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沐浴在初秋的阳光里,热闹而繁华。
4年前,在此摆摊的烤串小贩夏俊峰,在冲突中杀死了城管执法人员申凯和张旭东;4年后,夏俊峰被执行死刑。一个普通小贩、两个普通城管,生命的逝去,是三个家庭的悲剧。
笔者关注此案已经4年。是罪行得到严惩,正义的迟迟来到,还是逝去的生命让人悲痛?夏俊峰案,从始至今,让人纠结。
他们一方是最下层的小摊贩,一方是城市管理第一线的执法者。在现有的城市管理思路和体制下,这种类似猫与老鼠的关系,似乎天生就是对手。同情弱者, 是人的本能,而小摊贩因其生活的艰辛、地位的卑微,更为人所同情。夏俊峰案事发至今,夏俊峰和其妻子、儿子,就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对判决死刑的质疑 声也不断。
但人的生命是平等的,这无关乎职业、身份,不管是高贵还是卑微、不论是贫穷或者富裕。生命权是人至髙无上的首要权利。
关注此案的人几乎都知夏俊峰是谁,可几人知道申凯、张旭东是谁?几乎都晓得夏俊峰的孩子天资聪颖爱好画画,可谁知道城管张旭东同龄的女儿失去父爱庇 佑如何生活,几人又知申凯死时23岁尚未结婚、母亲连孙子都没有?夏俊峰的妻子张晶东奔西走为夫喊冤,申张二人的妻子、父母又是怎样的心情?
人人生而平等,这在东西方都是一样的。不过,这种平等不是与生俱来、从天而降的,而是要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来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正如人民日报社辽宁分社新浪官方微博一位网友的留言所说,不能因为被杀的是城管、杀人的是小摊贩,就滥用对杀人者的同情。
同情心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之一。不过,同情心应建立在对生命平等的共识,对生命的尊重之上,因同情心而生的言论,更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和常识内,而不能以人的身份地位尊贵与否,来评价某一事件。
张旭东的妻女、父母及重病未婚的哥哥,还挤在一套不到60平米的单元房里艰难度日。对他们来说、对申凯的妻子、夏俊峰的家人来说,生活还得继续。但惟求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遗憾的是,2009年至今,4年时间,城管与商贩引发的生命悲剧仍在上演。
牺牲的城管执法人员、死亡的商贩,这么多逝去的生命,仍不能阻挡同样的悲剧发生,这是更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