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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健:从《出梁庄记》看宅基地改革何去何从
  •  2015-03-03 20:24:32   作者:tm211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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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一些大学生们写的回乡记流传很广,他们描述的自己家乡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种种变迁发人深省。这让我想起《出梁庄记》。

    《出梁庄记》是作家梁鸿描写自己家乡梁庄的乡亲外出打工生存状态的一本书,获“2010年度人民文学奖第七届文津图书奖等多项奖项,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生存状态的广泛关注。

    《出梁庄记》作者以田野调查的方式,忠实记录和还原真实的农村,通过对当前农村人物命运与生活细节的呈现,使我们更能看到乡村的现状和变迁,去感受与思考农村问题。梁庄的打工者和近2.6亿农民工一样,长期远离土地,寄居在城市,他们对故乡已经陌生,对城市未曾熟悉。然而,他们构成完整的农村与城市,构成完整的中国。作为一名土地管理工作者,我更加关注书中涉及的外出打工农民的宅基地问题。从对他们的描述,看到城市生存的不易,看到其对老家宅基地的种种考虑,看出农村宅基地制度运行现状,看出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切呼唤。

    宅基地不仅是物质的存在,更能满足内心的安定和归属需求

    农村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一直是土地管理中面临的难题。很多进城打工的农民基本居住在城市,缝年过节才会偶尔回去一次,结果形成了在打工地租房居住,在老家保留着宅基地的城乡两头占地格局。外出打工的农民对宅基地是何种心理?《出梁庄记》对此有着丰富的描述。

      1.保留宅基地,是为了内心的安定和归属

      进城务工农民,对打工地没有感情,没想过在打工地买房子,农村才是他们真正的家。遇到经济形势不好,工作不好找,回到家乡后仍有地方住、有饭吃,老家的宅基地对他们而言是一份踏实。在《出梁庄记》中,有的在外打工多年,会忽然回来,起一座豪宅,接儿媳,在家过一个春节,然后又从梁庄消失,继续在外打工。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留在梁庄的人对在外打工的亲人,好像没有特别的感受,似乎认定在外打工的人整个心还留在梁庄,从来没有离开过。梁庄始终是中心。在外只是暂时的,讨生活的最终都会回来。”“他们对于打工的城市,都异常陌生,在说起打工的镇子时,丰定老婆居然想不起小镇的名字,而她在那里将近生活了20年。” “他们并不在意城市房价涨落、好坏与他们没有关系,他们的心一直停留在梁庄。” “户口还在梁庄家里,还是农民,只不过不种地而已,只要形势差一点,还得回去,有一块地在家里,心里踏实。这些在外打工者,家庭被迫分离,在城市没有归属感,所以才想着回老家,踏上年复一年的春运之旅。

    2.保留宅基地,为现世为来生。

    宅基地对农民的意义,不仅仅是现世的居所,可以满足其生存需要,还是其死后灵魂的归属。书中对此也有描述:贤生在打工时意外死亡,但是家里老宅由于多年无人居住,几年前被他老妈卖了。没有自家的宅基地,没有屋子,没有可以停放棺材的地方,贤生就是孤魂野鬼了。把房子卖了,回家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没有,将来死了棺材放在哪呀?贤生不是孤例,有一个老太太,儿子在安徽上班,常年不回来,两个女儿在穰县上班,她轮流在女儿家生活。村里房子多年闲置。有一年,她把房子卖了。老太太死后,把棺材停在野地,搭个灵棚。他儿子对村里人说,早知道这样,说啥也要在村里再买地,盖个房,不为住,就是为老太太百年之时能够把棺材安置在屋里。

    3. 在家乡盖更好的房子,是为了面子,要的是出人头地的感觉。

    宅基地是外出打工者在家乡的脸面。在广州打工几十年的光哥说:去年回家盖了房子,花了二十五六万,是为了争口气才盖这房,在外几十年了,要啥没啥,没法混人。盖起就后悔了,三五年才回家一次,没人住,房子也要放坏,把本钱都吃进去了,靠啥再起来?不过也不后悔,老了肯定还要回去,到那时,连个房子都没有,哭都哭不出来。六十岁以后,啥也干不了了,再回去。在城里,他们是漂泊者,在梁庄盖房子,代表了他们的身份和尊严。在西安打工三十多年的虎子,在梁庄花了将近三十万元,盖了一栋华美的房子,先进的抽水马桶,大理石地面、空调、冰箱、热水器一应俱全,去年他的儿子在那栋房子里结婚。可是,到现在为止,他在那栋房子里总共住了不到一个月

    出走是为了更好地回来

    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的庞大群体。有着城市生活经历的他们,未来肯定不会回到农村,也不会在北京等打工的大城市,而是挣了钱后在离家较近的县城买房。我以后肯定不在梁庄住,也不会在梁庄盖房子,根也不会扎在这儿(打工地),可能会在吴镇上,哥的房子旁边,也弄个房子,没事时说说话。

    在郑州的富士康打工者梁平说,我想在县城买个房,那时候我爸在家里盖房子,我不让他盖,说在城里买个房算了。我爸不让,说在城里卖房干啥,还要交物业费,管理费,太贵。现在后悔死了,咱们县里的房也买不起了,一平方米都涨到五千了

      

    农民不再像以前那样渴望获得城市户口。打工的目的,是为了回到家乡过更好的生活,城市不过是一个过渡。观察这些年来人口转移的轨迹,一般呈现为:先到大城市打工,就业机会多,能都赚到钱,然后,十几年或者二十几年后,这代农民工赚到了钱,但这部分钱又不足以支持大城市的房价,同时他们也年老体衰,不能再继续打工,这时候,他们才会考虑到家乡的小城镇落户,而不是回到农村。

     

    落脚,介于城与乡之间

    外来民工渴望融入城市生活,他们会主动地融入城市,学习和遵守城市秩序,城中村中的原住居民也有积极性接纳外来的民工,因为给他们提供住房和相应的服务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

    1. 在城乡结合部租房居住

    北京的河南村里住的外来打工者占村庄总居住人口的80%,而80%中又有80%是河南人。但他们之间从不来往。王福姑爷一家在这住了十几年,他不了解河南村的内部矛盾和人情是非,河南村的变化、利益、纠纷、扩张等与他也没有关系。他们与所在村庄人的交往只限于收房租的时候,虽然他们是这个村庄的实际居民。他们生活在同一村庄的同一场景中,彼此却完全隔膜。当地人依靠出租挣钱,但同时,也是这些打工者,扰乱了他们的生活。大量的打工者对河南村治安的混乱、环境的肮脏和人口拥挤负有直接责任。在北京郊区,尤其是河南村这样的城乡结合部,我见过很多这样的出租屋。即将废弃的房子,主人简单收拾一番,或者就在自己院子的空地里临时搭建一些简单的板房,出租给打工者。

    西安这几年城中村改造力度越来越大,外来打工者只好频繁搬迁,寻找新的城中村作为新的居住地。德仁寨是西安灞桥区的一个村庄,说拆迁已经好几年了,但因各种原因尚未动迁,本地居民早已搬出村庄,把房子租给二哥这样的外来打工者。西安的老村庄,几乎没有西安籍的居民和原始村民。

    虎子在西安打工,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的出租房里。他在这个村庄的这两间房里居住了整整二十年。他今年四十三岁,换句话说,他在西安和梁庄居住的时间是相等的。

    城中村虽然肮脏、昏暗、拥挤,但如果真的拆迁改造,这数十万农民打工者又该到何处呢?

      

    2.本地人出租房子当房东

      

    在广东虎门镇,虎门当地人大部分靠红利生活,很大的红利,好的一人一年分10万,啥也不用干,稍微有能力一点的都会盖一两栋房子,出租出去,这是最正常的收入,当地人喜欢贷款盖楼,三两年就回来了。

      

    城中村与城郊村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城中村降低了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的进入门槛。不仅在政府住房保障职能缺位的情况下为外来人口提供了支付得起的住房,也为城市化扩张过程中的失地农民解决了失地后的收入来源问题,部分弥补了政府低价征地对其生活带来的困难。

      

    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

    书中作者从自身角度看到了农民对宅基地的依赖,描写的大多数农民在年老后都最终选择回归农村,而非融入落脚地成为市民。作者对中国现行城市化是悲观的、批评的,多数农民进城是无望的。

    人口从农村涌入城市,是世界城市化发展的规律。道格桑德斯著的《落脚城市》一书,描述了巴黎、伦敦、新德里、伊斯坦布尔在城市化中,从农村进入城市的农民通过自身的努力,最终从底层上升到中产阶级,成功融入城市的故事。他认为,昨天那些陌生的乡村人口与外来移民,不但会成为今天的都市商人,更将成为明天的专业人士与政治领袖。没有这样的变化,都市就会停滞而死亡

    反思我们的城镇化,缺乏的正是这样让农民从底层上升到中产的路径。我国城镇化率虽已达到52%,但只有37%的人有城镇户口,在城镇生活的很大一部分人没有享受到城市的福利。可以从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着手,尤其是从城乡结合部土地制度入手,改革创新,实现令人满意的城镇化。

      

    1. 应为宅基地退出预留充足的时间和政策空间,切不可盲目冒进。宅基地制度设计必须了解农民需求,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不要急于让他们退出宅基地,要有历史的耐心。宅基地退出,对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变,涉及到农民、农村、农业的方方面面,因此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性的事业。在农民退出宅基地并有序地集约节约用地过程中,应该要给农民充分的准备时间过渡时间和适应时间,切不可操之过急,盲目冒进。关键是要确保农民在这个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政府不应过于积极地介入进来。政府能做的就是建立各种保障。

      

    2. 从城乡结合部入手,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使农民无法离开土地到城市生活,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因此,有必要推动新一轮的土地改革,实行土地制度综合改革,让已经在城市有稳定工作,有城市社保的人口放弃农村土地,这样的改革可以细化为:改革宅基地使用制度,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使郊区农民靠出租房屋获得收入合法化,在近郊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公租房,解决外来人员居住问题,增加当地农民收入;改革征地制度,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不用征收,农民可以自行开发,或直接与用地者谈判;建立建设用地指标的跨地区交易制度,并与户籍制度改革联动,加快人口城镇化。通过这样的改革,释放土地和劳动力的潜能,提高要素流动和资源配置效率,带动我国内部的资源、劳动力、资金自由流动。

    目前部分地方已经在尝试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如宅基地换住房、宅基地抵押等。现实中宅基地退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主导的,即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地方政府通过减少宅基地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指标,鼓励农民腾退宅基地,搬到城镇或者在中心村集中居住。对农民来讲,这种退出是被动的。对农民被动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补偿价格标准可以参照获得城镇住房价格标准制定。愿意到城镇居住的农民,可以无偿获取城镇住房,迁入小城镇居住;如果不愿意到城镇居住,则可以按等价标准获得货币补偿,政府不再分配宅基地和城镇住房。第二种是农民自主退出,即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已经在城市有稳定工作,也不想再回到农村了。他们有在城市定居的愿望,但又无力购买城镇住宅,现行政策下,又不能享受市民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待遇。主动退出的补偿,操作中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无偿换取城镇保障性住房。宅基地拥有者凭借宅基地退出指标,可以获得财产补偿,持有人可以按照政策规定在购买城镇保障性住房时冲抵购房款;二是可以自由买卖。不需要保障性住房的持有人可以自主在农村建设用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获取现金收入。

    支持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廉租房,解决进城农民居住问题。国家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建造廉租房,但是受益人口却不包括农民工,只是城市内部低收入人群,这其实是回避城市化的实质内容,推进的只是城市的自我现代化。地方政府对非本地农民进城没有积极性,国家也尚未出台跨省流动的政策,因而他们腾退出的宅基地,不能给所在地带来指标,只能增加投入,增加社保、低保支出,还要为其子女上学付出,还要额外拿出土地解决其住房问题。所以,外省、外地农民能够享受的廉租房政策对推进城镇化更有意义,更加能够表明当地政府不是意在农村建设用地,也即不意在建设用地指标,而是真心实意地为农民进入城市服务。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将外地打工人群纳入保障房体系,由城市政府统一规划,在城乡结合部地区由农民集体统一在现有建设用地上建房,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既解决管理的无序,也可让农民参与城市化进程,分享土地级差收益,为农民工提供价格合理的住房,改善居住环境。

    (作者为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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