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们该如何分析变异的原因并找到可行的建议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我们如何看待当前信访治理的制度化实践问题。这种制度化实践的初衷便是要抑制由基层官僚所带来 治理中的变异问题。而我们当前的信访治理的制度化实践,针对这一问题试图采取的是一种更加规范的以权利约束权力的改革模式。这里的“权利”即体现在通过信 访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畅通民众利益表达的渠道并扩宽民众利益表达的方式;同时以一系列目标促使基层政府解决民众的各种利益诉求。这种“权利”主导的 改革其实是反“权利”逻辑的。因为它采用的是一种压迫式的方法让制造问题的人去解决问题,或者让缺乏解决问题资源和能力的人去解决问题;而并不是“权利” 逻辑下扩大民众参与和自组织,从而依靠这种民间力量来监督政府权力的治理方式。于是,南辕北辙的效果反而适得其反,就好像我们分析的这个例子,最后的结果 演变为争议双方依靠潜规则来博弈,而巨剑调解的政府则迫于考核的压力而选择消极避事。
于是,我们不仅想追问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我们这种政治模式的顶层设计无法在目前获得根本性的改变,我们这种缺少顶层设计但又试图照猫画虎的信访治理的制度化实践是否是一个可行的路径?或者说,我们这种缺少顶层设计的制度化的尴尬局面有没有其他可能更不坏的可能?
顶层设计、地方自主和多元合法性
在 本文的最后,我试图回答我上面提出的信访治理制度化尴尬的问题,并谈谈我的一些初步建议。对于这种缺少顶层设计的制度化尴尬,一种普遍的观点就是通过政治 体制改革添加上这一顶层设计,然后一好百好,其他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这种观点,可能也是从“抗争性政治”视角出发的人所比较容易得出的结论。我认为这种 观点的问题是过分关注了结构/制度对人的作用,而忽略了人对结构/制度的反作用。这也是我强调以“地方性政治”视角代替“抗争性政治”视角来重新看待抗争并从中找到治理的养分的原因。
我 认为,当前讨论改变顶层设计的人可能忽略了这样一个“地方性政治”视角所可能带给我们的问题,那就是虽然当下基层社会的社会结构在经历了市场化的洗礼之 后,和传统相比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但它却远不是现代西方民主社会所需要的样态。我们既没有一个理性相对富裕的中间阶层,也缺少自主、有组织的社会团体, 取而代之的是大多数因为社会不公而被剥夺感和挫折感所笼罩的底层民众,和他们遇到冲突时更习惯以带有文化惯习色彩的方式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方式。这种情况 下,贸然的改变顶层设计恐怕不仅开不出民主之花,反倒是可能适得其反。
在 这个意义上,一个更不坏的选择恐怕是从“地方性政治”视角入手,贴近经验的研究地方性治理问题。在扩大民众监督和参与的同时,也尊重基层政府的自主性,赋 予其必要的解决问题的权力和资源,走一条结合了形式和实质的多元合法性道路。多元合法性意味着,我们不应该仅仅以一种规范化、形式化的方式来看待权利,并 且将其仅仅看作依靠理性计算的利益,同时在此预设之下进行制度设计。总体而言,这是一种简单化的、舶来的思路。因为它忽略了相比较于社会结构的变迁、制度 的改变,生活方式及其蕴含的文化习性的滞后性,而后者会对制度改革的一厢情愿产生逆向的抵牾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要想解决底层抗争问题,我们必须同时结合 “地方性政治”的视角,在乡村社会既存的多元规则体系、村庄权力结构、乡土逻辑的价值系统,和人们兼有理性和情感的生活体验上做更细致的分析。
作者简介:桂晓伟(1980-),男,湖北黄梅人。法学博士。丹麦哥本哈根大学人文学院跨文化与跨地区研究中心社会学博士候选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联系方式:guixiaowei625@gmail.com.
[1] Perry, Elizabeth J. 2008. “Chinese Conceptions of Rights: From Mencius to Mao—and Now,” In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 6(1): 37.
[2] O'Br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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