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英雄是怎样炼成的?

     

     

      对落日染红了晚霞之美的最强烈的感情,不会阻碍我知道云是水蒸气,知道它遵从所有处于悬浮状态的水蒸气的定律。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个性坚强的标志之一是热爱客观。

     

      ——艾利亚斯·卡内蒂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经历告诉我们,伟大知识分子的成就,离不开艰巨的思想训练。

     

      密尔的知识分子生涯——以在公共刊物上发表公共批评为标志——始于1822年底,那年他16岁。我们很快会看到,他为了这一天所做的前期训练,超出想象。他在14岁时表示“我严格意义上的功课学习结束了”,意味着何等高峻的标准,我们已无法在当今世界的任何学府为他找到合适参照。

     

      密尔的第一篇习作是议论文,主题是抨击“贵族化偏见”。密尔说:“这种主题其实是允许激辩的,而且年轻作者可能也会被建议这么做。”他想必指那种玩慷慨、秀姿态、煽情感的知识分子魔术,那诚然是寻常知识分子的必修课兼必杀技,个别享有世界声誉的大人物(如让-雅克·卢梭、爱德华·萨义德等)也极难避免,但少年密尔在此止步了。他初涉公共世界,即将这类与诚实表达和严谨论述无涉的花拳绣腿,永久悬为笔墨禁忌。他这篇习作的最大特点是:用论证构成一切,“没有任何慷慨陈词。”次年,他在刊物上发表了大量书评、书信类文章,内容则是“评论议会里面说的一些胡话、法律的缺陷以及地方行政官员或法庭做的坏事”。——简而言之,都是知识分子题材。

     

      密尔晚年时写过一本自传,多亏这本自传,我们有幸了解一名伟大知识分子的成长之路。如果打通文字英雄与沙场英雄的界限,则密尔的青少年经历,是一种堪与希腊神话英雄媲美的非凡传奇,而密尔得此奇遇,原因也和希腊英雄(如赫拉克勒斯)相仿:都有一位神一样的父亲。

     

      密尔的父亲在后人眼里的成就不算特别突出,但在密尔的少年时代,他是一位凭一己之力构成一座文化重镇的大人物,著述极丰,题材广泛。《英属印度史》、《政治经济学要义》、《论政府》、《人类心灵现象的分析》等等,这些在今天需有不同领域的学术大腕分别完成的书籍,作者都是一个人:密尔的父亲詹姆斯·密尔。

     

      密尔的教育是由父亲一手完成的。老密尔信奉其学术前辈约翰·洛克的心理学观点:人出生时是一块白板,不带有任何记忆和思想。因此,当长子三岁时,老密尔抖擞精神,在白板上着手描绘儿子的美妙精神。密尔“记不清自己开始学习希腊语的时间了”,但“听人说是三岁”。他读的第一本希腊语书籍是《伊索寓言》。到他8岁时,老密尔按部就班地让他学习拉丁文,由于打下了希腊文基础,他的拉丁语学习看上去就像玩儿似的,完全没有我们在其他西方学者那里看到的针对拉丁语的痛苦抱怨(比如卢梭就抱怨了一辈子)8岁的小密尔不仅自己需要学习,还兼任弟妹的拉丁语老师。很难想像小密尔乐于担任这项苦差使,因为他还必须“对学生们的功课负责”,但密尔最终承认,“从这种锻练中我受益匪浅,对于教的内容,我能够学得更全面,记得更牢固。”

     

      密尔的童年“几乎没有玩具和儿童读物,只是偶尔有亲戚或熟人送给我这样的礼物,其中《鲁滨孙漂流记》是最好的,我整个童年时代都很喜欢”,他的童年心性还表现在对两本航海读物的“百读不厌”上。在他8岁到12岁期间,他的主要阅读书目如下:

     

      拉丁语书籍有维吉尔的《牧歌》以及《埃涅伊特》的前六本,除了《抒情诗》之外贺拉斯的全部作品,费德鲁斯的寓言,李维《罗马史》的前五卷(由于喜欢这个主题,闲着的时候,我自愿读了前十卷的剩余部分),萨卢斯特的全部作品,奥维德《变形记》的大部分,泰伦斯的一些剧本,卢克莱修的两三本书,西塞罗的好几本演说集和关于演讲术的著作,以及他给阿提库斯的信件。父亲不辞劳苦,为我把蒙戈尔特注解中的历史说明从法语翻译过来。我通读了希腊语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和阿里斯托芬的一两个剧本(但从中受益很少),修昔底德的全部作品,色诺芬的《希腊史》,狄摩西尼、埃斯基涅斯和利西阿斯作品的一大部分……

     

      这些仅是小密尔接受教育的一小部分,他还在父亲指导下依次学习了算术、代数和几何。他童年的最大乐趣之一包括“实验科学——是理论上而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实验科学”,他曾“贪婪地阅读化学论文”。由于父亲“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交往特点,少年密尔的求学过程还包含各种可遇不可求的奇遇。古典经济学大师大卫·李嘉图作为老密尔“最亲密的朋友”,在小密尔刚刚接触政治经济学时,李嘉图即亲切地邀请小密尔“到他家里,和他一起散步,以便讨论这个主题”。老密尔曾从当时的英国学术泰斗杰里米·边沁的书房里借来大量书籍供儿子阅读,边沁在书上写的心得札记,想必也滋养着小密尔日长夜大的大脑。年长密尔近一个甲子的边沁,早就是小密尔的忘年交了,密尔7岁时,就有幸与父亲和边沁结伴远足,“游览了牛津、巴思、布里斯托尔、埃克塞特、普利茅斯和朴次茅斯。”密尔日后去法国,也是住在边沁的兄弟、将军塞缪尔·边沁爵士的府上,在此过程中,他不仅“熟悉了法语,也熟悉了一般的法国文学”,还持续以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学术奇遇,迭获高人指点。密尔的高等数学课程,是在“蒙彼利埃大学的朗泰里克教授的单独指导下”完成的,在往返巴黎的途中,密尔都在父亲的朋友、著名政治经济学家“塞伊先生的家里逗留一阵子”,他还见到当时“仅被认为是个聪明的怪人”的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人物圣西门。

     

      老密尔的教育观是:“不仅要求我尽最大努力做力所能及之事,还极力要求我做力所不能及之事。”换句话说,深为中国人诟病的“揠苗助长”,恰是老密尔教育法的不二法门。父子俩都曾在逻辑学领域有过精深研究,他们遇到中国式“揠苗助长”的质疑,多半不屑一顾,并且只须一句话就构成有效反驳:人是苗吗?类比术虽是最常见的论证手法,但也是论证效力最低下的一种,盖“异类不比”乃是逻辑初阶。若干年后,小密尔通过现身说法,对父亲的教育观作出积极回应。他说:

     

      在童年时代,父亲努力给予我属于高等教育的知识,这种知识在成年之前很少能获得(如果真能获得的话)。这个实验的结果证明了这件事要办到其实很简单,也深刻揭露了学生们要花那么多年宝贵时间,学习一点点拉丁语和希腊语,纯属浪费时间。这种浪费让很多教育改革家有了把这些语言从普通教育中完全取消的轻率提议。如果我生来就理解速度极快,或者记忆力精确持久,又或者性格极其积极、充满活力的话,那么这个试验可能不具备决定意义。但是我在这些天分上,低于标准,而非高于标准。我能做到的,任何能力一般、体格健康的男孩或女孩肯定都做得到。

     

      密尔这种近乎粗暴的谦逊,估计不太能引起共鸣,尽管其中包含至理,即,少男少女的潜力常遭低估,教育者以关心的名义实施的循序渐进策略,如果不是掩盖教育者本身的平庸(毕竟,平庸者总是多数),则往往起到了确保孩子成长为特定庸人的作用,一个从未有过不切实际之念的孩子,泯然众人即是他的终极归宿。读“美国知识界良心”苏珊·桑塔格少女时代的日记,最让人惊讶(同时也最让人折服)的是:哇,她读了多少超越年龄的书啊!16岁时即能与人什么都聊,“从巴赫的康塔塔聊到托马斯·曼的《浮士德》,从实用主义聊到双曲函数,从加州大学劳动学院聊到爱因斯坦的弯曲空间理论。”类似托马斯·曼《魔山》、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亚理士多德著作等似乎在任何教育体系里都必须像酒类那样对少年实施精神管制的读物,她早就厮磨许久,并经常可以一夜间干掉十来瓶文字烈酒。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得看到,如果没有别种能力——尤指思维能力——的有力辅佐,少年郎的博闻强记又不过是一种表演性大于实用性的才能,在最坏的情况下,还可能堕入中国古人讥嘲的“两脚书橱”,我们习见的“神童诗”很少能映射出璀灿的生命晚霞,昔人孔融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判语,也经常构成大多数神童的生命谶语。所以,虽然密尔的奇遇让人艳羡,然单凭这些奇遇,还不足以把他锻铸成一位诸神级别的文化英雄。知识英雄的内核是超凡的思辩力,正是在这个核心环节上,密尔拥有更多、更大的奇遇。这同样取决于他那位宙斯般的父亲。

     

      密尔告诉我们,他从父亲那里接受的教育从来不是“填鸭式的”,因为“父亲决不允许我所学的东西仅仅退化为记忆的练习”。老密尔的标准是:“任何需要思考才能获得的东西,他从来都不会告诉我,除非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还没有找出来。”在密尔13岁时,有一次碰巧用到“观点”这个词,父亲立刻敏锐地质问“什么是观点”,儿子顺嘴回了一句套话,略谓“有些东西理论上正确,但是实践起来需要改进”,老密尔怒不可遏,对儿子痛加训斥,最终,儿子得到了一次受益终生的训诫。老密尔的教学密钥大概是这样的:“如果从来不要求学生做他做不到的事情,那么他也决不会去做所有自己能做到的事情。”——正因为人不是苗,所以,“揠”或“拔”是必要的。

     

      密尔说:“我比较熟练的早期智力练习,是仔细剖析错误的论点,并找出谬误在什么地方,”他将自己取得的进步,归功于父亲。密尔甚至能在旁人只能看出迂腐和愚蠢的经院派逻辑学中,得到充分训练,并发现,“经院派逻辑如果运用适当的话,没有任何东西能像它一样塑造缜密的思想家,这些思想家会赋予文字和命题精确的意义,而且不受模糊、不精确或不明确术语的影响。”密尔还从苏格拉底问答法中,接受了充分训练,以便“纠正错误,在智力允许的情况下澄清悟性混乱”。我们曾在《富兰克林自传》里,读到传主从苏格拉底问答法中获得的突出益处(他对此多少有点大呼小叫),但在密尔身上,“苏格拉底问答法”只是其浩大求学经历中一个小小插曲。在密尔的求学过程中,套用孔子“有教无类”之说,他是“有学无类”,他甚至经常能从敌对观点中找到可取之处,进而丰富自己的认知。

     

      父亲让密尔阅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目的是“让我把李嘉图的卓越观点应用于斯密较肤浅的政治经济学观点,找出斯密论据的谬误之处,或者结论中的任何错误”。他阅读米特福德的《希腊史》时,父亲提醒儿子“警惕作者保守派的偏见,以及他为了美化暴君、诋毁民主制度而颠倒的事实”。最终,小密尔竟把书读到这种程度,“我和作者赞同的东西总是相反的,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能提出反对他的观点。”在密尔的早期写作训练中,他应父亲要求,就同一个主题写两篇演说词,“一篇是谴责伯里克利,另一篇是为他辩护,假设他由于没有出兵攻打入侵阿提卡的斯巴达人而遭到了指责。”这种出色的阴阳互搏式训练使他日后面对任何学术课题时,都能自如地从对立双方的立场、视角加以衡量,最大程度地排除先入之见,以期逼近真理或真相的实质。密尔的前辈、英国18世纪旷世批评家约翰逊博士,大概也经常从事这种训练。他的传记作者包斯威尔告诉我们,即使在日常聊天时,“他明明知道自己错了,仍然固执地运用机智与歪理,坚持自己的论调。他开始会这样说:‘啊,先生,至于玩牌是对是错的问题——’套一句加雷克的话:‘他正在想这一次该站在哪一边’。”约翰逊博士曾这样赞美埃德蒙·柏克:“任你挑选一个话题,他都能给你说得头头是道。”他本人也是如此。约翰逊博士(包括柏克)的非凡成就,使我们不便将他们贬为见风使舵、脚踩西瓜皮的舌辩之士,相反,他们经常说出如此雄奇瑰伟的见解,恰在于他们擅长从反方观点受益。

     

      这样,少年时代的密尔已是卓荦不凡,他为了每天向父亲汇报而写的书面大纲,后来成为父亲撰写《政治经济学要义》的笔记。22岁时,他接受了一项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应边沁指定,他受命编辑边沁文集,其中一部篇帙浩瀚的专著,系边沁分三次写成,且每次中间都有很长的间隔,风格也不同,“每次都没有参考前面的内容。”密尔必须将这三大本手稿“浓缩成一本专著”。边沁向密尔提出一个特别要求:“要求我从自身出发,尽力去填补他遗留下的任何不足。”这是一个超出想象的学术佳话,其审美价值绝不仅仅体现在功利主义哲学泰斗杰里米·边沁的超凡胸襟上。我们拿印象中的类似故事来比附,都嫌斤两不足,如钱钟书弱冠时替父亲钱基博捉刀,为钱穆学术著作《国学概论》写序,就与密尔不成比较,毕竟,钱穆当时只是一名中学教师,尚未成为“国学泰斗”,钱基博对儿子高看一眼的私心也使该佳话成色不足,而“序言”又是一种对诚实表述可予通融、对虚假恭维未加厉禁的独特文体,故青年才子不妨倚马千言,一挥而就。钱穆获悉钱钟书捉刀后就在书籍再版时撤掉了那篇序,也算是否认了这则佳话。替边沁编纂文集并随时加以充实就不同了,该补充必将作为边沁学术生涯的结晶及盖棺论定的一部分而垂诸青史,故而包含着大师边沁的厚重嘱托。密尔说:“我为此读了有关《英国证据法》最权威的论文,对边沁没注意到的、英国统治中值得反对的几个地方作了评论。”边沁对此的回应是:无视密尔的婉拒,坚持将密尔的名字作为编辑加入书中。——密尔的这番谦逊也可让我们顺手比较一则胡适的佳话:1923年,大哲伯特兰·罗素在美国某著名杂志上为胡适的《先秦名学史》写了一篇书评,称赞“现在我们终于有了胡适博士,他对西方哲学的精熟好像是一个欧洲人,英文写作之佳则和多数美国的教授没有分别,至于翻译古代中国文本的精确可靠,我想任何外国人都很难赶得上”。然而,胡适只是把这篇文字珍藏在《日记》里,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这也是需要极大自信和定力的,尽管,后人发现,当年的罗素为解决生活困顿,曾有到处赚稿费之嫌,被指的敷衍文章中就包括大量书评。不扯远,总之,密尔在花了整整一年完成这项浩繁工作后,自评道:

     

      之后我写的每一部作品,比之前写的任何东西都明显好很多。

     

      与我们记忆中所有与神童有关的事迹相左,在密尔的成长过程中,老密尔始终留意一件事:不让儿子听到“赞美之词”,以免助长他不必要的自满和自得。父亲做得非常成功,以致相当长一段时间,密尔“根本没意识到我的成绩在那个年龄来说,有什么不寻常”。在密尔的记忆里,父亲只有一次暗示“说我比其他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懂得多”。当今的教育宝训里有这么一条:“表扬和鼓励永远不是多余的。”无论老密尔还是小密尔,对此都不予认同,而且用实际行动把这条“宝训”还原为平庸教育的特征。

     

      18235月,老密尔为儿子在东印度公司印度通信检察署谋了一个职位,儿子在这个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了三十多年,直到东印度公司不复存在。一个受过超人式教育的精英,甘于在如此世俗的岗位上奉献终身,今人怕是难以理解。实际上,同样在东印度公司的会计帐房里奉献终身的英国随笔大师查尔斯·兰姆,就在退休时大感庆幸,他曾悻悻地表示,自己最主要的“作品”乃是那些大账本。但密尔不这么看,他不仅将这项工作当成学术历练的平台,还百般珍惜该工作给予他“观察,学习实际管理公共事务”的机会。密尔的工作特点是:“以书面形式办理在地球另一端生效的公共事务。”这个职业让他“习惯于看到、听到每一项事业里面的困难,以及消除困难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它以公务的责任迫使密尔磨练慎重表达的技艺。密尔解释道:

     

      作为管理政治通信的书记,我发布命令或表达观点时,必须让各种各样的,和我完全不同的人满意,觉得这件事适合实施才行。因此,我所处的有利位置能够让我通过实践找出方法,让不习惯接受某种想法的人,很容易地接受这个想法。

     

      一个长年身居伦敦的公司职员,必须向万里之外的印度属员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命令,难度可想而知。密尔由此受到的训练,只需稍加转化即可无限接近一百年后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拈出的“公共理性”表述理念;与罗尔斯为该概念的实践者所例举的那种理想人物——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也具有最高的相似度。大法官书写司法判语时,同样是在一个远离双方事件当事人的地方,就一件难缠的司法案件写出“必须让各种各样,和我完全不同的人满意”的判词,并且,使他们满意的前提还绝对不能是取悦,而必须是法律上的信服。总之,《论自由》的作者在踏上工作岗位后,继续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率成长着,他很早就养成一个习惯:

     

      这个习惯就是,如果困难只解决了一半,就不能当成全部解决。永远不放弃任何一个难题,而要反复研究,直到完全解决为止。永远不允许因为看似不重要,就忽略一个问题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在完全理解一个问题之前,永远不能认为自己完全理解了它的任何一部分。

     

      从1821年冬天读边沁的作品起,15岁的密尔即立志“成为一名社会改革家”(在另一处他写成“思想改革家”)。他多次表示,“我一直在思考人类总体的命运,并且不能把它和我的命运分开,”他尤其“希望对公众思想中有关自由和民主的部分产生有益的影响”。为了达成这份宏大志向,他以坚忍的态度磨砺写作技艺,属于密尔名下的全部作品,都是按这种方式写成的:

     

      每一本至少写作两遍,每部作品从头到尾完成初稿,然后再回过头来重写一遍。但是在重写时,我依旧沿用原稿的所有或部分句子,这些句子很合我意,根本不需要重写。这种双重编纂的方法优点很多,与其他写作模式相比,这种方法更好地把早期思考的新鲜感和活力与长期思考后的高度缜密性和完整性结合起来。

     

      这方法实在太妙了,但是,这方法又是多么累人啊!不用说,《论自由》就是这样写成的,甚至还不止。作者自述,他起初只想把它写成一篇短文,18551月,他与妻子外出旅游,就在登上罗马朱庇特神庙台阶时,密尔“第一次产生了把它写成一本书的想法”。密尔接着告诉我们,“我的作品中没有哪一部像这本书一样作了细致的构思和孜孜不倦的修改。像通常那样写过两遍以后,我们就把它带在身上,时不时地拿出来,从头翻阅,字斟句酌。”最终,“里边的每一句话都经过了我们多次认真的思考和反复的推敲,我们细心地去除了所发现的所有思想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我们”中的另一位指密尔的妻子泰勒夫人,密尔坚持告诉我们,他那位不幸在阿维尼翁因突发肺部充血而去世的夫人,不仅应该与他同享署名权,而且作出的实际贡献还比他大得多。——对此,我们作为外人就不要妄加评议了。

     

      关于《论自由》的著名谦逊,还有一项,密尔声称:“我对自己署名的《论自由》一书中的学说没有原创权。”密尔眼里的理由应该是这样的:对自由的声张和阐释,是西方一项悠久传统,古希腊人就曾对自由作出一定的捍卫,在罗马人的著述里,“自由”更像是一种帝国关键词,后人几可在任何一个罗马作家笔下见到。在密尔所处的时代,不仅大量前贤(如法国启蒙三杰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都对自由作了热切讴歌和精妙阐述,他自己所属的大英帝国——正如约翰·弥尔顿声称的那样:“说英语的民族在自由方面的成就是独步古今的。”——大量前辈同仁同样为作为一种学说、作为一种精神、作为一种权利的自由提供了海量卓见,一贯谦逊的密尔在博采众长之后,似乎已无法断言其中哪些观点具有自己的独创性。我们已经知道,他甚至能从反对者的观点里汲取营养,他人但有一言可采,他即不忘汲取,比如,密尔虽对法国学者奥古斯特·孔德后期的观点很不满意,但他始终记取从孔德处获得的一处教益:一种名叫“反演法”的逻辑学概念。他尤其推崇法国学者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展示的论证方法——托克维尔擅长揭示民主的弱点和不足,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捍卫它——这样,他对自由的阐述就有了一个绝然不同于所有前贤的特点:他是在反复掂量、充分质疑过自由的种种不足之后,对自由作出肯定和捍卫的。

     

      试以密尔的前辈约翰·弥尔顿为例,弥尔顿关于言论自由的观点(见其著名演讲《论出版自由》)大多当得起“难能可贵”的评价,但该评价本身包含一个限定性前提:后人尊重他的努力,同时理解并谅解他的不足。卢梭等人的自由观亦是如此(实际上,卢梭的见解在今天更多地是批评的对象,而非取法的源泉),它们在诞生之时,仅仅表现为一个热切的呼号,一种不失为一家之言的观点。但密尔不同,密尔对自由的阐述,几乎是在自由的终极理念上,一步到位地完成了情感讴歌和原则确立,它是那样地清澈完整,在此之前,作为一个与人类权利具有最大关联的概念,自由从未得到如此百般照拂的表达和阐述。密尔的自由观是一套完备主张,几乎具有抗拒质疑的威力。假定他人形成一个观点需要两三道工序,密尔至少需要十八道工序,所以,尽管他的姿态温和平易,他笔下的观点却俨然一支征服者的大军,勒令反对者“无条件投降”。世上那些决意对自由另作盘算的专制或极权政府,通常的做法是回避密尔,假定他的学说不存在,而不是直面它。因为,任何直面密尔的人,都会被他无懈可击、绵密如环的论证弄得毫无还手之力,比如下面这段关于保障言论自由的经典主张:

     

      首先,那些被迫噤声者,言说的可能是真理。否认这一点,意味着我们假设自己永远正确。其次,就算那些噤声之语存在错谬,但也可能,而且通常是,包含部分真理。任何普遍意见,又或主流意见,都不可能囊括全部真理,只有让各种观点彼此辩驳印证,真理才会越辩越明。第三,就算我们相信眼前的意见都是真理,若不容它接受对立意见的挑战和检验,人们对待这一意见的态度,将如同保留偏见,对它的理性依据将缺少领会与感知。

     

      在书中,围绕这段话的前后,还有大量穷理尽相的精彩阐述,它们构成密尔式自由学说的扎实地基,足以让任何对自由另持异议者灰头土脸。事实上,密尔的自由观已构成一种文明的检验口和校验器,对密尔观点加以拒绝,几乎必然意味着某种反文明的取向,而对密尔观点的深入领会,也几乎必然地构成了对自身民主制度的点滴推进和完善。试以美国大法官小温德尔·霍姆斯为例,他在深入学习、揣摸密尔的著述之前,对言论自由的领会并不深刻,后人考证过他在态度作出重大改变的那个夏天的阅读书目,发现了密尔(还包括《政府论》的作者约翰·洛克)等人的影响。今人重温霍姆斯那些响遏行云的表述,如“可憎的思想依然有其存在的自由”(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 Hate),不难发现它们就是密尔思想的浓缩,属于霍姆斯的独创性,只是他那充满诗人气质的美妙修辞。同样,霍姆斯关于“思想市场”的著名表述,亦无法主张“原创权”,其源头仍须公正地归诸密尔。好在思想鼓励传播,法学又是对“原创性”格外警惕、拒绝轻易将其视为美德的学科,法学总是更强调对传统的恪守、对先例的遵循,因此,霍姆斯的格言因固守“密尔先例”而失去了若干“原创性”,反而彰显了伟大。

     

      在密尔之后,人类关于自由的探索当然不可能停止,后之贤达也做出了大量贡献,大而言之如罗素提出了衡量表达自由和行动自由的尺度,以撒亚·伯林强调了对“消极自由”关注,小而言之如美国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提出的隐私权、独处权等概念,但所有这些或大或小的现代自由观念,都不构成对密尔式自由观的质疑,而只是进一步夯实了密尔的卓见。在密尔的时代,他当然不可能预见到20世纪方始出现的现代极权制度,但是,他仍以自己严谨务实的推导,向后人提出了适时的警告。他在自传中写道:

     

      某个特定学说体系会适时地得到周围大多数人的支持,建立与之相符的社会制度和行为方式,通过教育使新一代人牢记新的教条,而不用告诉他们得出这个新教条的思想过程,渐渐地这个教条取得了与它所取代的教条相同的压制力。这种有害的力量是否会发挥作用取决于人类在那时是否意识到它会阻碍人性的发展。只有到那时,《论自由》的教导才会有最大的价值。

     

      公正地说,密尔如此迥异于常人,部分理由也得归诸他所处的那个开明时代。密尔写作《论自由》时,英国正处于强盛的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其疆界已经变成了一切海洋的海岸”的“日不落帝国”。在密尔生活和写作过程中,他从未见到任何与惩戒、迫害相关的恐惧,他摇动鹅毛笔之时,无需承担卡斯特里奥、弥尔顿或左拉等人所难免承受的代价——乔治·奥威尔是怎么说的:“(英国)是一个人民生活了好几百年而没有发生内战的国家,法律相对来说是公正的,官方的新闻和统计数字几乎可以一概信任,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持有和发表少数派意见并不会带来生命的危险。”——因而无需用一种与诚实表述无关的勇气来激励自我。这赋予他一种从容命笔的条件——该条件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不少地方仍显得奢侈。卡斯特里奥式的勇气固然可贵(参见茨威格《异端的权利》),但是通常,这类勇气也可能对公允平实的探讨带来损伤,使思想的表达被一层情有可原的戾气所缠绕,无法散发出纯净的理性之光。

     

      既然构成密尔式成就的条件如此苛刻,密尔式知识分子写作没能在后代知识分子那里得到广泛传扬,也就不足为怪了。令人沮丧的是,在密尔之后,几乎所有在知识分子领域获得好莱坞明星式声名的人物,都是在背离密尔式思考和写作准则的情况下取得成功的。密尔为知识分子写作划定的标准过于高峻,曲高和寡遂成了他的宿命。

     

      密尔没能对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进程作出更大推动,纯属一种民族不幸。本来,他不仅是有望对吾族吾民作出自由启蒙的西方贤哲之一,实际上也拥有了捷足先登的条件,他的两部杰作《逻辑学体系》和《论自由》,早在清朝末年即被我们的译界先驱严复分别以《穆勒名学》和《群己权界论》的译名,介绍到中国(严复将密尔译成“穆勒”,在当今汉语语境里,那更像是一个德语名字),那意味着我们曾经有过最好的机缘来接触这位自由思想的大师。但最终,也许缘于民族气质上的睽隔,我们与他错过了。这份交臂失之的代价,吾人至今仍在承受着……

     

      载《书屋》20151月号

  • 责任编辑:舒丽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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