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儿子
这个奇怪组合的词的背后,是一个让人呼吸瞬间变沉重的话题。武汉大学青年学者刘燕舞带领他的研究团队,从2008年开始,用6年时间,在湖北、山东、河南等多达11个省的40余个村庄进行调研,发现农村老人的自杀现象“已经严重到触目惊心的地步”。这个“药儿子”,就出自湖北京山县一位农村老者之口。老人说,“我们这儿的老人都有三个儿子,药儿子(喝农药)、绳儿子(上吊)、水儿子(投水),这三个儿子最可靠”……
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年复一年却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而村民们对此见怪不怪的态度,比事实本身更残酷。从老者“乐呵呵”地说出“三个儿子”,到乡村医生 “都不觉得这是自杀”,从村民“死了的也就死了”的“犯不着议论”,到自杀老人的儿子轻飘飘一句“人总是要与活人过的”……一个又一个老人自杀的惨烈景象,在苟活着的人的嘴里,都不过沦为“嘻嘻哈哈跟你讲”的一段故事。仿佛自杀原本就是终止生命进程的一种再自然不过的方式,它与生俱来的罪恶,在这种集体认同的自我解释中,被彻底漂白了。
《孝经》里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们纵使不屑于接受这“迂腐”的教训,不承认自杀的原罪其实在此,不理会正是这句话曾救过徐志摩原配夫人张幼仪女士一命,让她在遭丈夫背叛而意欲自杀时决然回头,并成就了之后圆满人生的事实,单从生命现象本身看待,活活泼泼、自自然然的生命及其旅程,既与“天地以生物为心”“上天有好生之德”相合,也为普天之下一切含灵所向往,尊贵如人、卑微如蝼蚁,莫不喜生恶死,“好死不如赖活”。就算没有世人所追求的声名、财富、地位作额外点缀,每一个生命本身,都无差别地当得起无上礼赞。杀生即罪,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将生命自我剥夺?
严重到触目惊心的农村老人自杀现象,让人恍若隔世,不知今夕何夕。这决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图景。何况其中,“你到底死不死啊”的变相他杀夹杂,已经让自杀老人的子女滑向罪的边缘。它在令人震惊之余,带来的警醒是:政府、社会该如何向他们伸出援手,以使其“有人管,就先不自杀,再挺两年”,至少看到生的希望,并进一步地,在农村社会实现“仓廪实知礼节”;孝道在内的文化传统,如何在农村完成代际间传承接续,而不是如现在般,老人被工具化甚至于实质是被视为驴马,父子人伦,赤祼祼地蜕变为代际剥削。人子事亲,若做不到“愉色”“婉容”,最底线的要求,也该以孔子批评的“能养”为限吧。不如此,伦常败坏则无以复加矣。一家一族,以老为根,根既不存,叶何以茂?拯救物质与精神双重贫困、荒漠化的乡村,已经不容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