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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14 10:03:28   作者:印子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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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公共文化的面孔、式微与再造

    ——基于湖北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实践的分析

     

    印子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4

     

    摘  要乡村公共文化具有知识性、规范性和价值性,三者共同形塑出乡村公共文化的面孔。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面临伦理与治理双重危机,不可逆地蔓延开来的消费主义,形塑出异化的社会性竞争,并结构化地演化出乡村公共文化的式微与乡村公共文化危机。老年人社会处境的退化,是乡村公共文化危机在乡村社会中的直接表现。通过外部资源输入与内部组织运作的结合,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与运作实现村庄内部社会文化资源的适度整合和村庄公共文化供给自主化,展现出乡村公共文化供给的“低消费、高福利”模式。乡村公共文化再造的社区主义,不仅为农村老年人供给文化公共品,而且有望实现农村文化公共品的集体化制造与乡村公共文化的可持续生产。

    关键词:乡村公共文化;公共文化危机;农村老年人协会;公共文化再造

     

     

    当前,农村社会正在发生快速变迁,农民的本体性价值丧失殆尽[1],家庭关系高度理性化[2],个人行动逻辑不断去公德化[3],乡村社会面临伦理与治理上的双重危机。作为乡村社会变迁的结果之一,乡村公共文化也归于式微,其本质是一种乡村文化的“公共性消解”[4]。尽管如何再造乡村文化的公共性尚未真正破题,但乡村公共文化的培育和发展首先需要从扩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入手,“使之成为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提高乡村发展能力、培育新式农民的孵化器与乡村精神成长的摇篮。”[5]不过,在现有条件下,能够持续用力并取得不错绩效的乡村建设内容极为匮乏。在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实验中,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是一个有意义、易操作的乡村公共文化建设领域,从现有的经验来看,老年人协会的建设成本低、绩效高,成果显著[6-7]在乡村公共文化衰败与萎缩的背景下,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与运作或许可成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过程中以点带面的举措。

     

    一、乡村公共文化的面孔

     

    无论是长期相对封闭的宗族性村落,还是由外迁人口共同组成的地缘性共同体,身处其中的所有人都共享着一套乡土文化体系。乡村公共文化具有乡土性和地方性,受国家文化意识形态的影响和形塑,但却并不受其直接左右,乡村公共文化更多的来源于共同的集体生活、互惠性的田间劳作和生命意义的同质化体验。乡村公共文化类似于农村社区文化,农村社区文化是“一群农民日常生活所共同享有的处境化经验及其价值规范”[8],这种“处境化经验”是地方性知识、乡土社会规范和农民价值观(社会行为)在乡村文化层面上的表征与映射,三者各自赋予乡村公共文化知识性、规范性和价值性,并最终形塑出乡村公共文化的“知识—规范—价值”面孔。

    1.地方性知识与乡村公共文化的知识性

    乡村公共文化根植于熟人社会的日常生活世界,对于村落社会中的个体而言,村落不仅构成了社会实践的场域,而且提供了地方性知识学习的舞台。村落社会是一个血缘或地缘共同体,即使是在快速变迁的当下,村落社会依然无法对等于城市社区而构成一个依照法律规则来生活的陌生人社会。在村落中学习生活经验与“做人之道”[9],是村落个体需要直接面对的。在宗族文化比较兴旺的村落,男性在年幼之时就需要在房支的仪式性人情中逐渐谙熟为人处事之道,村落社会中的礼仪、规矩、亲疏等一整套高度经验化的实践性知识才能不假思索地内化为自己的社会行为[10]

    不过,这套公共文化常识往往具有地方性,不可包打天下,只能适用于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一旦社会情境发生变更,原有的那套地方性知识就不再适用。可以说乡村公共文化最初总是会表达为一整套地方性知识,否则,身处其中的社会个体便无法进行文化的习得,乡村公共文化也就无法在个体的社会实践中获得生命。由此,文化的知识性实际上构成了乡村公共文化的表层面孔,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习得了最基本的乡村公共文化知识,才谈得上个体社会生命的展开。

    2.乡土社会规范与乡村公共文化的规范性

    乡土社会知识并非社会规范,零散而非系统性的乡土社会知识构成了乡土社会规范的符号编码,却不具备社会规范对社会行为所具有的规训功能,也无法实现社会秩序的维系与整合。从法律人类学的角度来看,乡土社会规范无疑是乡土社会中的地方化法律[11],这种村落法律功效的发挥不依赖国家权力,而主要依靠村落本身的社会强制力和社会惩罚措施。在乡土纠纷解决中,纠纷主体所制造而出的语言游戏使得纠纷的公共属性被凸显和强化,在乡土社会的公共空间中,民间权威成为了社会规范的积极实践者,最终纠纷得到解决,社会规范也依此而获得生长[12]。由此,社会规范绝非独立于乡村生活,恰好相反,作为控制社会秩序基本方式的社会规范,其发挥功效的根源正在于深厚的乡村公共文化土壤。

    乡土社会规范与乡村公共文化具有同构性,两者是相互强化的关系,单从文化角度来看,乡村公共文化蕴含了极强的规范性。在熟人社会中,公共空间中的公共舆论是最为典型的公共文化形态,存在公共舆论的公共空间包含着大量具有规范意义的社会性评价,具有批判性的公共评价直接指向的是村落个体的社会行为,越轨行为在村落社会的公共舆论中是被批判的对象,社会纠纷会在公共舆论中被群众进行社会“审判”。总之,乡村公共文化的规范性是文化维系、传播和生长的方式,乡村公共文化的公共性意味着文化的强制性,并通过文化的规范性表达出来。

        3.农民价值观与乡村公共文化的价值性

    在农民的意义世界里,个体的社会行动理由由本体性价值、社会性价值和基础性价值三个层次构成,三者分别对应精神、社会与生存三个方面的人生追求并共同构成了农民的价值观,其中本体性价值决定了社会性价值和基础性价值的安排,本体性价值目标的稳定决定了社会性价值和基础性价值的合理与正当[1]。农民本体性价值关照的是农民对生命意义的解释和自我理解,社会性价值和生存性价值的实现则是农民在本体性价值毋庸置疑之后的社会追求和自我物质满足。在农民那里,传宗接代不需要思考,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去做的,既然如此,正所谓“恩往下流”,父母为儿子累积财富和受苦就获得了生命意义[2]。也正是如此,农民在生活中的辛酸就是可以被接受的。尽管本体性价值无法帮助农民实现艰辛生活的解脱,却能够为艰辛的生活提供解释和说明,进而使农民在自己的生活世界中安然处之,不仅有原则有底线地去接受生活的挑战,而且能够为家庭和子女勤俭节约、奋斗不止。

    农民价值观并非社会心理行为,仪式性人情、社会纠纷及其调处、生育行为与社会性竞争等都是在村落社会生活中可以直接捕捉到的与农民的价值观息息相关的社会事实。乡村公共文化中知识性的符号编码和规范性的社会控制方式蕴含着农民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农民价值观三种类型之间的关系极大地形塑着村落社会秩序并决定了乡村公共文化的价值性。

     

    二、乡村公共文化式微与公共文化危机兴起

     

    乡村公共文化很难具有独立性,在向乡村社会的迈进中,国家政权建设对乡村公共文化实现了颠覆性改造。集体主义时期的乡村公共文化充满了平均主义色彩,为农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一套集体主义式的解释和说法,比如反对剥削、讲境界而不论金钱,这使得当时农民能够在大公无私的生活语境中获得生活意义。人民公社时代的结束意味着国家权力的后撤,改革开放以来,市场主义肢解着集体时代留给乡村的公共文化遗产,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消费主义在村庄社会中不可逆地蔓延开来。

    1.消费主义与乡村公共文化式微

    消费主义强调及时行乐,主张消费不计后果,消费本身就是生活的意义所在。一旦消费主义侵入村庄社会肌体,村庄社会原有的“知识—规范—价值”文化体系将面临瓦解。消费主义形塑出村庄社会异化的社会性竞争,并结构化地演化出了乡村公共文化的式微。乡村社会中的仪式性人情是最为典型的公共文化体系,仪式性人情具有润滑人际关系,促进村庄社会整合的功能[13]。通过仪式性人情的参与和操办,村庄社会的礼仪规范、为人处世之道被村民所学习和实践,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得到维系、强化和建构,个体和家庭的社会生命在其中得到继替、绵延与再生产。仪式性人情是村庄社会的公共事件,仪式性人情中的知识、规范与价值蕴含了村庄社会公共文化的基本面向,在每一次的仪式性人情操作实践中,乡村公共文化实现了维系和传播,作为一种结构性文化力量,它形塑着乡村社会中的社会行为。

    消费主义文化的入侵,撬动了村庄仪式性人情异化的恶性循环之链。在湖北农村,最先的仪式性人情异化是人情项目的增多和人情支出的提高,在人情项目增多后,操办人情标准异化的程度开始增加;办人情开支的增加,使得参与人情的村民感到不仅无利可图,反而会支付过多的成本。为了收回成本,仪式性人情的操办方开始增加人情的消费额度,参与人情的村民不堪重负,不堪重负的村民只得退出人情,这又进一步加剧了人情的不参与程度。最后,越来越多的人无法完整地参与到人情中来,村庄的人情圈越发窄小。人情圈变窄,办人情的成本就越难收回,最后办人情的村民也不得不开始变少。

    乡村社会仪式性人情的异化,是乡村公共文化体系瓦解的典型面向,原本具有社会功能和文化意涵的公共事件,开始成为激烈的社会性竞争的平台和工具。在当前的仪式性人情现场,原先的规范和礼仪纷纷退场,空有一副皮囊,展现出来的却都是铺张浪费的宴席、恶性的面子竞争和低俗不堪的文艺节目。在仪式性人情的结构中,社会关系的维系和建构功能还在,但具体的途径却是人情礼簿上的金钱数字高低,与之相关的乡村公共文化却早已不见踪影。

    2.乡村公共文化危机与农村老年人的社会处境

    仪式性人情的异化,不过是管中窥豹,城市现代性和消费主义文化对乡村公共文化的摧毁全面而不可逆,部分乡村社会肌体的文化病症,很快就会发展成为全局溃烂之势。在农民的生活世界中,原本几乎不用去反思的行为规范开始纷纷消解,公共交往规则解体、孝道衰落、笑贫不笑娼,村庄社会开始缺乏对社会行为的有效评判体系,村庄社会中的越轨行为不断发生,村庄社会亚文化开始从边缘走向中心,甚至主导了村庄社会的文化“潮流”。在村庄社会中,“一切向钱看”,开始成为生活的意义和人生目标,子女婚姻的缔结、人际间的公共交往、家庭关系的处理都被其所形塑,乡村公共文化危机几乎无法避免。

    乡村公共文化危机在家庭和公共交往场域中的表现,便是老年人社会处境的退化,其中最直接的便是老年人社会角色的边缘化。老年人在家庭生活中不断被边缘化,子代对老年人的支配和剥削成为社会常识,老人对子女言听计从,不再敢于反抗,老人们纷纷接受子女的“调配”。此外,村庄社会中对老年人的公共评价体系也发生变化,老人为子女做事成为天经地义,老人闲着就是偷懒,老人没法劳动了就成了拖累。老人在村庄社会中丧失了闲暇自在的正当性,这种社会舆论和评价也被老人自行接受。

    在城市化背景下,老年人不仅要为子女进城支付高额的成本,而且需要参与激烈的社会性竞争,老年人疲惫不堪却被迫无奈。待劳动能力不足之后,老年人纷纷开始回归到自己的两分园田(菜园地)之中,闲暇时光是有了,但却无处打发,家庭无法为自己提供天伦之乐,村庄社会的公共交往空间将自己排斥在外。更为严重的是,一旦出现病痛,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便急剧下降,如果稍有不慎,卧病在床的老年人甚至会遭遇灭顶之灾。在湖北荆门农村,一位83岁瘫痪在床儿子没有在跟前照看,结果一天晚上,棉被掉在蚊香上,瘫痪在的老年人被活活烧死。

    农村老年人社会处境的整体退化是乡村公共文化危机的必然后果,是农村社会的转型之痛。在乡村社会快速变迁之中,农村老年人是被社会结构所抛弃的对象,乡村公共文化的式微使得村落社会中原有的社会家庭伦理纷纷瓦解。当前,农村社会中的老无所为老无所乐的现实状况普遍存在,这无疑对乡村公共文化的再造提出了强烈需求。

     

    三、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实践、运作经验与社会效果

     

    2005年以来,国家开始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举措,但收效甚微,绝大多数新农村建设流于形式。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在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而非增加农民的消费负担,城市文明中的消费主义浪潮是农民生活的不可承受之重。新农村建设不可能完全依靠国家的输血,国家可以为乡村修建更多的基础设施,但却无法恢复村庄社会生活的活力与生机。

    1.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实践

    十年以来,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在湖北洪湖、沙洋两县四村开展乡村文化建设实验,希望通过外部资源输入式的老年人协会建设,带动村庄内部社会资源的整合,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并实现乡村公共文化的再造。目前,四村老年人协会运作平稳,村庄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村庄公共文化也逐步走向重建与再造。湖北农村老年人协会目前的基本情况参见下表:

    表1 湖北农村老年人协会基本信息(2014年)

     

     

    洪湖渔场

    新贺村

    贺集村

    官桥村

    老协规模及老龄化率

    200人/1700人(11.76%)

    219/1024人(21.38%)

    318/1700人(18.70%)

    503/2883人

    (17.44%)

    组织结构

    1名会长,4-5名副会长,1-2名顾问,每村民组设1-2名理事会成员

    值班制度

    固定1人值班,吃住在协会

    白天理事会成员轮流值班1人/天现由卫生所人员开门

    固定1人值班,吃住在协会每日开放

    白天理事会成员轮流值班1人/周;晚班固定1人值班周末休息

    日常活动

    文艺健身活动,打牌,下棋,看碟(尤其是地方戏曲),聊天等

    重要活动

    给做寿的老人送贺礼;悼唁过世的老人;看望重病和残疾老人;组织重阳节庆典活动

    经费来源

    每年由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固定资助5000元,其中2014年资助经费为各村1万余元;其他经费来源不稳定,依靠上级资助、个人自愿捐助2013年有专项资金向沙洋县三村老协资助) 

     

    湖北农村老年人协会并非获得官方民政部门注册的民间组织,具有草根NGO的某些特征,成立以来,老年人协会经历了从组织动员成立到常态化运作的发展阶段,四个老年人协会在组织结构、具体运作和发展现状上均有各自的特点。总体而言,成立初期的老年人协会大体运作良好,经过数年的自我调适和社会适应,目前老年人协会运作全部步入常规化阶段。

    2.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实践的运作经验

    从十年发展历程来看,湖北四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与运作实践具有以下运作经验:

    (1)以外部资源输入为生存基础

    老年人协会的成立并非村庄社会自生自发的产物,在村集体经济匮乏和老年人经济能力不足的现实情况下,老年人协会的发展只能依靠外部资源的长期输入,一旦“断奶”,老年人协会将面临生存危机。四个老年人协会成立时,村庄内的乡土精英和相关机构也给予了适度的支持,在10年的发展过程中,村中的精英人物也给予了适当的支持。湖北四村老年人协会成立之后,十年来的老协运作资金一直由外部供给。

    (2)以得力可靠的老协干部为组织保障

    实践证明,只有强有力的老年人协会组织,才能确保村庄老年人工作的有效展开。如果干部得力,在工作中善于发挥各自的长处并在组织上实现有机整合,老年人协会就能够极具战斗力。官桥老协的会长、副会长和各位干部、理事会成员对工作非常负责,有的出谋划策,有的积极组织动员,有的善于宣传,有的善于理财,各项工作都做的井井有条。以2014年重阳节为例,沙洋三个老协中,在同样的资金支持力度下,官桥老协组织的最为得力,老协在重阳节到来之前就开始排练节目,可选节目达97个之多(最终表演了17个节目),在活动当日,仅在场的老人就有340人之多,而且在节日现场,还正式地表彰了村里的最美好儿媳,可谓老年人协会工作的创新之举。

    (3)以独立的活动空间为基本物质载体

    独立的老协空间和活动场所不仅是老协发挥人财资源的物质载体,而且是促进老年人公共社会交往和改善老年人晚年生活福利指数的基本物质保障。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自组织,老年人协会的独立活动场地,不仅可以确保老年人协会能够免受外界不必要的干扰,而且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属于自己的活动空间。老年人是村庄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处于边缘地位,村庄社会的公共交往空间对老年人具有强大的排斥性,老年人在家庭空间和社会公共空间中娱乐缺乏正当性。老年人协会一旦拥有属于自己的活动场地,无疑界定了高度自主的老年人公共交往平台,只要是村庄的老年人,就可以在老年人协会所提供的社会空间中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3.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社会效果

    在现有村庄社会基础和治理环境下,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与运作并没有大张旗鼓,而是以低成本的方式,来展开村庄公共文化的建设。老协干部在其中“老有所为”,通过组织化的动员,老年人乐于参与其中。老人们觉得自己活的有乐趣,生活质量自然会提高,老人们参与老年人协会,自然会做事情,事情做的多了,人生就会有意义和成就感。

    老年人协会能够将“散落”在村庄各处的原子化的老人组织起来,一起跳舞一起打腰鼓一起表演文艺节目,大家也能互评家长里短,老年人在村庄的公共舆论中也有了一席之地。老年人过寿,有组织的祝贺,老年人生病或去世,有组织的关爱、悼唁,老年人觉得孤单之时有处可去,自己有人关心,老年人的主体感自然会被培育出来,老年人的地位有了提高,老年人在村庄社会事务的发言也更加有底气,有的老年人甚至会介入到家庭纠纷和村庄治理事务中去。只要身体允许,村里老人有不少愿意出来主持工作,洪湖和官桥老人中就时常出现换届的呼声,周所周知,在老年人协会工作没有任何物质回报,却有人愿意取现任干部而代之,这说明老年人协会已经成为了一种具有社会吸引力的民间组织,在老协工作有价值、有意义。

     

    四、乡村公共文化的“低消费、高福利”模式

     

    湖北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与运作,展现出乡村公共文化供给的“低消费、高福利”模式。“低消费”有两层意涵,一是老年人协会向老年人供给福利的物质成本并不高,二是老年人协会的组织运作成本低;“高福利”也具有两层意涵,一是老年人协会为老年人自身提供了人虽老却有可为的天地,老年人协会里的干部和理事会成员均为本村老年人,老协干部完全来自村中的老年人群体,老人不仅有所为,也有所乐;二是在老年人协会的组织运作下,老年人不仅得到一定的物质福利,更重要的是,老年人获得了远比物质享受更重要的精神福利和公共文化福利。

    1.组织运作与公共文化供给的“低消费”

    老年人协会运作和公共文化供给的“低消费”表现在公共文化福利供给内容的定位、方式和运作成本控制上:

    第一,老年人协会的定位并非慈善组织和专门的福利机构,其成立的目的是通过激活村庄老年人群体及其所能带动和承接的社会资源,实现文化公共品的自我生产和养老福利的自主生成。老年人协会的功能定位不在于平时为老人四处要钱和按时向老人发钱,而在于为老人搭建一个发挥老年余热的公共平台,为老人提供一个能够相互交往的社会空间,为老人组建一个有关爱有温暖的集体组织。

    第二,老年人协会的组织和运作有制度保障,但实际上是人的因素降低了老年人协会组织的制度运作成本。尽管存在一套组织制度,但老年人协会各方面的工作主要靠人,只要财务不出问题,其他的制度都可以灵活实施;只有充分发挥出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参与性,其他的工作都能顺利展开。老年人协会的干部没有物质激励,却依然能够积极做事,愿意走家串户地动员老人,“在老协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养老,就是玩。”

    2.乡村公共文化供给的“高福利”

    老年人协会向老人供给的福利侧重于文化、精神层面,因而与单纯的物质福利相对应,这种“高福利”具体区分为普惠性福利、参与性福利和个体性福利三种类型。

        普惠性福利是指,在重阳节时,老协会向全村的所有老年人发放价值在10元左右的礼品,具体包括香皂、袜子和毛巾。对于生活贫困的老人来说,10元的礼物可能使其享受到一定的物质福利,但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10元礼物的重要性在于其所蕴含的组织关怀和社会确认。更重要的是,重阳节为全村的老年人提供了一年一度的文化公共品,使得老年人切实地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公共文化活动。

    参与性福利是指,老年人协会为老年人提供了独立的活动空间,只要老人愿意参与,就能在一起参与的过程中享受自我娱乐所带来的公共文化福利。村庄中的老年人在聊天、打牌、跳舞、看戏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福利体验都属于参与性福利。

    个体性福利是指,老年人协会向过大寿的老人表示祝贺,为去世的老人进行悼唁。老年人是老年人协会的一员,老年人协会的工作在于促进老年人福利的提升,在老人生命的重要时刻,老年人协会的在场意味着公共组织对组织成员的关切,尽管老人的人生归属和生命价值体验依托于家庭,但组织的关爱同样重要,这种社会性关心也能够增进老人的生活福利。

        3.老年人协会公共文化供给的绩效评估

    中西部农村的特点是人财物的流出较为严重,村庄空心化程度高,村中留守老人现象突出,农村中老年人最缺乏的不是物质,而是对他们精神上的关爱。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劳动力市场价格的高涨,普通农业型村庄中老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较以往大有改观,吃饭、穿衣和住房不是问题,不少老人手中还存有零钱。农村老人大多独居在家,苦闷和孤独是农村老人的普遍感受,子女要么不在家,要么对自己不闻不问,老年生活质量之低,不在于吃不饱饭穿不暖衣,而在于群体地位之低下、社会位置之边缘和精神生活之孤立无援。相比之下,湖北四村老人协会践行的是针对老人之所需的文化供给模式,以低消费的方式,实现公共文化福利享乐的高收益。

     

    五、乡村公共文化再造的社区主义之路

     

        1.乡村公共文化供给的社区主义

        现代文化公共品供给的国家主义视角总是视国家为最主要的供给主体,村庄不过是被动的接受者。国家供给模式的优势在于资金的充足和制度保障,不过在农村社会,国家供给模式在制度化的运作过程中总是会遇到目标群体瞄准难题。目标群体瞄准难题的实质是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治理消解行政”[14],由国家供给的文化公共品资源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容易被基层治理架构所消解掉。最大的局限在于,文化公共品供给的国家主义往往伴随着公共品供给的行政化和指标化,高度差异化的公共品文化需求无法获得满足。

    “低消费、高福利”的老年人协会建设运作模式实质上是在贯彻和践行一种乡村公共文化供给的社区主义。公共文化供给社区主义是,通过村社内部资源的整合来实现公共文化的自主供给。老年人协会建设的全国经验显示,只有在村社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老年人协会才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物质福利和公共文化福利[15]。与福利供给国家主义不同,湖北省老年人协会的所做所为,实际上是通低成本的外部资源输入和组织运作,实现村庄内部社会文化资源的适度整合,以物质资源的投入带动村社资源向公共文化福利供给自主化进行有机转化,从而实现村庄文化公共品的内生制造,最终促进农村公共文化重建与农村年人生活福利指数的提高。

    2.老年人协会建设与乡村公共文化再造

    在当前的农村社会基础上,“低消费、高福利”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意义在于,以老年人协会建设为抓手,有望实现农村公共文化的再造与重建,老年人协会建设不仅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公共品,而且有望实现农村社会文化公共品的集体化制造和公共文化的可持续生产。也许更重要的是,通过老年人协会建设与运作,村庄的文化秩序发生改变,并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价值观和社会行为,进而促进村庄社会实现一种通过“文化”的治理[16]

    通过为老人做些力所能及之事,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与运作希冀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养”的乡村图景。老年人协会的兴起曾一度受到政府的主导和推动,基本建设资金的缺乏、组织动员机制的匮乏和独立空间的不足,使得文本化的制度设计注定要在下乡之后归于消解。老年人协会建设的国家主义路径面临各种约束条件,过于制度化和正规化的建设模式难以发挥老年人进行自主建设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湖北四村老年人协会以外部资源输入为生存基础、以得力可靠的老协干部为组织保障、以独立的活动场地(空间)为基本物质载体,不仅有效回应老年人的公共文化福利需求,并且实现了自身长期的平稳运作。在现有条件下,通过乡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恰好可以以点带面,在乡村公共文化的重建与再造上持续用力。

     

    六、结语: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公共文化使命

     

    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似乎是一个独立的乡建命题,如果扩展对乡村公共文化的理解,却会发现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实际上是一个多面的系统工程。不过,在现有的社会基础和治理架构下,能够真正在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中进行着力的点确实不多。

    老年人地位的降低是社会变迁之痛,老年人社会处境的改善却不可操之过急,老年人协会的所做所为自然有其无法超越的限度。老年人协会在公共文化上处于积极的建设者角色,但却不会在乡村社会中发展老年人社会运动,通过乡村公共文化的建设,老年人协会恰好能够为老人提供玩乐之所、休闲之伴、消费之物,这些被人为建构而出的乡村文化公共品至少可以让村庄社会中的老年人生活的更有尊严和乐趣。当前,乡村公共文化的面孔早已模糊不清,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之“路漫漫其修远兮”,只有不断“上下求索”,才能不辱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乡村公共文化使命。

     

        致谢:本文写作的问题意识来源于与陈文琼、杜姣、仇叶和何倩倩的集体调查,郭俊霞博士与阳云云博士为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前期调研基础,特此一并致谢。

    参考文献:

    [1] 贺雪峰.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相互关系——对当前中国农村严重伦理危机的讨论[J].开放时代,2008(3):5158.

    [2] 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J].社会科学研究,2009(5):8492.

    [3]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243246.

    [4] 吴理财.乡村文化“公共性消解”加剧[J].人民论坛,2012(10):6465.

    [5] 马永强.重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意义与实现途径[J].甘肃社会科学,20113):179183.

    [6] 邢成举.社区组织:老年人社会福利再造的探索——从兰考老年人协会建设实践切入[J].社会保障研究,2012(1):5863.

    [7] 赵晓峰、付少平.通过组织的农村社区文化治理:何以可能、何以可为——以农村老年人协会为考察对象[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9398.

    [8] 吴理财.处境化经验: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以及如何理解[J].人文杂志,2011(1):143147.

    [9] 王德福.做人之道:熟人社会里的自我实现[M].商务印书馆,2014.

    [10] 印子.乡土纠纷的解决与正义供给——来自赣南宋村的田野经验[J].环球法律评论,2014(2):85104.

    [11] 赵旭东.法律与文化:法律人类学研究与中国经验[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79—180.

    [12] 印子.纠纷主体的能动性与纠纷解决的社会场域——一起乡土纠纷的田野考察[M].民间法(第13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135—147.

    [13] 陈柏峰.农村仪式性人情的功能异化[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06113.

    [14] 印子.治理消解行政:对国家政策执行偏差的一种解释——基于豫南G镇低保政策的实践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8091.

    [15] 董海宁.现代农村社区福利的产生和促进——对浙江宁波L村老年协会个案的考察[J].社会,2003(11):912.

    [16] 吴理财.文化治理的三张面孔[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5868.

    本文原载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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