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暑期读书小结(二)
时间:2023年7月23-7月30日
人物及阅读书目: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或称《社会学方法论》)
人物生平和简介:涂尔干全名爱弥儿·涂尔干,爱弥儿·迪尔凯姆/杜尔克姆,1858年-1917年。被誉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家,也是法国年鉴学派的创始人,实证主义代表人物。
阅读体验:在经历过马克思《资本论》的毒打之后,涂尔干读本给与我全新的体验。《社会分工论》是涂尔干1893年提交的博士论文,可谓其成名作,书中论述率先论述社会事物的功能和作用是解释该社会事物合理存在的一种解释,介入引出社会分工具有怎样的功能的问题。当然,涂尔干式的研究和论证认为,要想了解劳动分工的功能,就必须考察于其相应的需要,明白这种需要与那些具有道德属性的行为规范所对应的需要是否相同。理解劳动分工的功能,就需要追溯社会分工的原始状态和基本形式。根据前人研究观点认为劳动分工的作用有通过分化提高生产率,但涂尔干认为劳动分工除了能够提高创造物质资料能力和技艺的功能外,在其出现和发展过程中逐渐拥有了道德属性。以家庭分工为例,有研究证明男性和女性在父权制度尚未形成的初民社会中,男女生理体格的差别远比现在小。后来普遍出现的男外女内的分工在时间的积累下不仅逐渐区别了男女生理构造,也慢慢发展出现在的不同的男女道德要求。通过类比、例举、推导等方式涂尔干得出社会分工正常情况下同样具有形成、促进和维持社会团结的功能,在提高生产、促进团结等的功能彼此紧密的结合下,分工的作用也不仅限于改变和完善现有的社会,而是使社会成为可能。也就是说,没有这些功能,社会就不可能存在。当然,既然有了“正常情况下”的前提假设,就有“非正常情况下”的例外,涂尔干把这种没有在其普遍事实现象发生的非正常功能归类为社会失范,社会失范就是我们社会极力控制的诸如犯罪等社会问题的总称。
如何证明社会分工会产生一种社会团结呢?首先涂尔干区分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社会团结,认为有社会分工产生的社会团结之前也存在社会团结,但两种社会团结的形成机制不同。传统社会形成的团结是个体普遍认同的、一致同意的、具有集体意识的团结,成为“机械团结”。但这种团结下的个体往往缺少个体自主性,甚至可以说个体在集体中消失,同质化特征明显。个体意识消融在集体意识中,成为朦胧生存的历史尘埃。旧时集体意识的具象有习俗、惯常、法律、宗教、教皇、长老、族长、君王。个体就像没有意识的原子一样无规则地机械地聚集,也像蜂窝状结构下相互独立的孔那样无意识地排列构成一个整体。外乡人说要认识一个村民就可以认识整个村子这种说法不是没有道理。
工业革命后家庭结构变迁与社会流动增强,个体逐渐走出熟悉的环境走向陌生的世界。离开一个依靠集体习惯就能过完一生的地方时意味着个人意识的觉醒也逐渐开始。人们为了生存和适应环境,就需要在社会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发挥一定的作用,主动承担社会分工下的责任,这时候的个体就有了个体意识和自主性。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在社会上的角色分工,这些个体在自己的工作职位上尽职尽力,也会使社会团结稳定,欣欣向荣,涂尔干称这种社会团结为“有机团结”。
涂尔干通过产生原因的不同来解释“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不同,又用维持团结的不同手段来证明“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先后转变规律。维持社会团结的手段见诸刑罚系统。机械团结下的刑法系统以以压制法为主要特征,通过重刑严惩,尊重、恐惧以远离破坏传统社会集体意识的道德意识和行为。有机团结则是以恢复法为特征,恢复法的实施不在于复仇和惩罚,而在于恢复由个体所造成的社会失范和。如上述所述,机械团结下的社会整体是朦胧的,缺乏个性意识。根据社会发展现实规律,传统社会现代化必定会使社会团结方式由机械团结转向有机团结,环节社会、环节组织也会转变为职业社会、职业组织。
时间:2023年8月5日
阅读书目:《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乱伦禁忌及其起源》《自杀论》
这三本是涂尔干确定社会学研究方法论并尝试运用在具体的社会事实研究的基本著作。分工、团结、专业化、宗教、教育、家庭、社会等等是涂尔干毕生研究中频繁出现的词句。对他的著作翻阅过半,羞于自己的愚钝和懒惰,得到的东西终归浅显。
1.社会学研究以承认研究对象存在性为前提
与卡尔·马克思的基本观点一样,虽然涂尔干没有表明自己是否属于唯物主义者,但从他的作品中我们是可以感受到他对具象社会先于抽象思想的非唯心倾向。但客观来讲,涂尔干和马克思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概念界定存在着很大差异的。马克思认为的社会存是在经济基础下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口生产和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德意志意识形态》),并且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批驳了旧时唯灵论、虚无主义,认为个人思想决定社会的唯心主义。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是思想的发源,论证了存在与想象谁先谁后的问题,确定了马克思哲学思想体系基础。社会意识则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在基于社会存在而发展出来的观念形态、道德、法律、社会制度、宗教等。而涂尔干认为的存在性是指任何具象的、抽象的,看得见的或看不见的实在体或形在体在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时都必须先承认其存在性,理解任何一种社会事物或社会现象的出现和存在都不是瞬间得来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历史存在和发展基础,至少在我们意识到和决定以其作为研究对象之前就已经存在。就拿涂尔干对社会分工、乱伦禁忌、自杀、刑罚、教育等研究对象来说,涂尔干开篇都会强调自己对正在论述的对象所运用的方法和原则都是要先承认研究对象的存在性,以研究对象最本质的性质和最原始的形式类型为基础对研究对象下定义和进行概念解释。也就是说,涂尔干主张在进入某一研究对象的世界时,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我们的研究对象确实是与我们个人相独立的,是不以我们旧有的观点和惯常的印象为基础的,个人如不能放下原有的思考模式和价值理念认识研究对象的本原,那社会学研究终将陷入一直沿袭就有传统思考的方式和对事实判断观点复制的无效循环,那么人类的活动就失去了意义。避免先入为主,摆脱经验主义对他者的一切预断,有意识地区分常识生活知识和科学社会方法,承认研究对象存在性是全面、科学地认识、解释、推测社会研究对象的基础和前提。
2.对社会正常和反常、健康和病态评判的标准
正常是指人们所能接受的、习以为常的传统或大多数存在的现象,人们往往会对在数量上占优势或看起来符合多数人意志观点划归为正常的、健康的范围,而对那些少见的、破坏传统的现象成为反常的、病态的现象。以数量为标准可能是划分正常和反常现象的最简单粗糙的方法。但我们知道正常和反常是一对相反事实,通过对二者的比较总是在一定的总体范围内进行的,诸如我们研究家庭状况的正常或不正常,具象以正常的婚姻维持和反常的离婚为研究对象,如果以一个离婚现象多于婚姻维持现象的村落为研究范围时,我们可能就会认为离婚现象是正常的。但这很明显不符合我们现有的社会事实。我们就需要把范围扩大,从村落转变为由不同村落组成的乡镇、有不同乡镇组成的县城、再由不同的县城组成的省市中的离婚现象和婚姻维持现象做数量比较,才能得出我们现有的事实结论。因此,数量不是判断某一社会现象是否正常的绝对标准。同样的,我们也知道,人们对于反常的、病态的社会现象往往会流露出厌恶情绪,并且有远离、企图控制、消灭异常的、不健康的现象,或帮助其融入作为大多数基础的正常现象。
当谈及为什么人们会产生这样的对立情绪时,人们回答“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以前也是这样,一直也是这样,所以现在也得是这样“。前一句回答反映了集体情感的形成和维持需要一致性,破坏一致性的另类就自然受到集体意识的排挤、控制和打压。后一句回答则是映照了传统力量对社会存在和团结集体意识的加固。两种回答都根本上说明了人们对正常和反常现象的区分标准是在于对集体意识是否产生破坏。集体意识是指历经个体间共同的生产生活交往而逐渐积累形成的、能够促进个体团结协作、共同创造的意识。在集体意识下生活的个体完全是根据他人或习俗的看法而形成自己的判断和生活方式。但我们也很明显可以看到在以数量或惯常为圭阜的判断对个体来说是安全的、简单的,但同时也是无意识的、盲目的。社会意识为个体提供安全互助的集体生活,人们与他人协作提高生产效率,增强抵御敌人和野兽的战斗力,也剥夺了个体独立思考的机会,个体是不用也不会思考更多开发自己独立人格的,人们只要紧密地生活在这种能够给个体带来安全、便捷的团结之下就基本可以顺利完成一个有限的生命任务历程。这也就是传统社会下形成的”机械团结“。虽然个体意识在教育和科学的进步中逐渐成长,但许多人对社会事务的评判标准仍旧停留在”机械团结“下的以数量或习惯为指导的个体消失在集体中、屈服于传统下的重复呐喊,没有形成具有个体思考的、科学的、客观的思考。
涂尔干在一步步论述上面结论时,曾以犯罪和刑罚、自杀和控制社会自杀率、疾病与健康等等具体的社会问题作为研究议题,庞大的文献征引和案例分析足以看处涂尔干知识的广博,也表明涂尔干自己在进行社会学研究中所坚持的求证方法和准则:共变法、比较法、和发生法,其中以比较法尤为突出。
3.原始状态最能体现社会事物的本质
涂尔干认为对某一社会现象的研究都不应该只停留在当前公众对其印象的只言片语中,而是必须要回归这一社会现象的最初的状态,通过对最原始的形态、类型进行描述和分析,才能得出这一事实的本质。《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一书中重点研究乱伦禁忌,涂尔干就追溯乱伦禁忌最早出现时的社会状态,发现乱伦禁忌与外婚制的确立是统一的,继而进一步讨论外婚制的起源。外婚制起源于氏族社会,在同一图腾信仰下的氏族禁止通婚。涂尔干认为以图腾为禁忌标准的外婚制只不过是某种宗教制度的特例。普遍而言,在所有宗教的基础中,都能找到这种一整套仪式禁忌,其目的在于组织某个范畴的事物之间的任何接触,以避免某种巫术传染所造成的危险后果,因为这种事务中存在某种超自然的本原(P37,以及弗雷泽的《金枝》),而这一整套的仪式禁忌统称为“塔布”。《自杀论》书名即研究问题,该书以自杀为研究对象,论述社会自杀存在的原因、类型,以及如何有效控制社会自杀率。导致自杀可能是非社会因素的心理变态、特殊身体器质、地理、气候、温度、季节,但更重要的原因属社会因素的经济波动、家庭变故、政治危机、战争等。究源溯流,涂尔干认为自杀的类型可以分为过度关注自我,陷于忧郁思考的和对社会冷漠的利己型自杀和高度融入集体,对集体具有某种鉴定意志和激情的利他主义自杀,还有一种由于沉思个体目标但未能实现而产生愤怒或置身集体却不受接纳而忧伤的反常型自杀。最后,涂尔干认同家庭、宗教、学校教育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控自杀,更是认为社会应该建立一种在国家行政权力之下的一种非行政专业性职业团体和行会,以同样的职业兴趣形成一种“有机团结”。
虽然还没开始读《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但我认为其中的论述原理(方法论)也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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