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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昌金:城乡融合视域下的基层治理困局:“儒林苑”拉锯战与进城农民的安居之殇
  •  2025-10-20 17:59:38   作者:李昌金   来源:作者赐稿   点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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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兼论城市小区治理对乡村振兴的反哺作用

    原载: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乡村振兴网(2025-10-12

                             

    内容提要:

    本文以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宏观背景,通过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儒林苑”小区长达三年业委会难产困境的深度个案调研,揭示了中国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最后一公里”难题。该案例的特殊性在于,其不仅是城市治理的微观样本,更是观察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农民生存状态的重要窗口。

    文章详细记述了这个以“红色小区”为标榜,却深陷物业失序、公共收益不透明困境的社区中,以陈绍安为代表的普通业主(其中大量为进城农民)组建业委会、寻求自治的艰难历程。报告通过两次业委会选举被叫停或设置障碍的具体过程,层层剖析了基层治理的梗阻。本报告尖锐地提出,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战略下,如何保障进城农民在城市“安居”,直接关系到农村资源的释放与乡村发展的活力。儒林苑的困境表明,若城市无法为这些新市民提供公平、有序的治理环境,其“市民化”进程将受阻,进而可能反噬乡村振兴的成果。因此,破解城市基层治理的“空转”之困,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密不可分。

    关键词: 业委会难产、基层治理失灵、乡村振兴、农民市民化、物业纠纷、公共收益、城乡融合、儒林苑小区

    2025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首次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写入最高规格政策文件。这一政策导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成了国家现代化的一体两面。乡村振兴,绝非孤立地发展乡村,而是在新型城镇化规律下,实现城乡要素的良性互动。当前,农村中超过90%的农民已在城里购房,他们农忙时回村务农,农闲时在城居住,子女更多在城镇就学——城市小区,已成为这些“两栖”农民事实上的生活中心。他们的“安居”,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稳定器。

    福建三明永安儒林苑小区——这个顶着“红色小区”光环的千户社区,正是这一城乡图景的缩影。小区吸引了大量如陈绍安般,耗尽半生积蓄从农村进城的购房者。然而,三年来,业委会难产、物业失序、公共收益不透明的治理困局,让他们的安居梦蒙上阴影。一群热心业主,包括多位年事已高、身患重病的老人,自发组织起来奔走呼号,却在投票程序等环节屡遭阻滞。这一案例深刻揭示了政策精神与现实执行的断裂,更提出了一个紧迫命题:在城乡融合的大背景下,实现国家意志与群众需求(尤其是进城农民群体)的精准匹配,破解治理现代化的“最后一公里”之困,已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关键枢纽。

    2025年8月28日至9月5日,笔者赴永安市儒林苑小区进行实地调研。期间,与业主志愿者代表、部分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及物业公司经理进行了座谈(原计划与街道社区相关领导的座谈未能成行),查阅了志愿者提供的大量书面与电子材料,并对相关录音视频资料进行了核实与分析。本报告基于上述调研结果梳理而成。

     

    2025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首次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写入最高规格政策文件。这一政策导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成了国家现代化的一体两面。乡村振兴,绝非孤立地发展乡村,而是在新型城镇化规律下,实现城乡要素的良性互动。当前,农村中超过90%的农民已在城里购房,他们农忙时回村务农,农闲时在城居住,子女更多在城镇就学——城市小区,已成为这些“两栖”农民事实上的生活中心。他们的“安居”,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稳定器。

    福建三明永安儒林苑小区——这个顶着“红色小区”光环的千户社区,正是这一城乡图景的缩影。小区吸引了大量如陈绍安般,耗尽半生积蓄从农村进城的购房者。然而,三年来,业委会难产、物业失序、公共收益不透明的治理困局,让他们的安居梦蒙上阴影。一群热心业主,包括多位年事已高、身患重病的老人,自发组织起来奔走呼号,却在投票程序等环节屡遭阻滞。这一案例深刻揭示了政策精神与现实执行的断裂,更提出了一个紧迫命题:在城乡融合的大背景下,实现国家意志与群众需求(尤其是进城农民群体)的精准匹配,破解治理现代化的“最后一公里”之困,已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关键枢纽。

    2025年8月28日至9月5日,笔者赴永安市儒林苑小区进行实地调研。期间,与业主志愿者代表、部分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及物业公司经理进行了座谈(原计划与街道社区相关领导的座谈未能成行),查阅了志愿者提供的大量书面与电子材料,并对相关录音视频资料进行了核实与分析。本报告基于上述调研结果梳理而成。

    本文的论述基于对业主志愿者陈绍安等人的访谈及其提供的书面、音像资料,其中所涉各项金额及具体事件细节未经笔者独立核实。特此说明。

    一、儒林苑小区的诞生与第一届业委会的兴衰

    (一)小区基本情况

    永安市地处福建中西部,是三明市唯一的县级市。1984年撤县建市后,城区面积从7.1平方公里扩展至32.3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74%。儒林苑小区位于燕东解放路800号,2015年动工,2016年住户开始入住,总建筑面积22.13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16.36万平方米,商业面积2217.93平方米。整个小区现有住户为1395户。

    (二) 业委会的成立与解散

    2017年,开发商选聘引入佳家物业公司。2019年7月1日,第一届业委会成立,随后发布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的公告。2019年7月28日,业委会组织小区业主考察“福建太平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富邦物业”),次日签订第一份物业服务合同。2019年9月26日至28日,召开业主大会确定物业公司。2019年10月8日,业委会与富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签订五年期合同,约定2019年11月1日正式入驻。2021年5月13日,双方签订《富邦物业儒林苑小区公共收益补充协议》。

    业主们对于业委会为何要与富邦物业签订两份合同,且在走选聘程序之前就签订第一份合同表示强烈质疑(2019年8月27日,儒林苑小区业委会发布“儒林苑小区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公告”,但2019年7月29日,业委会就与富邦物业签订了第一份物业服务合同),并认为引进富邦物业公司是第一届业委会某些人内定的,选聘程序只是走一个流程,这也是小区内乱的源头(此前,富邦物业公司起诉未交物业费的业主,法院引用的居然是第一份合同)。有业主表示:前期佳家物业曾提出以每平方米一元物业费投标,但社区和现物业公司不让其参与投标。

    2022年7月15日,因委员补选人数不足,第一届业委会解散,小区进入社区托管状态。 

    二、物业管理的困境:收费、收益与监管的纠纷

    (一)费用争议:重复收费与信息不透明

    富邦物业入驻五年来,业主对其服务质量普遍不满。物业费实行“包干制”,但实际收费中,“电梯维保费”和“电梯年检费”被单列收取,违背合同约定。总费用为1.53元/(平方米・月),远高于周边其他小区,每户300元的水电费周转金也缺乏合理性。更关键的是,“水费公摊、电费公摊”的用水用电度数虽有公示,但没有公示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开给物业公司的收费收据,业主怀疑数据存在虚报。

    (二)公共收益侵占:车位收费成重灾区

    1、公共车位收费:小区公共车位共计628个,物业仅按115个车位收取费用,标准为每个车位每月60元。按此计算,一个季度停车费收入应为20,700元。今年8月,物业公示显示1–6月车位费收入为41,400元,但未按约定将其中70%转入业主公共收益账户。往年车位费是否入账亦不明确。此外,在628个公共车位中,除319个人防车位和152个路面划线车位外,剩余157个车位去向不明。据估算,这些车位已产生的收益累计约659,400元。2、人防车位收益归属不清:根据法律规定,人防车位收益归属取决于投资来源:若由开发商独立投资,收益归开发商;若建设成本已分摊至业主购房款中,则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共有319个人防车位,每个车位月收费60元,五年累计停车费收入约1,339,800元。然而,至今无人明确说明该人防工程的投资主体,导致业主未获得任何相关收益。3、临时停车收费违规: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临时停车费标准提高2–3倍,五年累计收费超过100万元。其中,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临时停车费收入约24万元,均未转入公共收益账户。此外,物业还私自将其中61,344元用于小区维修项目,未进行公示或招标,严重违反程序。

    (三)公共维修基金:监管缺失的黑箱

    永安市公共维修基金由市城管局监管审批,物业公司通常以紧急情况维修的名义套用这笔基金。按规定,该基金的使用需经业主或业代表签字确认。但长期以来,儒林苑小区业主对维修基金的具体总额、收支明细及实际使用去向始终不知情。与此同时,富邦物业公司对小区景观喷泉、化粪池、地下通风系统等公共设施长期管理缺位,且涉及的重大维修工程,既未按规定向业主公示项目方案、预算等关键信息,也未通过招标程序选定施工方。这一系列未依规操作的行为,引发了业主群体的强烈不满。

    本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被侵占,高昂且不透明的物业费,对于收入本就不稳定的进城农民而言,是沉重的负担。他们原本期望通过进城置业反哺乡村的资金流,反而在城市治理失序中被消耗,这不仅是城市的内耗,更是对乡村振兴潜力的透支。
       不过,对于业主提出的诸多问题,小区富邦物业经理吴永恒在座谈中表达了不同看法。他回应称:首先,儒林苑的服务水平在富邦全国体系中排名靠前;其次,物业费标准于本市并非最高;再次,公司利润有限,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此外,他特别指出,目前业主方仍拖欠物业费高达200余万元。

    三、草根力量VS无形之网:业委会选举的三年波折

    (一)铁肩担道义:业主力量的觉醒

    哪里有不公,哪里就有心怀正义者挺身而出。儒林苑小区居民多为从周边乡镇进城的普通工薪族(本次参加业委会选举的候选人中,就有好几位是进城农民),他们有的白天回乡务农,夜晚回城居住;有的在城里生活,却在乡下经营竹产品加工;还有的农忙时住农村,农闲时住城里。这些人掏空一辈子务农、打工的积蓄在此购房,本以为进城能稳定生活、让孩子接受更好教育,从而为农村老家腾出发展空间,现实却事与愿违。

    小区物业费交了不少,服务却跟不上;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本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还被物业公司侵占,这无疑加重了大家的负担。不少业主满心怨气,甚至有人后悔在此购房。此时,小区有识之士意识到:第一届业委会解散后,成立新业委会已成共同心愿,唯有通过业委会,才能合法监督物业公司、降低物业费,切实为业主减负。

    小区物业费交了不少,服务却跟不上;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本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还被物业公司侵占,这无疑加重了大家的负担。不少业主满心怨气,甚至有人后悔在此购房。此时,小区有识之士意识到:第一届业委会解散后,成立新业委会已成共同心愿,唯有通过业委会,才能合法监督物业公司、降低物业费,切实为业主减负。
        在参与筹建业委会的志愿者中,业主陈绍安是其中关键人物之一。他1969年出生于永安市上坪乡合群村……早年曾追随温铁军教授,赴河北定州翟城村的‘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学习,后被永春县生态文明研究院聘为‘实践导师’。2006年,他回到家乡创办农民合作社……这位始终心系乡村发展的‘新市民’,如今在城市小区里遭遇了另一种形式的基层治理挑战。

    这批志愿者包括叶惠兰、姚正林等共十余人,多是退休人员,其中两人还身患癌症,其中一位是第一次选举筹备组成员,其去世后,妻子继续参与并成为第二次选举筹备组成员,这般前赴后继的精神令人动容。

    (二)第一次选举:高票通过后的突然叫停

    2023年下半年,儒林苑小区启动业委会换届选举(承接2022年解散的第一届业委会),实质性推进集中于2024年。4月至5月间,筹备组陆续发布《维护、保障业主权益建议书》《委员承诺书(范本)》等文件,明确以“降费、增收、保质、提升”为成立目标。6月28日,街道社区筹备组召开座谈会,讨论宣传方式与投票委托细则。7月19日,业委会成员名单公示;8月6日,议事小组成员名单也对外公布。

    8月15日至21日,小区开展投票,共收集1100余张有效票,占全体业主80%以上。然而就在投票结束当日,燕东街道发布《关于儒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违法违规问题调查通报》,东门社区随即发文终止选举。

    筹备组与广大业主对通报内容表示强烈质疑,认为其与事实严重不符。随后,他们多次向本市相关部门上访,但未能改变街道决定。面对这种情况,筹备组转而寻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以推进实质诉求。9月13日,他们向街道提交有412名业主联名签署的《关于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提出包括降低物业费、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加强服务监管等八项表决事项。报告于9月20日提交东门社区。9月24日,社区通知将逐户入户核实联名业主身份,但该核实工作并未实际开展,街道反而劝说业主重新启动业委会选举。

    9月27日,署名“原儒林苑小区筹备组业主成员、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热心业主”发布公开信《儒林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之255万元花落谁家?》,指出业委会难产的根本在于利益分配问题。据测算,若业委会成立并实施新规,物业公司五年内将减少约255万元收入,该部分利益将转为全体业主共享。10月7日,发布《儒林苑小区成立业委会选举三大怪》,进一步揭露选举过程中的异常现象。

    2024年10月29日,燕东街道与东门社区发布《关于东门社区儒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的公告》,正式启动第二次换届选举。

    (三) 第二次选举:波折重重与外部压力

    2024年11月11日,燕东街道东门社区发布公告,启动第二次业委会换届选举,鼓励业主自荐或推荐筹备组成员。街道高度重视,成立以办事处领导为组长的工作指导专班。12月2日,社区公布筹备组成立公告;12月9日,选举筹备组正式成立。随后,筹备组陆续召开多次会议,审议选举事项、通过业主大会章程等文件,并于2025年3月12日决定聘请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志武担任法律顾问。

    然而,选举进程始终伴随干扰。自2024年12月11日起,部分人员通过贴大字报等方式,持续对筹备组及候选人进行攻击抹黑,直至2025年1月22日选举前夕。1月5日,候选人名单公示,共22人入选;1月12日,发布召开业主大会公告,投票定于1月23日至25日举行(农历12月24日至26日)。因临近春节,多数业主忙于返乡或年终事务,严重影响了参与度。

    2025年1月25日统计显示,仅570户业主参与投票,虽候选人得票率较高(最低467票,最高507票),但总表决人数未达法定要求。根据业主大会公告,筹备组有权延长投票时间。但街道提出:春节后仅在社区办公室设点投票两天,必须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且禁止入户派票;若筹备组不同意,则解散筹备组、终止选举。该要求被筹备组认为不具备可操作性,导致选举陷入僵局,陈绍安等业主只得再次通过上访寻求帮助。

    为推进问题解决,业主方寻求媒体介入。2025年6月17日,福建电视台“帮帮团”栏目组参与协调,在燕东街道召开座谈会。会上,街道方面在未依法公示终止选举的情况下,公开表示将“物色人员重启选举”。2025年7月8日,业主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投诉。7月14日,在信访局协调下形成会议纪要,初步约定于9月设点四天进行投票。但业主志愿者说,至8月下旬,筹备组多次请求街道组织召开筹备组会议,均被以“领导调整、工作繁忙”为由推脱,未能召开。8月28日,筹备组还向驻福建的中央巡视组反映小区业委会选举存在的问题,中央巡视组将材料转至街道。9月4日,东门社区终于召开筹备组会议,业主志愿者说,会上业主代表提出包括逐户派票、统计已投票业主、处理拒收选票情况等建议,但均被街道以“不具备实操性”为由否决,且以街道社区干部在筹备组人数少为由不同意就方案进行民主表决。

    9月16日与22日,燕东街道领导两度约见筹备组成员及志愿者陈绍安等人,就选举问题进行沟通并传达街道领导的指导意见,在核心问题上,街道领导未同意筹备组及业主志愿者陈绍安的诉求。筹备组及业主志愿者陈绍安援引《民法典》及相关指导规则,主张选票送达后未表决应视为弃权并计入总基数,但街道坚持要求在派票时区分为“不参与、弃权、同意”三类,仅后两类计入(在常规选举规则中,投票选项的通行惯例通常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类)。业主志愿者说,按照街道领导的意见,将导致选举无法达到法定通过比例而失败。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将未表决票计入总基数是核心问题:根据法规,业主大会需“双三分之二”(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业主人数占比)参与表决方为有效。但该小区存在三重障碍:超千户业主中,部分房屋长期空置、部分业主受利益集团影响选择不参与、部分业主存在“搭便车”心理。更关键的是,原开发商持有30%未售房源(登记在股东名下),这部分业主出于某种利益考量必然选择“不参与”。若此部分票权不被计入总基数,选举将因无法达到法定参与比例而注定失败,形成“反对者只需不参与即可否决一切”的制度性悖论。

    对此,已有明确司法实践支持“表决票送达即视为参与表决”和“未反馈意见视为同意多数票”的原则,相关案例包括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2)沪02民初16号民事判决书等。业主志愿者说,街道方面对此规则及其在儒林苑小区的特定影响理应知悉,其坚持将“不参与”排除在外的立场,背后缘由不言自明。

    此外,街道在沟通中提到曾收到一份“一二百人”联名反对业委会选举的材料,但既未公示材料内容,其“一二百人”的数量真实性也无从核实——这一细节更凸显筹备组及业主志愿者陈绍安等人推进业委会工作,正面临来自多方面的阻滞。

    、街道社区的指导协助,为何业主志愿者认为是压制与阻挠?

    在业主志愿者看来,从上述情况中不难窥见儒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三年难产的深层原因。据业主志愿者反映,街道社区在言辞上向来冠冕堂皇,常强调 “支持小区成立业委会”“加强物业监管”“鼓励业主依法维权”,且口口声声表示 “遵循法律法规”。然而,在某些特定场合下,街道社区的言行及实际举措,却与其公开表态大相径庭,甚至背道而驰。为此,业主志愿者还列举了以下具体事例,以此揭示街道社区的真实作为:

    (一) 选举违规通报与终止

    8月21日,燕东街道发布《关于儒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违法违规问题调查通报》,东门社区随即发文终止选举。筹备组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后,燕东街道给出的“违规理由”有四项:筹备组成员人数变化、筹备组自组成之日起超60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实际67天)、业主大会召开前15日未在醒目位置公告会议时间及议事规则、存在“业主让孩子代签、无书面委托、委托超3人、抱票箱边写边投”等情况。除第四项问题相对严重外,其余多为技术性瑕疵,且筹备组认为这些问题并不准确或不存在,即便存在也与街道社区指导不力有关。然而,筹备组耗费一年多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完成的业委会选举,却因这些非重大原则性问题,在选举结束当天就被急匆匆宣布终止,实在令人费解。

    (二) 筹备组会议缺席

    儒林苑小区业委会选举筹备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燕东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郭春玲和社区工作人员翁芷娴担任,筹备组正副组长的积极作为对业委会筹建至关重要。然而,筹备组其他成员反映,上述两位正副组长仅在2024年12月11日于东门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参加了第一次筹备组会议,后续7次会议均未出席。作为法定指导主体,这种长期缺席的态度无疑对选举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 社区托管言论

    筹备组成员与志愿者代表前往街道,请求推进业委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时,街道某领导在沟通中公开表示:“儒林苑小区业委会成立不了,就不要成立业委会,直接由社区托管”。业主志愿者说,该言论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部分业主的担忧——街道与社区或有意维持“社区托管、物业收费、业委会缺位”的管理模式,进而形成缺乏监督的利益闭环;抑或意图操控成立一个不具备实质监督效能的“傀儡业委会”,以延续现有管理格局。业主志愿者说,这一倾向清晰表明,为维护当前固化的利益结构,相关受益方显然不愿看到一个真正能够依法行使监督与制衡职能的业委会成立。

    (四) 苛刻投票条件

    针对第二次选举的延期事宜,街道最初提出了严苛的条件:春节后仅在社区办公室设点投票两天,且禁止入户派票;若筹备组不同意,则直接解散筹备组、终止选举。业主志愿者认为,这一要求明显不合情理——工作日业主多需上班,社区设点投票形同虚设,本质上是为导致选举失败“量身定做”条件。即便在福建电视台介入协调后,街道仅将投票时间从两天延长至四天,但对于一千多户的小区而言,四天仍远远不足。业主志愿者说,更值得质疑的是,现行政策法规并未严格限制业主大会投票时长,国内实践中常见周期为1周至1个月,且同属永安市的御景华府小区,近期业主大会投票周期就长达13天。为何同市辖区、同属一级党委政府领导,儒林苑的投票时间却被如此“吝啬”?街道刻意压缩时间意欲何为?

    (五) 会议场地变更与资料处置争议

    2025年3月12日下午3点,筹备组会议原定于东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该地点此前一直是筹备组会议的固定会场。然而,身兼社区工作人员与筹备组副组长双重身份的翁芷娴,不仅未按约定到场参会,还单方面要求终止正在开的会议,勒令筹备组立即离开社区会议室另寻场地,甚至以“报警处理”相威胁。为避免矛盾激化、保障会议正常推进,筹备组最终将会场临时转移至21号楼民情会客厅,会议才得以继续。

    此外,更早的2025年1月25日晚,小区业委会选举投票统计工作刚结束,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便提出:因后续需按程序延长投票时间,相关选举资料应暂时由筹备组留存保管。但街道与社区方面未作任何合理说明,直接拒绝了该提议,将包括业主小礼品登记簿在内的所有选举资料强行打包封存。据参与业主反映,当时负责封存资料的人员行为粗暴,缺乏应有的规范。

    (六) 临时业主大会申请受阻

    2024年9月20日,筹备组向东门社区提交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9月24日,社区又突然通知“将组织党员楼栋长、网格员,按申请签字名单逐户核实业主身份”。业主志愿者说,对比此前业委会委员选举过程,社区从未开展过如此大规模的动员;而在业主征询临时大会签字的过程中,社区也未提供任何支持举措。为何对业委会成立消极应对,对临时大会申请却这般“兴师动众”?这种双重标准背后,隐藏着社区怎样的目的?

    (七) 筹备组选举疑云

    2024年11月27日,社区通知39名此前已领表登记参加筹备组并通过审核的热心业主于当日下午开会,但未说明会议具体内容。业主陈绍安察觉异常,前往街道物管办询问情况,虽未找到相关负责人,却无意中发现物管办主任桌上放着一份内部发言稿,才知晓本次会议将从39名中确认6名正式筹备组成员。业主志愿者陈绍安随即返回将这一情况告知其他业主,众人临时商议推举出6位代表参选,并向熟悉的参会热心业主说明情况以争取支持。
       选举结果显示,36张有效票集中在12名候选人身上,呈现出明显的两个梯队:陈绍安等人推荐的6人得票数为18至23票,另一批6人得票数为11至13票,其余候选人仅获1至4票。业主志愿者分析认为,这种得票高度集中的现象表明,除陈绍安一方主动组织推举外,另一批候选人在会前也极有可能获得了某种程度的组织或引导。从人员背景看,得票次高的6人多与社区、物业公司存在一定关联。
       反推整个过程可知:若陈绍安未偶然发现内部文件、未组织业主推举候选人,得票次高的6人必将入选筹备组,而真正为业委会奔走的业主则会被排除在外。有业主指出,此次突然召集会议、隐瞒议程的做法,实为有预谋的“程序突袭”,目的是将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人员边缘化,进而控制筹备组主导权。
       业主志愿者说,从前述事例可以看出,街道社区在儒林苑小区业委会选举过程中的一系列做法,未能有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面对业主的合理诉求,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支持态度缺失,不仅在程序上层层设卡、行动上消极应付,甚至将热心业主视为防范对象,导致双方关系从应有的协同合作异化为“猫鼠游戏”。
        值得注意的是,街道内部亦有秉持原则的人员。例如,街道物管办的主任陈扬雄就曾对筹备组表示,选举工作应在程序合法且真实反映业主意愿的前提下,“怎么方便怎么来”。但现实中,筹备组的各项工作却屡遭掣肘,选举进程一再受阻。业主志愿者认为,这种原则表态与实际执行层面的巨大反差,表明阻力可能源于更深层的系统性因素。

    五、从小区到乡村:基层自治困境的多维解析与城乡联结

    (一)进城农民的集体行动与权益觉醒

    业委会成立的首要障碍源于业主群体内部的集体行动困境,这在以进城农民为主的儒林苑小区表现得尤为复杂。小区千余户业主来自不同乡村,原有的乡村宗亲邻里关系网络在城市小区中被稀释,职业背景各异,导致集体认同感与行动力重构困难。面对维权事务,普遍存在的“搭便车”心理,与他们在乡村熟人社会中形成的互助习惯形成鲜明对比。更深层的是,参与业委会工作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而这与许多业主需要城乡奔波维持生计的现实产生矛盾。业委会的缺失,使得这些脱离了村集体组织管理的进城农民,在城市生活中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道防线形同虚设。

    (二)筹备组:草根力量与城乡资源的整合尝试

    筹备组的行动,深刻反映了进城农民群体在城市寻求自治的现实困境。成员主要由退休人员和像陈绍安这样有乡村实践经验的志愿者构成。他们满怀公益热忱,试图将乡村的共同体意识与自治经验移植到城市空间。陈绍安等人甚至认为,一个良好的业委会不仅是实现小区共建、共管、共享的自治平台,更是来自不同乡村、从事不同行业的进城农民交流信息、整合资源、寻求合作反哺乡村的“洼地”。然而,他们受限于城市治理的专业知识与错综复杂的利益网络,其草根性既是动力源泉,也意味着在政治资本与社会关系上的先天不足。

    (三)基层政府指导偏差与城乡治理体系的断层

    在业主志愿者看来,街道社区的指导监督工作存在机制性偏差。一方面,基层政府仍习惯以管控思维对待小区自治,未能充分认识到在城镇化高比例背景下,小区治理已成为连接城乡、稳定社会的基础节点。另一方面,相关政策执行呈现过度程序化倾向——街道往往机械强调技术细节,却忽视了支持进城农民在城市成功实现“市民化”这一更大的战略目标。儒林苑小区的选举因非原则性程序瑕疵被直接叫停,这种“懒政”实质上构成了城乡治理体系在“最后一公里”上的断层,挫伤了新市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

    (四)利益格局固化对城乡要素流动的阻碍

    业委会成立面临的最隐蔽且强大的阻力,来自固化的既得利益格局。业委会“降费用、增收益、保权益”的核心目标,直接冲击了现有利益链。在业主志愿者眼中,当前“社区托管+物业收费+无业委会监管”的模式,已形成一个封闭系统。当陈绍安等代表进城农民利益的业主试图打破这一利益链时,遭遇的系统性反制,本质上是对城乡要素公平流动的一种阻碍。这些业主用农村积累的资本进城购房,本应享受公平的城市服务,但其权益却在缺乏监督的治理模式下受损,这无疑削弱了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正向反馈。

    结语:破解小区治理之困,夯实乡村振兴之基

    三年来,以业主志愿者陈绍安为代表的进城农民们,通过合法渠道多方奔走,其诉求不仅关乎一隅之地的物业费,更关乎数以亿计进城农民能否在城市“留得下、过得好”的时代之问。这场拉锯战所消耗的,不仅是业主们的时间与精力,更是他们对于城市生活的信心与归属感。陈绍安等人的疲惫与无奈,是个体在系统惯性面前的无力写照,也凸显出当前基层治理中亟需破解的深层矛盾——城市的健康治理与乡村的全面振兴,已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让进城农民在城市小区中安居乐业,他们才能更好地反哺乡村;让乡村的资源因人口的合理流动而更具人均支配空间,乡村振兴才有更稳固的基础。儒林苑小区的案例警示我们,必须建立真正支持居民自治的机制,打通城乡治理的微循环,让国家战略在基层实现精准耦合。唯有如此,公益之心才不致湮没于程序空转,城乡融合的宏大叙事才能落在每一个“儒林苑”的安稳日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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