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拿到桌面的理由便是所谓的“正式规则”,即省里当年的文件。根据这个文件,即便甲方的7户村民给超生的孩子交了罚款,但因为这些孩子当时不够省里文件上规定的可以交罚款分地的年龄,仍然没有分地的资格。因此,这些年白拿的农业补贴,种地白得的收入就算了,这次分地,这7家超生孩子的十几万分地款是不能再给他们了,应该拿出来按照现在村组的人口平均分了。这个理由背后当然是有私心的,因为乙方这几家有一些在98年分地之后出生的孩子,按照现有人口平均分配征地款的方案显然对他们更有利。
结果是双方各有理由,甲方的7户村民有当时根据村组的民主决议交了罚款(附带收据)分了地的事实,而乙方的现村组干部们有省里当时分地时的红头文件,双方于是僵持不下。这个上访案件在我来之前就已经发生几个月了,甲方的7户村民为此先从乡里反映到了县里,后来还去过市里。因为这是个集体上访的案件,所以到了市里之后,县里和乡里还是比较有压力的。乡里于是让村支书和村长下去做了一些工作,事情也开始向着有利于甲方7户村民的方向发展。但是乙方的现任村组干部也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他们先是动员村组代表和群众和代表拿出了一个民主协议,证明甲方的7户当年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分地,同时还有群众签字同意按照现有人口分地的意见书。这些材料,再配上当年省里出台的具有“正式规则”效力的分地政策,又让乙方开始占据了主动。情况明摆着,如果乡里试图按照甲方的意见把这笔征地款分给甲方的7户,乙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们也会去上访,而且他们的上访同样有理有据。既有省里的红头文件,也有现在村民代表集体做出的对该笔征地款的分配意见。结果,事情拖了几个月,县里和乡里所能做的也就是把这批钱扣下来,静观其变。
其 实,这个上访案件形成今天这样甲、乙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是比较奇怪的。因为根据我的经验,乙方手里的砝码其实是不够的。原因很简单,省里的红头文件虽然效 力很高,但只是个摆设。因为当时,不要说甲方和乙方所在的村组,整个县甚至全省的很多村组都变通地执行了省里的这个规定。道理很质朴,有了人(超生户)就 要吃,要吃就要给地。所以,“见人就给地”,是老百姓一种非常朴素的生存伦理。这种伦理导致了对省里文件的“变通”(或者说违法)成为一个普遍的、既成的 事实。这个大家都知道。所以,乙方搬出这个文件来说事,其实是底气不足的。其次,乙方手里的“民主”决议(一共26户),其实主要是和自己门子比较亲近的一些同门子人、关系要好的人,再加上和甲方那7户,主要是张家有些矛盾的人组成的。这其中真正愿意和甲方那7户耗下去的只有4-5家,其他人则是骑墙派。毕竟,钱真的按乙方的方案摊到每个人的头上,并没有多少,而如果为了这些钱永久的得罪了甲方那7户则是明显吃亏了。所以,真正愿意耗下去的那4-5家都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和甲方那7户,尤其是张家大姐以及她之前当过组长的老父亲有着难以化解的矛盾。这次出气是主要的,想要那摊到每个人头上的几百块钱则是次要的。反过来,甲方那7户则主要是奔着征地款去的,毕竟如果按照他们的分配方案,每家都是可以拿到实实在在的万把甚至几万块钱的,况且,如果这么窝囊的认栽了,面子上也挂不住,这口气也咽不下去。所以,这个局面怎么看都应该是甲方占优的,为什么变成了现在的僵持不下呢?
再 和甲方的张家大姐打了几次交道之后她帮我解开了这个困惑。原来,乙方幕后还有一个关键的杀手锏,那就是张大姐丈夫二弟的前妻。这个人是一个全省知名的上访 户,自然也是从乡里到县里都十分头疼的人物。一般没有人愿意招惹她。而她在和张家大姐的二弟离婚之后和乙方的村组干部走到很近。乙方曾经暗示过张家大姐和 乡里前来劝解此事的干部,她的这个前妯娌对于把征地款分配给张大姐是有想法的。而如果刺激到了她,尤其对乡里和县里来说,并不是一个好事情。乙方在加上了 这一个砝码之后,终于把和甲方博弈的天平拉平了。
那么,县里和乡里为什么就不能出来化解这个矛盾呢?这和近年来信访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不断强化有关。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有着一套刚性的考核评估体系。下表是该县《2011年度信访工作党委政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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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值 |
对单位的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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