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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宗教学研究的现状与未来——宗教学研究四人谈
  •  2015-05-26 09:52:09   作者:   来源:中国宗教学术网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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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立天: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

    何光沪: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

    赵敦华: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

    卓新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编者按]“中国宗教学研究的现状与未来”是应《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学报编辑部之邀、由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发起的一次小规模的学术讨论。虽然参与讨论的学者不多,但所涉及的问题却相当广泛和深入。参加讨论的四位学者均为我国宗教学界的领军人物,他们各自所在的单位更是这一研究领域的重镇,这就使这次讨论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和代表性。

     

    宗教学研究在我国尚属于一个新兴学科,公众对此还不是很了解,甚至存在种种误会,如以为研究宗教就是为宗教信仰辩护,甚至就是宗教信仰的实践形式之一,或以为它只是少数人在书斋中研究的一种死学问,与现实人生无关。对此,这次讨论首先着眼于让公众更加了解宗教学研究的性质、功能与特点,彰显其严肃的学术品格和强烈的现实关怀。

     

    在这次讨论中,四位学者对宗教学研究在中国的特殊语境,以及与此相关的在研究课题、研究人员构成乃至研究方法选择等方面有别于西方宗教学研究的特殊性都一致地予以很大关注。基于这样一种学术本土化的反省意识,四位学者中最年长的方立天教授再一次提出建构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这一重大议题,并得到其他学者的积极回应,虽然对于究竟何时、怎样才能形成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乃至如何命名这种可能出现的学派,大家的意见不尽一致,但达成的共识是:中国的宗教学研究应当朝着形成学派的目标勉力为之,在此过程中应当充分借鉴和学习西方宗教学研究的成果,避免狭隘的民族主义立场。

     

    在我国,宗教学研究迄今为止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该领域少数专家学者关心的问题,至多也只是在相关专业引起一些反响。如何让宗教学研究不仅仅局限于专门研究的范围而进入一般思想史的视野,从而使它由少数专家学者的专门知识变为思想界的公共知识,进而能够为一般思想的建构发挥作用,也是这次讨论的一个重要的初衷。这次讨论所秉持的严肃的反省精神(澄清宗教学研究自身的立场)和诚恳的开放态度(面向一般思想界),其宗旨都在于此。就此而论,这次讨论只是一个开始,它标志着中国的宗教学者第一次以群体的形象向一般思想界和公众表达共同建构思想家园的诚意。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人由此出发,更加关心宗教学内部以及它与其他学科的交流和对话。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的宣方副教授协助我们策划并主持了这次学术讨论,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一、宗教学研究及其中国语境

     

    方立天:宗教学是以客观的理性的态度和方法研究各种宗教现象及其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人文科学中极为重要的一门科学。宗教是人类最古老的现象,也是迄今最普遍的人文现象。人类的文化、各个民族的文化其最初的形式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宗教现象,并以宗教的方式存在着。当今世界84%以上的人口信仰宗教,宗教是他们很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精神生活方式。因此,对宗教进行科学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赵敦华:正如方老师所讲的,宗教学是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研究各种宗教现象及其本质和规律,是一门科学。在这方面,它与其他科学包括自然科学没有什么两样。宗教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人们一般把1870年麦克斯·缪勒作的《宗教学导论》的讲演视为宗教学诞生的标志,迄今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卓新平:宗教学从其发展的进路来说,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大一统的体系,而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入手的,有宗教人类学、宗教社会学、宗教现象学、宗教心理学等。马克思对宗教的研究采用的就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宗教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较多地关注宗教的社会功能、作用。在西方宗教学史上,马克思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关于宗教哲学,到现在还是有争议的,因为西方宗教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宗教学被认为是只做一种客观的描述,不做价值判断,据此,它们把宗教哲学排斥在狭义宗教学之外。但是,要认识宗教的本质,就不能不做价值判断,否则,就无法建立起完备的宗教学体系,所以,近些年来,宗教哲学也开始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赵敦华:宗教学研究起步并不早,我国的宗教学研究起步就更晚了。20世纪早期,我国学者开始关注宗教问题,以理性的、客观的态度和方法进行宗教研究,他们同许多宗教内部的学者一道为宗教学在我国的形成做出了贡献。“文化大革命”以前,我国的宗教学研究更多的是强调无神论,在学科分类目录中是没有宗教学的,只有无神论。改革开放以后,学科分类目录中才有了宗教学,这也可看做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一个象征,一个进步。

     

    方立天:各种宗教,有的已经消亡了,有的则是愈来愈壮大。可以预见的是,本世纪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在我国,比如在台湾地区,宗教、宗教界的作用就很大,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其他社会生活层面都发挥了相当大的社会作用,它兴办教育事业(比如办大学),承担了一些政府无力管辖的社会福利事业。中国大陆地区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有宗教界出面办的医院、资助的希望小学等。我到过普陀山,还因感冒在那里的普济医院(佛教界开办的)看过病,住了一天医院,他们的服务态度非常好,我的病也好得快。

     

    卓新平:依我之见,宗教学研究包括入乎其内和出乎其外两个层面。所谓入乎其内的研究,就是研究宗教会怎样发展,它在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定位和社会作用,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宗教自身如何不断地改革完善,等等。这些研究首先是宗教界、宗教本身所关注的问题。当然,作为宗教学研究者,我们也要关注这一方面的问题,同宗教界的学者、宗教领袖以及信教群众就此进行交流、对话。

     

    对于宗教学学科自身来说,更多地恐怕应是出乎其外层面的研究。所谓出乎其外,就是跳出单纯某一宗教的立场和视角,从普遍的角度来研究各种宗教。出乎其外层面的研究,可以从三个层面展开。第一个层面主要关注的是:什么是宗教学,宗教学自身的历史、问题与发展,中国的宗教学同西方宗教学是什么关系,宗教学作为一个学科体系主要包括些什么内容,它对于社会、尤其是对于学术的发展产生了什么作用,在整个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如何,等等。这是纯学术性层面的研究。第二个层面是对宗教性的关注和研究。比如,宗教之为宗教的特性,宗教现象有什么特点和规律,信仰与宗教是什么关系,等等。这是从精神气质层面对宗教的探讨,不管是不是研究宗教学的,大家都普遍关心这类问题。近年来学界关于儒教是不是宗教的问题聚讼纷纭,其实就涉及如何理解和界定宗教。第三个层面的研究是对宗教社会性的研究。比如,宗教与社会政治的关系,宗教与国际局势发展的关系,等等,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对一些具有社会性、群体性以及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涉及的面也比较广。这方面的研究注重现实,从问题意识来说,它不像宗教性那么深,但的确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和敏感问题。宗教学研究对这类问题不能回避,而必须直面它,对其进行严肃的、科学的探讨,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更多地是从社会性这个层面和角度来关心、关注宗教问题的。

     

    因此,在中国,宗教学研究主要涉及以上三个层面的研究。应该说,它比西方的宗教学研究涵盖的面要广,是以宗教学为主的、跨学科的研究,不仅涉及不同的学科,而且受到不同机构、人群的关注。我想,我们今天的谈话可能以后面这三个层面为主展开更合适些。

     

    方立天:新平讲宗教学的内涵包括学术性、宗教性和社会性三个方面,我很赞成这种观点,但是否可以把学术性进一步扩展为文化性?合适不合适?这个问题我一直在考虑。事实上,许多宗教现象是具有很强的艺术性的,在观赏者的眼里它是艺术品,如宗教绘画、雕塑、建筑等。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文化性包含了学术性,学术性里边又以哲学最为重要。这可以说是宗教学研究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思想文化的方面。除此之外,研究宗教的历史性也很重要,只有通过历史的研究,我们才能更深刻地了解宗教的本质、规律。

     

    赵敦华:还有必要强调的一点是跨学科的研究。方老师认为学术性应以哲学性为主,对此我有一点不同意见。以哲学性为主可能比较符合我们国内的研究情况,但从国际的范围来看就未必如此了。

     

    卓新平:是这样的,方老师的说法与国内的情形比较一致。从宗教学在我国的实际发展来看,在我国从事宗教学研究的学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研究历史出身的,因为宗教学研究需要了解各具体宗教发展的历史;一类是研究哲学出身的,因为对宗教的本质、社会功能、定位等做出分析判断,对于宗教学研究更是不可或缺的。上述情况也形成了我国宗教学研究的特色或侧重,尤其是哲学的特色或侧重更明显、更典型些。我认为,学术性也好,宗教性也好,社会性也好,都是从问题意识出发,都具有文化性的意义,之所以突出学术性,是想特别强调它对于宗教学学科发展的意义。

     

    方立天:两位说得很有道理,但这里还有个学科分际的关系。因为在大学里,宗教学一直是放在哲学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二者是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国内搞宗教学研究的学者多是从哲学系、哲学专业转过来的。这有好的一面,就是研究者有比较深厚的哲学底蕴,思辨性较强,学术成果的理论水平也比较高。但也有不好的一面,就是敦华强调的跨学科的特性体现得不够,面不够宽,其结果就是从社会学、心理学、语言学等角度或层面的研究还十分薄弱。

     

    现在国家计量局确定的学科标准中,宗教学是独立于哲学以外的一级学科,但在教育部的教学培养标准中,它还是二级学科。这种分类客观上制约了宗教学按照自己的学科特点去做跨学科的发展。

     

    卓新平:其实如果了解宗教学的发展历史,就不会把宗教学归到哲学之下作为一个二级学科了。

     

    方立天:的确,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过去我们研究宗教常常要遭人误解,甚至要冒一定的政治风险。1962年,为了研究佛学,我到中国佛学院进修,回来以后就有风言风语,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有人贴大字报,问我为什么到那种“牛鬼蛇神”成堆的地方去。我们今天从事宗教学研究,舆论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需要改进。即使在今天,在中国人民大学,有的人见到我仍会说:“瞧,神学家来了!(笑,摇头)

     

    卓新平:记得当年我在准备报考宗教学专业研究生时,我所在的那所大学的校长就问我:“你怎么想去研究宗教呢?想当和尚啊?”一直到1981年我们研究生毕业,宗教所要开联欢会,司机带着我和另一个研究生去商店买点糖果什么的,开发票的售货员问开哪个单位,司机脱口而出:“开宗教所。”售货员马上就问:“你们是和尚啊?”司机赶紧指着我和那位同学说:“他们俩是,我不是。”()

     

    赵敦华:有的人,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一听说研究宗教学,就认为是要扩大宗教的阵地和社会影响。看来在这个问题上还需要做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

     

    方立天:我想,这里面有两个相关联的误会:一是把宗教研究者与宗教信徒混为一谈,二是把客观的宗教研究与基于信仰的研究混为一谈。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一听说我研究佛教,就问我:“你信吗?”还有人认为我从事佛教研究一定懂得修持、修炼,有的博士生打电话给我:“方老师,听说您对佛教有研究,我想跟您学修持。”真令人哭笑不得。宗教研究学者并不一定要有宗教信仰,他们不是为了宗教信仰而研究宗教,而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宗教进行理性、客观的审视、研究。学术研究工作者是学者,不是信徒。

     

    赵敦华:这其实涉及对宗教学学科本身的理解和定位。在我看来,宗教学研究需要做两个区分。首先要做的就是关于宗教和宗教学的区分。宗教学是对宗教的科学研究,是以一种冷静、客观的态度来研究宗教,不是劝人信教。在这方面很多人仍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甚至是误解,需要我们学界来澄清。第二个区分是要区分宗教学与神学的关系。这个问题涉及刚才新平谈的入乎其内与出乎其外的关系。宗教学系和神学院不能混为一谈,国外大学里神学院和宗教学系的分野是很明显的。欧洲的大学一开始是教会办的,神学院是最初的四个学院之一。由于历史的原因,欧洲的老大学都还保留了神学院的建制。美国的大学历史短一些,有的大学保留了神学院,但后来又建立了宗教学系。如耶鲁、普林斯顿的宗教学系和哈佛的世界宗教委员会和神学院并存,有些新大学,如斯坦福就只有宗教学系,而没有神学院了。神学院在大学里地位比较特殊,经费、编制往往是独立的,与大学往往只有图书共享、课程互选等松散的联系。我手头有一本美国宗教科学院发布的《美国高等教育的宗教学和神学》的报告,是该报告主持人哈特教授1997年送给我的。这份报告很能说明问题。宗教学系和神学院的教师的研究和活动的领域明显不同。比如,宗教学系的教员中66.5%(公立)77%(私立)认为自己从事的是宗教学,而神学院教员中这个数目只有3.5%(新教)17 %(天主教);反之,宗教学系中认为自己从事神学的比例是0%,而神学院中高达66 %(新教)59.5 %(天主教)。再如,宗教学系中只有9%(公立)20%(私立)的人为宗教信徒和团体写文章,而神学院则高达58%78%

     

    何光沪:实际上,国外的很多大学都有宗教学系,宗教学课程已开设了百余年。至于神学院,在美国是独立的。在美国,一方面,哈佛等一些著名的综合大学是从神学院发展而来的,现在神学院在财政、人事等方面独立,在课程、教师、图书、研究等方面又与大学及其宗教系交叉;另一方面,任何宗教团体都可以开办自己的神学院或宗教学校。在欧洲,不少大学也有神学院或神学系,有的国家在一所大学里还有天主教神学系和新教神学系并存,但它们是与宗教学系不同的。

     

    宗教学研究与神学研究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从理性出发,以认识宗教(多种宗教或整体宗教)为目的;后者是从信仰出发,以阐释教义(只是一种宗教的教义)为目的。当然,二者也有联系。宗教学尤其是宗教哲学研究的对象,包含神学的一些内容,而神学也是要应用理性的。二者的方法或态度不同,但是内容材料和思想结论却会有交叉。宗教学对于神学或宗教,是站在庐山外面看庐山,因为宗教学家要记住:“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但是又必须走进去看,因为宗教学家也知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永远不进去,如何能看得真切?永远只横看,如何能得见高峰?

     

    赵敦华:把光沪的这两句话综合起来,实际上就是要强调“内学”和“外道”的对话。“内学”是宗教信徒的研究心得,它的长处是有宗教体验。宗教学不完全是纯客观的学问,它的很多道理是主客观交融的,没有宗教体验很难把它讲清楚。但是,“内学”也不要因此而看不起“外道”。有些宗教信徒对那些研究一门宗教而又不信这门宗教的学者说,你们就好像是没有结婚、不愿意结婚的人在那里大谈性爱,能谈出什么真谛!我认为不能这样做比喻。不信教的学者在研究宗教时,抱着一种同情的理解的态度,也可以与所研究的对象心心相印,弥补没有宗教体验的缺陷。另一方面,“内学”也有缺陷,感情太投入,与所研究的对象没有了距离,也会产生研究的盲点和误区,而用“外道”可以弥补这个缺陷。“外道”不只是讲“同情的理解”,而且也讲“客观的叙述”和“批判的超越”,这三条结合起来就比较全面了,能够把宗教学当做一门科学来研究。

     

    何光沪:不过应当承认,宗教学特别是作为科学的宗教学,在它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它的研究主体有相当一部分是基督教徒。其实,一门学科能否成为科学,很大程度上不取决于研究主体,而取决于研究方法。从事宗教学研究的不一定是宗教信徒,但也可以是信徒,正如有些大科学家也是信徒一样,他们的信仰并不影响他们的科学研究、科学立场,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

     

    赵敦华:对,关键是要坚持科学的立场和方法,否则就不能称之为“学”了。在这个问题上,正像方老师所说的,的确有必要把宗教学和神学做些区分,我这里所讲的神学是广义的,也包括诸如道教、佛教等。当然,基督教神学从托马斯·阿奎那开始就一直强调自己是一门科学,但它与现代意义上的科学的含义是不一样的。

     

    卓新平:这个不一样还在于研究的前提不同。神学以信仰为前提,而宗教学研究并不以信仰为前提,相反它悬置研究者的信仰,首先采取客观描述的方法,二者有交叉,但还是有一个基本的定位。

     

    赵敦华:前提和方法的区分确实很重要,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差别是它们在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上也有所不同。神学基本上只研究它自己的宗教,阐明自己的教理、教义,在与其他宗教对话、交流的时候,总是想反驳对方,试图消融对方,使其他的宗教成为自己的一部分。宗教学是一种跨宗教、跨学科的研究,不可能只研究某一种宗教,它强调不同宗教间的对话,对它们进行比较,从而能够摆脱各具体宗教的局限性。正如我们经常所说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仅仅局限在自身的宗教中是有盲点和误区的,只有通过比较和鉴别,取长补短,才能对宗教的复杂多样性形成全面、科学的认识。

     

    卓新平: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宗教学研究与神学的研究是有别的;另一方面,我们应把神学研究的问题、方法、历史作为我们研究的对象。也就是说,我们的前提是确定的,定位是明确的,视野是开放的。

     

    赵敦华:前面新平说到内部研究,所谓内部研究,就是用各种宗教它自身的材料,了解它们内部不同学派及其之间的相互批判,对这种批判进行有机的结合,进而揭示出神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就像黑格尔写哲学史一样。黑格尔写哲学史就是用一个环节否定另外一个环节,但又保留了前一个环节的合理内容。事实上,神学的发展也存在着黑格尔所讲的那种辩证过程,我们只有深入地了解神学理论及其逻辑,才能掌握它内部发展的辩证过程。所以,我认为,对神学的批判还是要提倡入其内,进行内部的批判。虽然我们不信仰它,但要了解它,理解它,首先要有同情的理解,然后才会有超越的批判。如果没有起码的同情,那么你就无法理解它,没有理解,你也就只能站在外面讲外行话,就只能仅仅是宣传,只是把自己的观点传播出去,至于别人是否接受就不管了。

     

    二、与时俱进的中国宗教学研究

     

    方立天:马克思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列宁又把这个论断强化为“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加上鸦片在中国近代史上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沉重灾难,使得我们过去总觉得宗教是个坏东西,必欲除之而后快。我们过去对待宗教的一些极左的做法,大概都与如何理解经典作家的这些论断有关。宗教的确有鸦片的性质和功能,但经典作家所说的鸦片,原意真的像我们在中国近代史语境下所理解的那样只是灾难吗?另外,这些具体论断能代表经典作家关于宗教问题的完整思想吗?20世纪80年代我国宗教学界的“南北战争”或“鸦片战争”就是讨论这个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进行下去,我觉得这方面的确需要继续认真探讨。无论对学科发展,还是对实际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这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基本理论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对待宗教就摆脱不掉那种暧昧的态度,宗教学研究就摆脱不掉那种尴尬的处境。

     

    赵敦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是马克思关于宗教的一个著名命题。“人民的鸦片”在德文中是das Opium des Volks,是人民自己制造、拥有和使用的麻醉品,而不是少数人为人民而制造的毒品。只要改变德文的一个介词,把表示所有格的des变成表示目的性的fur,那么马克思的意思就全变了。宗教变成了少数人为了欺骗、麻痹广大人民而炮制出来的统治压迫工具。事实上,激进的18世纪的无神论者就是这样批判宗教的,但马克思的宗教观超越了18世纪的无神论者。我们现在的一些人还是按照18世纪的眼光来看待马克思对宗教的批判,他们要把宗教当做少数人恶意制造出来的谎言和毒品,予以鞭挞和抛弃。

     

    另一方面,马克思也确实对宗教给予了深刻的批判,主要分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宗教产生的认识论根源。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宗教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但是,宗教之所以是颠倒了的世界观,那是因为“产生了宗教”的国家、社会“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其二是关于宗教的社会功能。马克思认为,宗教是对社会苦难的一种抗议,但是一种消极的抗议,精神上的抗议。马克思对宗教的社会功能的分析包含着这样一个意思:既然宗教是人民对待现实苦难的一种方式,虽然是消极的、但却是不可避免的方式,那么,首先应该消除的就是人民在现实中的苦难,而不是人民对待苦难的方式。所以,他说:“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也就是反对以宗教为慰藉的那个世界的斗争。”

     

    我认为,宗教的社会功能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马克思给出的结论还是很全面的,他所采用的方法也给了我们一种宗教批判的示范作用。在西方宗教学界,马克思的宗教观也是很有影响的。西方宗教学界在讲宗教学的时候,一般都要提到马克思、尼采、弗洛伊德这三位怀疑大师。马克思用社会学的方法从认识论角度对宗教所做的批判,比尼采、弗洛伊德从文化、心理的角度所做的批判要深刻得多。当我们概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时候,“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命题是不能回避的。当然,如果你不同意马克思的宗教观,那是另外一回事,但如果你还认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话,这个命题就不能回避。

     

    何光沪:其实,宗教在我们今天的乃至今后的社会生活中,都会发挥其重要功能。

     

    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我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一说法受到了歪曲或误解,应该正本清源。首先,“鸦片”是一个比喻,不是一个定义,更不是全面的描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其他地方有较全面的描述,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也存在要“全面地准确地”理解的问题。第二,这句话讲的是宗教的一个功能(并没有讲到宗教多方面的功能),即让人民安于现状,反对造反。但是我们也不应该忘记,恩格斯不止一次用“外衣”的比喻,讲到宗教有相反的功能,即为人民的造反、起义和革命提供了组织形式和宣传手段。中外历史上这方面的例证很多,后来有些学者称这个功能为“兴奋剂”。第三,反对造反并不绝对坏,鼓励造反也不绝对好。常识告诉我们,好坏的评价取决于造反的对象是什么;历史唯物主义也认为,其进步或反动取决于其是否适应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顺便说一句,马丁·路德·金的例证告诉我们,基督教并不反对“抗恶”,而是反对“以恶抗恶”。

     

    现在我们应该注意马克思以后的一些研究成果或一些新的学术进展,同时还要注意马克思有关宗教问题的其他论述,如“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等等。按马克思的说法,为什么“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马克思主义一个最基本的原理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由此导致了马克思主义对宗教和社会问题的一系列主张:“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不要到宗教中去寻找宗教的根源,而要到社会中去寻找宗教的根源;所以不要对宗教宣战,对宗教宣战是“愚蠢的举动”。在此,让我们重温一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话:“取缔手段是巩固不良信念的最好手段!有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在我们时代能给神的惟一效劳,就是把无神论宣布为强制性的信仰象征……”列宁也在政治上提出:“在公民中间,完全不允许因为宗教信仰而产生权利不一样的现象。”所以,中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也是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相一致的。

     

    宗教的根源在社会,这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忘记这个基本观点,只讲“鸦片论”,就会只注意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方面(功能方面,而且只是其中的一个功能),而把基本的方面丢掉了。西方宗教社会学家大都十分重视马克思宗教观的贡献,但是他们似乎太偏重于功能论了。当然,马克思以后才产生的宗教学,发展了一百多年,取得了丰富的成果,我们也必须借鉴。

     

    方立天:把研究宗教学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对立起来,这是错误的。宗教研究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过宗教,列宁研究过宗教,毛泽东对宗教问题也表现出了很浓厚的兴趣,怎么能把它们对立起来呢?

     

    必须把研究宗教和搞唯心主义加以区别。有人听说我们成立了宗教学系,就说:“噢,你们那里是把马列主义和唯心主义并举。”其实,研究宗教哪里就是宣传唯心主义呢!把马列主义与宗教研究对立起来,对我们的事业是很不利的。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认为研究宗教是脱离、逃避现实。众所周知,宗教问题已愈来愈成为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江泽民总书记也一再强调民族、宗教无小事。宗教与现实政治是密切相关的,国内国际事务的发展都表明了这一点。我们今天加强宗教学研究,正是为了直面现实,是需要很大的毅力和勇气的。

     

    卓新平:实际上,我们国家的宗教学研究走过了一个从不了解、不理解到开始了解、理解的过程。应该说,我们一开始开展宗教学研究时,主要是出于一种问题意识,只是感到宗教问题很重要,有必要进行研究,而且这种想法在社会上并没有达成共识。近几年来,由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人们逐渐感觉到了宗教问题的重要性。江泽民总书记就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应该说,现在人们对宗教和宗教学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意识到有必要对宗教进行科学的研究,从而使得宗教学的发展有了一个比过去好得多的外部环境,当然,还有许多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这也涉及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马克思主义研究宗教的方法的理解,对于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一方面要看到它们的历史价值和意义,从某种意义上是应该跟着说的;但另一方面,学术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跟着说,我们现在强调与时俱进,与时俱新,这是非常重要的辩证的思想,要根据国际国内发展的现实,对经典作家的观点理论不仅要跟着说,而且要接着说,要有所创新,这也是学术发展的灵魂所在,要有发展变化的问题意识,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摸清规律,抓住本质,进行理论创新。

     

    在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问题上,我们应看到在世界范围内宗教的社会存在及其思想意识在20世纪出现的新变化,在政教关系上形成的新局面,也必须关注宗教在适应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上所具有的新姿态和前所未有的新发展。这样,在正视社会、宗教均在变化、发展这一现实的基础上,研究、认识宗教内涵的丰富多样、宗教存在的各种意义,洞察、把握社会与宗教发展变化上的能动性、互促性、多样性,从而达到对宗教本质客观、准确的分析、理解,促进宗教与我们当今社会的更好适应,建立二者之间的新型关系。只有如此,才可能真正科学、辩证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中国宗教学研究提供正确的指导思想,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此,我们应从社会发展、文化战略和全球意识上来考虑宗教问题,开展宗教研究;不仅要从世界格局、人类发展的现状上认清宗教所具有的“特殊敏感性”和特殊重要性,更要根据中国的国情来弄清并解决好宗教意识与中国当代主流意识的关系,中国宗教与中国文化发展的关系,宗教在中国社会、政治中的意义及作用,宗教与中华民族信仰传统的关系,信教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等等。由此可见,中国的宗教学建设必须面对并回答当前宗教所涉及的许多“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亦势必促进中国宗教学的基础性、理论性、历史性和知识性研究。

     

    三、宗教学研究的方法及中国学派的建构

     

    卓新平:从宗教本身的发展来看呢,我认为西方宗教学的一些基本原则我们是可以借鉴的,比如“参与性观察”、“本质洞观”,还有像牟钟鉴先生所说的“同情的理解”。它们不是与研究对象保持距离,在一边说三道四,而是深入其内,这有助于我们了解一些根本的带规律性的东西。当然宗教现象学研究有一个特点叫“中止判断”、“价值中立”,这一点我们是不能同意的。宗教学研究中的一些价值命题是不能中立的,也就是说,价值问题不能回避,狭义宗教学试图回避这些问题,其实一个真正成熟的学科是不应回避任何问题的,至于做出不同的回答、解释,那是不同的学术观点、学派之争,但我们不能回避这些问题。

     

    方立天:以我多年来的研究体会,感到在进行宗教学研究时需要解决三个关系,即研究与体验的关系、研究与信仰的关系、研究与批判的关系。这也是从汤老(汤用彤先生)那儿受到的启发。首先,关于研究与体验的关系。研究是需要体验的,需要进去的。有一次,张岱年先生见到我,对我说:“老方,你研究佛教可要进去啊!”当时我一怔,我觉得张先生说得很对,确实需要进去细心地体察某些东西,如果你只是在外边转悠,就不可能了解其中一些情感上、心理上的微妙体验,也就谈不上深入的研究。当然,我们进去还是要出来的。关于研究与信仰的关系,汤老也说过:“我反对以盲目信仰态度来研究佛教史。”盲目的信仰是不可取的,研究就更需要客观、理性了。同时,还要有批判的眼光,但仅仅外在的批判是不够的,还需要了解各种宗教的思路,用它的语言对其进行内在的批判。佛教也是不断地在内部批判的过程中前进的,内部各流派也经常进行一些争论、论战,而不是扣帽子。

     

    我把自己研究佛教哲学的方法总结为八条:(1)结合现代的人学、宇宙论和实践论等方法,从佛教典籍中筛选出具有深厚哲学意蕴的问题,进行哲学的研究;(2)运用现代语言诠释佛教哲学的术语、概念和范畴,解说其思想;(3)寻究佛教哲学思想的原本意义;(4)体会佛教某些哲学语言的言外之意;(5)探索佛教哲学思想发展的规律;(6)总结佛教哲学理论思维的成果;(7)比较研究以凸现佛教哲学思想的特色;(8)阐发佛教哲学的现代价值与意义。

     

    何光沪:研究宗教与信仰宗教的不同,不在于人员的不同,主要在于方向或方法的不同。前者由外向内,后者由内向外;前者运用理性,后者执著信仰;前者强调“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后者强调“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外”。实际上,山中、山外、横看、竖看、远看、近看是互补的。刚才敦华兄提到“同情的理解”,“同情”一词在西方语言中有“共振”、“共鸣”的意思,收音机若不调到发射台的波长,就什么也听不到。

     

    所以,全世界研究宗教学的学者,既有信徒,也有非信徒,还有怀疑论者,这正如无神论者可以研究有神论,有神论者也可以研究无神论一样。总之,不能仅从人员构成上来对二者加以划分。

     

    方立天:现在我想提出一个想法,即在本世纪能否形成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不知诸位是否认同,也不知这想法能否成立。我同意诸位所说的,宗教学在中国有一个从不了解到了解的过程,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就已经有个别学者在宗教学领域探索、耕耘,比如谢扶雅写出了《宗教哲学》,是取得了一定成果的。20世纪50年代以后,我国的宗教学研究主要是宣传无神论,并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指导下研究宗教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情况和变化:一方面,国外的许多关于宗教学研究的书籍被介绍到中国来,出版了大量的宗教学译著,学者们接触到了国外的学术研究成果;另一方面,这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就是我们培养了一批学者,包括在座的你们各位,这些学者了解国外宗教学研究的前沿动态,在国外留过学或访问过,有相当的西学背景,这对于形成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是极为有利的条件。此外,近些年高校(综合性大学)、社科院系统相继成立了一些宗教学系或宗教学研究所,也推进了我国的宗教学研究,取得了很多学术成果。所有这些努力,我认为有望在本世纪形成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

     

    何光沪:我认为中国学派的形成,实际上是一个水到渠成的问题。现在,中国的宗教学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这个阶段谈中国学派是否合适?它仅仅是我们的一种良好愿望呢?还是我们确有这个实力?

     

    依我之见,我国的宗教学在相当困难的环境下起步不久,国外发展了一百多年、已经成果累累的一些重大分支学科,如宗教社会学、宗教心理学、宗教现象学等,在我国甚至尚待开展研究。在这种情况下,谈中国学派恐怕太早。另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虽有很多学派,宗教学也有一些学派(如芝加哥学派、宗教心理学中的精神分析学派等),但多以方法、理论或大学命名,以国家或民族命名的学派,至少极其罕见,在科学研究中强调民族性也不合适。说到底,学派是自然地历史地形成的,是约定俗成的名称,如此而已,重要的是要做出成果来。所以,中国宗教学研究中不同学派的形成,我寄希望于下一代学者。

     

    卓新平:在这个问题上,我赞同方老师的意见,并认为确有可能形成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

     

    首先,从人员结构上看,与西方宗教学比较可以看得出来,中国的宗教学研究队伍的构成与西方有所不同。西方宗教学在19世纪形成,已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但在西方,神学内部研究宗教的学者要远远多于其他人文学科领域进行纯宗教学研究的学者,两者相比较,前者的力量要强大得多,而且从现状来看,严格意义上的西方宗教学研究队伍相对还是比较弱的,宏观意义上的西方宗教学研究队伍很大,比我们要大得多,但如果没有神学界众多学者的参与,其纯粹的宗教学研究队伍则不是很强大。相比较而言,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发展,我们的研究队伍的主体主要集中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而不是在宗教领域,这与西方和整个世界的宗教学研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也是中国宗教学在人员结构上的一大特色。如果说形成中国学派的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就是它的一个重要基础。

     

    其次,在研究的侧重点方面,中国的宗教学研究也与西方不同。我们研究、关注的一些问题,西方宗教学并不是很关心,或者说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比如中国人的信仰和宗教性问题,儒家传统与中国宗教的关系,中国宗教与历代政权及相关政治的关系,宗教在中国社会存在、适应的方式,以及中国宗教研究在“科际整合”意义上的人文社会科学关注和关联等,都颇具中国特点,乃典型的“中国问题”。

     

    第三个大的区别在于,西方宗教学研究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对于细的分支学科的研究比较关注,但宏观的、整体的研究比较欠缺,而中国的宗教学有自己的学术传统,这就是善于从宏观、整体、本质上把握问题。这种“大写意”的研究方法大概不只是在宗教学、也不仅仅在其初创阶段,而且在其他学科亦多有体现,包括许多历史悠久、积淀深厚的学科,故可视为一种“中国式”的思维或研究方法,一种“中国特色”的问题意识和提问方式。它与那种“工笔”式的精雕细刻、突显局部之研究可以互补,却无法彼此替代。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扬长避短,进一步发扬我们的特色,进而形成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

     

    在我看来,许多学者提出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问题,并非无稽之谈。事实上,目前中国在宗教学研究方面的特色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有的西方学者已把它列入20世纪下半叶中国特有的学术现象,认为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所以说,提出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或特色还是能站得住脚的,有必要的,至于说对这个学派及特色怎么理解,是否以“中国”来统而论之,则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何光沪:关于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新平赞同方老师的看法,并认为我们的学者队伍与西方不同。我们的宗教学研究队伍的确有自己的特色,例如,学哲学、历史、文学等等出身的比较多,注意的问题不一样,总体上说从事宏观描述比较多。但我觉得,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中国现代重大历史事件的结果之一。在我国,宗教和宗教学研究这么多年来的艰难处境,大家是清楚的,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化、学术也遭到了严重破坏。结果,教内教外在宗教学方面都是研究人才缺乏,研究力量薄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者忧国忧民,关注一些中国特有的问题,由此也引发了研究中的宏观倾向。我认为,这种宏观的研究倾向在学术上是一种不太正常的现象。学术积累需要从小问题着手,而中国学者多关注大问题,这在百废待兴的环境下或一片空白的领域中是自然而必要的,但对学术积累是不利的。确实,我们的宗教学研究空白太多,破坏太严重,大家给予宏观问题较多的关注是正常的。但我觉得,这个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现阶段特有的文化现象,而不一定是我们的学术优势。我们现在更需要的恐怕应是“学术正常化”。就宗教学来说,还要有一个良好稳定的学术环境,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谈得上学派的自然形成。

     

    赵敦华:但无论如何,建构宗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应该成为我们学术界的一种自觉,有这个自觉和没有这个自觉的结果是大不一样的。中国学派除了要强调中国特色外,还需要有普世意识,最后得出的理论、观点,中间使用的方法,都要有普遍的意义。这一点上,中国学者还需要做出努力。犹太民族为什么能出那么多大学者、大思想家?大家知道,犹太民族实际上是一个很小的民族,但它思考问题绝不会只从犹太民族的角度出发,而是从世界的命运出发,所以才诞生了马克思、爱因斯坦、弗洛伊德这样一些世界级的大师。民族特色、文化传统与普世理论、普世意识、普适性并不矛盾。犹太民族几个世纪以来漂泊、迁徙,无家可归,但仍有很强的民族特色、民族凝聚力和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我们可以创建中国学派,但研究的结论不能只对中国适用,“中国特色”不能成为仅局限于本国的一个借口,不要把创建中国学派的目标与理论的普适性要求对立起来。

     

    方立天:关于中国学派,我认为它应具有这样几个特色:(1)它是运用中国的或东方的宗教的现象、宗教的经验阐述宗教理论、观点,进行研究。(2)中国学派要有鲜明的时代意识,要对时代主题、时代的关怀给予充分的关注,对宗教与社会之间、宗教与宗教之间的协调机制进行探讨,以此来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与发展,这当中也包括对新兴宗教给予充分的关注。当今社会,教派冲突加剧,东方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是否有可借鉴之处?很值得研究。(3)中国学派应是实事求是的、综合创新的,应具有开放的、融和的心态,特别要注意吸收西方宗教学研究的成果,要虚心地吸取、借鉴,与西方宗教学界进行交流、对话,共同推动宗教学研究的发展。(4)中国学派的形成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宗教学下面的各分支学科要有自己的学术带头人,形成一个群体,并在世界宗教学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宗教学研究涉及的面非常广,需要有广博的知识,也很难学,要耐得住寂寞,因此,我认为应该鼓励年轻人早一点从事宗教学研究。中国学派需要具有自己的特色,否则也就很难称得上中国学派了,它应在理论研究的方法上与西方现有的成果有一个良性的互动。

     

    何光沪:中国的宗教学研究的确有一些独到之处,例如,佛教中国化的问题,儒教是教非教的问题;也有某些独特的课题,比如,关于宗教如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存的问题,如何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问题。其实,在西方,宗教学也面临这方面的问题,比如,宗教与资本主义相适应的问题,世俗化的问题。我们还可以看到,天主教会和各基督教会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不仅是尖锐激烈的,而且也是非常深刻的;但另一方面,适应多元化、世俗化的社会也是必要的。

     

    中国学派的问题,我认为应该是一个水到渠成的问题,当然也得努力挖渠。20世纪90年代中期,学术界讨论社会科学“本土化”问题,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但我想,那主要是学术规范问题,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认为最重要的问题是:对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而言,问题应该是本土的,方法应该是普遍的。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应该关注本土的问题,但它的方法应追求普遍性,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科学。宗教学也是科学,科学应追求普遍性。中国的宗教学者关注中国特有的宗教现象,这是必然的,也是我们的职责和追求。如果我们能够由之而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我们就形成了中国学派,也许应该形成不止一个学派,但这是需要一些条件的。

     

    卓新平:宗教怎样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全社会、全民都关注的课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单纯地从政治层面来理解这个问题,不能仅仅把它当做一个政治任务,还要从学理上把这个问题搞清楚,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一些条条框框,从文化思考上探研中国文化的构建,中华民族的信仰特色,中国社会与宗教在相互适应、调整中如何面对开放世界的发展和全球化挑战等问题,只有在此基础上中国学派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方立天:中国人的宗教信仰、中国的宗教现象肯定与西方的不同,西方学者对此已经给予了关注,比如中国“三教”融合的问题等,就很有特色。

     

    赵敦华:我觉得现在中国宗教学研究的方法问题很突出。我国研究宗教学的人不是学哲学出身,就是学历史出身,还有一些是学外语出身的,大多是凭着思辨、考据和文字工夫做学问,社会调查或田野调查做得很少。有人可能认为实际调查对实际问题是必要的,对研究宗教学理论和历史就不重要了。其实不是这样。宗教学不是哲学,也不只属于人文学科,而是跨学科的,社会科学的成分很重,特别是它的方法,离不开社会科学的实证态度和方法。宗教社会学不仅仅是宗教学的一个分支,宗教社会学的方法在宗教学各分支学科有广泛的运用。另外,研究传统宗教也需要田野调查。现在的传统宗教,如道教、佛教的仪式保留在民间习俗之中,需要田野调查来发掘,光靠义理的阐述是不够的。另外,史前宗教这一大块,除了需要考古和古籍的相互验证之外,更需要在少数民族保留的原始习俗中找证据、找线索。

     

    卓新平:中国宗教学的发展、定位,一方面要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但也没必要走它们的老路,而要有自己的创新,并根据现实情况加以发展。一方面,我们要让社会了解、理解这个学科的发展对国家本身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也要通过这种了解和理解看到学科建设的学术意义,及其在中国文化中的定位和意义。如果这两个方面都做得理想的话,学科发展走的弯路就会少些,但从目前来看,困难还是很多的。我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一个泱泱文化大国,宗教学学科体系的建构对于中华文化的发展也是必不可少的,应把人们对宗教现实问题的关注引导到对基础性、理论性问题的关注上来,这样的话,我们这个学科的发展就有保障了。把现实问题讲清楚,要有基础研究作保障。宗教问题敏感性强,一个是国际国内形势造成的,一个是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意识不能仅从负面作用入手,而应找到一个客观的切入点。在其基础研究的意义上,宗教学乃全面触及人的精神世界,其关注的核心是人的精神生活、精神象征、精神依托和精神动力。所以说,宗教学是对人类精神奥秘、人类文明之魂的探究,与其他“谋事”、“谋物”之学不同,宗教学的微妙恰在其乃“谋心”之学,探讨的是人的“心路历程”。这种研究有时会超出“理性”认知之维和社会原有“共识”,故有其敏感性和学术“风险”。对此,有必要使社会认识到,了解人的超然追求和终极关怀,破解人的心灵奥秘和深蕴心理,也是宗教学所担负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及理论研究的重要使命。宗教学在此有着超乎“纯学术”的意义,其研究和训练有助于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系统培养和有机结合,使人们体会人之精神世界的精微和复杂,正确理解人类信仰现象及其特征,从而在“学理”层面形成对人之精神生活的正确引导,以其学术影响力来起到社会教化和精神指导的作用。

     

    赵敦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宗教学研究有了突破性的发展。在1995年的时候,北京大学成立了宗教学系,在国内外引起的反响还是很好的,国外媒体把这一举动称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之一;在港台地区也有学者评价说,共产党的气魄比国民党要大,因为台湾地区至今只是在私立大学设立宗教学系,公立大学没有这方面的设置。当时在写给上级的申办报告中,我们也申述了这样一个理由:北京大学要办成世界一流大学,而世界一流大学都设有宗教学系,我们如果缺了这一块,学科体系就不完整了,会影响到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发展。但直到现在,还有人对宗教学系有顾虑,有的大学领导甚至说,国外的大学没有宗教学系,我们为什么要办宗教学系?这是不了解国外教育状况嘛。据我前面提到的那个《报告》里统计,美国有2335所研究宗教的机构,其中1311所属于有四年制本科的正规大学或学院,这些大学或学院中的873所有宗教学系或专业;关于宗教学研究的前景,46%被调查的学者认为将进一步发展,43%的学者认为会维持现状,只有19%的人认为会萎缩。

     

    从我们国家的情况来看,1995年以后,高校宗教学的教学和研究发展很快。部属重点高校有的建立了宗教学系,有的建立了宗教学研究所或中心。高校宗教学研究异军突起,和原有的社科院系统的宗教学研究队伍相互配合,成果累累,标志着我国的宗教学研究进入了繁荣时期,这也是我国思想解放、学术自由的一个标志。

     

    四、展望新世纪宗教学研究的重大课题

     

    何光沪:我想,宗教领域在20世纪已经初露端倪、而在21世纪尚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应该构成新世纪宗教学的重大研究课题。这样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宗教与形形色色的极端主义的关系问题。20世纪末期开始,不少政治的、文化的、种族的极端主义甚嚣尘上,有时还制造轰动事件,甚至恐怖事件,的确对人类生活在各方面都造成了相当的冲击。这些极端主义当中,很多都打着宗教旗号,或者与宗教有着或远或近、或真或假、或直接或间接的非常复杂的关系。它们同各种具体宗教的关系究竟如何,同整体的宗教精神是否协调,同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社会环境有何关联,这些问题无疑在等待着宗教学家去研究和解答。

     

    二是各个宗教之间的关系问题。20世纪后期,各国已经先后不同、程度不同地开始了多样化或多元化进程,其中包括宗教的多元化进程。到了20世纪末期,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整个世界的文化多元化和宗教多元化更加明显。一方面,各大传统宗教及其各个教派共处于一个日益缩小的世界;另一方面,各种新兴宗教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这就提出了各个宗教之间如何和平相处的现实问题。一些宗教内的有识之士为促成和平的目标,发起了对话运动。这就向宗教学界提出了挑战,即研究宗教之间对话的根据、条件和方法等重大理论问题。

     

    三是宗教的未来问题。20世纪宗教领域有两大趋势:一是在许多地区,传统宗教的衰落与社会世俗化并行;二是在很多地区,传统宗教的复兴与新兴宗教的兴盛并行。宗教在过去三百年的现代化进程中经历了沧桑巨变,但是不但没有死亡,而且丝毫没有死亡的迹象。这就使得人们不能不思索:宗教的未来会是如何,它(或它们)会以什么面貌或形式存在下去,人们的宗教生活在将来会是怎样,宗教与未来社会的关系又会如何,等等。这些问题,可以说构成了宗教学目前的重大任务。

     

    卓新平:光沪的建议很重要,但还不够。现实重大问题的研究应成为新世纪宗教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也还要有其他方面。我认为,重大课题至少应由如下三个方面来构成:其一,与现实关联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除了上述三个问题,还应加上宗教在现代中国社会的文化存在、作用和意义问题,对其可能功能和命运做一番涵盖社会政治层面的文化战略思考。这一领域的课题应随新世纪出现的新问题来调整、补充,故应保持其开放性。其二,与宗教学学科发展相关的基础性建设课题。西方宗教学的创始人缪勒在提出“宗教学”这一学科之后,曾亲自出面主编51卷的《东方圣书集》,为这一新兴学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资料基础。因此,在目前和平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和我国改革开放“盛世”国力雄厚的条件下,应设计一些基础建设、资料整理的重大课题。与现实相关的课题会随着现实的发展变化而改变,有些课题会有时过境迁之命运,而这种基础、资料建设的课题则可跨越时代,长期留存,成为标志我国宗教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其三,与宗教学体系构建和完善相关的理论性课题。如大家所讨论的,中国宗教学究竟为一种什么样的体系,它的构建、内容是什么,我们应该解决哪些基本问题,建立哪些必要范畴,形成什么框架等。这些“亮点”或突破点会逐渐显示出中国宗教学的发展“轨迹”。没有这些构思和努力,中国宗教学体系则不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我们不要揠苗助长,但必须耕耘培植。总之,我们应该在认清宗教学的世界背景和中国氛围之前提下,在新世纪的研究中既体现宗教学的现实意义,亦实现其学科意义。

     

    赵敦华:依我之见,当今的宗教学研究的重大课题,无非还是两个大的方面:一是继承传统,二是关注现实。宗教传统又多又长,既有经典,又有义理,还有仪式和各种各样的宗教活动史,每一宗教的每一方面都是一个大课题,做好了都是功德无量的事。我们现在对宗教传统的研究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不要把古今割裂开来,以为两者一定是厚此薄彼、此长彼消的关系。对于世界各大宗教,不了解它们的过去,如何知道它们的现在和将来?当然,过去不能说明现在和将来的一切,所以关注现实也同样重要。关注现实的课题也很多,我现在想得比较多的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宗教学各分支学科的建设,如宗教社会学、宗教心理学、宗教现象学、宗教哲学、宗教人类学、宗教考古学、宗教艺术、宗教语言学、神话学,等等。在这些领域,我们现在还停留在翻译介绍西方著作的初级阶段。光沪谈到在西方这些工作基本上是基督徒做的,关键不在于他们的身份。但我认为,关键是他们自觉和不自觉地根据他们对基督教的理解和知识,来规定宗教学的一般原理。比如,很多人认为宗教的必要条件就是要崇拜神,这就不符合佛教的情况嘛。我们现在的一个任务就是要联系中国宗教的情况,用宗教对话的方法,用各大宗教的基本事实,去纠正、补充和发展宗教学各个分支的理论。另一个现实课题是对世界新兴宗教的研究。国外把cult当做新兴宗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现在把cult翻译为邪教,认为邪教不是宗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可以这样说,但要真正了解邪教的性质和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恐怕还是离不开宗教学的理论。比如,不谈宗教社会学和宗教心理学,只是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一般道理出发,很难把邪教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讲清楚。

     

    宗教学研究的课题很多,范围很广,一定要有分工合作,各个单位要有自己的重点,自己的特色,相互补充,不要大家一窝蜂都去搞相同的课题,也不要强求一律。不同的单位可重点研究某一两个主要宗教,不可能面面俱到,有的还可突出地方特色(如西北地区的伊斯兰教)和民族特色(如少数民族宗教),有的注重经典和思想史,有的注重现实研究,有的偏重于宗教哲学或宗教学理论,有的偏重于历史方面的研究,有的偏重于当代新兴宗教的调查研究。百花齐放,才能有大面积的丰收。

     

    方立天:三位讲得都很好,很到位。我这里想强调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形成,必将加速推动东西方文明和价值观的碰撞与交融,也必将使不同宗教的交往和会遇日益频仍。宗教与宗教之间的会遇,一方面有助于彼此的对谈、交流、沟通、了解、尊重、关怀,另一方面则是某些极端基本教义派的宗教狂热,惟我神圣,惟我独尊,排斥“异端”,排除异己,挑起教派冲突、宗教纷争,甚至诉诸暴力,以求一逞。宗教常常与现实的国际斗争和冲突相交织,是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转换极端基本教义派理念,化解宗教冲突,是摆在世界宗教徒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宗教学研究工作者的一个重大任务。

     

    (本文由李淑英根据录音整理而成)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

  • 责任编辑:王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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