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成功的调查者,费孝通先生非常重视社会调查中与被调查对象之间的关系。他不仅在自己进行各种社会调查的过程中身体力行,虚心向被调查对象请教,很好地取得了调查对象的信任。同时,他还将自己在一生大量的社会调查实践中所获得的这方面经验,用非常通俗易懂的语言总结出来:“社会调查所面对的是与我们同样的活生生的人,是处于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社会集团的‘社会人’。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的立足点在哪里,态度是否诚恳,被调查者要了解清楚了才能回答问题。这就是说我们要调查他,他先得‘调查’你,然后再决定是否让你调查他。这个互相调查的过程很微妙,一旦被调查者发现你的调查态度不那么诚恳,或者你的调查会对他们的社会生活带来损害,他们就不愿意接近你,不肯说出真心话。”[1]8社会调查的实践告诉我们,相对来说,知识分子是不容易调查的。换句话说,要通过调查听到知识分子的真心话是很不容易的。但费孝通先生对知识分子的调查却能够达到知识分子的心灵深处。关于这一点,周恩来总理曾经对费孝通先生的知识分子调查给予了高度评价:周总理写道:“在飞机上看了费孝通先生的一篇文章《知识分子的早春天气》,把知识分子心灵深处的一些想法都说出来了。共产党内也有不少能写文章的知识分子,但这样的文章我看是写不出来的”[1]60。那么,费孝通先生在做知识分子调查时,是怎样摸到人们心灵深处的呢 他所谈到的经验就是“关键在调查者与被调查者的关系上”,“要做好社会调查,必须首先建立好调查者与被调查者的关系,要相互信任。”“要从别人口上取得实情,没有一定相互信任的关系是不行的。”[1]60-61费老不仅是作为一名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更重要的是因为他“是个知识分子所信得过的人”。正是这种相互信任成为他能听到知识分子真心话的关键所在。这也是我们各项社会调查中值得认真借鉴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资料分析:点与面、质与量、因与果
社会调查是一项既包括着资料的收集,又包括着对资料的分析的完整的社会研究活动。尽管费孝通先生在其著作中对调查资料分析方法的介绍比对调查资料收集方法的介绍相对少一些,但他却在非常有限的篇幅里,十分突出地点明了社会调查资料分析中应抓住的几个关键问题。
费孝通先生指出:社会调查中,资料分析的“方法虽多,但它们都是围绕着‘点与面’、‘质与量’、‘因与果’这三个关系展开的。”“点与面的关系就是事物的特殊性与普遍性、共性与个性的关系。”“质与量的关系反映在分析阶段就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因果分析是社会调查者的兴趣所在。”[1]15
一般来说,各种具体的社会调查所收集的始终都是局部的资料,而反映整个总体的状况则常常是社会调查的重要目标。如何从特殊的、个别的社会调查结果达到对普遍的、整体的社会现象的认识,一直是摆在每一个从事社会调查研究工作的人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费孝通先生在他的著作中,给我们指出了一种可能的途径:“在进行分析时,我们首先要对收集的资料加以分类。分类就是依据某种性质的规定把相同的事物归并起来,将相异的事物区分开来。这种性质的规定就是该类事物所具有的共性。”[1]15他将哲学中有关特殊性与普遍性、个性与共性的原理通过典型分析的方法进行了通俗简明的解释:“共性从何而来 它来自于我们的典型分析,典型是事物中的一个点,它有它的特殊性,但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我们要从典型中看到它所代表的普遍性。因此,典型的意义是它在同类事物中具有的代表性。”[1]15更为重要的是,费孝通先生在指出典型具有代表普遍性的功能的同时,也特别指出了“典型的代表意义有一定的限度”[1]15的问题。一旦超出了这个限度,典型的代表性就将受到影响。这一点对于习惯于采用个案调查或典型调查方法的研究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提醒。
尽管费孝通先生所进行的社会调查基本上都是通过实地访问的方法收集个案和典型的资料,对调查资料的分析也主要采取的是定性分析的方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对定量分析的不重视。在谈到对社会调查资料的分析时,他始终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认为“定性与定量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在对事物分析过程中都不能偏废”。同时,他很好地揭示出这两类不同的资料分析方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在应用中各自所具有的特点。他指出,定性分析“重在对事物的质的方面进行全面的、历史的、纵深的考察”,而“定量研究一般是在某种质的规定性下表现事物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因此为了正确把握事物的数量,我们在做定量分析之前,应当先做好定性分析,然后再通过量的表现来进一步加深我们对性质的了解。”[1]16费老的看法启示我们,正确全面地认识事物,是我们进行社会调查或社会研究的最终目标,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都只是我们为达到这一目标所能运用的工具和所能采取的途径。二者都有其所长,同时也都有其所短。因此,研究者既要清楚地认识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各自的特点,同时也要看到二者在认识社会事物的过程中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不同分析方式的不同作用,以获得最好的认识效果。
要认识社会事物,最根本的是要了解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正因为如此,费孝通先生在关于调查资料的分析方面,十分强调因果关系的分析,指出这是社会调查者开展社会调查的真正兴趣所在。他还根据自己多年社会调查的经验提醒我们:由于社会现象之间的“普遍联系与相互制约,因果关系的表现并不那么简单,而要复杂得多。有的一因多果,有的一果多因,有的多因多果,有的互为因果。”“因此,要确定社会现象和事物间的因果关系,不能只凭一些表面的偶然的联系。”[1]17在指出社会现象因果关系复杂性的同时,费孝通先生还特别强调了造成这种复杂性的根本原因,这就是“人所具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1]17。这也是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的一个根本区别。我们在理解和分析社会现象时,应该时刻记住费孝通先生的提醒。
五、类型比较:从个案走向总体
费孝通先生的大部分调查主要是个案调查,如何从个案调查的结果走向对总体的认识,是摆在所有从事个案调查的研究者面前的一个现实挑战。对费孝通先生来说自然也不例外。比如,以他从事得最多的农村调查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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