经济条件,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生育行为;而外在条件,主要包括国家的宏观政策和衔接国家与农民的基层治理。下面笔者主要从以上两大方面中的四小方面来探讨二胎超生反弹的成因。
(一)二孩偏好比较普遍
从上文分析中,我们得知超生二胎在数量偏好上追求两个,在性别偏好上不明显,即超生户生育二胎时主要是为了实现二孩偏好。我们在各地农村调查中也发现,农民的二孩偏好比较普遍。很多农户不管头胎为男孩还是女孩都有生育二胎的动力,不过一般头胎为女孩生育动力会更足,而且在二胎主要是为了实现男孩偏好。而头胎为男孩的农户也有相当一部分具有二孩偏好。
具有二孩偏好的农户认为“一个孩子没有伴,太孤独”、“宰狗要拉尾巴,一个人没有伴”。这里有两层意思,前一句是说一个孩子在生活中没有兄弟姐妹为伴,会感到孤独和寂寞;后一句是指一个孩子以后遇事没有帮忙的人、势单力薄。已有研究表明,独生子女在人格、个性和社会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风笑天,2002)。同时在农村现实处境下,兄弟关系和姻亲关系带来的社会支持对于个体家庭的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当然,超生户除了从子女的角度考虑,还会为自己以后的养老盘算,两个孩子会使得自己的养老更有保障。但是抚养、教育、婚姻、社会抚养费等经济负担,也限制了农户对于多子多福的追求,两个孩子成为他们的理想生育数量。因此独子户仍有一定生育二胎的动力。
在性别偏好上,多数农户认为最理想的生育状况是“一儿一女”。农民挂在嘴边的话是“什么才叫好?有儿有女才叫‘好’——左‘女’右‘子’”、“有了儿子也要有个女儿,那才是锦上添花”。但是我们从超生二胎的出生性别比上却看不出性别选择,这是因为独子户的女孩偏好不如独女户的男孩偏好强烈。因为男孩偏好是为了实现传宗接代这一人生任务,具有浓厚的价值色彩(王文卿、潘绥铭,2005),而女孩偏好只是一种相对微弱的希望,价值色彩较弱,这使得两者在面对流产的痛苦时会作出不同选择。同样的道理,头胎为男孩的二孩偏好也没有头胎为女孩的男孩偏好强烈,即前者相对于后者是种比较具有弹性的生育偏好,即独子户是否要将其二孩偏好付诸行动就要看外在条件是否允许。
(二)政策稳定,手段乏力
由于独子户的二孩偏好富于弹性,受外界因素尤其是政策环境影响较大。所以,要理解二胎超生反弹,还得梳理政策环境的变化。
整个1990年代,我国实行的是非常严格的生育控制政策。中央带头并要求各级政府给予计划生育以高度重视,强调计划生育工作要由各省地县乡村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如果人口指标完不成,则对其它政绩实施“一票否决”(解振明,2012)。在这种严格的生育控制政策驱动下,各级政府为了控制人口增长,甚至动用了各种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拘留、赶猪、牵牛、扒房、株连等现象都成为那个时代的独特风景线。这些严厉的行政措施对控制人口增长和控制超生确实有效,整个20纪90年代总和生育率直线下降,由1990年的2.31下降到2000年的1.22,即使有学者考虑各种因素将其提高,最高也不过1.8左右(翟振武、陈卫,2007)。因此,1990年代有大批独子户的二孩偏好在收紧的政策环境下“蛰伏”起来。
1990年代的计生措施虽然取得了极大成绩,但是代价也是非常沉重的,强力的行政干预不仅使得行政成本过高,而且粗暴的工作方式也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并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张春生,2002)。鉴于此,同时考虑到我国当时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同时在2002年9月1日实施。这些法律和规定在稳定我国低生育政策的同时,将1990年代普遍存在的行政手段予以摒弃,并使计生干部转向依法行政,对于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
至此,合法制约计划外生育的手段只有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种手段,而且这是一种事后措施;而对计划外怀孕控制的法律制约手段几乎没有,靠的是宣传教育和做思想工作,这很难达到控制计划外生育的目的(袁卫国,2009)。所以,不少基层计生干部抱怨说,“过去无法,干部有法;现在有法,干部无法”、“现在国家只给枪,不给子弹”。而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遇到钉子户时只有借助于法院执法,而法院执法的交易成本较高,使得征收到位率低下,足额率更低,因此使经济惩罚的效度较低、超生成本相对较低,达不到遏止超生的效果。
所以,即使国家的低生育政策没有改变,但是由于法律赋予基层计生干部的执法手段比较乏力,从而使得政策环境从2002年后走向松动。正是在这种松动的基层政策环境下,1990年代“蛰伏”的二孩偏好得以逐渐释放;同时2002年之后的独子户也不必再“蛰伏”自己的二孩偏好,而是使其顺其自然地付诸实践。
(三)基层治责和治权的弱化
基层政策环境的松动除了导引于依法行政带来的手段乏力,也与税费改革以来乡村组织治理责任(简称“治责”)和治理权力(简称“治权”)的弱化密切相关。
世纪之交前后之所以会产生严重的“三农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乡村组织和干部搭国家税费和升级达标的便车以牟取组织和个人的私利。国家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也推行了乡村政治体制改革:乡镇层面,一方面上收事权、紧缩财政,另一方面撤乡并镇、精兵简政;村组层面,一方面取消其征收集资提留的权利,另一方面合村并组、精简村组干部。这些措施使得基层政权从“汲取型政权”转向“悬浮型政权”(周飞舟,2006),治理权力得到弱化。所谓乡村治权,是指乡村组织凝聚、配置治理资源从而进行乡村治理的权力,而治理资源主要包括物质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申端锋,2010)。税费改革及其配套改革将乡村两级的治理资源大量削减,从而极大地弱化了乡村治权。这断绝了乡村组织“干坏事”的能力,同时也削弱了其“做好事”的能力。具体到计生工作上表现为,乡村计生干部在做工作尤其是制约超生户时不如之前有力,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结果事倍功半。
当然,治权弱化的背后还有治责式微的原因。而所谓乡村治责,是指乡村组织凝聚、配置资源进行乡村治理的动力、意愿和职责(杨华,2011)。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在计生工作上治责弱化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税费改革后,虽然计生工作仍是乡村组织的中心工作之一,但是由于维稳工作、招商引资、“争资跑项”等工作的凸显,计生工作的相对重要性其实在下降;其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层计生干部戴上“紧箍咒”,积极行政很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使其行为趋于保守,进而消极行政,采取各种策略应付考核和检查;其三,上下各级对于近十年的二胎超生反弹认识不足,一方面使各级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也使上级政府对下级的压力和考核力度不够,从而使得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相对弱化。
(四)农户经济条件大大改善
在仅仅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约束超生的情况下,农户经济条件的改善也会降低计划生育的效度,从而导致超生反弹。从三镇的情况来看,近十年来农户的经济条件都得到了大大改善,而对于作为年轻人的二胎超生户更是如此。
农户经济条件的改善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国家惠农政策的接踵而至,另一个是农户务农尤其是务工收入的提高。“十六大”以来,国家不断出台多种惠农政策,如免除农业税、涉农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这些普惠性政策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务农收入,进而相对降低了孩子的抚养成本,减轻了超生二胎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效果(高莉娟,翟振武,2008)。同时,进入新世纪农民外出务工的大潮也进入了持续高涨阶段,这为年轻人提供了创收的绝佳机会。如今,两个年轻夫妇在外务工一年一般都可以收入3、4万元,使得年轻夫妇的经济条件得到突飞猛进地改善。这为作为年轻人的独子户生育二胎奠定了扎实的经济基础,也使其可以比较从容地缴纳社会抚养费。
以上从农民的生育意愿、经济条件、政策环境、基层治责和治权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二胎超生反弹的原因。当然,难免挂一漏万,因为农民生育行为的影响因素非常之多,也比较复杂,但是以上四个方面却是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主要影响因素。
五、讨论
通过以上分析和论证,我们发现近十年来二胎超生反弹普遍出现,并成为超生队伍的主体。二胎超生自2003年开始反弹并持续走高,使得二胎计划生育率大大降低。二胎超生户主要有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在1990年代成为独子户时隔多年后又生育第二胎,这部分占据多数;第二部分是2002年后成为独子户并在最近生育第二胎。这是因为农户普遍具有一定的二孩偏好,但是这一偏好富于弹性。在2002年之前农村政策环境收紧时,农户的二孩偏好被迫选择“蛰伏”,当2002年后农村政策环境逐步松动、基层治责和治权弱化和农户收入提高后,原本“蛰伏”的二孩偏好又逐渐释放,造就一大批“小二胎”;与此同时,2002年后成为独子户的农户也不必再“蛰伏”自己的二孩偏好,进而将其顺其自然地付诸实践。鉴于此,有两个问题还需进一步讨论。
(一)农民的生育观念与国家政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男孩偏好在各地农村还普遍存在,这几乎成为学界的共识。但是学界对于二孩偏好的研究还略显不足,尤其是独子户的二孩偏好。上文已阐明,独子户的二孩偏好在各地农村还广泛存在,这与国家的政策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近十年来二胎超生反弹的根本动力便是独子户的二孩偏好。但是这种偏好又是富于弹性的,它更容易受外界环境左右,二胎超生在2003年前后的不同表现正表明这一点。笔者认为,1990年代被压抑的大批“二孩偏好”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想必这部分“蛰伏”的二孩偏好近年就会释放殆尽,所以超生小二胎终将成为一种历史现象。但是由于农户的二孩偏好不会在短期内消失,假如政策环境一如往常,超生非小二胎将会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持续存在。当然,这并不是说二胎超生反弹必然导致农村总和生育率的反弹,因为总和生育率的影响因素众多。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假如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由于近十年来多胎超生的数量比较稳定,二胎超生的反弹将促使总和生育率的反弹。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户生育的数量偏好限于二孩偏好,因此这种反弹又是有限度的。不过,有关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虽然二胎超生反弹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不彻底,但是基层政策环境的松动却是直接诱因。抛开政、学两界是否放开二胎的争论不论,目前我国的计生政策依然是在实行低生育政策。而近十年来的二胎超生反弹直接构成了对国家的低生育政策的挑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一政策的合理性。正如毛主席所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然而,进入新世纪基层计生干部却是缺乏足够的治理手段,治责和治权趋于弱化,这与国家制定的低生育政策严重不匹配。鉴于此,计生部门应该充分研究近十年来的二胎生育反弹的现状,进而强化基层计生部门和干部的治理责任,赋予其足够的与国家政策要求相匹配治权和治理手段,使其在自主而又积极地运作下实现国家的政策目标。由于独子户的二孩偏好富于弹性,倘若政策环境有所收紧,控制二胎超生反弹的效果也会立竿见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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