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权利”遮蔽的问题
——对上访治理制度化的反思
桂 晓 伟*
摘 要
目 前学界对底层农民上访的研究主要受到“抗争性政治”研究范式在问题意识、理论适用和研究方法上的支配。这一研究范式常常将“权利意识”作为农民上访中先在 的预设,并以此为前提展开对抗争原因、过程和结果的分析。本文试图对这一研究范式进行反思,并通过案例指出被形式理性化和规范化的“权利”遮蔽的“地方性 政治”因素或许才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也是目前信访治理制度化在乡村社会遭遇尴尬的原因所在。对此,我们需要在制度设计上兼顾顶层设计和地方自主性,并 且承认多元规则共存的制度环境的合法性地位。
近年来,底层社会尤其是农民的抗争在海内外学界成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工业”。[1]对此,已有的研究从抗争的原因、[2]抗争的策略和形式、[3]抗争的后果、[4]抗争与基层政府的应对、[5]抗争者的意识[6]等角度作了大量的分析。遗憾的是,这些分析在问题意识、理论适用和研究方法上大都受到在现代西方社会已经十分成熟的“对抗性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的 影响,而与正处在转型中的中国乡村社会有些貌合神离。更具体地说,上述研究的主要兴奋点在于通过抗争了解中国政治结构的现状,了解抗争民众意识在此政治结 构下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于改变中国政治结构现状并带出新(民主)前景的作用。这一研究旨趣存在一个可能将研究一步到位地简单化为“民主政治”和“权利 意识”,而忽略中间过程复杂性的局限。这一问题在近年来学界围绕抗争者“权利意识”展开的争论中体现的十分明显。基于此,本文拟围绕这一问题展开分析。这 一选择除了因为“权利意识”之争是当前学界讨论的热点之外,也因为对“意识”探讨本身对抗争研究的价值。具体地说,抗争研究本身即体现了一种从客观结构到 主体能动性的转向,而意识则是探讨主体能动性十分重要的环节。其次,把握抗争者的意识,对于我们理解抗争发生的原因、策略和后果十分重要。最后,了解抗争 者的真实意图,对于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也具有指导意义。
在具体分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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