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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约乡贤缺失是“三农”问题的历史根源
  •  2015-03-15 13:27:46   作者:韩星   来源:光明网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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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老评热点】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寻回失落了的“乡愁”,成为代表委员们的热点话题。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乡村文化如何重构?如何在重构乡村文明中发挥乡约乡贤的作用?就此,光明网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韩星教授发表观点。以下为访谈实录。

      “乡约”以德礼为先,是带有自治性质的乡村社会治理方式

      乡约指在乡里中订立的村民共同遵守的规约,其渊源要追溯到西周时期。现在通常所说的乡约起源于北宋《蓝田吕氏乡约》,是吕氏兄弟——吕大防、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制订,吕大钧亲撰的。吕氏家族当时是蓝田的望族,四兄弟先后都从教于著名理学家张载和程颐,其德行、才能、名望享誉关中,是著名的乡贤。他们认为乡贤不应独善其身,而应推己及人,以敦化乡风乡俗,制订规约来在乡里推行教化,目的是劝民为善,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吕氏乡约》以儒家道德伦理为准绳,规定同约人要“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典型地体现了德治、礼治、法治三元和合的立体乡村治理模式。

      礼在古代是普遍适用的社会规范体系,是一个道德与法律、道德与信仰、道德与哲学、道德与政治等交错重叠的网络状结构体,礼治在中国历史上起着巨大的而全面的社会整合作用。在中国古代,社会治理体系是道德、礼乐和法律的三位一体,是形而上之谓道,形而中之谓人,形而下之谓器的三元和合,其思想根源是天地人三才的和合。所以,由礼乐文化推演出来的礼治在德治与法治中起着中道制衡作用。《吕氏乡约》以德礼为先、为重,以惩罚为后、为轻,符合儒家德礼为政刑之本,政刑为德礼之末的基本治理思想,不同之处是传统的德礼政刑治理模式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是以皇帝-官吏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官方治理,而《吕氏乡约》则是以乡绅-村民为主体的自下而上的民间自治,反映了宋代以来中国社会治理方向与模式的变化。

      南宋时,朱熹对《吕氏乡约》加以增删而成《朱子增损吕氏乡约》,广泛作为道德教育读物,影响极大。明代王守仁曾做《吕氏乡约》颁行《南赣乡约》,对《吕氏乡约》的内容和形式又有所发展。现代梁漱溟认为《吕氏乡约》充满了人生向上的意义,不仅包含了地方自治,而且成为一种伦理情谊化的组织,也模仿《吕氏乡约》创办乡村学校,推行乡村建设。

      乡约对于规范乡民的思想言行,移风易俗,维护和巩固封建国家在乡里的统治具有很大的作用。在封建统治者和理学家的倡导下,宋代以后乡约逐渐成为乡里的政治性较强的组织,成为一种带有自治性质的乡村社会治理方式,对我们今天的乡村建设和社会治理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现代化不是简单的城市化,不能抛弃乡村温情

      我们国家现在推行城镇化,这本来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只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今中国的城镇化存在很大的问题。从宏观方面来说,中国改革开放,社会结构深层变革,商品经济浪潮席卷中国大地,城镇化成为基本国策,城市获得了飞速发展,但乡村则处于拜掏空与吸干的悲惨境地,造成了严重的城乡二元对立,不仅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还制约了城市的发展。这种情形与工业革命后,西方国家当初所面临的城市化进程具有相似性,但同时又有自身的复杂性。

      从微观来看,城镇化应与工业化相适应,与产业发展同步,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地方领导为了追求看得见的政绩,不顾当地产业发展水平,片面理解城镇化,不顾群众意愿,甚至损害群众利益,急于求成,贪大求洋,不切实际推进城镇建设,大拆迁,大建造,“空城、鬼城”不断出现,数千年来自治的、礼让的、温情的乡村正在消失,并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社会、政治、道德、环境问题。

      现在中央已经开始重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对于城镇建设的要求“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其实就是想调正目前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使城镇化保留一些自然风景和人文情怀。其实民间力量对美丽乡村的快速消失也颇为焦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重建乡村的伦理秩序和文化生态的运动中来。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重建传统乡村文明?这当然是很大的问题,我只能提出自己的一些浅见。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乡村是中华文明的根,我们中华民族一脉相承几千年的文明传统深深地植根于广阔的乡村。我们的祖先在进入文明以后,就创造了城市,但是我们的发展道路与西方不同,没有过分偏向城市化而导致乡村的败落,城市依靠广大农村的物质支撑和文化涵养,城市与农村是山水相依,共生共荣,平衡发展。今天中国发展的道路应该有自己历史的延续性,而不是盲目地模仿西方,避免走上西方曾经过分城市化的误区。乡村文明的重建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现代化不是简单的城市化,而是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是城乡一体化。英国人埃比尼泽•霍华德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写过一本书——《明日的田园城市》,他在书中详细说明了“城乡一体化”模式的设想,他甚至还直截了当地说:“城市和乡村必须成婚,这种愉快的合作将迸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文明。”霍华德所倡导的这种田园城市理论实际上是一种针对原有城市化道路所提出的社会改革思想,他强调用城乡一体的新社会结构形态取代城乡对立的旧社会结构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讲,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是以城乡协调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他所说的田园城市实质上是城和乡的结合体。其实城市与乡村就象父亲与母亲,父亲发达了不能抛弃母亲,母亲永远是城市温暖可靠的怀抱,城市的繁华与乡村的宁静应该在现代化过程中实现新的完美结合。

      第三,我们国家在百多年的现代化过程中形成了北上广这样特大城市和每一个省首府的大城市,而且由于政府的集权模式,城市负担了过多的中心功能,政治、经济、文化过分集中,造成了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应该控制中心城市规模,分化城市功能,加速发展宜居小城镇,在绿色田野的背景下,形成多中心的居民集聚区,若干田园城市围绕一中心城市,构成一个城市组群,用城铁路和道路把城市群连接起来。具体的构想的是建设城市与乡村都具备人与自然和谐,山、水、田、林、城融为一体,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现代田园城市”。

      发现和塑造新的乡贤人物,把古代乡约与现代村规民约结合起来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是国家对有作为的官员,或有崇高威望、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去世后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后来泛指本乡的贤达,即本乡有德行、有才能的名人。他们以自己的德行和才能,为自己生活的时代做出了贡献,因而受到当时和后世人们的崇仰、爱戴。与“乡贤”近义的词,在古文献中有“乡先生”、“乡达”、“乡老”、“乡绅”等等。为了表彰乡贤人物,教育后代,使地方民德归厚,从明清时期开始各州县均建有乡贤祠,以供奉历代乡贤人物,春秋致祭,教化乡里。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我们不但在精英层面持续不断地批判儒家和传统文化,也在民间进行过打、砸、抢等严重的破坏活动。别的不说,大陆的先贤祠绝大多数被破坏,剩下的也往往是断壁残垣,先贤人物已经不再为本乡本土的后辈知晓。这样的轻弃传统,真是令前辈遗憾,为后辈可惜的事情。

     古代的乡约都是大儒乡贤制订、指导、监督、实行的,所以可以说,乡约与乡贤一体的,没有乡贤就没有乡约,没有乡约乡贤就失去了发挥其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乡贤是维护乡村社会秩序,担当文化传承的主要人物,乡约的基本内容是在日常生活各方面,乡人互相帮助,互相劝善戒恶,目的是为了使风俗淳厚。为了让这些办法易于实行,并且能够持久,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推举约正主持其事,大家轮流担任值月。定期聚会,记录并赏罚善行恶行。这是民间发起的自治,由乡民自愿参。来者亦不拒,去者不追。他们无需政权的介入,也不使用强制的方式,他们采用的是传统文化的力量,遵循的是传统文化价值,依靠的是自身的人格魅力。经过20世纪农民革命之后,农村失去了它的精英阶层乡贤、乡绅,大批青年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使得至今中国农村没有独立的知识精英阶层,现在农村的社会治理成了巨大的问题,可以说是治理危机,这实际上就是“三农”问题的历史根源。

      现在乡贤与乡约断裂近百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时代的发展,一方面搜集整理古代乡贤资料,重建乡贤祠,重修乡贤故居,修建乡贤纪念馆,利用这些乡贤文化资源,以乡贤人物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提高人格修养,使青少年踏着乡贤的足迹快乐地成长。这样的教育比较我们过去空洞的思想政治教育,高远的伟大人物教育可能更能激发青年学生的兴趣,取得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发现和塑造新的乡贤人物,如退休教师、离休干部、乡村当地一些辈分比较高的、办事比较公道、有威望的老人,在一些关怀乡村文明重建的知识分子从外部的帮助下,把古代乡约与现代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让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在致富的同时注重乡村的文化建设,提高村民的文明素养。

  • 责任编辑:朱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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