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
重复个访 80分
领导班子调整
免职
这个考核办法虽然是该县的,但其实是依据上级省、市的类似考核规定制定的。而且,在中国这种“压力型”[50]的官僚体系内,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从上级层层下达,越到下一级压力越大,对完成目标的要求越高,比如停访息诉率和结案满意率。只有给下一级制定更高的完成目标的百分比,上一级完成自己目标的可能性才越高。[51] 而 且信访治理的属地管理也给最基层的县乡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据县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张家大姐的这位前妯娌近年来经常为各种事由去县里、市里和省里 上访,让县里压力很大。我于是去查阅了她近几年的案卷。她和张家大姐的二弟为了争夺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上过访,为了和邻居打架吃亏了上过访,而且更离谱的 是为了让城管去拆除张大姐的违章建筑上访告过城管的行政不作为,后来硬是逼着城管拆除了张大姐的违章建筑。
这 个事情让我听着有点匪夷所思了。不过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通常他们并不会主动去拆违章建筑,因为违章建筑太普遍了,你只拆一两家,虽然有法律依据,但 这种选择性拆迁会让被拆迁户感到不公正,所以非常容易激起反抗。但如果像张大姐的这位妯娌这样,通过不断地上市里、省里、甚至北京上访,逼得地方政府没有 办法了,两害相权取其轻,他们也只有就范,去拆房子满足她的要求。这个官员最后告诉我,这样一个厉害的角色,一般躲着她都怕来不及,谁愿意主动去招惹她。 而且现在信访案件都是实行“包保责任制”,谁处理谁负责到底。所以,没有哪个主要官员愿意去碰这个上访案子。如果甲方张大姐他们逼得不狠,能不惹事就不惹 事。现在把这笔钱扣下来,甲乙双方都不让动是最不坏的解决办法。张大姐他们最多也就是偶尔上县里或者市里去问问,压力都不会太大。但如果动了这个钱,动的 双方都不满意,就难保张大姐他们或者张大姐的那位前妯娌不去省里甚至北京上访,那问题就大了。而且,现在的官员都是任期制,只要在现任的领导手里不出事, 拖得一时是一时,问题可以留给后来人去解决…….
以上便是整个信访案件的大致情况,接下来我将对之做进一步的分析。我的分析将围绕信访治理“制度化”这一问题展开。我将试图从一个被选择的案例中找到一般性的机制性的东西。这也是一种试图“走出个案”的尝试。[52]
首 先,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多元规则的制度环境。这种制度环境体现了同质化的规范和差异性的村庄生活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使“变通”成为必然。仅从 这一点看,其实“变通”是所有制度设计都允许的,并没有什么。但对处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而言,这种“变通”不仅是被允许的,甚至是被鼓励的,这又和当下中 国政治的合法性来源有关。当前中国政治的合法性总体上仍然是一种更注重实际结果的政绩合法性,而不是更强调程序的合法性。如果我们进一步深入历史,便不难 发现这种强调实际结果的政绩合法性有着一以贯之的长期的传统。而从地方社会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来看,这种政绩合法性,如果我们可以摆脱民主或者专制的意识形 态来看,不仅是必须的,也是具有很大合理性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的第一个机制性的关系就是复杂的差异性的社会生活必然需要多元共存的规则体系和变通处理 的注重实际结果的合法性。这一机制性关系不仅仅是当前转型社会的需要,而是一种带有历史感的政治文化。而当下这种转型社会的复杂现实又为这种政治文化及其 多元规则体系的合法存在提供了经验的场域。两者之间构成了一种正向的互动关系。
其 次,政治上的“变通”必然导致积极或者消极的结果。这里的消极后果,便是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以权谋私、潜规则甚至被代表。而“变通”的积极后果则往往被我 们享受并遗忘着,比如我们今天的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就是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结果。但实际上,积极和消极只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我们无法简单地去掉我们不想要 的那一面而留下我们想要的一面。那么,如何能让这种变通尽可能地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而避免消极后果的出现呢?就历史而言,我们采取的是一种契合于社会结构并 被融入日常生活方式中兼有理性计算和情感维系的互惠伦理。所谓契合于社会结构,是因为传统社会的乡村是相对封闭和缺少流动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对生活因 而有着长远的打算,从而更可能为了日常生活中的纠纷相互忍让。久而久之这既成为理性计算的结果,也成为一种维系情感的方式。这便是一种互惠的生活伦理。而 能够在这种互惠伦理中做的好的人则会相应的成为村庄社会权力结构中处于较高位阶的人,而他又会努力去维护自己的地位,进而维护这套伦理价值。这种由社会结 构到生活方式再到伦理价值再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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