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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静:解放区时期的群众路线
  •  2014-02-20 22:05:16   作者:张静   来源:爱思想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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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证明了为大众所拥护的政策,才能成为我们党的政策。”[2]

                              ——毛泽东

       “如果把对领导机关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分开来看,那是错误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才算是尽了最后最大之责。”[3]

                              ——刘少奇

       历史学者史华兹曾经提出一个引起争辩的观点:从党的兴起到赢得政权的整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同城市无产阶级并不存在紧密的关系,也不是由农民利益决定其政治抱负的农民党Benjamin Schwartz, 1951[4]。在经历了大约40年的研究进展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中国革命运动的领导人,和他们的拥护者(农民)之间的目标,的确并不存在自然的重合”[5]。那么,是什么,以及怎样使得本有不同目标的两个团体结合到一起?

       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群众路线”——即,让决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共产党执政区的实践,是关键的认识点。

       群众路线:方法背后的本质  

       中共中央在延安时期,有一次,毛泽东和当地县长共同出席群众大会,他们相邻坐在主席台上。会议中突遇雷霆,一道闪电下来,炸雷击中了坐在毛身边的县长,他当场身亡,毛主席却毫发未损。之后有人在大街上议论,说雷公不长眼,没有击中毛而偏偏是县长。警卫队抓住了这个人要处罚,但毛表示不妥,要他们了解老乡为何这样说。经了解,毛泽东得知群众有怨气,原因是太多军队在延安使得百姓负担加重。后来,延安部队的南泥湾大生产运动,被认为是用自力更生来减少群众的不满。

       在民俗里,老乡的雷劈议论等同于民间常说的咒语,但毛的反应令人回味。这不由使人联想到延安发生的其他一些事件。

       比如,红军一个立过战功的黄姓团长,向一个女青年求婚不成拔枪打死女方,毛亲自写信给法院负责人,说虽然黄过去的斗争经历光荣,我们为之惋惜,但他的死刑不能赦免,原因是他不同于一个普通的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得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毛泽东,1937)。毛在信中要求法院:在第二天的公审大会上,不仅要宣读判决书,还要宣读我的这封信。显然,他希望公众都看到红军怎样办事。[6]

       又比如,年轻战士张思德在事故中牺牲,毛要求开追悼会,并亲自出席讲话,号召掀起一场学习张思德的运动。张死于烧木炭发生的塌窑意外,而这些木炭,实际上是为干部过冬而备。但这场学习运动的主题,并非是学习张为干部服务,而是学习他为人民服务。毛在他的纪念稿中论证,张思德是为人民而死的,因为我们的事业是为人民的。

       这些事件有共同特点,它们都涉及战士和干部、百姓和军队、群众和党的关系。可以看到,毛的处理原则是在示范——绝不容这些关系被毁, 他尤其在意群众怎样看干部、军队和党组织。后来,党群关系更被提升到战略地位,群众路线成为党的工作政策和组织方法。不少研究发现,运用群众路线发动和组织群众,是解放区土改成功的关键(马润凡,2005;张鸣,2009)。[7]

       这不错,但还不够。原因很简单,当时的群众运动曾经历过挫折,这表明,并非贴近群众就能成功发动群众。例如,山东地区1943年减租减息运动的群众工作复查报告坦承,地方党组织曾经派很多干部下去,工作三四年群众也发动不起来(朱瑞,1943:页4)。[8]为何发动群众有时难以成功,困难重重?为何有的地方群众那么难以贴近,干部屡屡受到白眼冷遇?这些现象很难使人确信,动员群众的困难是出自方法而非因本质问题而生。

       为此,有必要再议当时的群众路线”——它的本质原则到底何在?它针对什么问题出现?它究竟因何有效?追溯这些问题,不仅有助于再现群众路线易被方法遮盖的本质,更有助于反思,它的历史起因及对其日后作用的影响。

       群众路线大规模展开是在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时期。以部分当时的文件,尤其是各地群众工作的经验教训总结、纪要等史料文献为据,本文力求说明,群众路线是对战争环境中政治竞争现实的反应,这一起因使其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了解和满足多数群众的需要和利益,以取得他们对党的事业的拥护和支持。群众路线旨在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争取群众对新政权的认同,最大程度地降低党和群众发生隔阂的危险

       这决定了群众路线的本质原则:寻求党群利益的一致性。这些利益,具有经济(果实再分配)、政治(选择和监督权设置)、以及社会(地位结构变化)内容。我们可以看到,经由群众路线,党不断改变和约束自己的基层组织,以谋求二者的一致性,并随时根据群众的反应调整偏差。在解放区土改中,当群众工作符合这一原则时,发动群众就相当成功,偏离这一原则时,就困难重重。

       因而,与那种把发动群众作为治理或者控制手段的认识不同,我认为,上述做法显示出群众路线的清晰使命,在于争取多数群众的政治拥护。否则就不能理解,为何当时在贯彻群众路线的整风中,基本的做法不是改造群众,而是改造党自己的基层组织。可以说,面对特殊环境下的政治竞争现实,群众路线作为回应战略,来自于党的政治生命之危机感,或可称为(中国式的)执政合法性之考量。

       只有在这一视角下,才可以理解,为何土改时期的让群众受益,不仅涉及经济方面——土地、财产、果实分配,以及减租减息,更涉及政治方面——群众受到鼓励申明需求、监督惩戒坏干部、改造干部并确定他们的去留、参与决定对干部和抗属的分配决策,他们以这种方式在局部地区,行使参与、监督和决策权。这些做法在党的局部执政区,以区别于旧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实验,展开与国民党政府的人心竞争。它是一场枪炮之外的政治战争,原因在于,在枪杆子无法发挥作用的领域,只有用群众路线才能解决构造广泛政治认同的问题。共产党在这一竞争中的成效,为其巩固地盘,扩大战果,赢得人力物力资源,并快速取得全局性的胜利,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但同时,正是由于群众路线来自政治竞争期产生的需要,未经历制度化巩固(只在需要时起修复作用,而不是起经久历常的预防性作用),因此当竞争获胜,政权建立,危险减弱时,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就降低。这使它易脱离本来原则,甚至发生蜕变。

       致命的东西

       从四十年代开始,中国共产党在其控制的解放区陆续实行土改以及减租减息运动,在晋冀鲁豫地区,各地派出大量的工作团深入乡间,领导并组织这一工作。但这项工作在采取了波浪式推进后,遇到诸多的不顺利。在不少地区,基层工作遭到群众的白眼和冷漠,华北尤其是山东动员组织群众的工作,实际上面临不少失败(朱瑞,1943,页23)。

      失败并非指土地改革没有成果,而是指群众存在不满。工作团在各地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的群众对下乡干部产生怀疑,不知他们整天秘密开会在干什么,还有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作风严重不满。工作团认为,他们不受群众认可,成为致命的东西。[9]

       之所以致命,在于党的基层组织脱离了群众。这表现在:

       其一,不知道、不关心、也不能满足群众的迫切要求。不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想当然以为我们的需求就是他们的需求。工作团在山东发现,如果不把党的工作要求和群众一时一地、暂时或临时的要求结合起来,就不容易将他们组织起来为更大的目标而斗争。当群众的临时要求更迫切、更直接时——如土匪猖獗地区的防匪,冬春期间的救荒,新开辟区的合理负担,个别区村的惩治贪污、反对坏蛋,战时的反扫荡,边区的反蚕食……只有将减租减息放缓,有的地方甚至要把这一工作的部分、甚至全部放到一边去,首先解决群众迫切的临时要求,才会走得通

       工作团批评,只有少数地方干部能调查研究,很聪明地根据群众的具体要求,把减租减息的任务灵活运用于具体环境。在这样的地方,群众的动员工作很顺利,取得了过去两年来从未有过的成功。但是很多地方的干部没有这样做,他们只要求群众做这做那,但不了解群众的具体要求是什么,也不知如何、以及从一些什么要求上走近群众,结果他们碰了壁,遭到群众的白眼(朱瑞,1948,页8)。

       其二,惟上不惟民,强迫命令、独断专行。在上级眼中,越是好的支部,反而问题越多,因为他们执行上级指示得力,但群众却疏远他们。这些支部为了完成任务争取成为模范村,不管群众是否接受,他们封锁上边,统治下边,对群众的捆、罚、骂非常严重,群众称他们是一窝蛰人的蜂。有的地方组织以争功为目的,满足于填出上交表格,他们只希望上级机关奖励自己的功劳,而没有想到,一切的功劳,是必须经过群众批评才算数的(陈伯达,页26)。[10]尤其是,在对干部多分多占的行为实行洗脸擦黑后,又普遍出现了对群众的报复行为,上级不得不两次下来调解干群关系,但最后还是领导上给干部撑腰做了结局。结果群众更不敢说话了,地方局的工作团进村后,群众态度多是不信任和避讳(1948,页28)。[11]

       其三,与群众争果实、占利益。在基层村乡,干部往往设有庞大的合作社,其中的基金多半来自清算斗争及土地改革的果实,包括剥夺地主的金银细软、土地房屋等。但这些果实名义上是群众的,实则为少数干部所把持,连年不分红也不报账。在洗脸擦黑运动中,要政府、部队、机关团体退出多分的财富,特别是让干部把多得的土地财产让出来,遭遇抵抗极大。他们议论说,上边卸了磨子杀了驴,过河拔桥(薄一波,页17-19[12]。基层工作因此面临尴尬局面:如果不搞退产,群众不满,但如果搞得严了,又影响干部的工作情绪(1948,页39)。[13]

       其四,不能代表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工作团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区工作无法取得群众配合的原因,在于干部不能坚定地代表群众利益。基层工作干部在提出工作口号后,没有观察群众的反应,没有掌握哪些人拥护,哪些人反对,没有找到真正的贫雇农,真正的积极分子,而是依靠了那些假装积极的投机分子,找错了人。而仅仅为少数人去减租,却失去了基本的群众——贫农雇工。可一些干部没有看清这些,结果是主观上为群众谋利益,群众反倒不喜欢,甚至反对我们……”贫雇农怨干部不管,地主笑干部傻瓜,大佃户嫌干部多事,谁都不满意,群众工作走岔了道(朱瑞,1943,页11)。[14]

    上述经验教训的总结,目的在于寻找答案:为何做了很多工作,群众还是不满意?工作团认为,症结在于干部所想所为并非是群众所想所要,他们的目标不一致,当然难成一家人:我们所犯的错误,究其发生的原因,都是由于我们离开了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主观地决定自己的工作方针。(

    这一点应当引为全体同志的教训[15]

       整党:谋求和群众一致

       针对上述问题谋求解决之道,当时采取的办法不是改造群众,让群众和干部保持一致,而是改造干部队伍自己,使之能和群众保持一致。这是土改时期整党运动的由来。整党的意图在于改造党的基层组织和干部作风,要让群众看到,干部再也不敢厉害,再也不敢贪污,党和政府的基层组织再也不能仗势欺人,不能侵占群众利益[16]

       根据这个意图,整党第一阶段的目标,是找到群众不满及反对干部的缘由。为此,工作团一进村,就一头扎到贫雇农、中农和普通党员家里,挨家进行个别访问,征求他们对过去工作和干部的意见。摸清群众对干部的基本看法后,召开党内支部会议,和干部讲清民主、整党和填补(政策纠偏,给土改中未获得合理分配的群众重新进行填补分配)的意义。尤其是要说明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性,告诉他们,过去支部脱离群众的错误,部分要由上级负责:对党员教育不够,分配任务不合实际;部分则要由党员个人负责:一些党员损害了广大人民的利益,现在要解决这个问题[17]

      有了思想准备,就召开群众大会,在会上把党员的名单全部公开。……过去只公布了几个好党员,这次要全部公开。坏党员虽然不愿意,但知道这次不整不行。……要说明党员应该干些什么,请大家看看过去三个村的党员是不是这样。……乱斗了的要改正,多得果实的要退,没有翻身的要补,错斗的要补价……”

       一些地方在召开这样的大会后,党员干部受到很大震动,但他们还是将信将疑,都在盯着是不是真的会这样做。老实的贫雇农也不敢讲话,怕和曾经的洗脸擦黑一样,再遭受干部报复。于是工作组告知会给他们撑腰到底,让群众大胆提出意见,让有错误的党员反省交代。这些交代涉及干部多分多占、私拿瞒报、近亲提干等行为。根据1946年山西张庄的历史档案记录,当时的副大队长赵贵才承认:

       自己对小家庭生活考虑得太多,经常以多记工分来补足自己的生活,一而再、再而三的发展,严重到私拿行为。自己拿过公家的洋钩一个、洋条绳一条,大队油3斤,布票6尺,肉1斤,五队红薯150斤,三队红薯30斤,油1斤,瓜、豆角、白菜合50斤。[18]

       群众很关心如何清算干部多拿的东西,如何对这些东西登记再分配,于是工作组就放手让群众算,让群众和干部共同进行抽丈和抽补工作:对群众有意见感觉不公的,重新进行丈量和评断。最后,多拿的党员干部退出了(经济)果实,表示只要政治果实,群众看到了实际行动,很受感动。有了这种气氛后,各村再召开一次支部会,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让党员申辩哪些是自己的错,哪些是群众的误会,哪些是党员自私所致,哪些是上级政策应当负责的。群众代表最后给干部做鉴定,经过上级批准,再宣布对有错党员的处分。工作组发现,这些实际做法,群众是满意的[19]

       很明显,土改整党中特别追求的效果,是改变群众对干部、军人和党员的看法,为此,必须根据群众要求纠正以往的错误。比如,清理以前的分产帐目,自动退回干部、军人和党员在分产中多得的东西。抗战时期不少家庭中有人上前线,这些地方土改分果实时,曾分给军人家属(称为抗属)好地、好财和好房,并由在乡的其他农户代为耕种。这一政策招致群众不满,不少人拒绝出力,埋怨抗属分的土地多了,代耕的人力畜力标准高了。整党中抓住这一问题,在前线部队广泛动员军人写信回家,说服家属退回多得的土地,以配合目前改造党的步骤……“使党提高一步[20]同时,在后方乡村,开始重新确定抗属应得的土地标准,由群众分组讨论具体办法,制定出代耕的人力畜力标准,再召集群众大会通过办法。这样做了之后,后方乡村的群众情绪有所转变,由腻歪变成痛快[21]

       对那些抵制退回财富的干部,整党教育在分别谈话时提问尖锐:你革命为自己发财还是为人民服务?毛主席领导咱少数翻身还是大家一起翻身?你自己翻了身,难道要忘记穷兄弟?(薄一波,页18)。[22]这些问题直指公利和私利的关系,一些基层干部在整党后恍然大悟,原来小事情关系到大问题,他们坦诚:如果整党早点来,早一点明白,就会少犯一些错误(1948,页2036)。[23]

       整党的进一步行动是纯洁队伍,清理败坏党群关系的人:

      这些人和群众失去了联系,当了干部,视自己为特殊,和群众离开了,不受群众监督,因而支部才起不了作用。这是一个很大的原则问题(习仲勋,1948,页13)。[24]

       纯洁队伍从改造农村支部,清理坏党员开始,清理的矛头直指那些在群众中带不起头来的人。整党文献明确指出:这些人中有一批是阶级异己分子,但大部分都是农民,不过作风很坏,还有些是老党员,过去在革命中有功,打仗很勇敢,但如果村里群众都说他坏,脱离群众如此严重,即便过去有功,也必须清理(习仲勋,1948)。基层党组织需要成分好又为群众拥护的人,不能用敢干的流氓,也不能用成分好的老弱病残,要找那些与群众有联系,有信仰,有办法,有经验的分子,党依靠这些分子与群众联系。而实践证明,指派的干部、或只经过形式民选的,常常不是真积极分子,他们离间了党和群众的关系,依靠这样的人使党的事业很危险[25]

       继续使用的干部经过整党,必须转变高高在上的领导姿态,从群众所需的细微之处开始,改善干群关系。比如关心群众的冬衣问题。天气初冷,农民穿不上衣服,干部趁此机会召集农民开会研究怎样不挨冻。当晚他们就组织了九十八个人,借了七百多斤棉花,分给一百四十三户农民做冬衣。这样做的结果立竿见影,农民心里气儿顺了,更有劲了。一个老太太说:他们对我们太好了,那叫我站岗我就站岗,叫我看孩子我就看孩子。”[26]

       土改整党在各地虽然深度不一,但都是针对当地群众的不满进行纠偏,通过补差、抽丈、抽补、查账、改造、清理,并清退多占经济果实的做法,取得消除对立隔阂的政治果实,让党员干部重获群众的拥护,避免限于孤立:

      要根据群众的意见来改造我们的各级干部和组织,运用群众力量大力压迫,取得充分材料证据,要干部退出多占果实,改变作风,以便重获群众拥护。……如果先进分子的意见没有取得群众的同意和拥护,就会陷于孤立(陈伯达,无出版年,页34)。[27]

      总之,实施时应根据90%的农民意见行事,如果党的规定与90%农民的要求不符合时,则应修改党的规定。各级党委要把服从上级指示与服从群众要求二者统一起来,而不是使之对立起来[28]

       由群众改造政府机构

       上述做法通过调整与再分配财富,重在经济上约束干部队伍。但是复查中工作组发现,有些问题不是来自经济方面,很多地方虽然群众翻了身,但情绪不高,对干部还有意见;一些地方干群矛盾还是很深,干群之间不通气;一些地方党员把持农村大权,有了事情就少数人开秘密会,然后命令群众去做。结果即使支部决策是正确的,群众也不愿意,他们怀疑支部是开密会。于是工作组下乡解决干群矛盾,召开干部群众团结大会,鼓励互相批评,但效果欠佳,群众不敢说话。工作组意识到,问题的原因在于群众还不是主人,他们不过是分得了果实,关键是必须改变干部是主人,群众不是主人(刘少奇语)的状况。也就是说,光给他们分财产还不够,还要让群众说话,要和从前的国民党领导不一样:

      (要对群众)说清以下几点:过去咱村办公的是国民党领导的,专门给地主豪绅办事,不让老百姓说话,人们也不敢怎样他们。现在的村干部都是共产党,不一样了[29]

       为了增加群众信任,不开密会”——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政务公开——成为一个新政策,以前处于地下工作状态的支部和党员名单向群众公开,通过让群众看到、听到、参与到各种事项的讨论中,来建立支部威信。群众不仅要在经济上翻身,还要在政治上翻身,让群众成为有决定权的主人,改变干部为主人的现实[30]

       让群众有人事决定权:人事问题让群众说了算,某干部要不要,由他们来决定,由农民选举代表组成的农会来决定。哪个干部要不要,不决定于公家人,而决定于群众。晋绥边区农会临时委员会的告农民书这样说:

      不管任何一级,从村一级到边区一级的干部,共产党毛主席都批准了咱们,有监督、审查、批评、处罚、表扬、教育的权利。该批评的,该斗争的,该处分的,该撤职的,大家都可以批评,可以斗争,可以处分,可以撤职。如果是共产党员,大家认为可以开除党籍的,也可以由大家提出意见开除,告诉当地共产党的负责人或当地党部批准。……就是真正由战斗部队退伍下来的,如果他横行霸道,为非作恶,也可以由大家教育处罚,取消他的优待资格。……”[31]

       临时农会还号召农民对几项事情负起责任:改造农会和一切组织的责任,改造各级党政军机关,审查和整顿民兵、八路军队伍;对共产党的责任是推荐好农民加入党,把共产党搞成更好地为农民办事的党;对政府机关的责任是选举大家愿意选的人到各级党政机关为大家办事……“凡是那些不替农民办事的人掌握政权的地方,农会就可以完全代替政权[32]

       对那些将信将疑,不相信自己真有这么多权利的群众,农会鼓励大家:

      过去很多人有顾虑,……怕干部报复,怕纠正。现在不用顾虑了,因为咱们……有权管理和撤换干部,不怕了!过去有些纠正的确是错误的,如今共产党已经检讨了这个错误。”[33]

       为此,农民要建立为自己办事的组织——农会。农会成立的具体步骤是:在农民中培育积极分子;由积极分子找人建立农会的筹备组织;新组织的第一次会议,讨论要不要建立农会,谁可以加入农会,要不要介绍人,要不要大家通过,如何发展农会会员,如何推举农会会长。筹备会议的负责人由大家推选。这些事项决定后,以贫雇农为核心成立农会,扩大会员,通过农会行事章程。到时机成熟有把握时,召开干部、农会、农民代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所有大家关心的事情,比如分田的原则由农会定,具体的分配方案经过群众充分酝酿:可以先分几个组分别提出方案,然后把各自的方案交换小组讨论,最后版本共同商议,反复讨论数次,直到大家都满意为止。待各组群众都通过以后再分田,分后由群众推举代表,建立果实分配评议委员会,向群众公布名单,经过他们同意。对干部分得的果实要公开列单,让群众讨论,看他们是否符合按照成分和政治条件分。总之:

      农会、贫农小组、工作团三者结合,即成为土改中群众路线的具体形态。各级党组织应把大权授给他们,去进行土改……”[34]

       反思:战场之外的政治竞争

       群众路线作为政治战略的重要性,并非是各级干部都有的认识。在解放区不少基层党员干部头脑中,这样的想法很普遍:江山是流血流汗和生命换来的,靠打胜仗赢得,群众因此受到我们的益处,又为何需要争取群众?部分从作战部队下来的干部,自视在前方有功,对群众傲慢无礼,随意指使。

    一些干部站在群众头上,轻视群众干部为第四等干部,称群众工作干部为民运二哥,区工作干部被当作通讯员差遣;随便调走群众干部,不给群众工作独立性和民主性,由党包办,政权干涉,随便调动群众干部,命令他们催给养催公平负担[35]

       与基层状况不同,上级工作组则充满失去群众的危机感。这种危机感可以在所有文件的字里行间发现。他们告诫,只拿到政权,不是真的胜利,满足于掌握政权,是没有基础的、形式的、非持久的假胜利:

      有人说,用军队和政权的优势,在合法权力的慑服下,不用经过斗争也可以胜利,但这种胜利是假的,形式的,非真实持久的。”……

       之所以用军队和政权优势取得胜利不能真实和持久,是因为:

      这种脱离群众的胜利,自然会让他们(群众)想到(好处)是人家给他们的,他们感到八路军和人民政权的好处,但被动地看不见自己的力量,也不相信自己。只依赖八路军与政府。但有得青山在则一切都好,如果遇到困难,假如军队或政府受到打击缩小或塌台时,群众如何依赖军政?这时就会发生动摇。所以这胜利是假的,我们失去了真正的组织与依靠群众的胜利,这是非常危险的[36]

       失去群众的真心拥护,就会使胜利无法持久稳固,就会在政权面临危机时失去根据地,这一政治危机感是当时群众路线取得战略地位的关键。这种危机感来自战争拉锯时期乡村工作的经验:赢得人心,增加公信,消除隔阂,取得群众拥护,——这些并非是前线打胜仗、掌握控制权的自动结果,还须通过赢得政治支持,释放经济和政治权益而来。在解放战争的非常环境下,这些认识造就了推动群众路线的政策,以便在枪杆子之外与旧政府展开政治竞争。

       在没有使用正规选举制(促进不同集团之利益一致性)的情况下,群众路线的具体做法亦很重要——组成工作队,深入到群众中,寻问他们的要求,将领导者和教育者的姿态改变为学习者和服务者,让群众参与改造政府,包括更新政府的办事规则和人员。这里,工作队不仅有桥梁角色——在上级决策和基层群众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将群众的需要和要求传输到决策团体;工作队还具有研究和提议角色——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变政策的建议。大量的工作经验由工作队总结上达,大区域局的领导和基层工作队的工作联系非常密切,使之可能及时作出反应,随时调整不为群众接受的工作目标。显然,上述做法的政治性后果是,有效寻得了革命领导团体和农民利益的重合点,解决了农民对新政权的认同问题,从而促使他们变成支持者和革命者。

       在这个意义上,土改不仅是经济革命(再分配财富),而且是政治革命(掌握领导权)和社会革命(改变原有的社会地位和关系结构)。经由群众路线,共产党在土改中完成了对政权支持基础的建造:人群辨识、利益分配、权利释放、开放领导地位吸纳群众代表(积极分子)。与此同时,在局部执政区,演练了社会关系的再结构化,并让这些区域的执政经验成为推动全局社会结构变迁的试点。例如,用阶级出身在群众中辨别敌友,辨别坚定的支持者或动摇派,都大规模地开始于解放区的群众运动,这开启了让阶级政治介入社会结构自然调整的进程。而在此之前,阶级的区分并没有那么凸显,被接纳到共产党队伍中的人员背景,单一出身者并不显突出。例如,在1938年统计在册的延安抗大约4000名学员中,他们的家庭成分分布耐人寻味:其中贫雇农占36.5%;富农、官宦、资本家及地主占22.2%;中农及城市工人占37.3%;城市手工业者或其他占14%[37]

       众所周知,这些学员被认为是日后党政军组织的后备干部。

       问题在于,由于群众路线是竞争政治环境下的产物,针对的是具体的、当时面临的危险。这一特质,使其明显带有工具烙印,用于处理紧迫的政治问题,需要时就用,不需要时就被搁置。因此,群众路线的使用重点在修补(已经发生的问题),而非预防(防止发生问题),它停留在倡导认识的层次上,未被发展成为一种预防机制,更未被制度化为一种体制的能力。于是在环境发生变化,政治竞争减弱或危险消失的时候,群众路线就失去了持久的生命力,难以持续地发挥其防止致命危险的政治功能。这一点,也许是今天重温历史需要汲取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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