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家媒体报道了部分农村豪华红白喜事的现象,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报道中某东南沿海村庄“花上百万队伍长2公里”的土豪葬礼让众多网友瞠目结舌,而不少地方灵棚前跳脱衣舞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种豪华却低俗的葬礼?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为此,光明网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院谭同学副教授。以下是文字实录。
“薄养厚葬”既是“伦理危机”的折射,更是社会结构紊乱的体现
对于这种豪华却低俗的葬礼,在我们的农村调研与媒体报道中经常出现。我相信很多群众也不是第一次听到,更不会是最后一次遇见,以后肯定还会有这样的现象。很多专家很早以前就建议要用“厚养”代替“厚葬”,但是我们发现,效果好像并不明显。为什么“厚养薄葬”受冷遇,而“厚葬薄养”却大行其道呢?
其实传统伦理体系里的孝道也强调力所能及的“厚葬”,但是首先强调的是“厚养”。两者相结合,也都是为了维持“礼治”的社会秩序。那种不赡养,甚至虐待老人的“薄养”行为,跟传统伦理体系里的孝道是完全相反的。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老人讲,活着的时候对他们怎么样才是最重要的,死了以后再大操大办地显摆有啥用?人都不在了!这是一种很典型的传统伦理体系口语化的表达方式。它强调的首先是力所能及的、尽可能的厚养。至于能不能厚葬,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只能选其一的话,肯定是厚养!
在传统伦理体系里,如果在日常生活当中做不到“厚养”,甚至出现一些不尽赡养义务或者虐待老人的情况,是要受到谴责甚至惩罚的。因为它有稳固的社会结构基础,一旦出现极端违背伦理的不孝道行为,社会结构会出现反应。例如,从纵向社会结构来说,它会受到来自与宗族乃至国家的惩罚;从横向社会结构来说,包括邻里在内的同村人会对他造成舆论压力,他们在传统的村落里构成了一种舆论共同体。这种舆论压力是不能忽视的,尤其对于传统乡村社会而言,社会流动非常缓慢。就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说的那样,一个人可能一辈子都生活在一个地方,“生于斯,死于斯”,不能不在乎别人的舆论评价和压力。何况,这种舆论压力背后有组织性的力量作为支撑。当一个人完全不理会这种压力,做得太过分的话,像宗族之类的社会组织会对其做出惩罚。
而今天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社会结构正在发生着深刻的转型,家户与家户之间的关系更加松散化,核心家庭的重要性在上升。在这种情况下,核心家庭之外的舆论压力对一个村民的行为能够造成的影响已经并还在继续减弱。尤其是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一个人可能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却主要生活在外面,如在大城市打工。他人对自我评价不好也没关系,反正自己的生活不那么依赖同村的他人。我和一些师友以前在湖北、湖南、河南等地调查发现,对于一些年轻夫妇不孝顺的行为,虽然同村的人也会有看法,但是这些看法并不能对他们造成实质性的压力。从组织层面来看,一方面社区内部也不再有像宗族之类的组织性力量支撑,另一方面,党支部、村委会这样的现代社会组织,又一般对与政府有关的事情关注比较多,而对日常生活中的家庭矛盾管的比较少。在这种情况下,面对“薄养厚葬”这类原本有些逻辑颠倒的事情,村庄作为舆论共同体解体,而纵向的组织结构也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换句话说,“厚养薄葬”在当代中国乡村“执行难”,折射的是人们常说的“伦理危机”,而后者又根源于社会结构在转型中出现的紊乱。
比拼豪华葬礼的根源在于社会分层的“硬指标”越来越单一
当遇见这种豪华葬礼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解释说这是一种面子竞争,主要是为了活着的人的面子。但我们可以追问的是,为什么面子竞争要通过这种排场很大的葬礼与口味很重的脱衣舞、黄段子?同样在日常生活中,大家竞争面子为何要通过比较拥有金钱的多少,而不是比较对老年人更多的关怀呢?
面子竞争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社会分层。社会分层一定是有标准的,并且通常情况下这个标准应该是多样化的。在传统农村社会,财富当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分层标准,比较有钱的人就处在一个比较高的层级里面;但是,文化教育和道德品行这样的标准也很重要,像那些家里很穷的读书人和被公认为在当地办事公道、口碑很好、热心宗族事务的人,威望也都比较高;甚至“福气”也是一个社会分层标准,那些生儿子比较多的人会被看作比别人更有“福气”。
这种多元的社会分层标准在后来,尤其是“文革”期间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冲击。在这个“革命”年代,政治出身成为社会分层的主导标准,其他标准虽然不能说没有了,但相对于政治出身来讲都显得意义不大。在1980年代,传统多元化的分层标准短暂复苏,像万元户、村干部、宗族元老等都会有一定的威望。但是, 1990年代中期以后,分层标准越来越趋于单一化,财富作为分层标准显得越来越重要。在这种情况下,以葬礼为例,除了办豪华葬礼体现一个人比较有钱以外,好像也没有别的途径能够显示他在社会上混得不错。也就是说,社会分层需要一个标志,标志一个人的身份,而在葬礼上花钱就是一个让大家都知道他在社会分层当中位置的一个活动。尤其是在人口流动这样的背景下,平时大家生活、工作在不同的地方,对彼此全面而深入的了解与评价又不够,一个村民能拿得出来的,别人能看得见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硬指标”,就只有看有没有钱。土豪式的葬礼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的一种表现形式。
“生死问题”事关信仰,“信仰危机”让显摆财富的心态畸形化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一方面人们竞相追逐财富,把它作为彰显自己地位的标志;另一方面,精神世界却越来越空虚,无法安放生命的价值与意义。
生命需要信仰支撑!过去的信仰体系,从大传统的角度来说,主要以儒家文化为主。在乡村社会生活中,实际是以儒释道三者混合在一起为主,另外加上一些民间信仰。对于人生意义问题,人类学家许烺光在《祖荫下》曾经分析道,人们把自己摆在祖先与子孙的链条上,以延续祖荫作为自己人生意义最主要的目标,以是否达到这个目标来判定自己的人生是否有意义。但是,这种赋予人生以意义的方式后来逐渐被认为是封建迷信。从北伐战争开始,现代人就要打碎这些东西,“文革”时期达到高潮。不过,还是有一些类似于信仰的东西来代替它,比如说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具体到一个农民来说,可能就是伟人崇拜。而到了19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与人口流动的加剧,人们接触到的城市文化越来越多。即便是那些留守在农村人,受到大众媒体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这就带来了信仰上的转型。和伦理问题一样,旧的信仰体系已经崩塌,而新的合适的信仰体系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这样就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信仰问题,或者就是人们常说的“信仰危机”。
当然,在当前的农村社会当中,儒释道混合的信仰体系还存在,但它有的时候已经不是作为终极意义上的信仰,而是被一部分农民当作工具性的手段存在。当然,这种情况在城市中表现得更是有过而不及。如在机场等一些公共场合,人们经常可以听见很多人在谈儒家,但是他不一定知道什么是儒家文化,不一定是想通过“见贤思齐”来提高自己的修为,可能只是在想怎么将儒家文化变成他赚钱的工具。出于一样的道理,在农村的葬礼上,人们既可以看到现代的黄段子、脱衣舞,还可以看到传统的和尚念经、道士做法。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之所以能够拼凑到一块,乃是因为它们都是死者家属显摆财富的一种工具。生与死的问题总是相连的,丧礼处理的虽然是死亡问题,但从本质上来说处理的是人生问题。丧礼中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不能不说与信仰体系的紊乱有密切关系。土豪式的丧礼从直接来说是人们畸形化显摆财富的心态表现,从根源上来说则根本就是人们常说的“信仰危机”的一部分。
当前“厚养薄葬”执行难与国家基层组织常规治理能力不足也有一定关系
面对以上提及的这些问题,国家需要采取一些行动来治理。以丧葬问题为例,一方面它倡导厚养薄葬,一方面会对一些特别离谱的现象进行干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面对诸如脱衣舞这些特别离谱的低俗现象,为什么基层政府管不过来?另一个就是国家倡导的“厚养”为什么执行不下去。这就需要从国家的基层治理体系里找问题。
治理体系有常规治理能力与动员治理能力两种区别。前者对应的是基础性权力,后者对应的是横暴性权力。动员式治理能力只针对某一件具体的事情,可以一下动员很多资源来处理,而且是一定能够很快办好;而常规性治理能力则是针对我们日常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这个反映的是根本性的治理能力。比如说水资源、空气质量、养老问题的管理,等等。我国养老问题的尴尬表明,我们基层治理体系的常规治理能力还是比较弱的,矛盾出现以后,“民不告,官不究”。除非是老年人自己在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基层组织是没有能力就年轻夫妇如何对待老人问题进行管理的。葬礼问题也是如此,除非是特别离谱,变成上级领导指派的一项特定的任务,否则的话,基层组织一般也不会去作太多的关注。“厚养薄葬”与诸多其他亟待做的日常工作工作一样,只要不变成硬性的考核指标,基层组织就不会花太大力气去倡导。对于这个局面,当然不是从道德意义上指责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办事不认真就能解决的。因为,基层组织要做的工作很多,若是治理能力充足,事情当然好办,样样都认真办。但在常规治理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对各类工作进行轻重缓急排序自是必然的逻辑。如果撇开前面提及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和信仰转型问题,单就治理体系来说,“厚养薄葬”执行难不能不说与国家基层组织常规治理能力不足也有一定关系。
对策:豪华丧葬的治理需要促进农村社会的转型
所以,豪华却低俗的丧葬绝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折射的是社会转型过程中伦理道德、纵向社会分层标准、横向社会结合紧密程度、信仰体系与国家治理方方面面的问题。但它也为我们要怎样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提供了一种反思。
首先,从社会内部来讲,乡村社会的重建一定要关注公共生活。家庭核心化之后,社会公共生活基本上就消失了,这样很难形成公共交往与公共舆论。而这种公共生活对于健全的社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其次,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分层机制,不能唯财富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财富现象更是应该受到必要的节制。一个群体向上流动,获取财富,要符合伦理上的正当性;位于上层的精英群体要传递“正能量”,这样国家倡导什么,普通群众才会跟随什么,整个社会的风气才会发生改变。
最后,国家要加强常规治理能力建设,多关注公民日常生活。一方面要主动出击,对极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要坚决治理;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健康、健全的价值追求,关注公民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