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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之谜:”半自发性“组织如何减少农村集体上访
  •  2015-02-06 18:58:49   作者:杨鸣宇   来源:政见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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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之谜:”半自发性“组织如何减少农村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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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上访为什么发生?目前政治学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解释。

    第一种是欧博文(Kevin O’Brien)李连江提出的“依法抗争”(rightful resistance)。该概念认为中国政府并不是“铁板一块”。抗争者可以利用国家法律、政策或者意识形态,一方面合法合理化抗争要求和行为,另一方面尝试在不同层级彼此“不连贯”的政府部门之间寻求帮助和救济。遗憾的是,对于一个村庄是否存在那些具有“依法抗争”能力的抗议领袖,很难从调查数据里得到反映,因此这个解释无法用统计手段进行验证。不过根据研究者的访谈所得,“依法抗争”的论断大致上是准确的。

    第二种解释由麻省理工学院的蔡晓莉教授提出。沿着社会资本分析思路,她发现:教堂、庙宇和宗祠等“团结性组织”的存在有助提高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增加官民之间的互信,从而更可能达到较好的管治水平。因此在那些“团结性组织”发达的村庄里,集体上访的发生就较低。反之,集体上访的发生就较高。

    第三种解释来自Thomas Bernstein吕晓波。他们从中部地区农民的抗税行为出发,认为地方财政收入较低或不足的村庄更可能出现不合理的税负水平、官员腐败、过分依赖预算外收入等问题,因而更可能发生集体上访。

    西北大学研究者William Hurst和合作者最近在学刊《比较政治》上撰文,给出了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如果村庄里存在具有调解能力的“半自主性”社会组织,集体上访的发生机会和规模将会降低。这种“半自主性”组织需要满足三点要求:第一,它是完全开放的,任何人都有参加的权利:第二,它并不由政府官员或者机构把持或主导;第三,它至少被一部分村民或者官员认同其具有解决官民纠纷的能力。这种“半自主性”组织和蔡晓莉所谓“团结性组织”的区别在于,后者并不一定都具有“调解能力”。

    论文使用的调查数据来自中国6个省份120条行政村,每一个省份对应一个特定的区域,比如说福建就对应着东南区域。汇总后的调查样本虽然不能够代表全国,但是亦足以用作分析区域差异之用。

    实证结果显示,“半自发性”组织的参与率越高确实能够显着降低集体上访的发生,尤其是人数在40-100或以上的较大规模的抗争。相反,教堂、庙宇或者宗祠数量较多的村庄并未如预期般较少发生集体上访,宗祠数量越多的村庄甚至更可能发生100人以上的抗争。最后,模型结果也不支持Thomas Bernstein和吕晓波的观点。事实上较富裕的村庄反而更可能发生规模为30-40人以上的抗争行为。作者认为这可能是因为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与Bernstein和吕晓波提出结论时相比,已经发生了一定的改变所致(比如说当时农业税尚未废除)。

    然而中国的区域差异如此之大,上述论断是否足以推广至全国?经过细致的检查后,作者发现福建是一个特殊例子。因为它的“半自发性”组织参与率竟在19%以上,而其他地区均在4%以下。这使得无论是蔡晓莉还是研究者本人的观点,都只适用于福建的情况。在排除福建的样本后,数据之间的显著关系不再存在。

    为了解开“福建之谜”,作者采取了另一种研究方法,尝试通过对村民和农村基层官员的深度访谈来了解不同地区的村庄内部到底是怎样的情况。他们发现,120个村庄样本里其实存在着两种非常不同的集体上访控制模式。

    福建省代表了第一种模式。在那里,老人协会这样的“半自发性”组织对于官民纠纷的解决有着极为积极的作用。老人协会的成员大多数是退休官员和教师,这使得协会在农村里拥有很高的威望、合法性和政治影响力。情况就正如蔡晓莉的发现所描述的那样,老人协会不单有能力提供基层政府所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或物品,同时还有能力监督政府管治,投诉甚至“罢免”失职的基层官员。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些既有威望又熟悉公共事务的社会组织的存在,有时候连在位的基层党委书记也不得不寻求老人协会的“帮助”,借用他们的力量在一些公共事务上和上级政府进行判谈。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说基层政府是通过老人协会进行治理,从而控制集体上访的发生。因此,福建省展示的是:发达的农村社会资本如何可能在缺乏民主制度的情况下,提高基层政府的“问责性”。

    其他省份则代表了第二种模式。在那里,基层政府借助类似“黑社会”之类的组织来执行上级要求的任务,同时运用暴力恐吓之类的手段来堵塞村民组织集体上访的可能。作者特别指出,这种基层治理的“黑社会”化在统计指标上有时候是很难和第一种控制模式进行区别。两种控制模式可能同样使村庄的财政收入稳定或集体上访稀少,看起来都像是良好的基层治理。而事实上它们代表了非常不同的治理模式。如果真实情况是第二种模式的话,则会在造就长期的社会不稳定。

    总括而言,这则研究有两方面的明显贡献。在经验上,它通过细致的定量检验和详实的深度访谈,不单对既有研究里认为影响集体上访发生和规模的因素进行了整体检验,并且具体清晰的描述了两种看似结果相同、但手段差异明显的集体上访控制模式。在理论上,它指出了区域差异对于研究结论的稳健性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研究者要避免“一叶障目”的危险。而这则研究发现的两种泾渭分明的集体上访以至农村基层治理模式也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参考文献

    • Hurst, W., Liu, M., Liu, Y., & Tao, R. (2014). Reassessing Collective Petitioning in Rural China: Civic Engagement, Extra-State Violence, and Regional Variation. Comparative Politics, 46(4), 459-482.
  • 责任编辑:舒丽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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