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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部委解读我国首部城镇化规划 落户城镇农民享受住房保障
  •  2014-03-22 17:31:49   作者:南方农村报   来源:南方农村报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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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方农村报讯 我国首部城镇化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出台。19日,参与制订这个规划的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人社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土部等六部委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多角度解读。

      每年培训千万农民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农民工就业,在《规划》的指导下,主要是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杨志明说,实施《规划》就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解决农民工就业需求持续增长的问题。

      杨志明指出,通过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使服务的人员愿意从业,使接受服务的家庭使用满意,也将拉动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并调整经济结构。另外,还要扶持有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全国就业信息网的作用,解决农民工跨地区就业信息互联互通的问题。

      《规划》设立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包括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000万人,到2020年使每个农民工都可以得到一次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基本消除无技能上岗的现象。

      落户农民有住房保障房价的问题,对于进城的农民来说,在许多大城市当中都是过不去的坎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国家在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制度设计中,提出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总量基本平衡原则,即供求基本平衡。

      《规划》对进城农民住房保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对落户农民要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即符合落户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家庭全部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二是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其中也包括住房保障。

      齐骥介绍,从"十二五"开始,我国就开始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并提出五年要新开工建设3600万套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40%以上是棚户区改造。另外,本届政府提出,从2013年到2017年,要再推进1000万套以上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按照地方政府的安排,到2017年,将超额完成任务至1500万套。

      齐骥预计,在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内还将完成1000万套棚户区改造工程。"3760万个棚户区家庭从棚户区走出来,进入到现代化的住宅里,是不是能够解决1亿人口搬出棚户区、城中村的问题?"对此,齐骥信心满满。

      对于一些既不属于保障对象、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齐骥指出,要建设供应政策性商品住房,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即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共有产权,政府和购房者共有产权,来解决这一群体的住房要求。

      1亿人落户切实可行根据《规划》,未来6年内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宪平介绍,《规划》要求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使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能够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早在去年,公安部和发改委等部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稿,并在去年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尽快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黄明介绍,虽然文稿还没有正式出台,但整体上与城镇化规划配套,重点是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常住人口。"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口落户的问题,要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口的城镇落户率。"加大地方债券发行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介绍,在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目前财政部已经完善了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在测算各地区标准财政支出时适当考虑外来人口的因素,以解决流动人口带来的迁入迁出地公共服务保障规模不相匹配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障城镇化建设资金方面,还将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力度,依法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权限,完善现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制度,探索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相结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办法。

      另外,刘昆介绍,还将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方式,事先明确收益成本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责任编辑:徐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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