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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20 09:24:52   作者:吕德文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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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察:开枪,还是不开枪

    开枪是技术性要求非常高的活,可想而知,缺乏足够的训练,要应对复杂情况,判断能不能开枪,以及开枪的效果,是非常困难的。

    作者:吕德文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5-04-14 浏览:207 收藏

      编者按:

      人民警察是可以合法使用武器的特殊人群,承担着打击犯罪,保卫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法律规定,有些情况下,要求警察敢于开枪,比如面对暴力恐怖分子正在实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但在更多情况下,却要求警察要谨慎开枪。这对人民警察应对复杂的情况、判断能否开枪提出了技术性很高的要求。作为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研究》的前期工作,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吕德文在中部某县公安局做了半个多月的实地调研,得到了公安局领导和基层干警的支持。他调研并真实记录了基层警察用枪的一些情况,探讨了用枪的现实和法律问题。

      

      

      警察的重要标志就是可以合法地使用警械,比如枪支。

      过去,警察滥用枪支的情况并不少见,以至于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公安部加强了对枪支的管理,情况因此有所改变。现在,一些地方的某些警种,在警务实践中已甚少使用枪支,甚至“警察开枪”有时候会成为新闻事件。

      最近我们在中部某县公安局的调研发现,现在不少公安局内部人士都认为开枪实在是“麻烦”,原因很复杂。

      

      两 难

      通常情况下,枪支是基层民警拥有的最高强度的暴力。因其杀伤力强,具有震慑力,一度成为民警必备的武器,也的确在警察专政功能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正因为此,枪支也成为警察滥用权力的罪魁祸首。尽管滥用枪支的情况并不多见,但因其具有致命性,一旦发生警察违规使用枪支伤及无辜的事件,对警察的公信力就会造成很大伤害。这也给警察用枪管理带来了挑战。

      首先,枪支是致命武器,从管理的角度上看,几乎是不容许出现意外的,公安局和配枪民警都不愿意这个意外发生。但从概率上说,只要配枪,就不可能百分之百保证不出现意外。

      公安机关强调纪律性,强调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的枪支管理,所以到了基层公安核心就变成如何严格执行的问题。比如,在公务活动的间隙饮酒,很容易因神志不清而滥杀无辜。为了杜绝此种情况的发生,2003年公安部颁布了五条禁令,其中前两条都是关于枪支管理和使用的。分别是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但在基层实际执行中,一些地方还是出现了公务期间喝酒甚至酒后用枪的情况。

      其次,尽管公安机关对枪支使用有严格规定,但在很多情况下难以判断当时的场景是否适合使用枪支,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更大问题。

      当前,利益冲突和社会分化较为剧烈,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之间的转化也较为复杂,在抗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中,公安机关如何使用枪支是一个技术难度较高的动作。一方面,开枪是最为有效的防止群体性事件失控的手段,另一方面,开枪也非常可能是制造进一步混乱,甚至酿成政治事件的导火索。因此,枪支使用非常考验人。客观分析,一些群体性事件之所以演化为打砸抢的骚乱,与现场处警不够果断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一些群体性事件之所以升级,恰恰是因为某些一线民警滥用枪支。

      再次,哪怕是符合相关枪支管理和使用规定,大部分群众仍然难以理解警察开枪的行为,群众也形成了枪口不能对准老百姓的观念。比如,2012年9月24日发生的辽宁盘锦拆迁现场民警开枪导致一村民中枪身亡事件,就掀起轩然大波。官方调查最终认定:民警接110出警,并非警察参与征地拆迁。出警后,遭拆村民王某和家属泼汽油、追砍。在王某点燃衣服扑向民警时,受到威胁的民警开枪。尽管民警开枪合法,但此事还是引起舆论争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意对警察开枪的排斥感。

      因此,一方面,公安机关无法百分之百完全杜绝警察滥用枪支,另一方面,客观上又必须让警察配枪,这就造成了枪支管理的两难。从我的调研情况看,公安机关对枪支的管理是较为严格的,但警察不敢开枪,没有能力开枪的问题也是值得重视的。

      

      变 化

      昆明暴恐案之后,公安部要求各地加强反恐工作,警察配枪巡逻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就在这个措施实施不久,就连续发生多起警察开枪事故。这说明,很多基层民警一般情况下是不敢开枪的,但一旦遇到需要开枪的时候,开枪事故却容易发生。

      从我调研的情况来看,仅仅是20年前,农村警务实践仍然是枪不离手。一位老公安讲了一件他亲身经历的故事,很能说明警察开枪的辩证法。1992年,彼时的老公安还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刚刚从警校毕业参加工作,被分配到一个乡村派出所。据这位老公安回忆,他刚到派出所工作的时候,所长就将所里唯一的一支步枪让其佩戴。因此,每次跟随所长出警的时候,总要背上这支步枪。久而久之,派出所极具权威,乡政府要做一些中心工作,也要派出所民警参与。他虽然只是一个毛头小子,却也具有无上权威。有一次,街上一个人高马大的小混混和人打架,个子矮小的他竟然独自将其抬起来,吊在派出所仓库,而小混混不敢反抗。事后,这位小混混每次碰到他都点头哈腰,而他每次都一脚踢在小混混的屁股上,让其赶紧滚。

      1993年3月3日,当地发生了一起群体性事件,十几个下乡征收农业税费的乡干部与村民发生了冲突,村民敲锣打鼓把乡干部围困起来。派出所接到报案时,所里只剩这位刚来不久的年轻民警在值班,其他民警都因公务外出了。情况紧急,这位年轻民警背上枪立马骑上摩托车出警,达到现场后命令村民散开,毫不费力地把十几个乡干部救了出来。

      这位老公安分析,如果这个群体性事件发生在现在,他肯定不敢一个人前去处理,也不可能像当时一样大义凛然地对村民发号施令。

      时过境迁,警察用枪情况的变化原因主要基于以下两点:

      第一,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公安部发布了一系列内部文件,对警察执法行为进行了整顿。比如,禁止警察参与非警务活动,禁止联防队员有执法行为,严禁刑讯逼供。尤其是关涉枪支使用,出台了更为严格的规定。1996年,国家发布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只有在15种列举情形下才能开枪。同年出台的《枪支管理法》,对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做出了严格规定,警察配枪也受到了限制。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过度使用暴力、滥用枪支的行为,是法律上的硬约束。

      第二,上世纪90年代以来,依法行政在警务思想里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传统区分“敌人”与“群众”的思维无法有效指导警察的一线实践。警察开枪需要一定的意识形态支持。长期以来,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支配了警务实践,警察在面对“专政敌人”时,可以采用暴力手段;而在面对群众时,则主要依靠思想工作。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基于阶级划分的“敌人”与“群众”已经不存在,导致警务工作很难再有效地区分以采取暴力手段或思想工作。比如,在依法行政理念下,只要没有犯法,那些为当地老百姓所深恶痛绝的小混混也是“公民”,警察不能对其惩罚。一样的道理,在群体性事件现场,有的“群众”事实上已经违法,甚至还比较严重,就不能因为他们是“群众”而不去采取暴力强制措施。

      

      素 养

      1996年《枪支管理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颁布后,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变得极为严格。为了防止违反条例被追责,许多地方的基层公安局在警务实践中甚至尽量避免使用枪支。因此,近20年来,有些民警实际上是摸不到枪的。

      不仅如此,很多基层民警开始大量承担另一种形式的非警务活动。这种情况直接造成一个客观现实:基层民警没有多少时间参与训练,而在日常的警务实践中又没有“实战”机会,民警用枪的处置能力和战斗素养难免下滑。我们访谈过一个1997年进入公安局的民警,据他回忆,他只参加过3次训练,正式进入公安队伍之前有过3个月的训练,昆明暴恐案后全国公安系统大练兵训练过半个月,中间只训练过一次。他坦言,他只在这3个训练中摸过枪。

      开枪是技术性要求非常高的活,可想而知,缺乏足够的训练,要应对复杂情况,判断能不能开枪,以及开枪的效果,是非常困难的。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另外,警察队伍也发生了变化。在1997年以前,民警主要来源于两大群体:一是从退伍、转业军人中招募;二是从警校毕业生中分配。但此后,县公安局民警由市公安局、人事局统一招录,民警的录用需要通过统一的考试,尤其是现在,只能经过公务员考试。据统计,全县公安系统的民警不到300人,真正警校毕业的民警不到一半,还有一多半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来的。

      显而易见的是,从概率上说,非警校毕业生的战斗综合素养肯定不如警校毕业生高。由于条件有限,县公安局没有建立轮训机制,唯一能够保证战斗素养训练的机会,就是正式入职前3个月的集训。仅仅通过3个月来训练战斗素养,显然是不现实的。

      从我们的调研情况看,不少地方的基层民警的职业素养堪忧。由于缺乏轮训制度,基层单位也不可能建立日常训练制度,再加上民警工作压力大,民警的身体素质不一定很好。因此,普通民警只能执行一般任务,稍微遇到反抗,就有可能难以驾驭。2013年,该县公安局曾经出过一起典型,当时几个民警抓一个歹徒,其中一位民警在执行任务中奋不顾身与歹徒搏斗,结果被歹徒捅了几刀。公安局领导觉得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表彰,可报送到县委县政府,却压了下来。因为,县领导担心,一旦对这个民警做宣传,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老百姓会怀疑,民警的素质怎么那么差,几个民警连一个歹徒都对付不了,反而还受伤了!公安局内部,尤其是这位民警的直接领导觉得非常委屈,却又无可奈何。

      普通搏斗技能尚且如此,何况是开枪?开枪不仅需要射击技能,且考验民警的心理素质,由于开枪有条件限制,还要求民警对现场做出准确判断。如果一个民警没有经过严格训练,没有进行日常培训,如何能达到开枪的技术性要求呢?

  • 责任编辑:毒菇酒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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